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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委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县文明委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去年2月以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部署,县文明委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当前,我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巩固和发展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的重要性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最近县委、县政府下发了《中共**彝族自治县委、**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我县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中,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是制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要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又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既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又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局很好,要把这个良好的工作态势保持下去,防止“一阵风”,力戒“走过场”,必须依靠长效工作机制。要克服和解决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干部和广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需要依靠健全的长效机制作保证。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的基本目标和主要内容 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目标,是努力形成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所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主要内容包括: 建立和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文明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每年通过定期召开文明委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作出统筹规划,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文明办要切实履行文明委办事机构的职责,通过适时召开协调会议、专题研讨会议、情况通报会议等方式,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加强信息沟通,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态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文明委的规划部署的贯彻落实。 建立和完善目标导向机制。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若干意见》和我县《实施意见》的要求,牢固树立“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目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划部署和具体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落实育人目标,体现“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的要求。在精神文明各项创建活动中,都要突出育人目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面育才,德育为先”,的社会舆论氛围。 建立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设立一定数额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日常工作经费,保证文明委有效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按照公益性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的原则,把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文化发展规划,作出相关规定。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制定优惠政策,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建立和完善督促检查机制。文明委每年年底要向县委报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和请示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文明委成员单位每年要向文明委就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书面述职。文明办要根据文明委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部署,拟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并建立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主管处室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本系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机制。 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捕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因素的变化趋势,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和超前性。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县文体局、县政法委、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部门要在本系统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信息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并确立一批信息直报点和信息直报员。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的有关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总结等书面材料抄送县文明办。 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年终考评制度,由县文明办牵头,就考评指标体系立项进行专题调研,形成科学全面、简要可行的考评办法,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考评。积极开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模范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对本系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建立相应的奖惩激励机制。 建立和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分工,加强调查研究,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尽快健全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和完善队伍建设机制。县文明办负责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县教育局牵头,团县委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学校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团县委牵头,县文体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各类辅导员队伍建设。县文体局牵头,团县委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少儿文艺工作者队伍建设。县关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队伍建设。县文明办要加大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工程”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和骨干培训,推进广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者观念的更新和素质的提高。各相关部门也要制定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落实。 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县文明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有关部门向县文明委述职,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中全县性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建立和完善协调会议制度。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不定期召开,由县文明办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交流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制度。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县文明办主持,相关部门分管处室负责人参加,通报上级党委和县委有关要求和全县性重要情况。 建立和完善专题工作研究制度。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研究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要工作进行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是一项立足当前需要、关乎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根据上述主要内容的要求和具体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健全完善的长效机制,为形成全社会积极关心支持、主动参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请于7月底前报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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