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承包协议
**高速DW11标段主线桥梁结构施工劳务承包协议
甲方:**高速DW11标工程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工程项目主线桥梁结构工程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高速公路DW11合同段
(二)工程地点:**省**市开江县讲治镇
(三)工程范围:项目合同内主线桥梁(卷角塘、马槽冲及清水沟)结构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
(四)施工承包内容:
1、主线桥梁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前期施工队已完成的工程以及上部梁板的预制安装除外)。
2、钢筋制安及加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机械及配套设备,以及施工耗材(焊条、扎丝等);桥墩、系梁、盖梁模板安拆及耗材等(墩柱、系梁及盖梁模板、配套型钢、加固用钢管扣件等由甲方提供);桥台及下部构造、湿接缝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模板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架管、扣件、对拉加固螺杆等材料的租赁与购买);砼浇筑养护及施工用机具(电机、振动棒、水管、耗材等)。
3、马槽冲大桥40m跨盖梁除预应力张拉施工外的结构施工,还包括锚具及波纹管的预埋安装等,并协助配合张拉施工。
4、甲方安排的其他施工。
二、承包方式:
1、劳务施工承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设备、包模板等。
2、本工程无开工预付款,无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
3、民工工资担保金:
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5万元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承包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确认乙方的民工工资已发放完毕后退还。
4、甲方提供的定型模板及配套在双方签认后交由乙方使用与管理,乙方负责其日常的保养维修,工程完工后如数交还甲方,如有丢失和损坏乙方将按购买价赔偿。
5、大型施工机械备(砼罐车、吊车)由甲方提供,乙方实施组织、管理并进行考核。砼由甲方搅拌并运到现场,砼吊仓及吊装时的其他辅助人工全部由乙方负责。
6、桥台基础的土方开挖由甲方组织施工,其设计标高30cm内的人工清基由乙方完成。
三、合同价款:
1、工程量的确定方式:以设计施工图为计算依据,结算时以监理、业主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2、合同单价:根据工程施工条件、设计要求,经双方协商执行下列单价
劳务承包施工单价表
序号
部位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元)
主要工作内容
1
桩基
桩基砼浇筑
m?0?6
60
桩孔排水、清孔、钢筋除锈、辅肋吊装、砼浇筑。
2
桩顶截桩
根
255
破砼、钢筋修复除锈。
3
下部结构
下部结构砼(综合)
m?0?6
225
前期作业队未完成的所有下部结构砼施工(甲方提供定型模板及配套配件)。
包括钢筋制安、模板安拆、支架安拆、安全防护、砼浇筑及养护、施工耗材等。
4
桥台
桥台砼(综合)
m?0?6
120
人工清基底、施工图设计的全部结构砼浇筑养护、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模板加固对接螺杆(其用量不计入钢筋设计用量)、架管搭拆、施工所需的其他耗材等;片石的掺入量不得少于20%。
台帽、垫石钢筋
t
550
5
上部结构
湿接缝20m
条
1100
湿接缝包括翼板接缝和横隔板接缝:钢筋制安、模板及安拆、砼浇筑养护、耗材等。
湿接缝25m
条
1300
湿接缝40m
条
2600
6
桥面
铺装钢筋
t
400
钢筋制安、焊接等
砼
m2
15
砼浇筑、养护等
栏杆
m
120
钢筋制安、模板(定型模板甲方提供)安拆、砼浇筑养护等。
注:1)桥台片石砼中的片石掺量按20%(单价按90元/m?0?6计算)由乙方掺入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题下,乙方多掺入片石而节约的砼方量按310元/ m?0?6单独计入乙方的劳务费中,其片石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掺入的片石质量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乙方减少片石掺量(<20%),而造成砼用量增加的,乙方按310元/m?0?6赔偿。
2)乙方工作内容中已包含场地内的材料运输,施工用水接入与管理。
3)甲方负责将电接入乙方施工现场的二级配电箱并承担费用,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施工用电力配线及配电箱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应节约用电,对人为造成浪费的将予以处罚。
单价已包含了组织劳务施工的所有费用,即包括技工、普工、电工、机操工、维修工、技术员、现场管理及负责人员工资;生活、交通、住宿费及其他日常开支费;施工机械租赁、购买、进出场、安装等费用;耗材及辅助材料费;现场施工管理费等。
3、钢筋加工采用设计用量承包形式:
1)按设计图计算钢材理论用量作为甲方购买量;
2)如施工中超出设计量的,其超出部分由乙方全额赔付;
3)如施工中少于设计量的,其节约的钢材量归乙方,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4)进场钢材由乙方派专人跟踪过磅并签字确认,如不派人将视乙方已确认甲方进场钢材量。
4、保险:乙方进场后应根据自身情况,应购买民工(应不少于200元/人)及三者意外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工期
1、本项目暂定工期为:2011年 5月25日开工,至 2011 年11月30日完工。
2、工期责任:乙方若不能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甲方按每延误一天罚乙方1000元整(壹仟元整)作为工期违约罚金;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其工期顺延。
因甲方因素造成连续停工在7天以上时,每停工一天(从8天起算),甲方将按现场施工人员数补贴生活费50元/人·天(发生停工时其停工时间、待工人数必须在事故3天内办理确认)。
五、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全面履行总包合同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和对乙方进行统一指挥管理。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周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乙方应提前7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4、负责工程控制测量、负责技术交底、下达施工计划。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的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负责按合同规定向乙方计量和支付工程款。
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当乙方在进度、质量满足不了项目整体施工要求时,经甲方要求督促后效果仍不明显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进行分解,指定别的施工队伍进行突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出;
