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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02-24 18:07:33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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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5年,我县作为某市市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试点县,经过精心组织实施、大胆探索创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决定2006年在全省全面推行,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规范,进一步做好权力的清理审核
       各单位要在去年全面清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于4月15日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对行政权力进行再清理、再规范;2005年机构改革撤并、新建和职能调整的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对照“三定方案”和法定授权依据,于4月20日前按程序全面完成行政权力的清理、申报、审核、备案工作。
       (一)查漏补缺。各单位要根据省、市重新确定的行政权力类别(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征收权、行政给付权、监督检查权、行政裁决权、行政确认权、行政征用权、内部管理权和其他类),依据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及“三定”方案,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编制职权目录,确保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二)进一步细化、分解行政职权。根据涉政办〔2005〕77号文件《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具有行政职能的部门要根据机构和岗位的配置,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各单位要在4月20日前确定出每个具体行政岗位的权力清单。
       (三)进一步修定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要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进一步修定完善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图。流程图应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要覆盖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并要载明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并以有效形式在办事窗口予以公开。流程图发生变更时,要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修订并申报审核、公布。
       (四)及时做好权力目录的调整和变更。要针对行政职权的动态性特征,根据上级有关的设定和取消信息,及时按规定程序做好调整变更工作,职权目录发生变更时,要在10个工作日内到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程序及时修订、公布。
       权力清理、申报、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瞒报、漏报以及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对行政权力进行调整变更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在审核过程中,对因敷衍塞责、把关不严,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审核单位和具体审核人员的责任。
       二、抓深化,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暂行办法》确定的公开内容,进行科学规划,在切实抓好重要权力事项以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开事项的范围,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公开。
       (一)切实抓好县政府本级的行政权力公开。县政府本级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除将县长分工、政府议事规则、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权力目录公开外,还要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过程作为公开的重点,充分利用政府公报、触摸屏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等多渠道、全方位定期、不定期公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新闻发布、文件查阅服务、点题公开、问策于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主动公开县政府本级行政权力的运行情况。政府办要在切实做好县政府本级和办公室行政权力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还要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公开工作,确保各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公开内容完备、形式统一、步调一致。
       (二)突出权力行使的过程公开。对事关人、财、物等与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充分利用确定的各种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在决策环节,要通过社会调查、咨询、公示、听证和公开发布等形式,公开决策的事项和依据;在执行环节,要向当事人公开全部与行使行政权力或事项办理过程的有关情况,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对执行结果,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根据涉及范围,以适当方式在规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要建立权力运行登记制度,如实记载权力行使过程各环节的情况,并填写重要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登记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应公开的重要行政权力未公开或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书面告诫,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严格权力公开的范围、时限。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权力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公开的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对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对应当让领导班子或内部人员知情的,应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内容相适应,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在信息生效之日起2日内公布。未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开的,要按公开不及时行为予以相关责任人停职离岗培训或行政警告处分。
       (四)抓好公开的拓展和延伸。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探索党务公开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结合的新途径,要整体谋划、同步推进。在工作部署上,要做到统筹兼顾、相互协调;在公开的载体上,要做到整合资源、相互依托;在公开内容上,要做到各有侧重、相互补充。要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班子建设、人事任免等《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除涉及党的机密外,一律进行公开。同时,各乡镇还要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宅基地审批、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医疗服务、子女上学上户等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随时向村民公开,不仅要向群众公开办事结果,而且要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原则及研究决定的全过程利用公开栏等形式在辖区行政村予以公开。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行政权力公开的有关规定,于5月1日前在本系统所属公用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办事公开,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切实加强对所属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督导工作,要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办事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提高,进一步搭建好公开平台
       各单位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权力公开内容、载体的通知》(涉权力办通〔2005〕1号)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公开载体。
       (一)继续发挥传统公开载体的作用。要建立和规范各类公开栏,并通过发放办事指南、明白卡、信息手册、政府公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形式,更加简便、灵活地向基层和群众公开与权力运行相关的信息。
       (二)充分发挥“涉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的作用
       去年我县已初步建成了“涉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县直各单位也均建立了各自的网页,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网页的管理和利用,更好地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县委信息中心和各行政部门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涉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的日常维护和内容的编辑、更新等工作;每周至少要有一条动态公开信息在网上发布,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网上发布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本单位网络公开内容发生变更,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县委信息中心要对各站点内容的更新情况按月进行统计,将统计结果报告县权力公开办,并于下一月的前5天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应上网公开的内容,未按要求及时添加或更新,要严格按照《关于对违反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涉字〔2005〕54号)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造成后果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充分发挥重要行政权力公开网络的作用
       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专项资金、财政供养人员录用、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财政预算执行、城市规划、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九项重要行政权力,要以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动态公开为重点,将每一个权力行使的具体环节通过网络全面公开。行政审批网要将我县保留的188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时限、责任科室、审批流程图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全部上网公开,此项工作由县项目审批中心负责,4月25日前完成;政府采购网要将每一项采购项目的采购目录、招标公告、投标单位情况、评标专家、中标结果在信息生效之日起分阶段全部上网公开;专项资金网由财政局负责将每一笔专项资金的申请、批准、拔付以及使用情况全部上网公开;产权交易网、经营性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网必须将每一项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每个环节分阶段及时公开;财政供养人员录用网,除将财政供养人员的录用程序、结果公开外,还要将政府人事任免情况及时上网予以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要将每一项招投标项目、投标办法、参标资格申报条件、报名情况及中标结果按程序全面及时上网公开;城市规划网除将城区每一块土地的规划、使用情况公开外,还要将县规委会决定的建设项目详细情况及时上网公开;财政预算执行透明运行网,要将全县财政收支状况以及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全过程上网公开。上述九项重要行政权力行使的信息发布、运行过程、执行结果要分阶段、分环节在信息生效2日内上网予以公开,不公开、不及时公开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承办单位要明确一名副局长和2名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络的维护和更新,要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各重要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网,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功能,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逐步建立一套程序规范、结构合理、人机同步、操作性强的权力运行系统,最大限度地克服人为控制的影响。
       (四)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的作用
       政务大厅作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大厅的功能和作用。已进驻的单位,要充分授权,要严格实行“一区、一局、一长、一章”工作机制,即:大厅划分的工作区,一个区为一个职能局的现场办公地点;每区必须有一名副局长或局长授权的股级以上人员现场办公,每区有一枚能行使该局权力的“审批专用章”,严禁只授不理,搞“体外循环”。进驻大厅的单位要在5月1日前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项目全部引入大厅办理;要进一步完善大厅工作规范、公开办法、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务大厅高效、规范运行。
       四、抓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开的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委监督检查、人大政协监督、部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硬性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权力部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出成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建立工作评价、考核制度,围绕行政权力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要把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形成综合效应,提高整体效果。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评议、严格组织考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投诉受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对违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开展监督检查,要把查办不公开、假公开和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违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作为今年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及时受理、查处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不公开的典型案件,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依照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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