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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征文:我的悦读之旅

时间:2022-08-16 00:35:48 征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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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征文:我的悦读之旅

  4.23征文:我的悦读之旅

4.23征文:我的悦读之旅

  任艺军

  说到读书确实感到非常惭愧,经常翻了两页书之后就把它放到一边,玩起了手机。现在这应该也是一个普遍现象,越来越少的人选择在闲暇时间拿起一本书去读,更多的是坐着、躺着、走着玩各种电子产品。而且中国的家长口口声声说的"阅读"也是十分功利的,仅仅把阅读当成了让孩子考上大学的一种手段,在潜意识里就认为孩子一旦考上了大学有了专业找到了工作,之后,阅读是可有可无的一种小资情调的生活。

  对于从小不爱读书的我来说,被老爸不知批了多少次。由于爸爸妈妈的职业都是教师的缘故,从小对我的教育就很严格。他们买书也从不吝啬,家里摆满了各种百科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等等。然而我对看书只有三分钟热度,每本书看了前几章就搁置一边。小时候因为这个习惯没少被老爸念叨。

  在读大学以前,我最喜欢的一类书就是童话故事,《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小公主》等等,反反复复的看,乐此不疲。高中时学习压力很大,每天10点钟下晚自习,晚上睡觉前也必须要翻一翻故事书,缓解一天紧张的神经。一章章精彩的故事情节,给我带来很多憧憬与幻想,让我相信着这个世界充满着真善美,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就像是朋友一样,给我带来很多温暖。

  上大学是我第一次离开家,脱离父母的庇护,我开始慢慢接触这个社会,发现它并不像童话故事书里写的那样单纯简单。大部分时间和同学在一起是很快乐的,不过也经常出现我不能应对的状况,我会困惑,会气氛,会不知所措。不开心的时候喜欢和同学聊天,或者一个人跑到图书馆看看书。之前从来没接触过的主题也开始慢慢关注,关于爱情的《简爱》与《傲慢与偏见》;关于悬疑推理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关于反映中国当代农村历史变迁的《平凡的世界》;关于一个回族家族六十余年间的兴衰历史的《穆斯林的葬礼》……我走出了我的童话世界,去了解这个真实的社会,接触更多新的事物。这段期间改变了我很多,建立了自己的生活价值观,学会了更理性的看待现实问题,改变了思维习惯。使我更加清晰的认识自己,认识世界。现在书籍也成了我的一个好朋友,每当遇到难过心烦的事情,阅读一本好书就能忘掉这些不开心的事情,给内心带来平静与安宁。

  关于阅读的意义,只有自己经历了才能知道。很喜欢网上流行的关于阅读的一段话:"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吃过很多食物,现在已经记不起来吃过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为我的骨头和肉。"

  这是一本薄薄的大32开的版本,浅茶色的封面,白色镶边,简洁干净,如一位面容姣好的素颜女子,让人平生好感,左上角有一个小天使,抱着比他还高的一摞书大步向前,左侧中部是清瘦的宋体字"书店",旁边一行小字特别显眼,"我就是想开一家书店".

  全书114页,书页有点泛黄,手摩挲的感觉很舒服,小五号的字体,行距分明,看上去就如书本一样短小精悍。

  越是简单,越是让人有一种想读的欲望。

  我就是想开一家书店。

  有点宣战的口气,好像是遇到了什么阻力,也可能是异想天开。

  作者佩罗内普?菲兹杰拉德,不是那个写《夜色温柔》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菲茨杰拉德,而是英国的一位女作家(1916—2000),毕业于牛津大学,从事过记者主播书店店员的工作,60岁后开始写作,她曾获得英国布克奖,美国图书奖,并多次获得布克奖题名。就是冲着60岁才开始写作这一点,也值得我崇拜,更何况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书店》。

  故事发生在1960年代的英国一个名叫哈堡的小镇,寡居八年的女人弗萝伦丝突然突然想要开一家书店,这在镇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她买下了一座废弃不用的屋,据说还不时闹鬼,简单改造以后成了书店。

  其实她并不懂书,不像《查令十字街84号》里的书店经理弗兰克,可以为海莲推荐书目,自作主张地为她选购善本;也不像《纸房子》里的爱书人布劳尔,能认清书与书之间的真正关系,绝不会把博尔赫斯和加西亚洛尔迦的书摆在一起,也不会把莎士比亚和马洛、略萨和马尔克斯的书并列,她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该进一些据说会很畅销的《洛丽塔》。

