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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用到汇报的地方越来越多,汇报可以是工作开始前的规划安排,也可以是工作完成后的分析总结,每次提笔要写汇报的时候都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永兴县防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一、关于防贫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今年乃至整个“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第一位的任务。有效防止返贫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也是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底线任务,做好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基础和关键。虽然我县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但有些对象还要进一步巩固。如,一些整户无劳动能力,或发展潜力不足的脱贫户,主要靠短期帮扶举措脱贫或靠政策兜底脱贫的,脱贫质量不是很高,一旦返贫风险没有监测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帮扶措施没跟上,很容易返贫;
又如,一些收入略高于贫困线的边缘易致贫户,一旦遇到大病、灾害、意外事故等变故,就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很容易发生新的致贫问题。党中央要求,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建立监测和帮扶的长效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要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易返贫对象的监测。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健全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机制,省办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建成了全省统一的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平台通过“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干部走访排查”三种途径,围绕“监测谁”“谁监测”“怎么帮”这条主线,以“收入骤减、支出骤增、‘三保障’及安全饮水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为风险预警监测点,构建了从监测、预警、帮扶,再到风险消除全过程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防贫监测工作流程。
(一)如何监测。监测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收入监测方面,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按照其履行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纯收入的总和除以家庭人数计算。我省20xx年收入监测范围以家庭人均纯收入6500元为基准线(收入基准线是确定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是唯一标准)。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目前还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人口,也一并进行监测。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监测对象。监测对象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范围基准线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为三类:①脱贫不稳定户。指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②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③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各类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坚持实事求是、应纳尽纳,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认定。所有监测对象都是帮扶对象,都要通过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3.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三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一是农户自主申报。村民可向当地村(居)委会申报,或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申报,还可由他人代为申报。二是干部走访排查。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各市县每年开展集中排查不少于两次。三是部门筛查预警。省市县逐级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对接机制。各级行业部门对其推送的本部门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拓展社会监督发现渠道,及时掌握分析网络平台、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
4.识别程序。系统中原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要重新核定,对符合条件的标注为监测对象。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以下认定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请。农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村(居)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签署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财产等信息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
对于通过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村(居)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入户指导农户向村(居)委会提出。
第二步:入户核实。对提出申请并签署委托书的农户,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居)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通过询问、查看、计算、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生产经营状况,采集农户相关信息。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情况,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信。
第三步:村(居)评议公示。由驻村(包村)干部、村(居)“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居)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纳入条件逐户评议。对评议会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由村(居)委会在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街道)。
第四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拟定监测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第五步:县级比对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拟定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确定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反馈相关乡镇(街道)组织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5、标注风险消除的标准和程序一是风险消除标准。以下风险全部达标、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采取的针对性帮扶措施有效落实;
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
③收入持续稳定;
④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
对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监测对象,不得标注“风险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
二是风险消除程序。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农户,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认定标注。
第一步:村(居)提出名单。由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平时跟踪掌握以及监测帮扶联系人反馈的情况,对本村(居)监测对象逐户研判,在排除存在丧失劳动能力、风险稳定消除较弱、存在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等情况的监测对象后,提出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
第二步:入户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居)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进行核实,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核实组成员与监测对象分别在表上签字。
第三步:村(居)民主评议。由驻村(包村)干部、村(居)“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参会人员对照风险消除标准,对帮扶成效情况,逐户开展评议,并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将评议通过的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在村内群众集中地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村(居)“两委”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并形成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上报乡镇(街道)。
第四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组织对拟消除风险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核验,形成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会商研判,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拟消除风险名单进行审定。其中,对特困供养、低保和存在多种风险的监测对象重点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5,并组织在系统内标识“风险消除”。
6、加强动态管理。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成效及风险消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每季度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帮扶效果评估,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人员、监测帮扶联系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平时注意及时更新数据。
7、实施精准帮扶。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二是坚持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要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
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因人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
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
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做好兜底保障;
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三是坚持结对监测帮扶。从市县、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中选择有帮扶能力的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所有监测对象户开展结对帮扶。其中,对脱贫户可沿用原结对帮扶干部。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走访了解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四是加强社会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测帮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帮扶“盲区”。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对接满足监测对象的有效需求。坚持实施“万企帮万村”活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精准对接监测对象实施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
三、我县防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扎实做好防贫监测各项工作和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平台的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现象的发生。
(一)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识、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开展情况。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采集工作培训会后,我县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扎实做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识、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监测户815户,其中,脱贫不稳定户385户,边缘易致贫户423户,突发严重困难户7户。一是抓好培训和指导工作。除了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系统操作人员参加全省的培训外,还组织各乡镇(街道)系统操作人员就《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操作进行了讲解和培训,为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操作夯实基础。同时,通过QQ群、微信群和电话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如期按质完成标识、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二是做好整户无劳动能力户的核实标注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按期全省防返贫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省局下发的整户无劳动户(兜底户)名单组织乡村进行了核实,通过核实对确实无劳动能力且无赡养人的149户核定为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了标注。同时,把6月份全省集中排查发现的8户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或突发严重困难户。三是开展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省局培训时下发的资料,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说明和指标解释》等资料下给各乡镇(街道),要求他们对监测对象信息进行采集,并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好监测对象信息完善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
(二)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抓好业务培训。开展了两批次的部门操作人员和乡镇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湖南省防贫监测管理系统功能的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抓好数据归集和上传工作。根据《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做好11个行业部门23类数据的归集上传工作。前两次的数据上传,我县都按照省局的要求及时上传到位。三是抓实疑似风险和政策未落实问题核处工作。每次省平台下发疑似风险点和政策未落实问题后,我县都及时组织乡村进行核实处理,相关行业部门及时跟进,前两次共比对出疑似风险点3343条,政策未落实问题3904条,全部核处到位。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乡村干部对防贫监测工作思想上有松懈。随着脱贫攻坚的如期完成和工作重点的转移,部分乡村干部认为防贫工作没有以前重视了,投入的人力、物力减少了。
2、由于换届造成乡村人员变化较大,大部分分管领导和专干都是新人,对政策熟悉需一段时间,影响了防贫监测工作的推进。
3、省平台的数据要求与各行业部门的数据源差异较大,处理工作量非常大,造成数据归集难,上传不及时。
4、是由于乡村振兴局的职能职责未明确,有的行业部门在等待观望中,部门配合没有以前那么紧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组织开展干部走访排查。《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xx〕1号)文件指出,各市县每年开展集中排查不少于两次。10月份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二是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成效及风险消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三是及时向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上传数据。按照省局要求,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按要求上传相关数据。
四是做好数据清洗工作。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数据质量评估规则,针对必录项空缺、指标值异常、指标间逻辑关系异常、业务逻辑关系异常以及证件号码重复等问题对20xx年度的帮扶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以及帮扶项目和务工监测等数据进行清洗工作,切实提升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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