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资金自查报告(精选10篇)
时间一溜烟儿的走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自查报告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自查报告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就业资金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1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
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20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2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根据金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942.22万元,财政安排932万元,利息收入10.22万元。20xx年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931.65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61.37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65.63万元;拨付社保补贴4.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63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年末滚存4365万元。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1041.41万元万元,财政安排1035万元,利息收入6.41万元。20xx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022.83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98.83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21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收入1100万元,年末滚存5465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安置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
明显近年来,我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主要安置在城市治安及交通管理、绿化环卫、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
三是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 “春风行动” “送岗位下乡” “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
对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电工焊工、挖掘机装载机、服务类等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
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
一是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职工多,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增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就业资金支出压力大。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进步。一方面受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行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把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外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导致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三是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
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就业平台建设。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3
近年来,有了再就业资金的支持,使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及时得到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为使再就业资金更好的发挥作用和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转,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桂劳社发[20xx]12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对20xx年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资金筹集和使用基本情况
1、20xx年度结余xxx万元。
2、20xx年收到财政拔入就业资金xx万元。共计支出就业再就业资金xx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xx万元,补贴人数为xx人;职业培训补贴xxx万元,补贴人数为人;职业介绍补贴万元,补贴人数为人;公益性岗位补贴万元,补贴人数为人;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万元;基本生活保障万元。年底滚存结余万元。
二、20xx年资金运转情况
11年就业资金支付预算情况:
1、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支出:人,每人每月元,预计支出万元,
2、社保补贴支出合计4万元。
其中:
(1)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预计支出万元。
(2)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领取社保补贴人数平均人,预计支出万元。
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预计支出万元;
4、职业介绍补贴人,预计支出万元;
5、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预计支出0万元。2年预计需要再就业资金万元。
三、就业资金支出分析
(一)就业资金支出呈现上升趋势
近几年,国家促进再就业政策日益完善,各项支出也逐渐增大。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政策的陆续出台及政策面的放宽,比如:20xx年出台的促进再就业政策增加了农民工培训补贴,并扩大了《再就业优惠证》的申请范围,致使可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大范围增加,特别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数增加。比如:社保补贴支出xx万元,占支出总数的xx%。
(二)资金支出增长全部为政策性增资
促进再就业工作从年以来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要,并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年国务院制定了第二轮促进再就业政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出台给资金支出增长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优惠政策的覆盖面较以前宽广很多,比如,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享受职业介绍补贴及培训补贴。
二是就业政策帮扶力度加大,比如,社保补贴政策相对放宽。近几年,国家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老三化”和“新三化”建设标准实施,我县也加快了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的办公设备,配送了电脑、打印机及以小型复印机等办公设施。
四、自查工作的情况
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桂劳社发[20xx]号)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和时间,按文件要求从年起检查就业资金每一笔的支付方向,并对照相应文件规定,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金额标准以及原始材料归档管理。经过业务经办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检查核实,就业资金使用都是根据文件规定的范围、标准,并且都向财政部门申请,审核、批准后拔入就业资金支出专户才列支的。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分析原因如下:
1、原始材料存保不全。有的原件随培训材料存保,有的申请材料随财务原始材料保存。原因是在做材料时没有按一式多份的要求制作。没有收全所需材料,有的学员差身份证复习件,有的差失业证明材料等。
2、培训材料不够全,有的学员的没有留电话号码,有的留下的住址不全。原因是有的学员没有联系电话,有的学员在填表时不够认真,导致电话号码和住址不全的现象。
3、存在部分失业人员的培训材料丢失现象。由于当时没有档案柜,培训材料没有专人保管,整理保管不规范,年失业人员的培训材料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材料和职介材料也曾几经搬移。年购买档案柜后,经整理发现年的部分材料不完整,后将不合格的培训材料进行过补齐,但至今仍有部分失业人员的培训材料无法补齐。
五、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的做法及建议
就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就业再就业若干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列支手续齐全、程序规范,明确并公开各项就业资金的审核拨付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就业资金,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骗取就业资金,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随着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新政策的'出台,就业资金的支出金额逐渐增大,对资金管理和监管工作是保证资金安全运转的重要环节。我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管理就业资金, 加强就业资金使用的后续监督,加大检查力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制止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建议今后在加强源头控制的同时,建立再就业资金使用监督的长效机制,设立专项检查经费,定期对就业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并对接受转拨或下达就业资金的单位进行延伸检查,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对就业资金的账务处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虚报骗取、挤占挪用就业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价值,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4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创办于1958年,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是一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现代制造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装饰工程系、经贸物流系等五个教学系,开设22个专业,形成了以数控、模具、机电、焊接等示范专业为主的骨干专业群和以室内装饰设计、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和3D打印为特色的新型专业群。近年来,学院注重将高就业优势发展为优质就业优势,与中国中车、中航工业、中联重科、格力电器、远大集团、北京汽车、广汽菲克等知名大型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合格毕业生均能实现高质量就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资金收支情况
1、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50万元。 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支出达到272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2、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省级财政补助500万元;其中,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
能力建设支出389.11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项目建设尚未到期,截止20xx年1-3月开支15.14万元,总开支达到404.25万元,余95.75万元。
3、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8.2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4、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3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9.05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余0.95万元。
5、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本款为20xx年拨款 。建设期在20xx年,截止20xx年1—3月,已开支33.98万元,余66.02万元。
6、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支出达43.57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7、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支出达76.8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8、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支出达50.57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人才
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余9.43万元,数控铣工专业还在建设期内。
