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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村级计生绩效考核办法
县村级计生绩效考核办法为扎实抓好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充分调动村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县人口计生相关指标考核补充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原则
突出重点,联动考核,强化责任,求真务实。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县所有村级常务干部: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村(居、社区)统计员、村(居、社区)人口主任。
3、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方案一:村级干部基础工资每月提升至6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400元,按照人口计生工作和其他工作共同考核,人口计生工作占总分值70%,其他工作占30%,根据量化分值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兑现。
方案二:村级干部基础工资每月提升至600元,绩效工资每月1400元,其中人口计生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000元,按季度单独考核兑现。
4、考核办法
乡镇根据各项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自行组织考核,在兑现月的1日至5日,将结果报县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抽检后获优秀或者合格的村常务干部,县人口领导小组凭据报表及抽查审定,按《县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兑现绩效工资,绩效考核资金全部拨到乡镇,由乡镇根据该村干部在开展计生工作时,敢抓敢管的村干部进行评分,对不敢抓计生的村干部实行好、中、差进行按县考核结果下拨总额的4:3:2:1比例分配,此项由乡镇党委政府另行研究考核。
(一)实行分值量化考核,总分值100分。
1000人以下的村100分为优秀,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村98分以上为优秀,88至98分为合格,88分以下为不合格;
2000人以上3500人以下的村96分以上为优秀,86至96分为合格,86分以下为不合格。
3500人以上的村92分以上为优秀,84分至92分以上为合格,84分以下为不合格。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现方式
方案一: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月按总绩效工资的70%发放,评定为合格等次的每月按绩效工资的30%发放,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方案二:评定为优秀等次的,(www.fwsir.Com)每月按1000元计生绩效工资发放,评定为合格等次的,每月按400元计生绩效工资发放,评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三)村级干部绩效工资发放根据该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综合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考核后认定发放。
五、评分标准
1.政策外生育控制对2000人以下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政策外出生的考核总分以零分计算;对2000人以上3500人以下的村出现一例以上,考核按零分计算;对3500人以上的村出现两例以上(不含两例),考核按零分计算。
2.每出现一例漏报、错报、迟报分别扣5分、1分、1分。认定依据:以调查认**果为评定依据。
3.每出现漏一人扣1分,错一项口0.5分。
4.年度结束时,每出现一例历年在家手术库存的扣1分,每出现一例期内库存扣3分,每出现一例手术虚报扣5分。
5.未上报“两非”案件线索,上级有关部门从其他渠道调查出该村“两非”案件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
6.按时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各种计生报表,每出现一次工作任务未完成或一次计生报表未统计上报的扣0.5分。
7.以上所指调查主要是乡镇自查或省、州、县的季度检查或年度检查。
六、加分办法
1.动员并主动带对象到县站或乡站落实手术的给予加分:每动员落实1例上环、结扎的分别加1分、2分,二女结扎的加5分,提供1例二女户应落实绝育措施对象信息准确的给予加2分。
2.动员并主动带不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到县站或乡站落实补救措施的给予加分,每动员1例人流或引产的,给予加2分。(早婚早育夫妇的,给予加3分。)
3.村级组织核实并上报不符合生育政策的捡养、收养、符合政策生育孕情消失、遗弃女婴、举报非法取环初查线索的,经查实,上报事实属实的,每上报一种线索加1分。
4.当年获得乡、县、州、省、国家级荣誉的,分别加2分、3分、6分、9分和12分。获得两项以上荣誉的,可以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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