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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2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
20xx年1月13日,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高定价、高回扣行为、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解决旅游者和社会舆论关注的市场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全行业、全社会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局面。为有效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州旅游业的形象,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我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我州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组织游客在我州旅游的行为;二是查处我州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本州其他旅行社时,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足额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行为;三是查处我州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旅游团队的行为。
(二)整治高定价、高回扣行为
一是整治购物企业对旅游商品进行虚高标价的行为和部分经营玉石、茶叶的购物企业不明码标价的行为;二是整治购物企业、景区点在帐外暗中给予旅行社或司导人员回扣的行为以及旅行社或者司导人员在帐外暗中收受、索要购物企业、景区点回扣的行为;三是整治旅行社、购物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四是整治购物企业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三黑”。即: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开展旅行社经营的“黑社”;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未取得导游资质从事导游服务的“黑导”。
二是查处旅行社承包挂靠、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
三是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和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建立考核体系。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遵循“属地负责、部门分工、企业主体”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一是建立约谈机制。对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推进不力致使当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好、旅游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满意度不高、旅游投诉较多的县市,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县市政府进行约谈;对于不按职责分工抓落实,在监管范围内多次出现影响旅游形象问题的部门,同级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部门进行约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多、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由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约谈。二是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于经约谈,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仍无明显成效的县市,提请州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工作职责仍不落实的部门,提请同级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投诉依然较多的企业,依法严处。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请州政府将县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成效列为州政府对地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的考核事项,并将组织对各县市的督查和考核。
(二)落实重点措施
针对当前我州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零负团费”及高定价、高回扣的问题,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
1、尽快研究确定“零负团费”的衡量方法和旅游佣金比例。针对目前旅游成本不易核算、难以直观识别,合法佣金比例没有确定的`问题,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共同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建立旅游成本核算机制、旅游线路产品定价机制和旅游线路产品价格监管机制,尽快确定佣金的最高比例,并公布实施时间。届时州旅游局将严格遵照实施。
2、进一步推动“公对公”佣金机制和导游薪酬机制建立完善和实施。在上述工作落实后,针对导游人员无户籍管理、没有基本工资、没有社会保险等问题,落实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建立**省导游薪酬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和导游派遣证制度,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改善导游执业环境,加强导游队伍管理。
3、继续推行旅行社“七统一”。针对旅行社目前的承包挂靠经营模式,继续强力推进“七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提高旅行社组织化水平、经营管理水平、集约化程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行社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三)推行旅游标准
20xx年以来,省旅游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完成了涉及旅行社、导游、购物、旅游汽车的5个地方标准。今年结合已颁布的标准推行,将按照《**省旅游条例》关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经营者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应当选择等级评定合格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的要求,逐步实施未通过等级评定的经营单位,将不得接待旅游团队规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坚持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针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难点,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设点检查、市场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和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分层次、分时段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发布查处和结案情况等。
三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建立旅游企业投诉信息档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和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要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对我州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及旅游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实施考核。
二是探索建立监管与监察互动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与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管和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
三是推行旅游质量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州旅游质量义务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
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宣传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对严重损害广大旅游者利益,影响我州旅游形象,扰乱我州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公开曝光。
