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通知
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根据市政府领导“请各镇重视集体资产的管理,请财政局加强对各镇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的要求,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在千灯镇先行开展了国有(集体)资产清查管理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现就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区镇党委、政府对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较为重视,使区镇国有(集体)资产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在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普遍较弱,资产账务管理较为混乱,有的资产有账无物,有的资产有物无账等等;在对外投资、资产出售和出租等方面,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性制度;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没有得到有效贯彻。因此,加强区镇资产管理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二、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都要成立以主要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区镇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
2.开展资产清查。采取“切块包干,分块清查”的办法,通过“单位自查、分块核查、财政汇总”的形式,进一步摸清资产的家底,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体系。资产清查范围包括:下属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街道办事处、旅游公司、敬老院、公墓、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资产公司、房产公司的资产,原乡镇企业转改制剥离资产,政府及直属单位资产,政府对外投资资产,道路、桥梁、绿化、公园资产等。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对有账无物和有物无账的资产要逐项查明原因,由区镇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议上述资产的处理方式,报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处理。
3.建立管理制度。各区镇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根据“保值增值、公开透明、强化管理”的原则,明确资产管理主体,健全资产管理网络,规范资产财务管理和资产报表月报制度,建立资产形成和处置的报批制度、资产毁损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资产租售公开化制度,形成覆盖资产购置、运行、处置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制度体系,使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4.加强日常管理。区镇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各自建立的资产管理制度,采取“分块管理,动态监控,财政监管”的模式,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动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规范运行
规范和加强区镇集体资产管理,对于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化解日益严峻的财政收支矛盾,推动各区镇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镇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谋划,妥善推进,在12月底前完成资产清查、张榜公示、损溢处置、建立制度等工作,使区镇资产管理尽早纳入规范化、正常化的轨道。
以上通知,请认真落实。
昆 山 市 财 政 局
昆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ОО九年十一月三日
【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通知】相关文章: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03-16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04-09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方案08-24
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职责之我见08-24
领导干部国有资产监管调研08-24
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08-24
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09-28
[优选]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07-12
(实用)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告07-14
资产管理工作体会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