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党政资料>申报材料>和谐社区创建申报材料

和谐社区创建申报材料

时间:2024-06-27 08:56:17 申报材料 我要投稿

和谐社区创建申报材料

和谐社区创建申报材料1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社区始终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区和谐、服务居民为主题,仅仅围绕窗口和服务行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深入实际,注重树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和惠民生的好事、实事,积极开展“三亮三比三创三评”活动,深入推进社区综合服务楼窗口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建设“文明祥和、幸福安康”的社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和谐社区创建申报材料

  一、推行“三亮”举措,树立群众满意形象。推行“举措,树立群众满意形象。

  一是亮身份。在综合服务楼服务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通过党员佩戴党徽、设牌上岗等形式,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照片等,让工作人员亮出宗旨、体现责任、展示形象,拉近与居民距离,增强自身工作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形象,激发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亮职责。在大厅设便民服务手册架,将各窗口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时限做成服务手册进行公开。同时还通过led显示频、宣传栏等形式,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申办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等内容。

  三是亮承诺。结合社区特点和岗位实际,引导社区工作人员围绕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法、提升服务效能作出公开承诺,通过承诺卡、触摸屏、led显示屏等形式将承诺内容、完成时限向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实施“三比”活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一是比理念,注重创新意识。社区通过大力宣传庆祝建党90周年、“党员公开承诺”、“微型党课”等系列活动,发动党员围绕社区发展主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创新思维,进而提升整体素质和能力。

  二是比行动,突出先锋表率。以“党员先锋岗”为抓手,树立社区党员争当知识过硬、爱岗敬业的业务骨干和先锋模范,让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实行“党员积分卡制度”,把党员平时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参与争创活动、助难帮困情况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计入卡内,作为年度考核依据,激励党员兢兢业业工作、扎扎实实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三是比服务,推动奉献热潮。完善党员设岗定责,开展党员志愿者和身边党员责任组走访活动,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鼓励了广大党员积极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的热情。

  三、开展“五创”行动,争创居民满意单位。

  (一)创岗位先锋模范,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比业务、比技术、比服务”等技能竞赛,激发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争先进的工作热情。(二)创居民满意窗口,主动热情服务,营造宽松和谐的非为。服务窗口是金海岸社区对外服务的第一线。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的'好坏与服务水平的高低将大大金海岸社区的总体形象和信誉。我们始终坚持用积极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来促进管理工作;以最满意的服务、最阳光的面容,打造群众满意窗口。

  (三)创优质服务品牌,深入居民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居民所盼、所需,征询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通过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充实服务内容等方式,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目前服务大厅窗口涉及户籍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计生、外来人口等,创建了一支优质服务队伍。

  三、推行“三评”机制,促进服务提高质量。

  推行“机制,促进服务提高质量。

  一是自己评。定期组织召开评议会,对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

  二是居民评。通过发放工作评价表、口头调查等方式,让服务对象及时、简便地对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三是组织评。党支部制定服务考核办法,实行半年一评比,形成工作标兵。目前社区综合服务大厅群众满意度95%以上。今后我们将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争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的表率。

和谐社区创建申报材料2

  一、控申举报工作

  在下访、巡访过程中出动宣传车辆102次,对山上山下37个单位进行了法律宣传和巡访,制作宣传牌9块,发放各类法律资料和宣传单20xx余份,发表电视讲话3次,录制了下访、巡访专题片。

  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6件次,受理举报线索3件。其中初查2件(转职检局1件、民行科1件);转侦查监督科1件;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从6月19日至6月25开展了

  以“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设立了举报宣传站,制作法律宣传板挂图12块,发放宣传材料,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二、其他工作

  1、协助分院控申处办理控申案件;

  2、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卷2份;

  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聘请了控申举报信息员,并组织对控申举报信息员进行了培训;

  4、积极参加了政治业务学习和会议,听取了林业局“创建平安林区”知识竞赛;参加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每人记学习笔记二万字以上,写学习心得版权所有两篇,参加了林业局政法委主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撰写论文两篇;撰写庆“七、一”征文2份。

  5、参加了林区分院控申工作会议;参加了林业局“歌唱新林区、携手创和谐”文艺演出。

  不足之处:在规范化接待室建设中,在表、卡、簿、册的应用上还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缺少创新意识。

和谐社区创建申报材料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的责任意识、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和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着力构建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40个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为重点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总体目标是:20xx年,确保有20%的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20xx年有50%的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20xx年全部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达到示范点标准,并辐射带动周围镇村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再经过3—5年努力,力争所有乡(镇)、20%左右的村(居)达到示范点标准,并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创建标准