五是加强社会舆情处置。高度关注涉及旅游市场秩序的舆论热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让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六)发挥协会作用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指导行业协会围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研究自律措施,完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各旅游行业分会内部要加强自律,树立行业正气,用行规行约惩治违规会员单位,举报行业内部害群之马,对其他行业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坚决抵制,维护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旅行社协会要从提升服务质量、抵制低价恶性竞争,重塑行业诚信形象入手,倡导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坚决摒弃“零负团费”;导游协会和旅游车船协会要加强对司陪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在行业内开展“树正气、倡新风”活动,解决抵制胁迫、诱导、纠缠游客消费的行为,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整治计划
为确保全州上下联动,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整治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围绕整治重点和措施,今年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按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和准备阶段(1月13日至1月20日)
20xx年1月13日,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1月20日前对当地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启动各项工作。
2、集中查处阶段(1月21日至春节黄金周为止)
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请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照检查央视披露的“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导游变导购、烧高香等问题,在当地结合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上述问题尽快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州假日办将于节前、节中联合相关部门,邀请媒体,组织明查暗访。
3、综合整治阶段(春节结束至11月份)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于一季度完成旅游线路产品定价和监管机制的建立,完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约谈、问责和处理、考核机制的建立基础性工作。二是从二季度开始,逐步建立“公对公”佣金机制、导游薪酬机制。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强迫消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三是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全年分批次开展查处“四黑”;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查处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规范导游着装(民族服装)礼仪、佩戴小喇叭情况;查处购物店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四是按照税务部门的部署开展对旅行社、旅游购物店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的整治。
4、考核阶段(12月份)
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份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并将各地市场整治的情况报请州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和问责。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从20xx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旅游法》,以维护全市旅游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严格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全员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的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旅游车辆、船舶(牵头市交通局、市海洋局联合检查)。
(二)旅游景区(点)内娱乐设备设施,客运索道、电瓶车以及漂流、潜水(牵头市文体局、市质监局联合检查)。
(三)接待旅游团队饭店及住宿设施。牵头市消防大队、食品药监局对旅游饭店、社会旅馆和家庭旅馆,农家乐、乡村旅游点的消防安全、餐饮安全等进行检查。
(四)各旅游企业员工宿舍、办公区。加强对旅游企业员工生产、生活情况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对员工住宿区的性收费安全、防抢防盗等进行检查。
(五)检查各个旅游企业安全责任制与全员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旅游景区(点)管理、防盗管理、旅游团队管理中相关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情况反馈,责令整改,跟踪复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旅游企业要制定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单位,市旅游联合执法监管办公室将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三)充分利用媒体对存在安全隐患并久拖不改的单位进行曝光。
(四)做好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上报省旅游委。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明来源食用油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追究景区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引导理性消费。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接待安排已超过供餐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安排就餐餐次。
(六)完善应急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与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4月21日至24日)。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4月25日至5月16日)。各地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统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查整改(5月16日至23日)。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因素影响,省内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从我市来看,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注重整治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创新监管模式。各地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农家乐监督办法,探索提高农家乐餐饮安全保障能力的监管措施,促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受众,大力宣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寻找笑脸就餐”、“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等活动,宣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游客食品安全理性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
根据全市“双重点”进度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季节性特点,决定从xx月xx日—xx月xx日,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任务
以《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为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优化管理与促进发展互补的工作思路,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通过提高素质、规范秩序、优化环境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管理手段,重点解决游客最不满意、行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基础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一是以汽车站、停车场及周边旅游经营网点为重点,治理整顿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等从业人员在汽车站违规揽客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汽车站、旅游区饭店、旅馆从业人在旅游通道强行拉客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二是以东城墙至八仙渡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
