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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税务自查报告

时间:2023-02-15 11:59:5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2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税务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2篇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 篇1

  为配合分行个人金融部开展20xx年尽职监督检查,本着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减少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健运行,我行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第一,个人贷款业务方面

  截至自查之日,我行个人贷款余额为49xx万元,其中“随薪贷”余额2xxx万元,其他个人贷款余额20xx万元(包括不良贷款余额1x万元)。为强化对不良贷款存量的管理和控制,我行严格按照《中国xx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xx银行xx分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不良贷款的增长,并积极组织业务人员通过上门催收、电话催收等方式减少现有不良贷款,截至自查之日共收回不良贷款利息xx万元。

  “随薪贷”业务从受理、审查到发放全过程严格按照《x银x办发(2011562号)》等相关规则制度执行,不存在资金发放方式、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

  第二,客户管理系统方面

  根据PCRM、CFE相关文件要求,我行及时更新新用户和清理冗余用户,到目前为止我行在客户管理系统中共有4名操作人员。根据我行实际,我行针对性的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集体讨论、

  培训和学习,通过培训,全体系统操作人员都能较为熟练的运用相关的功能模块。

  第三,客户关系维护方面

  由于我行人员不足,尚不存在专门的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和客户维护人员。对此,我行根据《客户关系营销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指派专门兼职人员负责,维护重要客户和贵宾客户。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以保障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四,基金代销业务合规方面

  我行根据上级产品发行文件和产品销售文件,及时传达至每一位员工,并根据《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等通知积极组织宣传销售,但由于基金行情等原因,从xx年到目前为止尚未销售成功,故不存在操作风险。由于我行目前暂无人员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现正组织人员学习和培训,以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五,个人理财及贵金属方面

  在自查过程中我行发现以前销售个人理财产品中有个别客户存在尚未填写《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等资料,保管也尚不完善。对此,以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贵重金属业务尚未开办。

  通过自查,发现我行在个人金融相关业务方面还存在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受理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对此,我行将及时根据制度要求进行整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杜

  绝类似不合规、不完善、有漏洞、有风险的情况发生。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 篇2

  我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注册登记等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我行于1985年2月28日正式批准成立。设有营业网点、综合办公室、个人业务部、运营财会等部门。我行遵循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我行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

  根据贵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前约谈通知》吉地税稽约通【20xx】795号的文件精神,我行于20xx年4月12日至16日,对我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的地方各税和“三金一费”情况及开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我总行开发的“新会计核算与报告系统(IFAR)”软件功能强

  大,营业税的各项收入,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准确率高,因而计税基础数据非常准确。

  1、我行不存在各项应纳营业税收入长期挂账,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的情况。

  2、我行不存在罚款、罚息、加息、邮电费、账单费等不全额计缴营业税的'情况。

  3、不存在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记在“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

  4、不存在超过税法规定逾期贷款利息不根据权责发生制计入利息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情况。

  5、不存在贷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6、不存在购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按面积比例分配实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现象。

  7、不存在发生贴现收入,不按规定缴税的问题。

  8、不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不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的问题。

  9、不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0、不存在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我行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

  1、不存在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

  2、没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我行无“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4、不存在不按会计制度核算,将管理部门的某些奖金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以现金形式发放,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5、不存在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6、不存在将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不存在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做的税的问题。

  8、不存在行里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四、房产税

  1、我行没有免税的自用房产和免税的房产。

  2、不存在在房产出租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

  3、不存在未按规定采用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的问题。

  4、不存在以不同名义挂记所支付的租金收入,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化整为零,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5、不存在自行建造的应税房产交付使用后,长期挂“在建工程”账,既不办理竣工结算,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6、我行未有固定资产未入账,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或已实际使用的房产。

  7、不存在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未按规定增加房屋的问题。

  五、土地使用税

  1、我行按照房产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面积缴税,土地面积正确,非房产面积一并申报纳税。市区内土地等级和县以下土地等级划分正确,单位税额正确。

  2、不存在每期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未按期缴纳入库的问题。

  六、印花税

  我行有“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和“借款给合同印花税”,都如期上交,没有遗漏,税率正确。

  七、发票

  自查中未发现发票开具、使用错误。

  八、“三金”一费

  我行按规定正确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和“工会经费”。我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申报及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制度。按时上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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