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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建设和谐社区的工作意见

时间:2023-02-24 16:02:21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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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工作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社区,努力构建和谐顺义,现就建设和谐社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和谐社区的重大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新的发展阶段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市委、市政府从首都的重要地位和责任出发,提出了“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做出了努力把首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大决策。顺义是首都东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是北京未来三个重点新城之一,主要引导发展现代制造业,以及空港物流、会展、国际交往、体育休闲等功能,担负着承办2008年奥运会水上项目比赛的重任。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社区的建设与管理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从目前看,社区建设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管理社区的各类组织职能交叉、管理关系不顺、居委会职责不清,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指导不到位,社区活动经费不足,物业管理不到位,新建小区设立居委会工作困难重重,居委会办公条件普遍较差,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等。因此,建设和谐社区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重大任务。
     二、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要求
     建设和谐社区的总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发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建设,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各个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建设和谐社区具体目标是:
   ——民主法治健全。全面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健全基层民主自治组织,使社区居民在社区事务中能够依法当家作主;
   ——基本社保均衡。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更多的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公共服务完善。进一步调整公共资源配置,加强社区五大服务网络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社会安全稳定。不断健全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使社区安定祥和,社会秩序井然,广大居民安居乐业;
   ——生态环境良好。切实搞好绿化美化、垃圾与污水处理,提高市民的公德意识、奥运意识、环保意识,使群众养成节约、环保、卫生的良好习惯;
   ——邻里互助友爱。邻里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守望相助,形成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尚。
     建设和谐社区应坚持的原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宗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稳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方便百姓,共建和谐大家庭的工作目标。
   三、建设和谐社区的主要任务
     (一)理顺关系,转变职能,增加投入,创建活力社区
     1、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围绕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要求,推动政府工作重心下移,落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民主自治管理的有机结合,逐步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三位一体”新的管理体制。社区居委会是社区行政事务的执行主体,属街道办事处的下属机构,履行本社区内各项行政性事务;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按照“民主、自治、自律、公益”的原则对物业实施管理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管理单位是依法定程序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性经济组织,是对居住物业实施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管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各组织之间要关系明确,既分工又合作,共同搞好社区管理。
   2、积极推动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全面贯彻第五次城市管理大会精神,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部门积极整合在社区已有的办事机构,提高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把不应由政府承担的工作逐步转向由专业部门直接承担,减轻居委会的工作负担;需要由社区协助完成的任务,应当与社区组织协商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号召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慈善、捐赠、救助以及其他为群众服务的活动。各职能部门要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深入社区加强服务与指导,利用自身的优势从物质上、人员上、指导上、协调上大力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评议监督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评议会,由社区对各职能部门服务社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以促进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深入基层,服务社区。
   3、加大财政对社区的投入力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制度,增加公共财政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重点解决污染治理、能源清洁、环境优美、交通顺畅、信息畅通等问题。在市财政对社区投入的基础上,区财政要建立社区居委会经费保障制度,保证社区组织开展工作需要的经费。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和开展活动的用房问题。建立健全对社区组织发展公益事业的专项补助制度,采取项目管理办法,支持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公益事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政府的投入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推进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创建祥和社区
   按照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推进面向基层、覆盖全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社区居委会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对城镇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基本技能培训。加大对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投入,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管、社区矫正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巡逻、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以及文化、体育、托老、托幼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网络,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使社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实现灵活就业。积极推动社区创业工作,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以及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使有创业需求的群众得到帮助,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加强就业政策宣传,使下岗失业职工能够及时掌握就业信息,鼓励和促进下岗职工在社区就业。
     2、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与全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逐步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落实分类救助、专项救助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持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帮老、助残服务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难题。
    (三)深入开展“四进社区”活动,创建文明社区
   围绕“新北京、新奥运”目标,以“共建和谐社区,实现人文奥运”为主题,深化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以此推动社区向着和谐、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1、科教进社区。科技部门以“讲科学生活,建文明社区”为主题,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站(室)、社区广场以及社区单位的各类文化设施,持续、深入地开展科普文化宣传、科普影片展映、科普实践活动,举办奥运科普系列报告,宣传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弘扬“友爱、互助、奉献、进步”的精神,倡导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邻里互助、家庭和睦的社会风气,提高居民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教育部门要加大对社区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教育力度,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社区教育运作机制,以市民学校为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群众性学习活动的管理,创建学习型个人、学习型家庭,从而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达到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
   2、文体进社区。文化体育部门要以“丰富社区文体活动,努力建设和谐社区”为主题,整合文体资源,搭建平台,充分利用各种文体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体活动,树立“社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良好意识和舆论氛围,通过深化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凝聚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程度。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建设,每个社区要建有一个室外(不低于300平方米)、室内(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供居民读书阅报、娱乐健身、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并不断提高设施的档次和管理水平。落实全民健身行动计划,增强市民体质。