三是以汽车站至八仙塑像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搞好旅游公用设施的监管;逐步取消该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位。
(二)旅游经营秩序综合整治
1、旅游客运市场整治。
一是协同交通部门,取缔旅游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查处无证从事旅游营运的“黑车”。
二是协同xx阁街道,对旅游船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重点治理整顿拦路宣传招揽、擅自改变航线、变相多收费等行为。
三是协同海洋渔业、xx阁街道,取缔未经检验,擅自从事休闲渔业的船只。
2、旅游商业经营秩序整治。
一是协同卫生部门,加强旅游区周边食品行业卫生管理,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规范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管理。协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旅游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打击旅游单位低于成本经营的行为;制止价格欺诈行为。
二是协同工商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专项整治,打击旅游购物商场向导游、司机暗中给付回扣、人头费,查封假冒伪劣的'旅游纪念品。
(三)旅游企业专项整治
1、旅行社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旅行社条例》,修订旅游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开展虚假旅游宣传、低成本报价、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经旅游者同意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为。
2、导游市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查处导游市场中存在的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3、旅游景区执法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开展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增加旅游专业执法力量;二是在履行好旅游区秩序整治执法队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构筑旅游执法的管理网络;三是坚持“首接制”的原则,完善覆盖全市的“旅游投诉联动受理协作网络”。
(二)推动旅游诚信建设。深入实施《xx市旅游经营违规警示办法》,分别建立有失诚信旅游经营者、不受欢迎的旅游经营者和严重失信的旅游经营者信息源库,建立《违规旅游经营警示通知书制度》,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旅游消费引导。旅游、工商、物价每月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告》,旅游质监部门结合旅游举报投诉和市场检查结果,不定期发布《旅游质监公告》和《旅游警示公告》,通过诚信公示、消费引导、权益导读等网络平台,披露公共旅游服务信息,曝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引导国民旅游不断向健康、科学、文明方向发展。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5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市旅游局自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科。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升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自我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活动期间内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二)星级饭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物、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和临时性简易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旅游景区要加强火管理,严格执行区内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要在旅游景区入口、游客休息场所、景区内的宾馆(饭店)和火险重点地段竖立防火提示;要加大防火重点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排除隐患,加强防范;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演练与物资准备,落实扑火队伍和消防装备,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舆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内容,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
(三)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0日)。市旅游局将对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对检查过的单位逐一填写《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将对旅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工作指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地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及时有效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单位要以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坚决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利用自办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6
促进全市旅游景区主动适应“常态化迎检,长效化管理”新形势,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整体环境,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现制定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和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查自纠和考评检查督促整改提升,有效防止“重开发、轻管理、重创建、轻提升”现象,有力提升全市A级旅游景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A级旅游景区全部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等级标准并保持长期稳定,顺利通过市、省级和国家级常态化暗访检查及复核,全力打造我市安全有序、环境优美、服务优质、设施精致、经营诚信的高品质旅游景区,为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在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动态化监管机制,全面按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江苏省旅游局下发的暗访复核通报指出的主要问题,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督促整改。整改提升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导览标识系统和服务设施,努力增添对游客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经营户管理,进一步提升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工作人员规范服务和综合管理制度。
三、工作安排
自20xx年6月至12月,由市旅游局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行风监督员、旅游景区业务骨干等组成的检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A级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采用常规检查、突击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查找问题,通报结果,督促整改,逐步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旅游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旅游景区属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组织各旅游景区按照本次行动方案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务实开展整改提升工作,着重解决好各级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全市旅游景区的良好形象。旅委会各单位要强化共同责任,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旅游景区,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加大督办力度。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7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旅游行车安全,结合我局旅游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xx年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XX局长为组长的旅行社旅游包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30日前)。
