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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阜办发〔2014〕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规为依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两委"班子,夯实美好乡村建设的组织基础。
二、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3000口人以下为5人、3000口人以上为7人。
(二)明确任职条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能力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受群众拥护的人进村"两委"班子。重点围绕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大力推选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服务型干部,选举产生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的服务型班子。要把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给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来和谐的"三有三带"型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我镇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提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道德品行、年龄学历等方面的要求,明确受到党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等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范围,告诉党员群众应选什么样的人,不应选什么样的人,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新任村"两委"成员年龄尽量年轻化。提倡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www.fwsir.com)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力争我镇当选的女性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数量在上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四)拓宽选人渠道。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优秀书记兼任、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
三、时间安排
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在7月15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在8月底前完成。
四、基本步骤
(一)做好换届准备。换届前,我镇要对所在村"两委"班子结构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联合党委副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在换届期间要驻村协助指导,并对结对村"两委"换届成效负责。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操作程序的要求,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部署启动。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研究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7月5日—7月7日上午)。分三批进行,第一批村:曹庙村、桅杆村、谢庄村、老庄村、花园村;第二批村:宋洋村、魏庄村、古店村、张王庄村、十八里铺村;第三批村:邢洋村、闫邢村、大海村。镇党委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镇党委推荐(7月5日—7月7日下午)。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7月5日—7月7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检察、审计、计生、维稳、综治、国土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党员大会选举(7月8日—7月12日;7月13日—7月15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7月16日—7月18日)。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的精神,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确定,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镇人民政府或者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
试行"一票"选举制度的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6.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在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统称"三项制度")改革。一是以镇为单位成立观察团,选取关键环节,重点观察,观察面在35%以上。二是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确定某一特定岗位,为定岗选举。三是"一票"选举制度,即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合并,一次性投票选举。实行定岗选举和"一票"选举的村不少于6%(每乡镇至少安排一个村)。观察员村、定岗选举及实行"一票"选举的村随镇选举方案填表上报。
7.认真落实"全程签字"制度。继续推行"全程签字"制度,在换届选举的各个关键环节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即在改选村民代表、选民登记、委托投票等几个环节中履行签字程序。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整理、完善村务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组织部、民政局将对新进村"两委"成员开展一次轮训。镇要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提出落实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全面实行"四议三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适时按照本乡镇劳动力年平均收入水平调整村干部报酬,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要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待遇落实和关怀帮助等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去留,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同步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妇代会、团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创新村团组织设置方式,配齐健全团支部班子。配齐村民小组组长,提倡从35周岁以下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致富能人中选配团支部书记。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我镇分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镇领导包村和保质量、保进度、保效果的"两包三保"责任制。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镇成立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一策",依法按章指导。
(二)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村"两委"选举有关规程为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公示栏、明白纸、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始终保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认定标准、查处程序和责任部门,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依法取消当选资格,宣布当选无效。镇党委、政府要按照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要加强对竞职人员的教育,镇党委要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竞职纪律承诺书。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要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县将重点围绕执行换届规程、严肃换届纪律、人选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各乡镇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满意度测评结果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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