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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24 05:11:06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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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绍兴市爱卫办关于印发绍兴市2013年爱国卫生工作总结和绍兴市2014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市爱卫办〔2014〕5号)要求,今年我区灭蚊、灭蝇工作将接受绍兴市爱卫会的复查验收。为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宗旨,围绕复查达标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认真组织、科学指导、标本兼治,使城区的蚊蝇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允许标准之内,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工作顺利达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府办分管主任和区卫生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下设四个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复查达标的宣传、指导、督查、保障等具体工作事宜。各重点部门和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灭蚊、灭蝇工作。各社区、行政村等单位也要建立由3——5人组成的灭蚊、灭蝇专业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灭蚊、灭蝇工作的摸底调查、药物统计、登记造册、检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行除“四害”市场化消杀模式,城区除“四害”消杀实行市场化招标,对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外环境、“五小行业”、沿街店铺、重点工地及重点单位开展消杀服务,区爱卫办采取不定期抽查、集中督查等措施,了解灭蚊、灭蝇效果,提高消杀服务质量。
  
  三、区域范围与重点场所
  
  1.区域范围:城区东至区计生指导站,南至城南中学(南复线),西至春晖立交桥(329国道),北至三环线,总面积约16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社区、行政村、个体工商户以及公园、河道、下水道、垃圾站(箱、房)等环境,均属灭蚊、灭蝇实施对象。城区规划扩大部分为灭蚊、灭蝇防护区。
  
  2.重点场所:灭蚊重点场所是指积(存)水处、下水道、建筑工地、废品存放处等需要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的特殊场所。灭蝇重点场所为城区宾馆、酒家、饭店等饮食行业和食品、粮食、酿造、水产、肉食加工、农贸区场、个体工商户等服务行业及垃圾箱(房)、垃圾中转站、厕所、下水道、园林绿化带、河道等。
  
  四、实施标准
  
  通过全方位、大面积的多次灭杀,要求大幅度降低城区蚊、蝇分布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一)灭蚊具体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二)灭蝇具体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五、工作任务与职责
  
  (一)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消除蚊、蝇孳生地,保持城区卫生清洁度。
  
  2.规范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收集、运行环节。
  
  3.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个体饮食摊点、单位食堂等特殊行业,设置完善的防蝇设备,落实灭蝇措施。
  
  4.以化学喷杀为主,同时采用拍、粘、诱等物理方法,在全社会全面开展蚊蝇消杀工作。
  
  (二)职责分工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1.区爱卫办: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牵头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汇总、迎检考核。
  
  2.区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动员全社会人人动手、消灭蚊蝇。
  
  3.区财政局:负责灭蚊、灭蝇经费的保障落实。
  
  4.区经信局:负责城区各中小企业的灭蚊、灭蝇工作,(www.fwsir.com)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5.区教体局:负责城区学校、幼儿园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6.区建设局:负责抓好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环境的整治和保洁,落实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定期清洗垃圾桶、垃圾房。在做好日常消杀工作的基础上,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城区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下水道、公厕、公园及公共绿地等的灭蚊、灭蝇工作(经济开发区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地等灭蚊、灭蝇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各汽车站、客运车辆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8.区水利局:负责城区河道及两岸的环境整治及灭蚊、灭蝇工作。
  
  9.区文广局:负责文化市场、娱乐行业和各影剧院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的灭蚊、灭蝇工作。
  
  10.区卫生局:负责灭蚊、灭蝇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技术指导,蚊蝇密度监测、评价、抗药性试验等;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及粮食加工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医药商店、农贸市场、商店、超市及其他监管对象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餐饮店等“五小行业”及沿街店铺的灭蚊、灭蝇工作。
  
  12.区城管执法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乱搭乱建地段及公共环境地段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中心、市民中心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4.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大中型商场、美容美发店、旅馆招待所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5.区建管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6.区粮食局:负责粮库、粮油店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7.区旅游局:负责星级酒店的灭蚊、灭蝇工作。
  
  18.区供销总社:负责所属农批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9.区国土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尚未落实单位的待开发地段的灭蚊、灭蝇等工作。
  
  20.铁路上虞站:负责火车站的灭蚊、灭蝇工作及环境整治、垃圾袋装、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21.广电总台、上虞日报社:开辟专题、专栏,进行灭蚊、灭蝇工作及相关健康知识宣传。
  
  22.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做好各社区、行政村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灭蚊、灭蝇组织管理工作;对各社区、行政村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城郊结合部的旱厕、露天粪坑进行整治,开展居民小区及防护区内卫生整治;配合环卫部门实施垃圾袋装化管理,清除蚊、蝇孳生地。
  
  各部门单位要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运垃圾,清除蚊蝇孳生地,食堂要配置灭蚊、灭蝇、防蝇等设施设备。各星级宾馆、饭店、酒家及车站候车室要做到绝对无蝇及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地。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5月)
  
  1.建立健全各级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专兼职除“四害”工作队伍。
  
  2.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订灭蚊、灭蝇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3.广泛发动,全民动员,开展宣传教育,逐级签订灭蚊、灭蝇达标责任状。
  
  4.选择药械,进行药效试验,落实灭蚊、灭蝇工作经费等。
  
  5.编发灭蚊、灭蝇宣传资料,开展灭蚊、灭蝇技术骨干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4年6月至8月)
  
  1.加强垃圾袋装化管理。
  
  2.各部门单位、社区、村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
  
  3.灭蚊、灭蝇达标区和防护区的所有单位、场所统一时间,统一药物,实行五次大面积喷杀。第一次喷杀在6月10日左右,以后每隔20天定期喷杀一次。
  
  4.在大面积统一喷杀的基础上,各单位、家庭要坚持日常喷杀工作,原则上隔天进行一次。
  
  5.开展达标自查,制订巩固方案;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4年9月)
  
  1.9月上旬,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合格后将达标考核验收情况报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9月中旬,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灭蚊、灭蝇工作进行达标复查验收。未达标的单位要及时整改,直到达标。
  
  3.9月中下旬,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灭蚊、灭蝇资料,汇集成册,报请绍兴市爱卫会考核验收。
  
  七、管理考核
  
  灭蚊、灭蝇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与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街道、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等签订工作责任书。在复查达标验收中,凡发现蚊、蝇密度超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达标,必要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复查达标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上虞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上虞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静
  
  副组长:钱宏伟  区卫生局
  
  夏万土  百官街道办事处
  
  杜永刚  曹娥街道办事处
  
  杜秀丽  区府办
  
  成  员:区委宣传部、经信局、教体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卫生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建管局、粮食局、旅游局、供销总社、上虞日报社、国土局、铁路上虞站、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生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四个专业组:
  
  宣传组:组长:王胜坚  宣传部
  
  成员:章亚芳  疾控中心
  
  赵忠夫  百官街道办事处
  
  夏湘浓  曹娥街道办事处
  
  技术组:组长:方海平  疾控中心
  
  成员:余晓峰  疾控中心
  
  李  军  疾控中心
  
  谢凯蕾  疾控中心
  
  督查组:组长:陈亦明  卫生局
  
  成员:糜大雄  百官街道办事处
  
  章来兴  曹娥街道办事处
  
  过  政  建设局
  
  余  权  市场监管局
  
  陈建夫  交通运输局
  
  孙卫国  教体局
  
  徐建栋  卫生局
  
  杨国权  卫生监督所
  
  后勤组:组长:糜大雄  百官街道办事处
  
  成员:吴丽萍  曹娥街道办事处
  
  厉献花  百官街道办事处
  
  朱方亮  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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