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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加分细则
学院加分细则一,加分
德育类
1, 志愿者活动:
校级活动:1)春运志愿者 1分
2)“校园开放日”志愿者 1分
院级活动:1)草滩敬老院 1分/次(上限3次)
2)地球一小时 1分
3)接新负责人(只有2011级) 1分
注:(如参加其他校院级志愿活动需出示证明,证实后再给分,所有志愿类活动均只加1分,校级优秀志愿活动加2分,志愿类活动加分上限为3分)
2,活动优秀表现:1)环保之星优秀工作者 2分
2)院级篮球赛优秀裁判 1分
3)院级篮球赛最有价值球员 1分
4)校运动会优秀裁判 2分
5)校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2分
6)彩虹使者(校级) 3分
7)社团先进个人 4分
8)其他校级组织优秀工作者 3分
9)优秀志愿者 2分
10)党校优秀学员 2分
11)青马辩论赛优秀辨手 2分
12)迎新晚会优秀工作者 2分
13)院级优秀部门部长加1分,干事加0.5分
14)院学生会优秀工作者 4分
注:(1、如为其他校级组织优秀工作者需出示证明,证实后再给分,所有优秀工作者加分上限为6分;2、同一活动的志愿者与优秀志愿者不能同时加分)
3,奖励表彰:1)优秀党员(校级) 8分
2)优秀团员、团干、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分(五四评优)
3)党课优秀学员 2分
4)军训先进个人 4分
4.宿舍活动:校级文明宿舍和院级文明宿舍,宿舍文化节,“同一个宿舍,同一个家”。以上荣誉可以累加。其中,校级文明宿舍舍长加3分,舍员2分:院级文明宿舍舍长2分,舍员1分。校级文明宿舍和院级文明宿舍不可叠加,“就高不就低”。月度文明宿舍不加分。
5,学生服务与管理:
担任下列各类职务满一学年的学生,根据其工作成绩给予加分:
1、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加6-12分;
2、校级学生组织副主席、校团委各部副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加4-8分;
3、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部长、院学生会副主席、班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加3-6分;
4、校级学生组织各部副部长、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加2.5-5分;
5、校、院级学生组织干事及各班班委,加2-4分;
6、学生兼职辅导员加5-10分,学生助管加3-6分。
7、宿舍舍长加0.5-1分。
8、校报、广播台主要负责人加3-6分;校报记者、广播台播音员、通讯小组组长加1-2.5分
注:1,如一名学生担任多项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的考核由校团委、院以及班级共同考核,院级学生组织成员的考核由院、班级共同考核。学生担任各类职务不满一年者,由其相应的管理部门视其工作成绩决定加分值,但各类加分上限应减半。
2,其余学生干部由相关主管学生干部领导打分后进行公示。
3,校级学生组织没有打分的,部长均加3.5分;干事均加3分。
文体类
1, 院篮球赛:队员:前三名加4分;四到八名加2分;参与(未获奖)加1分。
2, 校级运动比赛包括运动会,校篮球,足球,荷球,排球,乒乓球,太极,广播操,定向越野(校团委主办),运动会:运动员:前三名(一等奖)加6分;四到八名加3分;参与(未获奖)加2分 。
(如有其他校级比赛需出示证明,证实后酌情给分)
3,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活动比赛未获奖的团队成员证实后加2分。
4,校运动会项目负责人加分与运动员相同,既是运动员又是负责人加1.5倍分,大类主负责人加8分(负责人最多加8分)。
5,院辩论赛优秀和最佳辩手加2分(如所在班级已有获奖则加分减半);每场主持人加0.5分。
6,参加院校级及校级以上比赛的团队或个人,参照加分表加分。
7.大艺团等校级组织举办各种演出按照校级活动参与奖加分,上限为三次。
8.在校报、校网站积极投稿并被采纳的通讯报道,每篇加1分,最多按5篇计。校报和广播台记者、通讯小组组长投稿并被采纳,加分减半。
9.迎新晚会演员和负责人每人每次加1分,既是演员又是负责人2分,大类主负责人加3分。
10.校级百家团日活动和五四团支部的班级全班每人加1分
非学术性竞(比)赛(不含校运会)加分表
等级
级别 分值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参与
国家
40
30
20
15
10
5
省部
20
15
10
8
6
4
校级
10
8
6
5
3
2
院系
6
5
4
3
2
1
二,减分
德育类
1, 八号楼活动室秘书处晚签到迟到两次减0.5分,旷签一次减0.5分。
2, 晚点名迟到三次减2分,缺勤一次减2分(迟到不足三次忽略不计),上限10次。
3, 课堂考勤缺勤每次减1分,迟到、早退每次减0.5分,上限15次。
4, 2012级跑早操迟到三次减1分、缺勤一次减1分(迟到不足三次忽略不计),上限20次。
5,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减40分,受记过处分者减3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20分,受警告处分者减10分,受通报批评者减5分。
三,智育特别说明
1,英语四、六级在同一学年内通过的可叠加分数。
2,计算机二级不加分。
3,挂科不扣分。
4,挑战杯,数学建模,全国数学竞赛,全国英语竞赛等教务处通知的学科竞赛才可按照学校的规则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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