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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关于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暨稳定工作的安排意见
邱县司法局
关于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暨稳定工作的
安 排 意 见
各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上级防范群体性事件工作会议的要求,经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05年3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全方位、多层面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增强人民内部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为社会政治、经济和谐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重点
此次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暨稳定工作,以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生产经营、赡养、抚养、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纠纷为重点,特别要抓好群体性、易激化、易上访的民间纠纷,尽最大努力减少和杜绝其发生。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为确保这次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局成立以局长蒋国新为组长的民间纠纷集中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局长负总责,主管副职具体负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股,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司法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2、集中排查。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各辖区要进行一次拉网式集中排查活动,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事,对排查出的纠纷,责任到人,限期调处。对重大疑难纠纷除及时上报外,要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稳定事态。
3、搞好督察。县局将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深入各辖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召开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度会,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
4、及时反馈。各乡镇司法所要每周至少向县局反馈一次工作情况,县局民间纠纷集中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向市局和县政法委报告一次情况。
5、落实奖惩。此项工作结束时,各单位要写出总结报告,局将组织检查验收,对好地进行表扬,差的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200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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