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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法官提名简要事迹材料

时间:2022-08-23 01:02:51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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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法官提名简要事迹材料

  最美法官提名简要事迹材料

最美法官提名简要事迹材料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文学

  张文学,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四级高级法官。1982年6月考入空军航空学校,1988年从空军航空兵部队转业到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主要负责审理商事、破产、公司清算等案件。

  三十年以来,他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多年如一日,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克难案,一心为民促和谐,办结多起各类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尤其是成功审理了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全省首例大型国有企业北满特钢破产重整案件,赢得了企业职工、债权人等多方满意,北满特钢重整后快速崛起、扭亏为盈,踏上了全面振兴、跨越发展的新征程,人民网、凤凰网、东北网、中国商报、黑龙江日报等各大媒体争相关注报道。他聚合团队研究出台了市中院《关于优化全市发展法治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全市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全市法院服务重点项目或企业事项清单》、《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因其贡献突出,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带领审判团队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2017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省、市党委、政府给予高度赞誉。

  依安县人民法院 付春红

  付春红,女,1970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任依安县第一中学教师,1995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调入法院,现任依安县人民法院红星人民法庭庭长。

  她热爱审判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创新,一直把让当事人满意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工作中勤勉敬业,任劳任怨,其所审结的案件连续三年居全院之首,多次获得省、市、县法院授予"优秀法官"、"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其中 2014年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齐齐哈尔市法院系统"模范法官",2015年、2017年两次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16年齐齐哈尔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齐齐哈尔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无论是在县法院还是在社会上都树起了一个法官的良好形象。

  注重自身修养,政治、业务素质高。作为法庭党支部书记,她注重政治学习,坚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把握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把职业操守强化于行,知行合一。

  完善措施抓服务,切实解决告状难。她坚持便民、利民、亲民、护民的原则,完善服务措施。为了方便当事人,她每年巡回审理,就地办案40余次,释法解疑,促进息诉服判,提高了办案的效率,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创新调解方法,化解矛盾促和谐。她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基本原则,因案制宜,总结了"冷却降温法、情理交融法、分析疏导法、心理沟通法、借助外力法"等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法。她还善于发挥联动调解的作用,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赡养、土地等纠纷,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作为一名基层女法官,她一直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地履行着一个法官的神圣职责,以出色的工作,展现一个新时期女法官所独有的魅力。

  龙沙区人民法院 孙晓光

  孙晓光,男,1962年1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龙沙区人民法院刑事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龙沙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30多年来,他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无私奉献、清正廉洁、兢兢业业,共审理了1000余起刑事案件。2013年2月被市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2013年10月,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6月,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刑事审判庭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2月,市法院授予龙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体三等功。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他始终恪守着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牢记审判人员应当遵守的各项纪律,为自己立下了"钱财面前天平不斜心不偏"的诺言。他执法如山,法律面前无私情,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工作中,他用精通的业务知识纠正检察机关错误定性案件多起,经他审理的案件没有上访缠诉的,社会效果较好,他还用业余时间写了多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被省法学会评为一等奖。

  他就是这样恪尽职守,清正廉洁,铁面无私地工作,他的工作作风和两袖清风精神有口皆碑,多年来,他始终将奉献和廉洁放在首位,因为他给自己立下的座右铭是:丹心沥血甘奉献,清正廉洁不染尘。

  克东县人民法院 国庆富

  国庆富,男,1972年10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现任克东县人民法院宝泉人民法庭庭长。

  自担任宝泉法庭庭长以来每年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超过300件,调解率达到96%,服判息诉率达到98%.2017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96件,结案率98.01%.其中调撤结案273件,调撤率达到95.3%.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98%.实现了无超审限案件,无因工作不当引发当事人上访案件。案件质量好、办案效率高。2017年院内考评办案数占位第一,调撤案件数占位第一、调撤率占位第一。院内测评为优秀(满意率98%),综合排名第三。

  他连续多年被市中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优秀法官",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嘉奖、记三等功、优秀政法干警";多次被市中院授予"调解能手、办案标兵、星级法官"等称号;多次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称号。

  在调解工作中,他能够区别不同案件,找准调解不同方向,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调动各方积极因素,营造工作亲和力。他采用外围调解法、亲情调解法、淡化对立情绪调解法、冷却处理调解法、下大力气查找被告下落进行调解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耐心调解出平安、诚信调解换和谐、心系群众息纠纷"始终是他的最终追求。

  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王谊兰

  王谊兰,女,1975年7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克东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民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她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先后优质高效地审结了4000多起民事案件,平均每年审结案件近200件,最高曾年审结近400件。因其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被评为区优秀公务员,区法院办案能手,多次被评为区法院、市法院先进个人,并分别于2008年,2016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6年被选为中国共产党富拉尔基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齐齐哈尔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被富拉尔基区区委授予红旗党员荣誉称号。

  她参加工作20多年来始终工作在民事审判工作第一线,由于工作日程总是排得很满,为了不耽误工作,孩子小经常生病她也无暇照顾,而且在生小孩后38天就上班工作了,未休产假。由于繁忙的工作,超负荷的工作量,使她劳累成疾,但她也从未因病请假。在处理案件时她积极探索民事案件处理新机制,面对疑难复杂案件,能够做到思路清晰,认真分析案情,找出双方矛盾所在,帮助双方找到合理的解决方式,化解对立情绪。她不仅着眼于案件的质量,更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有效地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案件中,她经常冒着酷暑,奔走于城镇乡村,对当事人耐心释法答疑,使当事人消除抵触情绪,自愿按法律程序解决。她虽然只是一名普通基层的法官,但是她淡薄名利,廉洁奉公,把一个女人全部的情感倾注到了执法为民的公正天平上,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标准,一个新时期女法官所独有的魅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为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增了光,添了彩。