  但是她知道:"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

  作者以文风简洁隽永而著称,结构也精巧,文本不长,却屡屡让我感动,高贵与卑贱、丰富与浅薄,世俗与理想,勇气与懦弱,在这本薄薄的册子里显而易见,即使弗洛伦丝算不上一个文化人,却比任何人都值得尊敬,有那么几次我竟然忍不住放下书来,有一股细细的暖流从心底弥漫开来,我夹上一张书签,闭上书页,站起来,我要离开一会,我想要让那个画面就此定格,正是她们,弗萝伦丝,克里斯汀,还有布朗迪希先生,对书的喜爱,对文化的尊重,体现了一种崇高的人格魅力。

  书里至始至终弥漫着一种孤独的气息,读来有一种淡淡的哀愁,海边,小镇,60年代的背景,孤独的众人,生活不易,书店的开张关闭,如同一滴水落入大海,不起一丝涟漪,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除了布朗迪希先生的死亡,克里斯汀的长大,弗萝伦丝的离开,老屋最终被一直觊觎的加玛特夫人设计征收。作者没有强加给读者任何的思想或者人生哲学,她只是用冷静的笔调告诉我们, "当火车开出车站时,弗萝伦丝坐在那里,羞愧地低下头,因为她生活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

  感到羞愧的绝不应该是弗萝伦丝。

  我也想开一家书店,即使它不能像莎士比亚书店一样屹立百年而不倒,更不能如查令十字街84号那样成为全球爱书人之间的暗号,甚至也可能不比弗萝伦丝的书店存活得更久,但是,假若因此给爱书人一处驻足之所,一段美好的记忆,也就足矣。

  前些日子在微博上读到一句话"所有的春天,都关情于去年。或者更远。一年中有这么一小段时间就够了。孤独而诗意地活在最喜欢的城市——如果这个城市恰恰叫苏州的话。"因了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倾城记》

  雪小禅的文字依旧唯美动人,她的喜好,她的生活,她的旅行,她的亲朋好友,她看的书,她写的字,她爱吃的食物,她爱喝的茶,她最爱的城市……都在文字中彰显无疑,惊艳谈不上,却让人倾心不已。

  她最爱的城,苏州,古称姑苏。她在苏州写作,闲暇时去山塘老街吃五块钱四个的生煎包,倾听里面做生煎包说吴语的年轻男孩女孩。她用"粉"来形容这个温婉大气的城市,这个城市在她的眼中"到老了都风情万种".

  日常是一个城市的风姿。"真正的苏州在日常的细节里,在隔壁",一个城市令人倾心不已的往往不是他的名胜古迹,而是隔壁的人情世故,隔壁的小桥流水,隔壁的温文尔雅,隔壁的藏书羊肉,隔壁的浣洗衣者……苏州是个令人动容的城市,慢而有序,小而精致,秀气不凌乱,大气不庸俗。"真正的艺术都是生活。"

  文化是一个城市的底蕴。苏州的评弹博物馆在雪小禅的书中是一好去处,吴侬软语,带着浓浓的苏州标识,你说不好苏州话,怎能说得好苏州评弹,这是一个城市的象征,也是一个城市的独到之处。它总有一个闪闪发光的亮点,让你不忍移开目光。一曲《牡丹亭》让多少人为之倾倒,游园和惊梦两场戏是否都曾发生在姑苏的某一宅院呢?你是不是也在园林里迎光闭目,幻想着美妙的爱情?

  建筑是一个城市的灵魂。苏州园林不胜枚举,每一处的特点细数开来,说不清道不明。你倾心的是高墙边的斑驳竹影,还是阁楼上的雕梁画栋?你欣赏的是池塘边的画舸停桡,还是长廊边的杨柳依依?如果北京园林向你吐露皇家的气派,那么苏州园林则道出小家的温馨。

  植物是一个城市的精灵。春观海棠夏观荷,秋赏菊花冬赏梅。他日俯瞰整个姑苏城,必是郁郁葱葱,花团锦簇。它们不言不语,静静矗立,浏览着这个城市的过路人。你来过,留下你的香气与之融合,它会铭记于心,你也会铭记于心。

  姑苏的烟雨隔着窗听,似听宋词,婉约不可方物。"姑苏的雨丝毫没有尘土气息,细细的,软软的,润润的。"纵然你是个讨厌雨的人,于姑苏处,定会喜欢上它,并且你会托腮沉思,哪个小巷会走出一位撑着油纸伞像丁香一样的姑娘。她身穿旗袍,娉婷走来,被烟雨笼罩,仿佛一张唯美的山水画。

  有一读者钟爱雪小禅,因为《倾城记》爱上姑苏城,后独自搬来姑苏,凭一己之力定居于此。你是否会有这样的勇气为你的爱好付出所有的努力,因为一座城能递出一颗心。你是否倾心于这样的城市,哪怕只是走一遭看一眼。城在心中,心中有城,倾城倾心,惟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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