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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标题结构特殊矫正
公文标题结构特殊矫正栾照钧
2008年,笔者曾以“公文标题结构规范系列谈”为主线,分别撰写了《公文标题结构分析比较》《公文标题结构认知误区》《公文标题结构沿革思考》《公文标题结构病例剖解》《公文标题结构难题破解》《公文标题结构范例赏析》《公文标题结构专题例析》等文,在《办公室业务》杂志分12期连载(详见2008年第8期至2009年第7期)。一年来,读者通过电话、书信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同笔者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笔者感到,在公文标题结构方面还有两种特殊矫正类型需要明确,故撰拟此文。
两种特殊矫正类型:一是搭配不当的特殊类型;二是成分多余的特殊类型。本文所举实例多选自公文著作(包括教材)中的范例,仅为说明问题,未一一注明出处。需要强调的是,公文标题的规范化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上层机关某些不尽规范的公文标题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不宜盲目效仿。目前,必须坚决执行现行公文处理法规的规定,对公文标题必须按公文规范化标准衡量,无论是公文写作实践还是公文理论研究都必须尽量摒弃历史延续性的负面影响。
一、搭配不当的特殊类型
搭配不当的特殊类型主要源自常常被人们所忽视的批转、转发、印发性通知标题的语病。其语病尽管有多种表现形式,但都可以归结为句法结构上的不搭配。
批转、转发、印发性通知标题中的“批转”“转发”“印发”是公文标题事由中的动词,后面必须有与之相搭配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从而组成述宾结构的事由,以修饰文种,充当文种的定语。所说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可以是各种文种名称,也可以是“文件”“讲话”“材料”“文章”“信”“表”等词语。但如果只有“讲话”“材料”“文章”……的题目,而没有这些词本身与“批转…‘转发”或“印发”搭配,或者被批转、转发或印发的公文缺少文种等,往往造成语病,读起来会感到很不顺畅。此种病误从上至下都有典型实例,很有必要区分不同情况逐一评析、矫正,以便杜绝类似错误,使人们掌握规范的拟制方法,从而促进各级机关公文的规范化。
此类标题,另有两点需要阐明。一是依据公文处理法规规定,被转文一般不属于法规、规章,大多不宜用书名号。二是“批转”“转发”“印发”这一动作行为,是发文机关发出的,发文机关和事由动词直接组合也不会产生歧义,因此发文机关和“批转”“转发”或“印发”中间的“关于”省略未尝不可(省略的前提是“关于”连用、读时拗口);在两个“关于”相距较远、读时不大拗口的情况下也可不省略。
下面,按不同情况举例说明。
(一)只有题目名称,无具体词搭配
【例1】省委批转××县委《认真整改不断把整党引向深入》
此标题本身无文种,被批转文连个名词性词组都没有,明显不妥。由于事由中的动词“批转”后面无搭配的宾语,读时会造成“批转……深入”的错误语感。从题目来看,被批转文属于经验材料,故此标题可修改为《××省委关于批转××县委认真整改不断把整党引向深入的经验材料的通知》。修改后,“批转”和“经验材料”搭配,则消除了病误。
【例2】转发《关于××县××供销社建立农商联营公司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的情况》
此例同上例,不同的是缺少发文机关(发文机关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的情况》是经验材料而非情况报告,标题可修改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县××供销社建立农商联营公司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的经验材料的通知》。
【例3】关于转发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编辑部×××关于“党政干部要自觉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
同理,此标题可修改为《×××关于转发《党政干部要自觉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一文的通知》(“×××”代表发文机关,下同)。修改后,“转发”和“一文”搭配,也消除了病误。当然,此例亦可不用“转发”形式,而将“转发”改成“认真学习”。
【例4】印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我们是怎样发挥科技档案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提高农民素质中作用的》通知
与前几例不同的是,此例有通知文种,但事由中的“印发”后面仍没有相搭配的宾语(“印发”实际上应改为“转发”,若有隶属关系则宜改为“批转”)。可修改为《×××关于转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总结的如何发挥科技档案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提高农民素质中作用的经验材料的通知》,或修改为《×××转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如何发挥科技档案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提高农民素质中作用的经验材料的通知》。“批转”前面的“关于”如果不省略,两个“关于”相距较远,读时并不大拗口,当视为正常。对类似于《×××关于转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如何发挥科技档案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提高农民素质中作用的经验材料的通知》的标题,不宜因用了两个“关于”而视为错误,两个“关于”所组成的介词结构处于不同层次,并不存在语病。以下分析病例时,如只提供一种或两种矫正形式,不另作说明。
(二)被转文无文种,根本无法搭配
【例1】×××党委转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综合治理大检查情况》的通知