9、20xx—20xx年度就业培训市级财政补助分别为171.74万元、111.40万元和32.03万元。该项支出分别用于20xx—20xx年度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综上所述,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共计620.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共计645.17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80.00万元。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共计1404.53万元。余140.64万元,20xx年还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精品专业建设期。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学院领导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专项资金为我院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支持,为高技能人才培训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2、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
3、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可加大。
三、整改措施:
1、 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 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 科学合理编制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4、 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5
按照x处发〔20xx〕4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我社区及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结合文件列举的警示教育材料,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目前,我社区涉及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查情况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过程中,我社区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不漏报、不乱报。经过严格的核实,我社区现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为28人。
二、公益性岗位自查情况
20xx年10月至今我社区共为8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20xx年第4季度申报人数为7人,20xx年12月新增1人,申报人员均属于我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全部符合《xxx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标准和程序。截止目前,我社区所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上级部门尚未拨付。
除此之外,我社区还及时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强化监督。按照上级工作指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对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做到及时公示,明确发放的'对象范围和对应的扶持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基础台帐,做好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常规统计,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特此报告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6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00.0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1777501.87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7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标准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x万元
2、20xx年11月13日收到财政拨付工程资金x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工程资金x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工程资金x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开展专项资金x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工程资金x万元,其中:x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x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x万元,土建工程支出x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工程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开展做出了积极的奉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标准。规划工程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表达。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工程方案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程分项预算执行不够标准,局部工程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工程资金预算不够完整,局部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工程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工程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工程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方法,(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标准、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工程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工程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工程,要科学合理选定工程,不断完善工程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工程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8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
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
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
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
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
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
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9
根据xx州财政局财监发[20xx]377号文件精神,xx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20xx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xx年816万元、20xx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xx年447万元、20xx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xx年337万元、20xx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xx年32万元、20xx年522万元)。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xx年784万元、20xx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xx年774万元、20xx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xx年xx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xx年xx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xx年指标,结转到20xx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20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
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10
接到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x政传〔20xx〕53号),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局长xxx为组长,就业中心主任xxx为付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小组,制定自查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对xx年以来的就业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自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强化措施,立即整改,确保自查质量。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资金筹集情况。20xx年,我县通过向省争取资金和个人捐款等方式筹集解困与再就业资金159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5%。其中省财政预算安排478万元(含上年结转71万元),县财政预算安排80万元,社会筹集974.02万元,从失业保险基金调剂50万元。
2、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xx年再就业资金支出1567.2万元,其中:用于再就业支出577.68万元(社会保险补贴231.04万元,岗位补贴22.13万元,再就业培训补贴163.xx万元,职业介绍补贴27.39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费56.83万元,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经费16万元,乡镇(社区)劳动所(工作站)工作经费61.23万元);用于春节解困等757.04万元,其他支出232.48万元。
3、资金结余情况。20xx年初资金结余710.93万元,年末资金滚存结余734.93万元(截止目前已用于07年春节期间解困460万元,还结余274.3万元,主要是劳动力市场建设经费120万元、再就业创业培训补助经费30万元等)。
我县再就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盐财社〔20xx〕18号)规定执行,年初将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保财政专户”管理,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和基层申报、劳动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核准的申报程序进行分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使再就业资金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地方财政资金配套难。我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资金比较困难,对灵就业困难人员只能给予50%的社保补贴,并且我县失业保险已经出险,无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资金用于促进再就业,所以很难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补贴范围。20xx年,仅对符合条件的2350名特殊困难人员给予230.14万元社保补贴,其中企业583人,灵活就业1767人。考虑到资金承受能力,我县采取了分步实施的办法,07年将陆续对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补贴。又省应配套我县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资金197.05万元,实际配套160万元(含上年结转80万元),还缺口37.5万元,致使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被挡在了门外。
二是社保补贴政策操作难。尽管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很大,仍有不少灵活就业人员因外出务工,或在企业打工,因企业参保缴费不规范,不愿意为个别下岗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致使社保补贴不能落实到位,降低了灵活就业的稳定性。
三是免费职业介绍补贴手续繁。现行政策规定,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经纪人推荐县内就业困难对象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续接社会保险关系,每推荐1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补贴。但是有些下岗失业人员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新的'劳动合同无法建立;有些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不愿意为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者合同;有些下岗失业人员想继续享受失业人员保险金、低保金等待遇,不愿意承认他们已实现再就业;有些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这些原因导致多数职业介绍机构在大量艰苦的工作后,很难拿到介绍成功的劳动者的合同,无法得到补贴,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
三、建议
一是加大省财政配套力度。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在原基础上适当增加配套比例,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全部享受补贴。
二是简化社保补贴手续。对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只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就允许其享受社保补贴,变目前的企业先缴后补为直补个人的办法。
三是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办法。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实行与工作实绩挂钩的考核奖励办法,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介补贴;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根据其工作实绩给予相应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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