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保证书
篇一:煤矿安全承诺书作为煤矿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煤矿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煤矿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煤炭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生产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的威胁,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4、遵守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矿井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6、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积极参与矿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诺人:***
日期:***
篇二:煤矿安全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安全条件,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特制定本承诺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一年内建成示范矿井。
6.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7.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
8.按规定配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9.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0.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严防煤矿职业危害的发生。
11.不再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以上承诺,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我矿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自觉接受处理。
承诺人:***
煤矿企业负责人:***
篇三:煤矿安全承诺书
晋城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人特对201*年6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监管责任制度,保证辖区煤矿企业合法生产,安全生产,有效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完成晋城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煤矿安全生产指标。
二、严格落实领导包片、科室包矿、(www.fwsir.com)驻矿监管制度和“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加大全面排查、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严格执行煤矿复产复工验收规定,严禁煤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或开工复工建设;
2、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禁复产矿井“三超”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隐患组织生产;
3、严格执行煤矿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私自扩大矿井建设规模,严禁以掘代采,严禁建设矿井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边施工边生产;
4、严格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1*〕79号)要求,按“关井六条标准”和进度时限,对整合关闭矿井实施关闭,并及时移交国土部门管理。对已经实施关闭的,要派专人不定期的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5、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情节严重的,实施断电,按相关程序取消煤矿整合资格,并依法实施关闭。
三、严厉惩处事故煤矿,严肃追究发生事故的煤矿、主体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事故的煤矿,停产整顿时间至少三个月;
2、事故死亡人数1至2人的,对主体企业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进行事故诫勉约谈;
3、事故死亡人数3人以上的,按相关程序吊销煤矿矿长的《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吊销分管安全副矿长的《安全资格证》,对主体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一律免职,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4、煤矿发生事故,依据事故调查情况,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进行行政问责,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
20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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