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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发展规范规定
学生党员发展规范规定一、学生入党条件规定
1、符合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
2、列为发展对象考察期要有一年。(写入党申请书时间到入党时间要有一年)。
3、必须经过院党校普及班、骨干班学习并结业。
4、符合党员发展质量监控体系指标。(即在一年考察期内,符合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要求。成绩班上排名中等以上。大三、大四原则上要求过四级,大二英语55分以上,大一必须非常突出且没有谈恋爱现象。必须经过团支部、下班党员、班主任、年级主任、社区主任五个方面的推荐认可)
5、思想汇报在一年考察期内不少于10篇。
6、考察期内必须有责任岗位且工作负责有实效。
7、言行文明,没有受到通报批评等以上的处分。
二、学生入党材料规范
1、入党申请书(一年期)。
2、入党校申请书及党校结业证书(普及、骨干)。
3、思想汇报(10篇以上)。
4、团支部推优表(60%以上)。
5、班主任意见表(必须是下班党员或支部派人去找办主任填写,禁止发展对象找班主任填写)。
6、入党志愿书(字迹工整、钢笔碳素墨水填写、内容与时间规范)
7、函调及政审相关材料。
8、群众意见调查材料。
9、支部发展大会讨论材料(支部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表决情况)。
10、其他附加材料。
三、学生党员发展大会规范
1、由支部书记把关,将符合发展条件的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凡材料不齐者,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大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成员必须参加,由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
3、讨论程序:
(1)发展对象向支部大会提出申请,首先宣读自己的入党志愿(包括自己的志愿,自己对党的认识,自己的成长历程,自己大学里所取得的成绩,自己先进性的体现,自己的优点、缺点及自己对组织吸收发展的态度)。
(2)入党介绍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发表意见(介绍人为支部委派的培养联络人,一般为下班党员、年级主任、班主任或相关老师)。
(3)支部的群众意见调查。
(4)支部根据其情况提问(其理论、思想、缺点等)。
(5)熟悉情况的党员发言(同班同年级同专业了解者发言,主要谈对象的缺点及努力方向)。
(6)发展对象对支部及党员意见申述及表态。
(7)支部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4、支部将发展对象选材料与情况向总支报告,并安排总支及兼职组织员、党务干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与发展对象谈话(内容为入党动机、政治修养、优点、缺点、先进性等)
5、支部将发展党员的材料报总支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注:(1)所有材料要用碳素墨水、钢笔书写。(2)字迹工整、严禁涂改。(3)时间填写准确。(4)内容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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