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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22 09:22:1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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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协会管理制度汇编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汇编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理事会 编印
  
  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第二版)
  
  目 录
  
  第一部分 有关书法协会的基本情况
  
  1、书法协会简介……1
  
  2、书法协会宗旨……1
  
  3、书法协会会训……1
  
  4、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类型……1
  
  5、书法协会指导单位……1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
  
  1、 总则……1
  
  2、书法协会干部职责……2
  
  a、会长……2
  
  b、常务理事会……2
  
  c、副会长……2
  
  d、财务部……2
  
  e、秘书部……2
  
  f、策划部……2
  
  g、宣传部……2
  
  h、组织部……2
  
  i、外联部……3
  
  第三部分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1、总则……3
  
  1、会员……3
  
  3、 会员的权力……4
  
  4、 会员的义务……4
  
  5、 会员的奖励制度……4
  
  6、 会员的惩罚制度……5
  
  7、 干部的奖励制度……6
  
  8、 干部的惩罚制度……6
  
  第四部分 书法协会财务管理制度……6
  
  第五部分 书法协会常规活动的举办……7
  
  第六部分 附则……7
  
  有关书法协会的基本情况
  
  第一章 书法协会简介
  
  书法协会成立于2005年10月,是陇南师专美术系指导管理下的文娱类社团,自成立以来,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书法协会举办了一系列书法展及书法临帖大赛。邀请了校内外的专业指导老师指点授课,开展讲座,以及会员间的互助观摩活动提高了会员的书法水平,培养了一批书法爱好者。
  
  第二章 书法协会宗旨
  
  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
  
  第三章 书法协会会训
  
  挥毫泼墨 风骨洒脱; 笔墨流转 神韵自现;
  
  借古开今 厚积而发; 以书会友 以技载道。
  
  第四章 书法协会社团编号及社团类型
  
  第一条 社团编号:STW0506
  
  第二条 社团类型:文娱类
  
  第五章 指 导 单 位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组 织 机 构
  
  第一章 总 则
  
  本社团由陇南师专美术系主管,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各项活动进行讨论、决定。日常事务由会长、常务委员进行管理决定。
  
  第二章 书法协会干部职责
  
  第三条 会长:负责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领导协调各部工作,监督活动的开展及实施,对全社负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各项日常事务,对会长、各部长进行工作监督。任期一年或两年(最多两年)。
  
  第五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部的协调及分管工作,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工作。任期一年。
  
  第六条 财务部:管理社团所有经费,并隔时对理事会及会员 汇报开支情况。任期一年。
  
  第七条 秘书部: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并负责会员注册。任期 一年。
  
  第八条 策划部:做好每次的活动策划(提前一周做好)、活 动 总结(最迟活动结束后两天,必须附活动剪影)、学期总结、学年总结。任期一年。
  
  第九条 宣传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展板、通知、 海 报、横幅等)。任期一年。
  
  第十条 组织部:组织好每次活动场所,并做好干部、会员的 考勤工作(隔时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出勤情况)。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 外联部:负责联系指导教师以及联系其它社团,并负责活动报名统计。任期一年。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本着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原则。
  
  第十三条 为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展开。
  
  第十四条 为了营造校园书法气氛,在陇师校园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书法协会的管理制度,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 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书法协会所有成员应当是具有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 会 员
  
  第十八条 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各系(部)学生,承认书法协会章程,上交相关申请材料者,均可申请加入书法协会。
  
  第十九条 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陇南师专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假借我社团名义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事件。
  
  第二十条 会员是我社团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调动会员积极有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我社团锻炼会员能力的主要目标。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有参与书法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二条 有对各项活动具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第二十三条 有参加书法协会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四条 有代表书法协会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权。
  
  第二十五条 有享受学期(学年)评优权。
  
  第二十六条 有监督书法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第四章 会员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遵守《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及遵守《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要为书法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
  
  第二十九条 要有集体意识及团体精神,努力争取和维护社团荣誉。
  
  第三十条 积极踊跃地参加社内活动,服从社团安排,认真完成社团安排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凡社团举办活动或召开会议,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社团请假,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举行。
  
  第三十二条 会员每学期开学必须到书法协会统一注册。
  
  第五章 会员的奖励制度
  
  对书法协会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
  
  第三十三条 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 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第三十五条 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2分。
  
  第六章 会员的惩罚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 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八条 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九条 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但在第三次前连续三次按时出勤者,将抵消前一次缺勤,并且减1.5分。
  
  第四十条 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2分。
  
  第四十一条 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第七章 干部的奖励制度
  
  第四十二条 每学期举办一次颁奖典礼,对社团有贡献者,活动积极者给予表彰。
  
  第四十三条 工作突出者可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第四十四条 每次会议及培训全勤者学分评定时可奖励3分。
  
  第八章 干部的惩罚制度
  
  第四十五条 有攻击本社团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社团正常工作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六条 在纳新过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七条 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耽误进度者,取消学期社团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 故意不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累计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学期社团评优资格,请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计,并且减2分。
  
  第四十九条 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取消某些权利(须有理事会全体通过,社长宣布方才生效),并且减3分。
  
  第五十条 违反国家法令、法律、法规、条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给予除名(会长须办理会手续,盖书法协会会章方才生效)。
  
  书法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本社团的经费来源以会员纳新收入为主,校团委的拨款、指导单位的拨款、社会赞助为辅,社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收支都纳入财务部的管辖范围。
  
  第五十二条 本社团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部长独立管理账本,凡财务收支状况(款额、时间、事项等)须明确,真实记录在册,同时须附有书面凭证(必须有专用章、水印)方可予以报销。
  
  第五十三条 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会上须向理事会及会员汇报财务开支状况,并随时接受理事会及会员的质询与监督。
  
  书法协会常规活动的举办
  
  第五十四条 每周必须对会员进行培训。
  
  第五十五条 每学期必须对会员进行两次考察。
  
  第五十六条 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杯”临帖大赛。(报名费3元/人)
  
  第五十七条 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须面向全校举办“西狭汉风”临帖大赛。(报名费2元/人)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经指导单位、书法协会理事会联合颁布。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暂试行两年,根据运行情况将作出适当修改,在试行期间,其效力与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书法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 书法协会下届理事会可以聘请上届理事会成员为本届常务理事会,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生效。
  
  修 订 后 记
  
  书法协会是以展示中国书法魅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宗旨,营造校园书法气氛为本质的文娱类社团。
  
  书法协会经过八年来的发展,会员数量和规模在逐年上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书法协会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书法协会繁荣陇师校园文化、促进人才成长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并取得了成果。
  
  我们这次对《陇南师专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对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二是收录一些新制定的管理制度,这次修订是集体的智慧,更是广大干部、会员工作实践的结晶。在此,我们也向历届的干部、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书法协会在发展,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我们希望以后的干部、会员根据社团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希望广大书法协会干部、会员在社团管理制度的完善上不断贡献自己的青春智慧。
  
  第八届书法协会理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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