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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乌党发[2006]1号)和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乌党办发[2006]45号)精神,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入手,努力创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文明机关,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端正学风,加强理论武装,创建学习型机关
增强学习意识。要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习成为机关干部的基本生存状态和行为准则,成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
明确学习任务。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钻研本职工作要求的政策理论、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和政务礼仪知识;学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端正学风。抓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于转观念、谋发展、出思路、见实效。要在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出成果,解决好学用脱节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生产生活问题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把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转化为执政为民的能力,体现在促进工作的各个方面。
创新学习形式。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教育计划和干部培训规划,通过主题教育、外出研修、学历提升、党校培训、电化教育、网络学习、专家讲座、论文研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有奖征文、学习竞赛等有效形式,培养机关党员和干部争做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创新思维的表率。通过落实学习措施,使机关党员和干部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取得学习成果。
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和完善干部述学、考学、督学、学习笔记、学习档案制度,建立机关学习的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学习考评情况列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各项学习措施的落实。
(二)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创建、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
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第一、基层第一”的服务理念,一切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站在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服务意识贯穿各项工作始终。
改进机关作风。按照"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总要求,不断加强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建设,坚决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至上、高高在上、不关心群众等不良作风,纠正"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纪律松驰、作风飘浮、文山会海等不良现象,促进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进一步密切,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改善,促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规范机关管理。从具体的办事、办会、办文等基础工作环节抓起,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机关服务规范化、决策民主化、办事程序化、管理制度化,通过整章建制并严格贯彻执行,切实提高机关职能效率,真正做到勤政廉洁、纪律严明、作风严谨、服务规范,树立市直机关党员和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要正确行使部门权力,紧密结合机关行政业务工作的特点,公开服务内容和办事程序,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共产党员挂牌"亮牌"服务制,真正做到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达到群众满意。
提高服务能力。要从提高党员和干部思想、政治及业务素质入手,大力组织和倡导机关党员和干部比学习、比素质、比本领、比工作、比纪律、比贡献,在机关中形成争优创先、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通过专业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岗位练兵、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等有效形式,努力培养一支思想作风好、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服务群众好的机关党员和干部队伍,从根本上提高机关的整体服务水平。
三、活动范围
"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在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工委管辖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普遍开展。
四、活动载体
(一)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每年都要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开展好各项主题教育活动。2006年,要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组织好"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大讨论,市直机关工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学习执政理论,提高执政能力"和"重温入党志愿书,与时俱进跟党走"为主题,组织专题报告会、英模事迹报告会、理论研讨会及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
(二)开展"访民情、解民难"主题实践活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所想,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稳定、制约发展的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实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在巩固"三创两帮"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和动员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继续搞好"两帮"、"两带",实施好对口扶贫、送温暖、助残行动、春蕾行动、助学行动等活动,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要通过组织学习教育、开展自查自纠、开门纳谏、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改进机关作风。要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作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每年抓住1--2个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解决。2006年,要针对党政机关不同程度存在的不思进取、纪律松驰、会风散漫、"三难"等问题,紧密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以"规范机关管理,提高队伍素质"为主题,进行一次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力争使机关作风有明显转变。抓好共产党员亮(挂)牌上岗试点。结合先进性教育整改阶段的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四)深入开展"十佳文明科室"、"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和表彰办法,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发挥其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促进各项工作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总体要求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直机关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的党组织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组织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管理和监督的责任,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推广典型、总结评比、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工作责任制,机关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要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尽职尽责,做到以领导班子带动机关队伍,以党员干部带动职工群众,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三)制定方案。各直属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的工作方案。方案要经单位或部门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同意。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以及组织保证等,于3月31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四)组织实施。要把创建活动与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目标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考评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创建活动中的组织保证和模范带动作用。创建活动中,要认真做好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以及信息宣传工作,同时要注重创建活动基础资料的积累。
(五)督查考评。按照市委要求,要把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列为对市直部门共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市直机关工委要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双项"目标管理,全面负责"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的日常监控、定期督查和年终考评工作,并根据平时监控、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的实际情况组织评比,每年选树若干个“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的示范单位,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同时进行表彰,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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