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旅行社旅游包车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30日至6月30日前)。
我局将开展集中排查治理旅行社旅游包车隐患排查,防止旅游包车“带病”上路,对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并联合公安局、交通局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包车租赁专项治理联合执法行动。
(三)回头看阶段(7月30日前)。
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防止隐患“死灰复燃”,整治突出问题,对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坚决予以通报。
(四)总结提升阶段(8月30日前)。
总结旅行社包车专项治理的成果,督促旅行社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整治内容
1、旅行社租赁的旅游包车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是否签订旅游包车租车合同,明确约定运输路线、价格、车型、最大承载人数、旅游安全事项和违约责任等。
3、旅行社是否按相关规定为游客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及提醒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旅行社是否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有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团档里是否有行前教育记录和导游日志。
6、是否有游客投诉司机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旅行社旅游包车专项治理工作,实行旅游企业“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
(二)强化执法务求实效。
对非法违法行为和旅游安全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坚决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氛围。
利用LED、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开展旅游客运安全宣传。及时跟踪报道工作动态,对问题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曝光,对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旅游客运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旅游从业者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团队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严防漏报、延报、瞒报。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8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中医药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做大做强我县“养生太谷”旅游品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突出特色、市场主导、多元发展、管理规范”的总体要求,集聚我县中医药产业优势,传承我县悠久的中医药文化,推进旅游与中医药的融合发展,开创我县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模式,打造“养生太谷”旅游目的地。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扶持,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朝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各企业主体要积极挖掘潜力,在生产经营的同时瞄准旅游市场,延伸企业经营链条。县政府要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在土地、资金等方面要加大扶持力度,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增加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供给,培育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项目的特色化、品牌化。各企业要围绕“养生太谷”旅游品牌,做好中医药传统文化,开发具有企业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项目,加大中医药健康旅游宣传推广和市场开拓,扩大我县中医药健康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做大做强“养生太谷”旅游品牌。
加强管理,规范发展,提升我县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旅游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我县中医药健康旅游标准化体系,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中医药健康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初步构建起我县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体系。到20xx年,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数达到旅游总人数的3%,中医药健康旅游收入达3亿元;在全县建成以广誉远国药、国新晋药、黄河中药、孟母文化养生园、美宝养生园为主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成为全国知名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目的地。
四、重点任务
(一)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
发挥中医药优势,使旅游资源与中医药资源有效结合,形成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针对不同游客的需求,大力开发中医药观光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特色医疗旅游、中医药疗养康复旅游、中医药美容保健旅游、中医药会展节庆旅游、中医药购物旅游、传统医疗体育旅游及中医药科普教育等旅游产品。大力开发以提供高端中医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医疗旅游产品。鼓励旅行社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及推出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
(二)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发挥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优势,整合各级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等资源,引入社会力量,打造一批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健康旅游综合体。发掘我县传统中医药文化内涵,举办全国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论坛和节庆活动,增强宣传效果,全力打造“养生太谷”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三)壮大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壮大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鼓励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建设,修复广誉远老字号名店以及名胜古迹、博物馆等,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加快中医药健康餐饮开发,促进住宿与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的结合,加快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
(四)开拓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
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旅游部门发挥市场推广优势,将我县中医药健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国内外旅游项目推广计划,提高中医药健康旅游吸引力。加强旅行社与医药企业的联系,积极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增加客源,共同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
(五)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才队伍
旅游部门要加强对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外语、旅游、中医药基础知识及相关技能的培训,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企业和实用人才培训,联合开展导游和讲解员培训,培养涉外经验丰富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管理、营销、策划、创意人才,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才队伍。
(六)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公共服务
