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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省、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3]491号、怀教通[2013]16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已通过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必须有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的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请各系根据条件和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省级优秀毕业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8、除前六个条件要求之外,市级优秀毕业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
(2)在校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学校特等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如优秀实习生、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维护集体利益做出突出贡献者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奖项;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荣誉称号。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市级奖励。
(4)学习期间无纪律处分。
二、推荐名额
各系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系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系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各系考察。由各系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其他班级的意见,向学校报告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然后提出是否作为学校推荐对象的建议,并在本系公示。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全面审核各系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报学校校办会审批。
4、学校审批、推荐。学校审批通过后将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省、市相关部门。
四、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宁缺勿滥。
3、请各系汇总后在2014年3月14日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文档1份,纸质文档两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文档1份,纸质文档两份)、《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怀化医专2011级学生三年来获奖情况统计表》(电子档一份)交给学生处陈艳平老师处。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5.怀化医专2011级学生三年来获奖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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