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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工作管理规定
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
复印工作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3020
版 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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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1、目的:为保证公司员工正常办公,合理使用办公资源,防止浪费,节约开支,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权责:总台文员负责登记、监督。
4、内容:
4.1 复印时应先到总台文员处登记复印内容,按纸张大小规格分类登记复印份数,紧急情况灵活处理,但应后补登记手续。
4.2 所有需复印资料之人员必须熟练复印技术,倘若自己不懂复印技术必须向总台文员咨询清楚方可。
4.3 复印时原件、纸张必须放置妥当,保证复印质量,印件清晰。
4.4 若复印资料数量较多时,应先选择复印1件,确认质量合格,再输入余数,以免浪费纸张。
4.5 节约纸张,若内部使用则尽量使用再生纸张。
4.6严禁复印与公务无关的私人资料,违者罚款20元。
4.7总台文员上下班应按时开启和关闭复印机电源,定期检查碳粉使用情况,连续复印时间过长,应保证复印机必要的休息时间。
4.8 当复印机出现异常时,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拆动,由总台文员酌情处理。
4.9 总台人员每月月底统计复印数量。
拟文
审核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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