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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毕业生返校取证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19 02:10:55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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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毕业生返校取证工作实施方案

  2013届毕业生返校取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2013届毕业生能够及时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证、技能鉴定证等相关资料,学院决定今年毕业生相关证件的发放工作继续采取以系部为单位、一站式服务的方式,于7月13日进行。各系部和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本次发放工作的顺利、有序、高效进行。
  
  一、总体原则
  
  本次发放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协调,各相关职能处室做好资料准备及相关问题解答等服务工作;各系部具体负责本部门所属毕业生的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证和技能鉴定证等证书的发放工作。教务处负责河北省信息工程学校与我院联合办学学生相关资料的发放工作。
  
  二、发放时间
  
  7月13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发放地点
  
  电气工程系——自行安排(第一教学楼教室)
  
  动力工程系——第三实训楼(原实验楼)二层
  
  信息工程与管理系——图书馆楼五层信息系学生教室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1、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学生工作处负责本项工作的整体协调,具体负责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在校园外网上发布通告;协调各系部确定发放地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发放材料的准备;组织召开协调会;在发放当天以出展板的方式告知学生领证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2)教务处、安监保卫处、技能鉴定部和学生工作处要于7月11日前整理好本部门负责的相应资料、发放总表和细化到班级的发放表,并于7月13日指定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本部门值班,负责协调处理发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关于学业的有关问题及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普通话测试证、计算机高新技术资格证书等由教务处负责协调解决。关于技能鉴定证相关问题,由技能鉴定部负责协调解决。对于欠费学生,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其毕业证和报到证直接留存,不对系部交接。
  
  (3)财务资产部要在7月13日指派专人值班,负责办理欠费学生的学费补交手续。欠费学生补交学费后,可凭财务资产部出具的已交清全部学住费证明、交费票据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自己的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
  
  (4)科技信息处要在7月13日指派专人值班,负责审查前期未办清离校手续学生的书费、借阅图书情况,并在学生离校通知单上签字。
  
  (5)安监保卫处负责做好2013届毕业生返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维护校园治安安全,做好重要场所的防盗工作。
  
  2、各系部及联合办学负责部门工作职责
  
  (1)各系部要于7月12日上午分别到教务处、安监保卫处、技能鉴定部和学生工作处领取本部门所属毕业生的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证和技能鉴定证等证书,以及相应的发放总表和细化到班级的发放表,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各系部要提前成立工作组,合理分工,并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制定发放程序。另外,要提前做好发放现场布置等相关准备工作,原则上不要让学生重复排队。在发放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证和技能鉴定证等证书的过程中要分别认真核对学生证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并维护好领取秩序,避免出现拥挤。
  
  (3)各系部负责督促享受国家助学金后50%部分的毕业生,履行银行卡卡号核对及发放金额确认的签字手续,相关款项由财务资产部打卡发放。
  
  (4)对于欠费学生,各系部负责教育学生履行交费义务,并要求其先交清相关费用,再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各系部应于7月11日前将欠费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将欠费学生的毕业证和报到证直接留存。
  
  (5)对于未办清离校手续的学生,各系部根据前期各班离校通知单的回收情况,列出清单,要求相关学生返校后先办理离校手续,然后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
  
  (6)各系部要认真保管好本部门所负责的各项发放材料,并根据发放进程及时做好统计。7月14日上午在辅导员办公室做好个别剩余毕业生相关证件的发放工作,上午11:00将所有未发清的材料(包括发放表)整理汇总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交接。
  
  (7)教务处负责河北省信息工程学校与我院联合办学学生相关资料的发放工作,与联合办学点协商确定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和方式,并负责告知相关毕业生。
  
  五、注意事项
  
  1、由于本次集中发放的各项材料对于毕业生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大多都是遗失后无法补办的,所以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在发放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核对领取人身份,不能出现冒领、错领现象,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确保万无一失。
  
  2、所有毕业生必须凭居民身份证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证和技能鉴定证等证书。所有证件资料的领取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代领。如出现身份证丢失等特殊情况,由学生本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和各系学管部门负责人共同认定,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领取。其他情况一律不予办理。
  
  3、户口迁移证仅涉及入学时将户口迁移到学院的学生,根据往年毕业生派遣的实际情况,安监保卫处与建南派出所协商后,确定统一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到学生原籍地,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时限为一个月,毕业生须严格按照所注明有效时间办理落户。如有学生希望改迁至就业单位的,凭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和用工单位户口接收证明,直接找安监保卫处王老师,到建南派出所办理。
  
  4、各系部认真统计前期各班离校手续的办理情况,列出清单,督促前期未办清离校手续的学生返校后先办理离校手续,教务处、财务资产部、安监保卫处、科技信息处、学生工作处和各系部负责相关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