   3、法律进社区。司法部门要以“加强法制教育,搞好法律服务,维护社区稳定”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社区普法、社区调解和法律咨询、援助等工作,把法律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4、卫生进社区。按照“普及健康知识,搞好卫生服务,提高健康水平”的原则,突出加强社区卫生设施建设的重点,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努力做到每个社区都有一个卫生服务站。大力培养社区医疗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逐步做到每个卫生站都有全科医生。建立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目标,使社区卫生服务站真正发挥公共卫生网底的功能,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性服务。  
   (四)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
   要按照“责任上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全力打造“社会政治稳定、刑事发案减少、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型社区。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防范为主,治本为上。社区管理与社区治安紧密结合,建立社区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居民小组、楼层中心户、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楼门组长的作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把重点放在排查调处多发性、易发性和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上,立足平常,重在防范,从苗头性抓起,细微处抓起。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以派出所为骨干,以治安巡逻队、联防队和保安力量为依托,以治保、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和帮教等有关组织为基础,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并举的群防群治体制。要坚持社区管理与社区治安相结合,增强治安防范的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社区内单位组织的作用,尤其是单位保卫组织,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物业管理部门的保安队伍,在社区民警的统一协调下开展联防,把综合治理工作延伸到社区内各个角落。要积极创新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把安全单位、安全校园、安全市场等创建活动统一起来,减少社区内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要全面落实并规范社区警务工作,积极探索警民共建、资源共享、家园共管的方式,形成防范一点、巡查一片、辐射一方的防控网络,创建平安社区。
   (五)深化社区环境建设,创建绿色社区
   要加强社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公德意识,倡导节约型可持续绿色消费模式,大力整治各种环境污染和损害居民利益、破坏人居环境和谐的行为。要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社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断提高社区环境质量和生态水平。社区居委会对本社区的环境整治要切实负起责任,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参加社区环境卫生活动,义务植树、种草、护绿,义务打扫居住区环境卫生,使美化社区环境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到2008年,社区环境达到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的“五化”标准。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稳定社区
   建设和谐社区,基层组织承担着重要责任。要切实加强街道和社区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要围绕社区的职能定位和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要求,把群众想要做的事,变成基层组织的工作,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维护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组织、动员和带领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
     1、围绕中心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京发〔2005〕15号)精神,明确工作职责,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使广大党员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的要求,主动、自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重点转到群众工作上来,不断创新维护群众利益的方式与途径,积极化解各类矛盾,营造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2、围绕健全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制定社区居民会议议事规则,规范社区民主决策程序。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组织结构,切实保障基层社区组织的有效运转。开展社区与部队、社区与学校、社区与单位、社区与农村等共建活动,建立协商议事制度。采取联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驻社区单位的联系,定期研究社区共驻共建事项,实现资源共享,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物业纠纷。要逐步建立社区听证会制度,听取居民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社区民主管理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社区事务公开,健全社区自治组织的民主理财制度,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开展工作。每个社区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服务组织和团体,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老年人组织、残疾人组织、群众性文体教育组织以及各种社区服务组织,建立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新型组织动员体制,协助街道做好社区服务、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开展层次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活动、帮贫扶困活动、社区义工活动、群众互助性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加便捷的生活环境。
   4、紧紧围绕稳定大局、化解各类矛盾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分片包户的工作制度,倾听群众的意见要求,掌握群众的基本情况,反映居民的利益诉求,构建新的群众工作网络,努力使矛盾纠纷在基层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帮助解决,实现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切实把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积极利用网络技术,建立社区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事,畅通民意渠道。加强邻里纠纷、民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帮助群众依法维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稳定。
   四、建设和谐社区的保障机制
   建设和谐社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关系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加强领导,各方配合,通力合作,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设和谐社区有力度、有速度、有程度,加强领导是关键。要充分认识建设和谐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建设和谐社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力度,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障、工作上落实、经费上到位,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二)形成整体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找准自身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优势和位置,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做好社区党建、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市政等工作。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社区内所有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作为社区主体的组成部分,要增强共驻共建意识,积极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民政、市政、规划、卫生、文化、体育、教育、政法、街道等部门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主要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城市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区、镇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社区和自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各项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变社区基础设施缺乏、简陋的状况,切实保障社区干部的待遇,使社区居民活动有场地,社区组织办公有地点,社区队伍工作有活力。同时,要广开渠道,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收民间资金,鼓励社会各界捐助,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资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社区工作者要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社区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在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新路子,做到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政策上熟,不断提高建设和谐社区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干部的选聘机制、培养机制和考核机制,教育和引导社区干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社区工作做得更好,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贡献。
   (四)努力营造氛围。要加大建设和谐社区的宣传力度,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专题等方式,广泛宣传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宣传建设和谐社区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强化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和谐社区的意识,营造“社区是我家,和谐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设和谐社区工作的良好局面,使建设和谐社区深入人心,成为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动,做到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受益者。
   建设和谐社区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与建设和谐社区相关的民政、市政、规划、建设、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政法、信访、计生、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城管、园林、街道、物业等部门,都要根据建设和谐社区的主要任务,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社区内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服务组织都要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搞好本单位、本部门社会和谐的构建工作,涌现出更多的和谐单位、和谐校园、和谐企业,从而进一步加快构建和谐社区的步伐,为构建和谐顺义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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