被转发文属于情况报告,但缺少文种;另,错用了书名号,“转发”应改成“批转”。可修改为《×××党委批转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综合治理大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省略发文机关后、“转发”前的“关于”,保留被转文中的“关于”,是目前公文标题比较常用的形式)。此标题根据公文内容,也可不用批转形式而直接用“通报”文种,修改为《×××党委关于综合治理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只不过正文写法不同。
【例2】转发劳动部《关于一九××年气瓶充装站、检验站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
被转发文无文种,“转发”后面没有相搭配的宾语。可修改为《×××转发劳动部关于19××年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整顿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例3】转发中央文献研究室等三部门《关于收集现任中央常委和任弼时同志著作原件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被转发文标题中,“问题”既不属于文种,又不是可以转发的其他名称。此例缺少通知文种,按现行公文处理法规要求可修改为《××××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文献研究室等三部门关于收集现任中央常委和任弼时同志著作原件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也可省略第一个“关于”,或将后一个“关于”改为“有关”)。
【例4】××××关于转发《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活动,争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胜利》的通知
被转发文属于非法定公文标题,“转发”后面没有与之相搭配的宾语,解决的办法是批转公文形式的“副标题”(用“转发”不妥,应改为“批转”)。可修改为《××××关于批转共青团中央关于召开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座谈会情况报告的通知》(也可省略第一个“关于”,或将后一个“关于”改为“有关”)。
(三)通知文种歧义,不能准确搭配
【例1】××省政府××省军区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这是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病误类型。如果“通知”是被转发文的文种,事由则为“转发……通知”,那么该公文标题本身缺少文种;如果“通知”是该公文标题文种,事由则为“转发……问题”,那么词语不搭配,有明显语病。为解决这一问题,并避免出现“关于转发……关于……的通知的通知”这种“看着别扭、读着拗口”的情况,可修改为《××省政府××省军区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文件的通知》。
【例2】××省卫生厅、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卫生部等单位关于对制售假药、劣药案件经济处罚的通知
事由“转发……处罚”词语不搭配。如果此例是“通知”,却不知被转发文的文种,因而不便修改。若被转发文文种是“办法”“规定”等,可直接加在“处罚”后面;若是“通知”,可修改为《××省卫生厅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卫生部等单位关于对制售假药劣药案件经济处罚的文件的通知》(公文标题中应尽量不用标点符号,发文机关之间宜作空格处理)。
【例3】×××办公厅转发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及时收缴并集中保管因公人员护照和进一步严格出国(境)证明核发手续问题的通知
此例同例1,可补上和“转发”相搭配的宾语,将“问题”改为“的意见”;也可去掉“转发外交部、公安部”,同时将“问题”删去。若须体现出“转发……”的意思,则应采取第一种方法。
(四)错误使用印发,搭配不合事理
【例1】印发×××电大工作站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印发……事宜”明显不通,而且此文根本无须用“印发”。可修改为《×××关于电大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例2】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的通知》和《××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规定》的通知
此公文“印发规定”可以,但“印发通知”就不妥了o根据公文内容,可将第一份公文中的内容完善到管理规定里,规定中包含不进去而又必须讲的内容则在通知中指出。可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规定>的通知》。
(五)词语赘疣颠倒,搭配前功尽弃
【例1】关于印发慢车挂有卧铺车箱的车次起到站统计表供参考的函
此标题存在严重语病:“印发……统计表”可以,但后面又加了“供参考”三个字就不通顺了;“慢车挂有卧铺车箱的车次”语序不当,应是“慢车的车次”,而不应该是“车箱的车次”。北京市财税局转发此函时,写道:“现将财政部(××)财事字第×号《关于印发慢车挂有卧铺车箱的车次起到站统计表供参考的函》转发给你们,供参考。”全文不足50个字,读起来却非常别扭。分析句子主干并无什么毛病,问题正是出在此函的标题上。可将其修改为《×××关于印发挂有卧铺车箱的慢车车次起到站统计表的函》(“供参考”的意思可在正文中说)。
【例2】转发新华社一篇内部材料<××××铁路局工会把救灾款贷给困难户发展家庭副业效果好>
这是××省委办公厅的一份文件标题。“转发”和“内部材料”本已搭配完好,但后面却出现“内部材料”名称,读起来则是“转发……效果好”,确实不成话。可修改为《××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新华社发的××××铁路局工会把救灾款贷给困难户发展家庭副业的内部材料的通知》(“效果好”在正文中说)。
通过以上各类病例评改,可以帮助我们掌握此类标题最基本的拟制技法。在公文写作实践中,标题拟写完后,应当运用“抓主干”分析句子成分的方法加以检验,首先看动词“批转”“转发”或“印发”后面有没有与之相搭配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其次再分析“主干”和附加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语病。
二、成分多余的特殊类型
成分多余的特殊类型属于“公文标题画蛇添足”之病,主要是事由后、文种前赘加修饰限制词,而将事由后的结构助词“的”和文种不适当地隔离开来所致。
