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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一、活动时间
2014年2月至12月。
二、对象范围
国土、村镇建设、农业、经管、财政、农机、水务、民政、社保、畜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环保、教育、卫生院等部门和行业。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
四、责任分工
国土资源和村镇建设部门负责纠正征地拆迁、房屋征收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行为;农业、经管、财政、水务、畜牧、农机等部门负责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流转中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整治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教育、工商部门负责纠正教育行业乱收费问题,教育部门负责纠正教育行业乱办班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www.fwsir.com)卫生部门负责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以上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紧密结合当前我镇各相关领域(行业)发生在群众身边突出问题、侵害群众利益具体行为,分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镇纪委办、镇党政办、镇督查科负责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查处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2月——3月)。镇国土所、镇村建办、镇农业办、镇经管站、镇财政所、镇农机站、镇水利站、镇兽医站、镇食品站、镇卫生院、镇工商所、镇环保所、镇教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征地拆迁、房屋征收、涉农利益、农民减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责任分工。
(二)集中整治(2014年4月——11月)。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意见,开展好各自整治活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本部门、行业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式,着力解决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行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部门整治重点内容是:
1.国土和村镇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依法征收、和谐征收;推进信息公开,采取现场公示、网上公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收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办理程序等,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拆迁行为;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及保障机制,保障被征地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和纠错功能,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案件。
2.农业、经管、财政、农机、水务、畜牧、审计等部门要以解决虚报申领材料、串通审核报批、克扣补贴存折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富农资金等问题,建立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出租、流转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发生。
3.、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以食品为重点,开展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和早餐点、小摊点、小餐桌卫生综合整治,规范各类小作坊生产,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生产、经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4.环境保护部门要以南水北调水质保障、迎淮核查、空气质量改善三大考为抓手,深化实施"蓝天、碧水、安静、生态、洁净、安全"六项工程。不断加大对重点涉水企业监管,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对重点排污企业、燃煤锅炉进一步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三秋"、"三夏"秸杆禁烧工作,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对高污染、高消耗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违法违纪行为。
5.工商、教育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和跨学期(学年)收费问题;违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克扣学生生活费问题;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问题;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散乱问题等。
6.教育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治理乱办班、乱培训问题:非学历教育艺术类社会培训机构散乱问题;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搞有偿家教或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问题;学校或教师引导、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泄露学生信息为有偿招生、有偿培训充当中介从中牟利问题等。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教育公平问题:教育整体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切实解决"薄弱校"和"大班额"问题;在招生、考试中违反政策规定而影响教育公平问题等。
7.卫生部门要着力抓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诊疗、检查、用药等各环节监管,大力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员工资收入与业务收入相挂钩、开单提成,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医疗卫生人员接受医药医用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各种形式的回扣,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索取或者收受患者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以及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推等问题。
(三)检查总结(2014年12月)。各单位要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客观的总结。在各单位总结的基础上,镇纪委办将采取考核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不过关的将在全镇进行书面通报。检查验收后,形成整体活动情况通报,并上报镇纪委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抓好日常监督检查。镇纪委办、镇党政办、镇督查科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和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曝光不正之风典型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形成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二)加大作风暗访力度。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大暗访力度,提高暗访密度和频次,形成镇、部门联动的纠风暗访机制,不断推动纠风暗访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完善民主评议工作。健全群众直评为主、工作考核为辅的民主评议机制。在群众直评中,进一步科学设置评议主体及比例构成。同时,对在评议中征求的意见、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地反馈给各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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