加快中医药健康旅游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信息化发展,建立包括档案信息、医疗保险、旅游保险、多语种咨询解答、预约管理等功能在内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把所有资源单位、旅行社纳入统一管理,加强对游客的后续跟踪服务,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满足游客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由分管旅游和医药卫生的副县长具体负责实施,旅游部门与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合作,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推进旅游与中医药的融合发展。要紧盯项目,跟踪指导,帮扶企业发展,要及时分析研判发展中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协调服务,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扶持
制定中医药健康旅游引导政策,出台有利于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融资、税收、土地等政策。逐步增加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扶持企业、社会资本等多元投资。
(三)规范行业管理
旅游部门与中医药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的行业标准,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对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利益,引导市场公平竞争。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9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来青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青阳县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专项工作方案》精神,聚焦当前旅游发展“有点无线、有点无面”的短板,杨田镇将结合实际,抓住特色,主动作为,结合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好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定位
围绕“农耕小镇—山水杨田”主题,立足杨田镇农业生产特点、历史文化底蕴和自然生态环境等基础条件,按照“一轴两翼三线”(一轴即G330国道为生态旅游大道,两翼即以仙隐山、广德口水库区域发展康养度假项目和以力进生态农业为代表的G330国道以东发展高端休闲观光农业,三线即以杨朱线(杨田—朱备)、杨酉线(杨田—酉华)、青泾线(青阳—泾县)东堡段这三条公路沿线发展农旅养生项目)。)布局杨田旅游项目,深挖资源,积极谋划布局发展康养健身、休闲、生态之旅等旅游业态。
二、工作举措
(一)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开发资源
一是充分运用中国传统健康养生理念以及现代健康理论,以杨田镇生态农业、乡村旅游资源为基础,结合旅游全域化发展,综合开发利用生态、气候、环境、文化等健康养生资源,20xx年,杨田镇包装储备大农业大健康大旅游项目50个,深度编制推介九曲湖旅游综合体、涧泉田园综合体、九甲里艺术村等三个农旅项目。积极推进大云房车文旅综合体项目、力进生态农业等已落地项目的建设工作、九曲湖体育休闲运动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及杨岭田园综合体项目方案设计。未来三年,将围绕九华山,引进新业态,错位补位发展杨田旅游,积极对接中国保利、中合万家、华昌控股、中交建等大公司洽谈合作意向。
二是精心谋划、科学布局,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内涵的健康产业基地。以青泾公路沿线在上下东堡、涧泉、黄泥等村,发展健康休闲农业、现代观光果园和养生度假产业。以五梅村为主依托中药种植产业的基础和丰富的森林资源,深入挖掘中药养生特色,发展特色化、差异化的中药材加工、休闲观光、健康养生的中药康养基地。以G330国道沿线在仙梅、缑山、杨田、东南等村规划建设集生产、旅游、示范、科教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生态园。以现有东堡食品产业园为基础在G330国道及G3高速之间规划建设集研发、加工、展示、贸易为一体有机绿色食品产业园。
三是因地制宜,围绕绿色健康种植业、生态健康养殖业和健康休闲农业等,加快建设一批品牌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绿色特色名优名品。组织镇内农特企业申报生产工艺非遗(石磨麻油、葛粉加工、黄精丸加工),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目前已开发黄精粉丝、葛粉丝产品并审定生产标准),鼓励御九华等相关企业挖掘展示黄精、葛粉、粉丝、小菜等产品制作文化。重点推动地藏黄精、涧泉葛粉、九华白甜瓜等“三品一标”农特产品。20xx年,完成6家市、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规范化建设。20xx年前,完成10家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推进试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
(二)完善投入机制,巩固项目建设
一是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完善交通干线旅游服务设施建设。20xx年前,杨田镇将不受任务数限制,应改尽改,9个村全部实行改厕整村推进。现有旅游公厕已全部移交劲旅公司管理,家风馆旅游公厕已挂牌三星级。20xx年,新建三星级旅游公厕一所,G330线对外开放公厕三所,同时进一步完善九甲里和黄泥旅游驿站,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旅游厕所由“建”向“管”转变。
二是建立服务机制,成立由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谋划布局旅游项目,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项目规划等服务。
(三)创新营销模式,编制精品线路
一要多渠道推介旅游资源。积极参加旅游资源推介、旅游商品展销、农特产品展销会等各类大型旅游宣传营销活动;将互联网、户外、车体、宣传品、纪念品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全方位的开展宣传。
二要积极参加“青山之阳·九华原乡旅游季”系列活动,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的主题活动,做到以节兴旅,以旅促商,以商富民。
三要编制旅游精品线路。
一是着力打造精品项目点,争取纳入市、县级精品旅游路线;
二是依托“一轴两翼三线”旅游布局,结合杨田镇康养度假项目、农旅养生项目、美丽乡村等,着力打造一条杨田康养旅游精品路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文旅康养产业发展顺利推进,成立杨田镇文旅康养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协调推进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形成部门分工分责、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合理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项目服务。坚持一个项目一套班子,全力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服务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三)加强招商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对接知名国企、央企、上市公司,高质量引进有理念有实力的文旅企业,推动杨田镇旅游和大健康产业发展。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0
按照《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眉委办〔2018〕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一个口号:竹艺天下·恋城青神。
紧紧抓住一个“恋”字,贯穿城市始终,凸显青神个性,塑造城市品牌,打造岷江恋城、天府恋城、东方恋城。同时,“恋”与产业紧密相连,把“恋”字作为青神独特的产业资源,作为青神独特的文旅休闲载体,定格这座城市的个性和特质,有相关性、唯一性和震撼性。
一个定位:项目依托独特的水资源优势及外部优势,打造以以旅游产业为核心,以农业产业、养生产业、体育产业为支撑的休闲旅游带!
一个目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打造四川省水上休闲旅游黄金游线和旅游强县!
面向成都,背靠乐山,融入大成都休闲度假区和大峨眉旅游度假区。争取实现:一年夯实旅游基础,三年打造大峨眉旅游圈、成绵乐旅游带重要节点,五年建成岷江流域文化旅游休闲目的地,成功创建省文化旅游特色县。
一个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岷江旅游经济带为统揽,以文化为灵魂,以产业为支撑,以项目为抓手,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突出文旅为主、农旅工旅为辅,推动旅游全面发展。
一条路径:水是青神的根,文是青神的魂,竹是青神的形。
要做好“水、文、竹”三篇文章,做活水,彰显文,提升竹。突出青神旅游四大元素,即“溯源、初恋、听竹、戏水”
一个布局:围绕“一带两路、拥江发展、一心一环、多点支撑”发展战略,部署全县旅游总体空间格局。
(二)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xx年,青神岷江休闲旅游带初具规模,成为四川省休闲度假的黄金游线。将竹艺小镇、汉阳古镇、橘香渔歌、中岩景区打造成为青神龙头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长期目标:到20xx年,将青神岷江旅游经济带打造成为四川省内全域旅游的典范。城南半岛、虎渡溪旅游综合体初具规模,显著提升青神县城城市化水平;全面完成一乡一品,一镇一产业的发展目标,实现全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重点任务和举措