实践中,文种前所加的词,有的勉强可以,但有的用得毫无道理,有的甚至使文种变得不伦不类。其中,“联合通告(通知)”“重要通知”“紧急通知”“紧急报告”“答复报告”“若干意见”等结构形式,值得研究探讨。
(一)“联合通告(通知)”和“重要通知”式
【例1】×××市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关于交通安全的紧急联合通告
此标题成分既多余又残缺,行文单位已经标明,“联合”纯属赘疣,应删去;“交通安全”系名词性偏正词组,前面最好加述语“确保”。此公文由于面向社会公布,如确实紧急,标题中的“紧急”二字保留尚可。具体修改为《×××市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关于确保交通安全的紧急通告》o
【例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
“联合”多余,应删去。
【例3】××省供销合作社批转省农资公司《关于化肥供应工作紧急座谈会的报告》的重要通知
文种“通知”前面加“重要”多此一举。另外,被转发文“……座谈会的报告”语意不确切,书名号使用不符合规定。可修改为《××省供销合作社批转省农资公司关于化肥供应工作紧急座谈会情况报告的通知》o
(二)“紧急通知”和“紧急报告”式
【例1】××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的紧急通知
对“紧急通知”,应视情而论。上层机关有时针对某种紧急情况,发出“紧急通知”,并通过媒体公布,这未尝不可。但对于绝大多数机关来说,却不可滥用。尤其是用于内部运行的“通知”,“紧急程度”应按规定标示,而不必体现在标题上。
【例2】××部××部××部关于当前生猪生产情况的紧急报告
作为上行文,一般没必要在标题文种前加“紧急”二字,“紧急程度”可按公文处理法规规定标示。
(三)“答复报告”式
【例】关于……情况的答复报告
根据公文处理法规规定,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应当用“报告”文种,故此标题无须在“报告”前赘加“答复”二字,可直接改成《关于……情况的报告》;也可将“答复”作为事由中的动词,修改为《关于答复……情况的报告》。
(四)“若干意见”式
“若干”词义为“多少”(用于问数和不定数),过去常见于公文标题中。“关于……的若干意见”,可谓是历史延续下来的一种习惯用法。
【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
此标题最好不用“若干”,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意见》。
在司法解释中,比较常见的标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应该说,此种标题结构(尤其是“若干”的使用)是无可非议的。
在中央文件中,类似标题的结构偶有不同。以2004年至2010年关注“三农”的七份中央一号文件为例:2004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05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2006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2009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和2010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从标题来看有两种不同的结构形式。一种是“关于……若干政策的意见”,一种是“关于……的若干意见”。笔者以为,“关于……若干政策的意见”(或“关于……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结构形式无可挑剔,但“关于...….的若干意见”则值得商榷。“意见”成为法定公文以后,在标题中是文种而不是事由的组成部分,前面加上“若干”,语词意义等于“若干文种”,则不尽妥当。但鉴于此类标题毕竟有文种,且已沿用至今,国家权威机关一直在使用,故笔者不绝对否定。不过,笔者还是建议用“关于……若干政策的意见”“关于……若干问题的意见”或“关于……的意见”的结构形式,而不用“关于……的若干意见”的结构形式。倘若可行,需要上级机关作出示范,或许还要有一个固化过程。
三、某些类型的结构转换
公文标题中的某些结构式,具有非必须矫正和可适当转换的两种属性。它虽不纯属于公文标题结构的特殊矫正,但却与之密切相关。
(一)非必须矫正的结构式
非必须矫正的结构式主要由事由后、文种前添加修饰限制词或者文种前的结构助词“的”居于不同位置等复杂情形所决定的。
事由后、文种前添加修饰限制词的情形多种多样,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和绝对否定。长期以来,“暂行”一词经常用在某些法规、规章名称前面。“暂行”词义为“暂时实行的”,“暂行条例”“暂行规定”即暂时实行的“条例”“规定”。“暂行”加在文种前,对文种身份并无影响。非法定公文中的“调查报告”“考察报告”和狭义法定公文中比较常见的“嘉奖令”“实施意见”“指导意见”“处理意见”“处理决定”“处分决定”“处罚决定”“检讨报告”“邀请函”“复函”等结构形式,也多无不妥,而且有的已约定俗成。
(二)可适当转换的结构式
对于.上面提到的某些非必须矫正的结构式,可采取适当的方法转换结构形式而凸显文种身份。比如“关于……的调查(考察)报告”,也可改为“关于……调查(考察)情况的报告”;“关于……情况的审查(视察)报告”,也可改为“关于审查(视察)……情况的报告”;“关于……处分决定”,也可改为“关于给予×××……处分的决定”;“关于……处罚决定”,也可改为“关于对…一实施处罚的决定》”;“关于……问题的处理意见”,也可改为“关于处理……问题的意见”或“关于……问题如何处理的意见”;等等。举例:《××市人大常委会第三视察团关于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的视察报告》,则可改为《××市人大常委会第三视察团关于视察(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具体到某一公文标题,到底采用那种形式好,可视情而定;在一般情况下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助词“的”应尽量置于事由和文种中间。
文种前的结构助词“的”居于不当位置的情形(如《关于……的情况报告》),同成分多余的特殊类型有所不同。从公文标题规范化考虑,《关于……的情况报告》最好改为《关于……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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