  (一)乡(镇)主要标准

  1、组织领导。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资料齐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纪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独立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配置齐全;党委每年年底能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支持纪委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增加农民负担案件,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社会和谐稳定。

  2、廉政教育。廉政教育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场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的安排集中轮训、短期实践培训、专题讲座等;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选择一些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

  3、制度建设。乡(镇)党员干部、基层站所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健全;建立和完善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党员干部监督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建立乡(镇)、村(居)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制度;完善乡(镇)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落实对乡(镇)、村(居)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推行乡(镇)纪委介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等制度;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全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服务到位。

  4、监督检查。实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村到人,督查和指导包点村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工作,相关制度资料健全;联系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聘请村(居)级廉勤监督员,建立村(居)级廉勤监督组织,发挥村(居)级廉勤监督组织作用;完善监督考评体系,把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村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对落实强农惠农等各项政策的`督察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和农村低保、新农合基金、教育经费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纠正各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乡(镇)接待室,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5、“四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乡(镇)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有高质量的公开栏,及时、全面公开乡(镇)、村(居)重大事项以及廉政承诺、服务承诺等内容,设有廉政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确保党员、干部及农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同时指导所辖村(居)和基层站所全面落实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公开制度。“四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群众满意率较高。

  6、经济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健康稳定,在本县(区)范围内排位靠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申请示范乡(镇)的,在百分制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辖村达到创建总体目标进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近两年内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近三年,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创新、有成效,经验做法在县(区)以上范围得到推广。年度内,乡(镇)范围内没有到县(区)以上关于违反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的集体访或越级访。

  (二)村(居)主要标准

  1、班子建设。村(居)“两委”班子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围绕村(居)中心工作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绩效考核。

  2、廉政教育。以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为抓手,采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农村崇廉尚洁良好氛围。廉政文化队伍和活动场所健全完善,做到“八个有”,即:

  (1)有村(居)廉政文化活动室。设有廉政书籍专架、书籍达50册以上。

  (2)有一套廉政电教设备,每年至少组织党员观看2次以上反腐倡廉电教片。

  (3)有一个固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内容。

  (4)有一处以上廉政文化景观或廉政公益广告,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内容。

  (5)有一批农村党风廉政制度上墙。

  (6)有一支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监督员姓名、联系电话对村民公布。

  (7)有一个村(居)务、财务、党务公开栏,按时公布相关资料、资料齐全。

  (8)有一个村(居)廉政建设监督信箱或民意信箱。

  3、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村(居)干部行为规范,村(居)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村(居)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4、监督检查。村(居)级监督组织健全,群众监督渠道畅通、有效。村(居)干部通过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政绩公示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满意率较高。

  5、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及时、内容完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村(居)民议事程序规范,村(居)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有书面记录材料。村(居)有为民服务全程接收室,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满意率较高。

  6、群众处理。建立健全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并有专人负责,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档案资料齐全。

  7、经济社会建设。村(居)经济社会发展健康稳定,在本乡(镇)范围内排位靠前,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全县(区)平均水平。

  申请示范村(居)的,在百分制考核总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两年内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年度内,没有集体访和越级访等情况发生。近三年,村(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创新、有成效,经验做法在县以上范围得到推广。

  四、评选表彰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参加对象原则上为市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其他乡(镇)、村(居)也可申报参评。评选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一)自我评价。每年第三季度开始申报,各申报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单位围绕创建主要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行自我评价,形成书面材料10份(附申报表格)和电子文档,报所在县(区)纪委。申报材料,要经乡(镇)或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二)认真初核。各县(区)纪委在申报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总结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初核。根据考核总体情况,择优推荐“示范点”申报对象。

  (三)审核表彰。市纪委在第四季度对各县(区)纪委推荐的示范点组织抽查或开展明查暗访,择优予以表彰,授予“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称号。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被表彰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一定奖励,县(区)纪委配套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动态管理。市纪委对已表彰的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标准执行不严格、群众满意度低的示范点,视情况给予停牌、摘牌处理。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全市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实施有效领导。各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和谐社区创建申报材料】相关文章:

创建和谐社区申报材料08-24

平安创建申报材料06-18

绿色社区创建申报材料05-22

关于创建和谐社区的工作意见02-24

收费所文明创建申报材料08-15

收费所文明创建申报材料12-26

收费站文明创建申报材料08-15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申报材料01-30

创建文明学校申报材料08-23

政府创建文明单位申报材料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