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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灾民生活救助方案
兰考县辖5镇11乡,428个村委,总人口76万,农村人口68万,耕地面积95万亩。2004年财政收入6300万元。2004年,我县遭受了干旱、洪涝、风雹、病虫等多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78.6万亩,成灾44.5万亩,绝收面积2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
为做好春季灾民生活救济工作,特制定兰考县春季灾民生活救助方案。
一、基本任务
2005年春荒期间,我县共有缺粮人口9.2万,其中需要国家救济的5.3万,需救济粮205万公斤,各乡镇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这些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治、学生不失学,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基本要求
由于我县受灾严重,救灾资金不足,且时间紧,任务重,为妥善安排好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现提出五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和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县灾情的严重性和救灾工作的紧迫性,把生产救灾工作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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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要站在贯彻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安排好灾民生活。
(二)搞好灾情调查,澄清群众缺粮、缺衣被底子。随着时间的推移,灾区群众的生活状况将发生变化,县乡人民政府特别是民政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灾情变化情况逐村逐户进行认真调查。对缺粮人口、缺粮数量、需口粮救济人口、需口粮救济数量等基本情况掌握清楚,落实到户。要特别关注五保户、优抚对象的生活状况。通过调查灾情,明确救灾工作的重点,为完成春荒期间的救灾工作任务打好基础。
(三)严格确定救济对象及救济形式
1、救济对象。是指家中存粮到麦收前每人每天不够1斤的缺粮户或缺衣少被的困难户。各乡(镇)要在进一步核查灾情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家庭经济状况、自救能力的大小,按自救户、扶持户、救济户等类型,进行分类排队,救济户要登记造册。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照顾烈军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军人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确定救济户的程序是户主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村组审核,乡政府审查批准。确定后的救济对象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救济形式。采取邻里互助,无偿救济两种形式。邻里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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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针对家中缺粮而有自救能力的户,无偿救济主要针对烈军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军人、分散供养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救济粮要根据每户的生活情况,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发放过程中,县乡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给予全程监督。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由于去年我县受灾严重,救灾款远远不能满足救灾工作的实际需求。县乡党委、政府要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捐款捐物,同时积极向兄弟县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求援,争取多方援助。接收到的捐赠款物要及时登记建立台帐,,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的手中,并向社会公示。
(五)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原则,除民政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救灾款外,县乡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救灾资金的投入,按照规定,县财政要拿出15万元,各乡镇要拿出18万元救灾专项资金,用于安排群众生活。对上级下拨的救灾款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救灾工作结束后,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联合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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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切实做好春荒期间的救灾工作,县委、县政府将成立救灾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救灾工作的组织与督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民政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配合县领导组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二)县乡民政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好灾情调查、救济对象确定及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县直各单位都要按照各自分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负起责任,搞好生产救灾工作。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延误时机、失职、渎职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一律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完成任务出色,群众反映好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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