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自查报告7篇[经典]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理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清理自查报告1
根据左人社字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37号文件要求,我校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上级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成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财务、政工人员、中心校长
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左人社字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37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左权县关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工资政策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保证了清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上级要求,我校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单位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资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们重点对培训学习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已调离原单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两份工资补贴的;不按组织要求,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补贴的;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仍然领取工资补贴、养老保险金的;遗属补助对象已到政策规定年龄或已死亡仍然领取补助的;到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补贴的;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艰苦岗位等补贴的;违反规定录用,顶名顶岗占编领取工资补贴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
经过自查,我院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清理自查报告2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神木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神木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清理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我局开展了非正常户清理工作。通过与工商比对、实地查找等办法,对全局现有管户即将转非正常户的纳税人进行了初步认定,对系统中已认定的非正常纳税人进行了彻底清理和处理。其中对查无下落、无欠税并且在工商已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进行了注销;对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纳税人公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对清理出来仍继续经营的纳税人纳入正常管理并清理税款50余万元。此项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明确三个清查重点。此次清查严格依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开展工作。清理范围为应认定为非正常户没有及时认定的纳税人;已认定为非正常户而长期未处理的纳税人;以及不应认定非正常户而认定的纳税人确定为清查重点。
二、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宣传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引导纳税人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到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补缴税款;组织各科室统一调配力量,按辖区管户原则,对照三个清查重点,逐户进行清理核实;
三、与工商部门沟通合作,对无法确认户进行一一核对,及时处理,确保登记基础数据完整与准确。
四、局领导高度重视,对非正常户清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征管质量年度目标考核。
五、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制定了《非正常户认定流程》,加强对非正常户管理,提高管户管理和纳税服务水平。
清理自查报告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利用二个月时间对全县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县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10个乡(镇),17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35万人,共有60.23万亩耕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权不变、便民高效、民主理财、群众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芮城县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乡(镇)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镇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代管。
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清理工作要求:
1、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10个乡(镇)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2、加大宣传力度,我县结合本县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
3、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各乡(镇)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资”台账。
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镇)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委会保管,一份由乡“三资”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保管。到目前,全县173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已全部实现“三资”计算机管理,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联网信息化监管平台。据统计,村集体债权总额42101.66万元,村集体债务12283.11万元,村集体资金账面余额2964.95万元,村集体资产折价26619.97万元,资源总量95.35万亩(农用地70.07万亩,其中:耕地60.23万亩,建设用地15.36万亩,未利用地9.92万亩)村集体经济合同总件数3413件,经济合同金额2774.69万元,查处案件数量2件,处理人数2人,涉案金额8万元,其中:收回违纪违法案件金额8万元。
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二、取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乡(镇)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是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五是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的机会,为预防村干部腐败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
1、个别村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收入不能够及时入账;
2、私下变卖资产,不在村、组账中进行核减;
3、部分村、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租金低;
二是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断头账现象;
三是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
1、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低,对农村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掌握欠缺;
2、工作量大,但工资待遇比较偏低;
3、人员配备较少,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四、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清理自查报告5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有针对性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各级要求落实到位,决定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相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这次清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强,局党组明确提出局属单位与局机关同步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清房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结合起来进行,从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严格使用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取得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工作大局等4个方面组织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情况
科技局系统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办发电〔20xx〕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通知要求,认真实施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经自查情况如下:
(一)目前,市科技局系统没有新建、在建楼堂馆所,没有出借办公用房情况,没有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情况,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况,没有变更为企业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二)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属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干部,经市清房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属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xxxx8楼,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xxxx9号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xxxx办公,办公楼属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xxxx4楼南侧,办公楼属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xxxx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xxxx9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xxxx1号楼,办公楼属于租用。
(四)兰州工业研究院出租办公用房211.20,年租金8万,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兰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出租的办公用房3800,年租金6.6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4家局属单位没有出租办公用房情况。
清理自查报告6
接到市保密局的通知后,我们羊庄镇高度重视,于11月28日由镇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涉密载体统一清理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实际,开展了涉密载体统一清理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了开展涉密载体统一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消除了乡镇工作无密可保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会后,各部门、各科室立即认真展开了涉密载体清查工作。
二、迅速行动,认真清理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们成立了涉密载体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此次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
一是此次清理对象包括机关和单位在岗和近3年内离岗人员持有的涉密载体的人员进行清理,清理重点为涉密电子文档和存储、处理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移动硬盘、软盘、光盘、优盘、录像带等。
二是此次清理要求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点、核对,并逐一登记备案。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存在泄密隐患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了相应措施。
三是在此次清查中对必须收回的涉密载体一律收回;对不应由个人留用的电子文档,统一组织了删除。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一是加强内部防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涉密载体的管理,重点抓好各类移动存储载体管理。
三是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执行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要求有关涉密部门必须有一台既不连接互联网也不连接党政信息内网的计算机,用于处理涉密的文件和信息资料。
清理自查报告7
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配合密切、责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保障清理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把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机关办公楼层进行了核查。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完善了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启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确保始终符合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
三、清理结果
我局现有办公楼两层,局在职人员23人,临聘人员5人,共28人。二楼办公用房共17间(人均面积16平方米),其中大会议室1间;三楼办公用房共11间,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5间(正厅非领导干部1间,面积24平方米。正县级2间,人均面积22平方米;副县级3间,人均面积24平方米),小会议室1间,库房1间,档案室及阅览室1间(面积均为24平方米)。
我局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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