(一)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旅游业科学发展。抓实已编制完成的青神县旅游发展规划,竹编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江湾神木园、红色西山、汉阳水府、白果乡甘家沟村等10个旅游规划。积极推进正在编制的岷江旅游经济带规划、中岩风景区总体规划、文物保护规划,高台沙溪河流域乡村旅游规划,“青神老八景”保护和恢复规划等。
(二)以项目为抓手,着力打造乡村旅游亮点。以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为载体,以南城镇南沟村、白果乡甘家沟村、西龙镇万沟村、瑞峰镇中岩村、汉阳镇新路村、高台乡百家池村为重点,依托“两水一竹”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甘家沟椪香园、万沟茶语原乡、汉阳湖忆村成为乡村旅游的亮点。大力推进竹艺小镇、橘香渔歌、斑布小镇项目的规划建设,力争打造乡村旅游的新亮点。
(三)以投入为基础,不断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咨询点、旅游厕所、标识标牌、道路交通等基础建设;与四川旅游学院开展战略合作,面向乡镇、村组干部、旅游经营业主开展乡村旅游主体培训,拓展发展思路,激发创业激情,提升服务水平;实施旅游精准扶贫,探索农民合作社、共享农庄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积极引导贫困户转变为乡村旅游经营者和从业者;大力推进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特色民俗等品牌创建。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引进旅游规划、项目建设、宣传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整合力量。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全域旅游”的发格局。县委、县政府做好战略层面的规划定位、操作层面方面的指挥协调、氛围营造方面的宣传发动;各职能部门制定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强化行业监管指导;重点项目所在地乡镇加强宣传,做好群众工作,带头支持旅游项目建设。
(三)强化措施。增加旅游发展资金年度预算;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建设好龙头旅游项目;建立旅游、工商、安监、公安、交通、食药监等部门统一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健全旅游联合执法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县旅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1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9〕33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市的自然生态优势,加快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和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医、康、养、健”产业要素,推进健康产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健康产品供给,优化健康服务,把大健康产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兴产业,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健康旅游及紧密关联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13%;建成市级以上健康旅游集聚区5个以上,健康主题小镇3个以上,形成5个以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康旅游品牌。实现特色健康服务与旅游服务融合发展,服务模式和服务标准不断健全,新业态大量涌现,成为国内著名健康旅游目的地和宜居康养胜地。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1、健全养老体系。促进养老与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创新发展“候鸟式”旅游养老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合理利用闲置宾馆、学校等设施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鼓励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向社区延伸,养老机构服务社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化,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丰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推动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
2、完善养老设施。完善市县两级福利院、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福利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全州县老年公寓康养楼、龙胜各族自治县老年公寓怡养楼、市福利院养护楼、桂林市第二福利院、桂林市城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桂林夕阳红养老中心改扩建项目。[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医养结合。推进不少于3家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试点,发挥互补优势,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出台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流程相关制度,实施“一事通办”审批事项清单。将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规定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二)重点推进健康旅游产业
1、丰富健康旅游产品。依托现有的健康旅游资源,深入挖掘民族健康养生文化,着力打造灵川县、永福县、阳朔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灌阳县、临桂区、雁山区等县(市、区)精品健康旅游线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设施完善、品质一流的健康旅游产品。
2、推进健康小镇建设。推进永福百寿镇、阳朔兴坪镇养生度假小镇、龙胜龙脊镇、秀峰桃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雁山草坪回族乡、灵川大圩镇等一批养生养老小镇建设(市民政局牵头);推进龙胜温泉、全州炎井温泉、平乐仙家温泉等温泉健康小镇建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推进阳朔运动休闲小镇、桂林天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恭城平安乡等运动休闲小镇建设(市体育局牵头)。
(三)发展壮大医疗医药产业
1、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桂林区域医疗中心,重点推进桂林旅游综合医院建设,确保20xx年投入运营;加快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与安全等设施,构建区域性游客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健全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急救网络旅游景区景点全覆盖。
2、发展特色医药产业。以特色中药民族药和医疗器械为重点,进一步发挥桂林喉口类、抗泌尿系统感染等中成药的产业优势,进一步发展壮大现代中药产业,扶持一批壮瑶药材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支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进一步提升崇华中医街服务内涵;充分发挥我市在临床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超声波洁牙设备等方面的生产研发优势,进一步巩固现有的生化分析仪、牙周治疗仪、光固化机等优势产品市场,打造桂林智慧医疗产业链。
(四)提升发展健康食品产业
1、大力发展健康食品。利用桂林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加快食用菌、罗汉果、芋头、马蹄、果脯、果蔬萃取、速冻菜、脱水菜等产品产业化发展,积极研发一批健康饮品、健康食品等系列产品。
2、支持发展营养膳食。挖掘地方特色饮食文化,开发具有桂林地域特色的药膳、滋补类膳食,加快培育桂林养生功能菜系列,建设一批以健康饮食、食疗养生为主题的餐饮和名店,深度开发便携型桂林米粉等方便食品,打造一批桂林特色营养膳食知名品牌。
(五)培育发展健康运动产业
1、促进健康运动融合发展。以桂林山水、气候和生态资源为依托,积极开发户外运动产品、线路及服务,大力发展“健康+体育”产业。办好桂林国际马拉松赛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完善“一县一品”品牌赛事布局,重点打造环广西公路自行车赛、阳朔攀岩系列赛、荔浦全国汽车短道拉力赛、灌阳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等赛事,不断提升赛事等级,推动“健康+体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2、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加快市、县、乡、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加强绿地、江河堤岸等健身步道和体育公园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
(六)加快重点工程和集聚区建设
