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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步伐,圆满完成2006年度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特制度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方参与、整体推进,建管并重、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快速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统筹规划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资金调度,统一监理,分项实施,把农村公路建设与经济发展、产业布局调整、文明新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紧密结合起来。 2.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齐抓共管共同搞好农村公路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乡村干部加强组织、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四级联动的农村公路建设体系。 3.坚持先主干线,后支线,先乡道,后村道,再村道,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公路幅射的人群、公路现状、农民生活水平和公路布局规划等条件,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的先后次序和建设标准,路面结构因地制宜采取沥青表处或水泥路砼路面。 4.坚持交通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充分利用老路,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的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注重安全相统一的理念贯穿到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的各个环节。 5.坚持积极性高优先的原则。农村公路建设涉及的具体问题很多,难度很大,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办群众自己愿意办的事。哪里的积极性高,哪里的具体问题处理得好,就先修哪里的路。 二、建设目标、技术标准 (一)建设目标 1.建成11条98公里县通乡公路(附表一) 2.建成10个村75公里乡通村公路(附表二) (二)建设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应结合当地农村发展和交通量的实际情况,本着充分利用旧路资源,避免大改大调和大挖大填,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和路面抗灾能力,提高车辆通行能力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标准。 1、县通乡公路 按照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面宽度力争达到4.5米,个别地段受条件限制,可适当降低标准,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计安装安全防护设施,保证车辆行车安全。穿越场镇地段要结合城镇规划同步设计,有效路面宽度不得低于5米,同时要疏通水系。 2、乡通村公路 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力争达到4.5米,每隔100—200米建一处错车台。 三、施工组织形式和工期安排 (一)施工组织形式 1.县委、县政府组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工程管理组、计划财务组和安全协调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开展,并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考核和奖惩。 2.各项目乡镇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搞好路基工程,做好沿线土地调整和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各项目乡镇要迅速着手准备开采片石,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片石开采任务(见附表3)。 3.县交通局负责组建具备公路建设法人资质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作为县通乡公路建设业主,具体承担建设任务。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村民委员会作业主,具体承担乡通村公路建设任务。 4.所有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除使用群众投工投劳的路基工程外,均应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签订规范完善的施工合同。 (二)工期安排 2005年11月底,完成工程立项和施工设计; 2005年12月至1月,完成工程招标,施工队伍组织入场; 2006年8月底完成路面工程; 2006年10月底完成全部附属工程,竣工通车。 四、工程投资和资金管理 (一)投资估算和来源 2006年全县县通乡公路投资总额控制在55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92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580万元,乡通村公路投资总额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县中上级补助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250万元。 (二)资金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由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统一管理,专户储存,集中安排使用。要严格遵循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超范围使用。要制定严格的资金拔付程序和支付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和按工程量拔付工程款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五、施工监理与建设监督 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覆盖面要达到100%,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员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和工程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水平,全面履行监理服务合同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监理职责。乡通村公路可由交通主管部门抽调或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同业主质量管理人员或现场代表组成监理组开展监理工作,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理控制,严防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充分发挥群众的义务监督作用,推行项目质量义务监督员制度。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党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农村公路建设成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和“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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