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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普通课桌椅装备实施意见
2009年南京市中小学普通课桌椅装备实施意见2009年全市中小学普通课桌椅装备工作,将以旧课桌椅的更新装备和新增课桌椅装备二种方式进行,并建立课桌椅装备的常规化机制。现就2009年课桌椅更新和新增二种方式的装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更新装备和新增装备课桌椅的定义
1、全市中小学使用六年以上,并且已经损坏不能用的课桌椅。或虽未到六年,但经实地考察确认为已经损坏不能用的课桌椅。定义为“更新装备的课桌椅”。
2、在“扶贫工程”、“三新一亮”工程和其他装备工程中,至今没有更新的旧木制课桌椅,经确认已经破旧不能再用的课桌椅。定义为“更新装备的课桌椅”。
3、新增学校、新增班级和实施“小班化”后,新增的课桌椅和“小班化”课桌椅。定义为“新增装备的课桌椅”。
二、 数量及经费政策
1、课桌椅装备要逐步形成一个常规化的机制。在严格控制质量的基础上,建立使用寿命制度,按保质期与使用期,每年确定更新装备的数量。
2、各区县2009年“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其更新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全区县中小学课桌椅总量的10%以内。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以下简称“一区二县”)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15%。“新增装备的课桌椅”依实际情况而定,不作限制。
3、城区“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和“新增装备的课桌椅”,其经费,在市财政的切块经费中安排,区县按2008年的配套比例政策筹措配套资金。市教育局不再另外安排专项经费。
4、“一区二县”的“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市教育局单独安排课桌椅更新装备的专项经费,给予专项补助。其专项补助方法为:市、区县按8:2的比例,共同筹措。“一区二县”的“新增装备的课桌椅”(包括“小班化”课桌椅)不享受此专项补助政策。按城区的方法执行。
“一区二县”2009年课桌椅更新数量如下:六合区4000套;高淳、溧水二县各为3000套。均以双人套结果计算。总计10000套。如果为单人套则翻倍。
三、 2009年课桌椅装备的总要求
1、从2009年起,不论是新增课桌椅,还是更新课桌椅,所有课桌椅的质保期定为六年,有效使用期限(即寿命)定为十年。十年内的课桌椅不得更新。十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由生产企业负责,在质保期外,通过必要的维护维修解决。
2、2009年所有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和区县新增的课桌椅、小班化课桌椅,均分别由市、区县分别建立档案。市、区县二级每年开展定期的和不定期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巡查活动。对供应商的质量、维护等问题,和学校管理、使用情况等建立课桌椅专项档案。并依据巡查的信息,对供应商和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的奖励与处罚。
3、2009年装备的课桌椅原则上要求为单人型,“新增装备的课桌椅”由区县学校确定款式。所有类别的课桌椅原则上均要求能进行升降调节或同一班级有不同的高度,以确保不同身高与体型的同学的生理特点。在管理和检查中,要求学校能帮助学生调节好高度。不能调节的课桌椅,则要求同一个班级必须按学生的身高,分成三个高度规格。
4、从2009年起,所有进入学校的课桌椅必须贴上《铭牌》。《铭牌》由市装备办统一监制。《铭牌》上要标注清: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编号、质保期、使用年限等数据。
5、所有课桌椅的质量标准、型号规格,均须严格执行“GB/T3976---2002”(《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2002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和“GB1858-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等技术标准。
6、市教育装备办将研究制定规范、详实的采购合同文本,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按合同与招标文件,强化合同履约与验收。确保2009年装备的课桌椅质量达到新的质量标准。
7、2009年装备的课桌椅,一律使用实木类的桌面材料,如机拼实木板。非实木类的材料,如三聚氰氨板、复合板等,原则上不再允许进入学校。同时,实木类桌面板材料,必须有环保认证,达到环保质量标准。
8、2009年的课桌椅,要求在功能上有所拓展,除在适应不同身高的学生的生理要求上强化外,有条件的区县,要尽可能通过课桌椅的材质、色彩、环保、安全、舒适和预防近视等功能上,提升课桌椅的装备质量与品质,真正实现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关怀。
四、2009年课桌椅装备的方法
1、市教育装备办通过举办展示与评审活动,向各区县和学校推荐2009普通课桌椅的款式,并详细提出规格、型号说明与材质要求。
2、全市将继续采取协议供货的方式招标采购和供应。由市教育装备办通过招标,确定2009年度课桌椅供应商、课桌椅价格体系和合同,并以文件形式通知区县和学校。
3、依据政府采购的要求,原则上要求更新装备的合同由学校与供应商签订,区县与市教育装备办作为鉴证单位。
4、区县技装办与学校联合对课桌椅进行履约验收,市装备办组织人力对区县2009年装备的课桌椅质量情况进行抽查。
5、未参加2009年度课桌椅展示和评审的供应商,原则上不能参加2009年度协议供应方式的招标,不能成为2009年度的供应商。
五、实施日程安排
1、四月各区县完成更新课桌椅和新增课桌椅等装备的计划。
2、四月份中旬,市教育装备办完成课桌椅的选型和招标方案。
3、五月初,完成招标。并将供应商和供应方案、合同范本、验收方法、质量指标等资料印发区县。
4、五月中旬,区县开始以协议供货方式采购。
5、8月下旬,全面完成课桌椅更新装备和新增课桌椅装备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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