1、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在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医疗、健康医药、健康食品、健康运动等领域认真筛选一批健康产业大型项目纳入桂林市重大项目、自治区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对带动性强、投资额度大、示范性好的重大项目,要成立市级或县级指挥部,统筹协调有关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程跟踪推进。
2、加快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按照《桂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市政办函〔20x〕x13号)部署,大力推进桂林国际智慧健康旅游产业园、桂林万福养生休闲旅游区、桂林市琴潭“大龙湾·栖息式”社会化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漓江东岸百里生态示范带、阳朔兴坪休闲养生度假区、桂林漓东健康养生旅游综合区、罗山湖体育旅游休闲区、桂林生命电子博览园等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
(七)优化健康产业发展环境
1、简化审批手续。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网络、一个工作日”,打通企业办证最后一公里,推动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切实降低健康产业相关企业成本,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2、强化招商引资。不定期开展有关生物医药、健康管理、智慧医疗等专题招商,通过项目建设、产业链条合作、参股合资、品牌管理、平台运营等方式,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健康产业企业机构。
3、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对健康产业发展的宣传报道,宣传推广各类健康产品,营造健康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八)落实提供各项政策支持
1、落实用地保障。将健康产业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利用总体规划。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前提下,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鼓励将未开发房地产用地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转型用于健康养老项目用地。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若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的,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
2、争取资金支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中央及自治区的资金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工作,争取普惠养老支持资金。积极开展政银企合作,创新符合健康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利用外资发展我市健康产业。
3、落实税费优惠。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企业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机构与公立养老机构同等享受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收费等优惠政策。支持用电量达到要求的大健康产业龙头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4、加强人才建设。依托桂林现有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丰富和优化相关学科和专业,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医学英语、营销运营等从业人员,为全市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各层次服务人才。加强针对健康医疗服务机构、国际旅行健康咨询机构、旅游服务机构等相关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健康旅游的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技术及服务人才有序流动机制。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健康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解决我市健康产业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上下联动,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其他配合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支持,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三)强化督促问效。市健康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对照工作目标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将年度任务落实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推进不力的要依规严肃处理。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2
为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及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和文旅发展大会精神,推动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xx〕30号)及《“健康四川20xx”规划纲要》《四川省康养旅游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实际,提出进一步推动健康旅游发展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健康旅游广阔融合发展空间,满足人民健康旅游消费需求,推动健康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四川”注入新动力,培育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导向、市场驱动。政府加强对健康旅游的规划引导,提高健康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文化传承、持续发展。把健康旅游作为促进四川健康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载体,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健康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促进健康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特色发展、品牌提升。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各地健康旅游发展重点任务,通过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特色优势领域优先发展和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品牌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健康旅游领域知名品牌,塑造产品核心价值。
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开展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试点建设,打造一批以提高供给能力、培育消费市场、优化政策环境为主的高端医疗、中医药特色、康复疗养、休闲养生健康旅游品牌典范。继续有序稳步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发挥四川医疗资源和自然资源优势,创建集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康复保健、休闲养生、旅游观光等为一体的医疗旅游服务贸易示范区,培育中医康养、口腔、医美等国际医疗旅游品牌及全国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力争将四川打造成为全国医疗康养旅游目的地。
到20xx年,全面形成“医、康、养、健、智”五位一体的健康旅游产业创新发展格局,健康旅游繁荣发展,人民健康及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健康旅游产业强省和国际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健康旅游发展布局。
围绕“5+1”现代产业体系和服务业“4+6”重点产业培育方案,根据“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统筹全省各地健康产业资源,全面优化我省健康旅游产业布局,着眼各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特色,突出产业聚集,强化区域协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在全省范围内培育一大批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高、配套完善、优势明显的健康产业集群。
(二)丰富旅游产品升级消费业态。
