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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管理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港航管理处关于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和规范我县水上交通行业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和水上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动我县水运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培训就是保安全"的观念,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原则,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全面加强水上交通行业安全培训工作。
二、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以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置措施为重要内容的安全培训,全面提高水上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实现水上交通行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培训后持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从业人员100%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培训分工
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安全培训的安排部署,落实行业安全责任,大力加强水运行业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一是做好文件内容的宣贯,结合辖区实际,将文件内容及时向广大水运行业人员进行宣传;二是将船员日、航海日、每年3月20日海事船员签注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月作为安全宣传培训的平台与载体,大力宣传安全培训的重要性,有效提升培训工作实效;三是港航部门要督促水运企业和镇街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尤其是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船员和镇街管船人员为重点;四是港航管理部门结合镇街组织的安全培训强化月度安全培训,充分做好春运、重大节假日、汛期等安全学习和动员工作。
四、培训学时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8个学时的安全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客运驾驶人每年开展至少24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大中型客货船驾驶人每年至少12学时的继续教育。
五、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在2013年5月28日前做好各项培训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在2013年6月开始分析实施安全培训工作,构建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港航管理处水运行业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水运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长:周海,副组长:周兴兰、夏世松;港航处各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人为杨有生,联系电话:45675216。
(二)落实工作责任
1、严格落实"谁培训,谁发证、谁负责"的工作责任。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保障培训经费,建立培训档案,做到安全培训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四落实";(www.fwsir.com)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师带徒和继续教育制度;企业新招录的危险操作岗位人员在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3、落实安全培训考试质量保障责任。要依法开展核定范围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培训档案,确保培训质量。
(三)加强培训管理
1、各相关单位街镇应指导船员安全学习纳入年度计划中,保障培训经费和时间的落实,确保生产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质量。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列入经费投入,保障安全培训所需的人员、场地,逐步建立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要规范安全培训的档案管理,安全培训有关情况应记录备查,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2、各镇街要把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列入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结合年度培训计划,及时学习并掌握水上安全最新规定及要求,对上级的文件精神及时的贯彻执行;二是按职能分工,指导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三是港航部门要同船员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强化安全培训动态监管,切实落实安全培训"黑名单"制度。
(四)强化考核奖惩
1、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今年我处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本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企业日常安全教育等制度落到实处。
2、严肃追究安全培训责任。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经培训持证后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3、加强廉政建设,严禁借培训之机谋取私利,组织培训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对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索取钱物,参与违规办理有关资格证书、参与或协助学员考试作弊的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0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