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 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 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 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 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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