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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幸福家庭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幸福家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有关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夯实基础创造环境。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镇计生办、计生协《关于在全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家庭为切入点,以家庭发展为主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建设“婚育文明、健康向上、守法诚信、科学发展、幸福和谐”的“幸福家庭”为目标,以扎实开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创建利益导向政策示范区三大活动为抓手,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推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评选范围
全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拟从各社评选产生4户镇级“幸福家庭”和2户县级“幸福家庭”进行表彰奖励。
三、评选标准
(一)婚育文明,即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
(二)健康向上,即身心健康,精神饱满,热爱生活。
(三)守法诚信,即遵纪守法,明礼守信,热心公益。
(四)科学发展,即勤俭持家,科学生产,生活宽裕。
(五)幸福和谐,即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家风民主。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20日)。
各社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并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幸福家庭”争创、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争创评选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自我申报阶段(3月21日——5月31日)。
各社为单位,组织广大计生家庭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参照评选标准,引导广大计生家庭自主申报,参与评选活动。
3.考评公示阶段(6月1日——6月10日)。
以村为单位组成村“幸福家庭”考评小组,对申报评选“幸福家庭”的农户进行实地考评,确定初步评选对象;村民代表对考评小组评定的结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7天,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
4.审核上报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组织专人进村入户,(www.fwsir.com)对照评选标准,对所辖各村推荐上报的“幸福家庭”认真组织考察审核,看是否达到标准,群众是否满意,推荐评选的过程是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完善。最终经村全面审核后,确定上报推荐人选,报县人口委复核。
5.总结表彰阶段(7月上旬)。
在“7·11”世界人口日期间,镇上对逐级推荐评选出的“幸福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各村要认真收集整理资料、总结经验,不断丰富评议内容。
五、目标任务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以村为重点,坚持项目带动、先行试点的原则,与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和扶贫开发、民政救济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上扶助、精神上慰藉、生产上扶持、生活上关怀、医疗上保障、就业上优先”的关爱体系,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镇60%以上的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的标准。
六、活动内容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必须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做起,必须立足于家庭、服务于家庭,想群众之所思、帮群众之所需、急群众之所难,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创建活动的目标和内容可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文明倡导。文明是幸福家庭的道德追求。要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契机,加大舆论宣传,宣传中华民族关于家庭建设的传统美德,着力提升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科学进步的家庭观和幸福观,进而推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
二是健康促进。健康是幸福家庭的基础条件。要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系统的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母亲健康工程,长期的宣传引导和生殖保健服务,培养家庭成员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努力提高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自我保健和生殖健康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三是优生优育。优生是幸福家庭的希望所在。结合优生促进工程,引导家庭育龄群众有计划、负责任、讲科学地生育,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注重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素质提升,重视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让所有家庭的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人成材。
四是致富发展。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保障。要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动力,立足于救助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扶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建立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并结合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千名会员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创建计划生育“三结合”示范村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多种帮扶救助活动,着力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健康。
五是奉献社会。奉献是幸福家庭的价值体现。要通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着力培养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感恩情怀,带动他们共同生产,改善生活。通过团结互助,相互带动,不断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努力形成人人乐于回报家庭、回报社会的良好风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具有全局性、普惠性和创新性,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将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抓出成效。要成立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安排和落实,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落实活动资金。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在每年人口计生财政总预算中,将增长部分划出一部分作为项目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宣传、调研、指导和试点等各项工作。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三结合”项目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发改和财政等部门的支持,落实好项目安排和活动经费,在就业创业、发展生产、技能培训、健康促进、养老保障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在资金保障和政策制定上给予相应支持。同时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吸引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增强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
(三)加强考核检查。各村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有序推进。要认真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总结。镇上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指标,推进创建活动稳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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