9、乙方因故(非甲方因素)中途退场的,其民工保证金甲方将予没收;并且,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只能按50%予以结算,其余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将予以没收。
10、对原材料、砼配合比及搅拌的质量负责。
11、负责施工便道的施工,日常的维护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
1、组建负责该协议范围内工程的施工管理队伍,并委派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职务:驻地负责人。保证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5天。若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离开现场的甲方按1000元/天/次(壹仟元/天/次)进行处罚。
2、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熟练工人和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等各种资源投入工程,并进行有效的组织,按期按质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3、乙方在履行合同时要服从甲方管理,遵守、贯彻和执行甲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要求及各种文件精神。
4、乙方应配合现场的检测,负责试件的制作、取样。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评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6、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应充分做好必要的保障及防护措施。
7、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记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整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上级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9、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文明施工;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工人数量、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数量,乙方必须按时组织人员设备进场满足施工需求,若逾期不到将根据情况对乙方处以500~5000元/天的罚款,并直接在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住宿、生活,并加强日常管理;乙方人员必须了解并尊重地方民俗民风,与地方和谐相处。
六、工程质量
(一)质量标准:
1、本工程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工程建设中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程序文件中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工,乙方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二)本工程适用标准、规范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
3、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质量检验:
1、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和砼达不到要求而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承担。
2、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待乙方取得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验收合格,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七、职业健康与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
1、乙方应采取措施使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健康有关法规的规定,防治职业病的发生。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施工细则。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甲方若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未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乙方不按要求整改的,除承担由此引起的安全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承担每次500~5000元的违约罚金。
3、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其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赔付时,其超出甲方投保赔付标准额度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5、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须达到业主要求,并配合甲方设置必要的标示、标牌及各种宣传。
6、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乙方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甲方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8、因乙方因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业主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计量与支付
1、按月计量支付,所完工程在验收合格后,工程量经双方确认。
2、当月应付乙方款额,按80%在当月30号前,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
1)民工工资由甲方监督发放:乙方每月25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上月工资发放清单,发放清单必须有乙方负责人签字及人员身份证件号码,工资发放清单待甲方核实后由甲方现场监督乙方发放。
2)乙方工资发放清单必须按实上报。
3)乙方未支付民工工资的,甲方不批准拨付任何款项。
其余的20%工程款在工程完工结算时予以支付。
九、完工结算
承包工程全部完成后经检测合格,10天内予以结算,并在30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其他:
1、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2、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支付完乙方工程结算款之日终止。
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附件
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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