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优化配套体系,完善健康旅游产业链的`整体发展架构,提高旅游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打造多元化旅游消费产品,全面提升健康旅游消费供给。促进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实现有机融合、错位衔接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1、开发高端医疗旅游产品。依托我省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发展高端医疗、精准医疗、消费医疗,积极打造医疗旅游全产业链,重点开发疑难疾病诊疗、辅助生殖健康、中医保健理疗、整形美容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提供高质量、多元化的社会医疗服务,完善国际金融保险服务体系,打造集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实体型现代化国际健康服务园区,支持国际医疗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旅游景区与医疗机构合作,将健康管理模式引入到养生休闲度假旅游开发中,帮助游客完成寻名医、挂号及病后康复等一系列整体健康管理,实现“健康管理+运动休闲+旅游度假”医疗康养旅游新模式。
2、开发健康文化旅游产品。结合我省丰富的佛、道、长寿、茶道等养生文化,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开发具有四川特色的中医药文化旅游产品。加速现代中医药发展,推进“三个一批”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主题鲜明、业态聚集和旅游服务功能完备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园区。利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等资源,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文化体验产品,鼓励景区在旅游功能和旅游活动体现中医药文化元素,通过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建筑风格、内部装饰、景观小品、环境设计、名称意象等方式,形成文化度假旅游氛围,支持各旅游景区利用地理、区位优势,开发旅游度假区、养老社区、康养旅游小镇、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项目建设。
3、开发融合型健康旅游产品。依托我省天府旅游名县建设及文化旅游产业优势,开发多向融合的综合型健康旅游产品。鼓励健康旅游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演艺娱乐、体育运动等有效融合,创作一批健康旅游文化创意产品;与科技、教育结合,支持国家级及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开展中医药健康研学旅游,鼓励我省生物技术等机构开展公益性研学旅游活动、企业开展科技旅游。支持康养旅游基地等项目建设;与体育相结合,抢救、挖掘和弘扬具有四川特色的传统运动健身项目,鼓励地方结合当地特色发展中医传统运动健身休闲产业。
(三)加快产业集群集聚成型。
1、做强产业发展载体。指导地方依托当地药材资源、制造产业、医疗服务、科技研发等优势,以健康旅游为统筹,以产业融合为特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鼓励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支持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健康旅游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健康产业园区实施景观化工程,完善旅游功能,形成一批国家(省)级健康旅游品牌。
2、开发特色旅游线路。深度挖掘我省历史名医文化、藏羌彝医药文化、彭祖长寿文化及道教、佛教等养生文化,开发中医药观光、文化体验、特色医疗、疗养康复旅游等主题旅游线路。在继承“道教养生、佛教养生、长寿文化、阳光旅游”等主题旅游线路基础上开发“日光、水疗、地热、温泉”等特色健康旅游线路。鼓励旅行社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及推出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通过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合理发展健康乡村旅游。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活动,满足更多游客对新时代旅游的需求。
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坚持名企、名品、名牌、名区联动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品牌营销,支持健康旅游景点在农业、旅游、卫生等多领域申报创建品牌,支持品牌中医药健康企业在制备工艺、临床用途及包装等多方面申请国内外专利。鼓励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与认证。以名优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生产企业为核心和支点,将企业名牌驱动和区域品牌打造结合起来,构建形成品牌优势产业和知名龙头企业。鼓励企业与科研团队开展朝向旅游应用的源头创新,发展旅游新业态,推动健康旅游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发展,提升旅游业的现代化水平。
(四)创新健康旅游发展模式。
1、创新融合发展模式。鼓励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引入“治未病”新业态,发挥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的服务技术指导作用,对景区“治未病”服务进行推广、培训等。鼓励兴办养生保健机构,鼓励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与景区合作。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景区医疗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合作。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景区开办中医传承工作室、门诊部及诊所。
2、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放大我省健康产业转移升级机遇,协调具备条件的市(州)承接部分行业,构建“治疗、康复、生活、康养”的健康旅游阶梯发展新态势。鼓励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中华老字号名店、博物馆等依托品牌优势发展旅游,鼓励医疗机构自主经营健康旅游项目,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旅游景区协同发展机制,创新开展全权委托管理、特许经营、加盟经营、协助管理、投资参股管理等多元经营管理模式。
3、创新营销宣传模式。将健康旅游列为全省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重点,积极运用现代媒体营销、中介机构宣传、举办或参加健康旅游博览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我省国际知名健康旅游目的地形象。探索举办四川康养旅游文化节,策划“四川十佳康养旅游地”评选、“四川康养旅游免费体验者”等活动。探索发布康养旅游指数,有效引导游客消费。
(五)培养健康旅游人才队伍。
加强健康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开展梯度培养模式,职业化培养健康旅游高级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有效充实健康旅游发展的内涵,提升新时期健康旅游发展水平。依托省内著名的医疗、教育机构提供有力的人才储备和后备支持,打造全国健康旅游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依托我省高层次中医药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药院校等优质资源,组建跨学科、专业化的四川中医药健康旅游专家人才库,支持旅游院校与中医药院校合作,联合培养复合型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依托健康四川行动推进委员会,建立四川省健康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品牌培育、政策研究,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各市(州)要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促,共同推动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开展试点示范建设。
联合文旅厅开展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选择具备较好发展基础,布局科学合理,聚集到达一定规模并具备区域特色优势,地方政府资源高度支持的地域,打造一批典型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探索形成一批健康旅游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推广应用,以点带面全面发展。
(三)建立投融资引导机制。
建立健康旅游项目库,筛选确定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省级现有资金渠道扶持全省重大健康旅游项目。加大健康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发挥政府扶持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健康旅游开发建设,建立健康旅游产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健康旅游在建项目动态管理,确保落地见效,为投资长期增长提供后续动力。
(四)健全政策标准体系。
强化政策研究,加大对健康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市场准入和行业规范建设,制定出台健全健康旅游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逐步建立一套“1+N+M”(“1”指健康旅游,“N”指医疗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养老旅游、温泉旅游、生态康养旅游等,“M”指按摩、足浴、针灸等)标准体系,指导规范各类健康旅游活动,开展统计监测,不断提升我省健康旅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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