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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团委和学生会作为学院联系学生的重要基层组织,需要一批具有高度自我约束力和责任感的学生干部。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在同学中的威信,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奖励先进,督促落后,特制定本条例。
一、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基本分为70分。根据各部的具体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作后考核总计分为:基本分+考核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考核分的日常记录和评分。
具体考核标准(个人日常考核项目)。
1、考勤
(1)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务必到齐,准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及常委必须向分团委书记请假并说明原因,事后请假或代请均以旷到处理。每次事假(公假不扣分)、病假扣1分/次(病假有相关证明的病假条者不扣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注:缺席累计三次或因个人原因请假累计四次者无评优资格)。
(2)全勤者一学期加五分。
2、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必须提出申请以及活动计划,经主席团及分团委书记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应提交活动总结以及通讯稿,交至办公室存档。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的,该部门部长扣6分/次,副部长扣5分/次。
3、工作总结和计划
(1)上交的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照片等以及其它制定完成的材料。(计划和总结要求电子文档形式)在活动开展前四天(工作计划)和后两天内(活动总结)上交,各部门干部审核保证稿件质量,未上交者扣3 分/次,延交者扣2分/次,稿件不合格者扣1分/次
(2)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周全,按时上交者加2分/次
(3)稿件图片上交齐全,信息部门未按时上传扣2分/次
4、未及时传达落实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3分/次
5、各部门间互相协调,共同完成有关工作。因部门之间不配合,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闹矛盾,对所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分团委书记酌情扣1-5分;能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表现良好,加2分/次
6、作为学生干部应注意自己的形象,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并接受同学监督,维护团委学生会的名誉。凡是表现不良被老师或同学投诉者,在正是场合,因个人原因使学院及团委学生会声誉受到影响者,扣5分/次。
7、奖励及处罚
组织同学参加院级比赛获得1、2、3名分别加4分、3分、2分;
组织同学参加校级比赛和获得1、2、3名分别加6分、5分、3分;
组织同学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获得1、2、3名分别加8分、6分、5分;
承办全校性的活动主办部门加5分,协办部门加2分;
参加院级或校级活动加1分/次,市级加2分/次,省级加3分/次,国家级加4分/次;
团委学生会干部无故不参加学院或学校活动者扣2分/次;
各部门在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评比当中,如主观原因列为最后一名,分管主席团成员扣3分/次,各部门部长扣2分/次;
主席团成员应认真的对分管的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且定期向分团委书记汇报工作中的情况,如长期不汇报工作者扣2分/次。
二、 学生干部责任评分细则(学期末由分团委书记量化)
1、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
(1)团结班子,重大局,能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加3-8分
(2)在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加3-8分
(3)对学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工作有突出表现,加3-8分
(4)个人所负责部门未完成任务,主席团负责人扣3分次
2、办公室(信息部并入办公室)
(1)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内部各项事务,学院活动通讯总结及时上交,表现突出加3-8分
(2)考勤 会议记录详实,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准确无误加3-8分
(3)通过学院邮箱查看学院活动总结,并做好校对工作,及时上传杏林网,对外宣传效果良好,加3-8分
(4)负责学生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发布,如幻灯片制作等,效果良好,加3-8分
3、学习部
(1)对院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有力,积极落实,产生良好效果,加3-8分
(2)开展或协助学院开展竞赛讲座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3)展开有益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活动加3-8分
4、宣传部
(1)对院校组织的活动能及时制作展板,横幅等,按其整体整体效果规模内容版面插图和书法等加3-8分
(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加3-8分
(3)宣传效果良好产生一定影响,加3-8分
(4)积极主动的开展并组织其他学生参与对学院的宣传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加2-6分
5、文化部
(1)对校院组织的文娱活动,组织有序,安排得当,整体效果良好,取得突出成绩,加3-8分
(2)积极主动开展本部门工作,效果明显,反应良好,加3-8分
(3)对有文艺特长的学生进行培养和发掘有显著和成效,加3-8分
(4)结合学院特色,不断创新和筛选学院内的文艺演出节目,使之更能符合学院的特色,提高学院文艺水平,加2-6分
6、体育部
(1)对校院组织的体育活动和竞赛,认真组织,措施有力,产生良好成绩或影响,加3-8分
(2)积极主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反应良好,加3-8分
(3)积极培养和挖掘体育苗子,加强工作的后续性成绩突出,加3-8分
7、社会实践部
(1)积极组织同学和学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加3-8分
(2)积极开展适合本学院特点的对外业务(拉赞助等),加3-8分
(3)积极配合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8、生活自律部
(1)对校院组织的有关活动,落实有效,成绩显著,反应良好,加3-8分
(2)认真做好寝室卫生检查的工作,并及时准确汇报,加3-8分
(3)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效果良好,加3-8分
9、青年志愿者分队
(1)认真组织好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取得良好的反映加3-8分
(2)青年志愿者工作有创新活动,以显示学院特色,加3-8分
(3)开展长期相对稳定的对口志愿者活动,并组织学院学生积极参与,提高了学院的影响力,3-8分
10、团委组织部
(1)做好团委日常工作,配合原党支部做好各项工作,表现良好,加3-8分
(2)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啦啦队和布置会场等),加3-8分
(3)做好各班团活动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3-8分
11.心理部
(1)积极主动的组织并配合院校开展各项与心理学有关的活动,并积极策划并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加3-8分
(2)准确掌握青年学生思想动态和和具体情况,并及时反映,加3-8分
(3)配合心理咨询室开展工作,并积极宣传,3-8
三、 附则:
(一)个人考核出成绩一学年(两学期)平均成绩未达到90分(每学期统计一次),取消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奖评选资格
(二)个人量化表现较差,经批评指正,无较大改观,或发生两次重大事故以上,无评优资格
(三)原则上,每学期个人学习成绩如有一科不及格者,给予警告,并扣5分;两科不及格提起全体成员讨论,如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将予免职。(如果有特殊原因可提交个人书面说明交至主席团进行裁定)
(四)主席团成员及办公室考评由分团委书记负责,各部部长,副部长考评由主席团及办公室负责,考核合格(80)分,将颁发聘书;
(五)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获得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奖(获奖名额及比例按每年分团委学生会具体人数而定)。
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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