  甘南县人民法院 刘春涛

  刘春涛,男,出生于1981年3月10日,汉族,法学本科,党员,2006年进入甘南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平阳法庭庭长,现任甘南县人民法院长山人民法庭庭长。

  2015年审结案件183件,2016年审结案件654件,2017年审结案件383件,无涉诉信访案件,无超审限案件。2013年刘春涛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被市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2014年被市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法院模范法官;2015、2016年获得县政府嘉奖;2017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在多年的基层法庭工作经历中,他扎根在黑土地,融入群众中,始终坚持"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矛盾"的信念,足迹遍布辖区每个村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纠纷。吃在法庭、住在法庭,远离家人,但他无怨无悔,以对人民群众的热爱,对法律事业的忠诚始终坚守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最前沿。在十余年的法院工作中,他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公正司法,坚守为民情怀,以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事业的无私奉献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爱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阳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良好的法官形象。

  铁锋区人民法院 崔霞

  崔霞,女,1975年1月出生,汉族,法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判长,现任铁锋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法官的十余年间,她始终坚持在民事审判工作的第一线,工作勤勉,任劳任怨,至今已累计主审各类民事案件一千五百余件,其中,2017年主审各类民事案件229件,办案数量在全院名列前茅。崔霞勤于学习,善于钻研,至今已在省、市级期刊发表各类调研文章近二十篇篇,其中,有三篇调研文章分别获得全国法院系统理论研讨会优秀奖、东北三省法治论坛学术研讨会三等奖、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理论研讨会二、三等奖。她办案效率高,结案速度快,从未有陈年旧案积压在手;办案质量好,调撤率高,上诉率低,多年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所主审的一千五百余起民事案件无一被确认为错案。

  她淡泊名利,廉洁自律,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其担任审判长的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及所开通的"百合热线",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了大量的法律咨询和诉前调解服务,还多次应铁锋区妇联的邀请为辖区妇女工作者和各社区居民进行法律培训,被人民法院报、黑龙江日报等多家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崔霞担任铁锋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后,积极为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为辖区经济建设献言献策。崔霞以其过硬的法学功底、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交口称赞。

  昂昂溪区人民法院 徐万玉

  徐万玉,男,1981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6年7月毕业于齐齐哈尔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徐万玉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多次受到各级部门的嘉奖,2013年1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2013年6月被昂昂溪区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公仆".2013年9月,经公开竞聘,徐万玉同志以综合测评第一名的优异成绩竞聘为副科级审判员。2014年2月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和"模范法官".2017年被评为"昂昂溪区优秀公务员".

  十二年的审判工作使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他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认为法院是人民讲理的地方,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www.fwsir.com)作为一名法官,应做到人情说不倒,权势压不倒,金钱买不倒,拒腐蚀永不沾,永远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

  他工作上严谨求实,业务上高标准严要求,个人生活朴素、清正廉洁,坚守原则底线;好学苦练,注重提升,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他拥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无私奉献,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案件,尽管执行工作充满阻碍,也不能阻挡他为执行工作拼搏、奋斗的脚步,这就是"最美法官"徐万玉同志,一个"80"后的执行法官的"法治天平"!

  拜泉县人民法院 郭顺达

  郭顺达,男,1975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9年9月从部队转业分配到拜泉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一庭副庭长,现任三道镇人民法庭庭长。

  三道镇人民法庭管辖三乡两镇和两个国营林场,辖区人口16.6万,五年来,全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969件,他个人承办案件715件,综合结案率达97.58%,无一起更审改判案件、无一起涉诉涉访案件,真正实现"保稳定、促发展、伸正义"的工作目标,他在全院绩效考评中多年连续名列第一。

  他注重深化服务层面,亮化窗口建设。他针对人民法庭的工作特点,努力打造法庭服务窗口这一亮丽名片:一是立案窗口明亮化,凸显"效率"二字。二是服务礼仪标准化,凸显"文明"二字。他优化服务方式,创新管理理念。他结合所在法庭自身特点,创造性地总结出了"四字"管理法:一是抓审限,突出一个"快"字。二是抓评查,突出一个"优"字。三是抓环节,突出一个"质"字。四是抓调解,突出一个"和"字。注重立案、巡回审判站、点的调解,大胆创新,提出巡回审判,庭审设在田间地头。

  他在工作中,始终秉承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宗旨,扎根基础,为百姓排忧解难,所办每一起案件,都努力让当事人体会到党的温暖和司法的公正,被当地百姓誉为"家门口的法庭、百姓的法官".

  讷河市人民法院 郭海波

  郭海波,女, 1975年2月1日出生,汉族,1996年参加工作, 2005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历任讷河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行政庭副庭长,现任龙河人民法庭庭长。

  工作以来,她多次获得省、市、县各级法院的多项荣誉。郭海波同志自2007年任法官以来,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受到讷河市政府嘉奖,并于2010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11年因在下乡送达回程中途中救火,被省法院授予见义勇为三等功,2008年、2010年二次评为讷河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4年被评为齐齐哈尔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15年所在的民一庭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本人被评为讷河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6年被讷河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维稳先进个人,并被讷河市政府授予嘉奖,2017年被齐齐哈尔中院评为调解能手,并被讷河市政府授予嘉奖。

  郭海波她的办案数量历年来在本院一直名列前茅。2014年承办民事案件192件, 2015年承办案件172件,2016年承办民事案件197件, 2017年承办民事案件284件。2018年截止6月5日审理案件180件,审结115件。且审理的案件质量较高,更审改判率低。在所承办的案件中无一起因个人原因引起信访、改判,无一起错案。

  多年以来郭海波同志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头,在她的眼中群众的事无小事,群众的利益大于一切,多年的付出,郭海波同志被基层群众亲切称为"暖心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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