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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木工承包合同
建筑木工承包合同(一)
委托方:(简称甲方)施工方:(简称乙方)新建住房工程,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计划新建房屋一幢,在公平竞争中择优将此房屋建修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为完成甲方设计的木工工程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此合同。为信守合同,并严格地履行,共同遵守些列条款:
一、工程规模:甲方新建房屋为两楼一底,门排两个,钢筋混砖结构,楼层面每层钢筋水泥浇筑。
二、木工工程价款:甲方以基墩每个米元,楼层板面每平方米元,地穿梁每米元,立柱每元计价。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保证立柱、基墩、地穿梁按照甲方房屋设计的规格施工,同时保证每楼板面平整,每楼梯步均匀。
四、安全事故责任: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时刻将安全意识放在重中之重。若出现安全事故,一旦甲方买了意外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意外保险处理后,甲方概不负其它一切任何责任。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形成共识后,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在场人:
乙方:**年月日
建筑木工承包合同(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木模工以包工助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要求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范围:
该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制作、支撑制作、木模安装及拆除、模板整理、修补、上油、拆除归堆等,主体工程完工后材物料清理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围木放线工作及所需木桩的制作,线方及刚性屋面分格缝木方的制作以及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等。
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或优良。
四、图纸:
甲方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始时,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在施工过程中,如图纸不够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承包价格:
按上述承包内容,采取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以 元计价付款,施工期间,乙方每完成一层主体工程,预借本层建筑面积 %的工资,其余款项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月内付清。
六、劳务报酬支付:
每完成一层主体结构(基础算一层)按该层建筑面积的 %付款,剩余款项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月内付清。
七、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负责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及管理。
2、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表、机械设备计划进行审批。
3、按照所批准的乙方提供的材料表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
4、向乙方作书面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批。
5、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的工作,确保乙方按照其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负责楼层主要轴线的定位,楼层标高的传递引上工作。
乙方义务:组织相应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负责完成主体验收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1、接受甲方的全面管理,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必须报 甲方进行验收。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会审、图纸变更、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3、工程所需材料机械设备应提前一周上报计划,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工程完成后,所用方木、梁柱模板、木胶板等全部拔出钉子分类堆放到规定位置。
5、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的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7、负责(除甲方负责的主要定位轴线以外的)楼层放线工作。
8、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梁、柱、板变形所需的剔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听从甲方的指挥,做好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故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九、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十、其它
1、甲方
(1) 对施工中发生变更、更改部位提前通知乙方,如因甲方通知不及时而造成乙方损失的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赔偿。
(2)乙方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人员组织不到位或施工质量、工期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并解除劳务合同。正常施工中乙方带班人员如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另外更换带班人员。
2、乙方
(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进行施工、除特殊情况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 元,并按甲方要求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做到每天清理现场,料物堆放整齐,现场文明、整洁。同时乙方不能因甲方一时的资金不到位而停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要团结友爱,不得打架斗殴,损害公共形象,如出现类似事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爱护公共物资,如丢失、损坏按双倍赔偿。
(4)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质量返工浪费按价赔偿,质量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负,甲方在付款中扣除。
(5)从业人员应健康,不得雇用劳动法规定不得从事该专业的工人。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依文字形式补充为准。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款支付完毕
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木工承包合同(三)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照《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木工、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及其它相关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等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工程地点:万源市新店乡
第二条 工程承包单价及范围
1、按建筑面积 40.00(叁拾伍) 元/m2进行费用结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计算增加工程量);
2、工程承包范围为本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木工、模板、支撑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辅助材料)。
包括木工制作、安装、搭拆、吊运、转运、对拉杆、穿墙管、蝴蝶扣、火钩、钉子、铁丝、封口胶、安全带、安全帽、设备、工具、清理、清扫等,并包括夜、雨天加班费用。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 天。
年 月 月开工,
年 月 月完工。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编制该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后照进度计划严格实施),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罚款 1000.00 元;提前一天奖励 500.00 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力争优良。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不符合行业规定行为的人员予以教育、处罚和清退。
4、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及进度款。
5、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购置服装、购置“三保”设备。
第七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建筑单位(业主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三级”教育工作。
2、严格按照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操作规程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工程劳务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须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罚款及各种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风险和安全事故的责任。
3、乙方自身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坚守岗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原件交给甲方统一管理 ,以便备查。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设备并自行妥善保管。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按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每月25日交于甲方资料员处),并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违反规定时按相关制度处罚。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进场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乙方应尽量对其施工人员做好解释工作。若未按期拨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
1、为有效履行该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在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该工程的劳务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对该工程的劳务承包有效履行的保障。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须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目标和要求。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工作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及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的管理
乙方自备材料、设备,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由乙方有计划的自行安排。
第十一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按月进度拨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留质量保修金5%,其余工程款在国家规定的保险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完毕,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业主、监理等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无偿维修。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保险
1、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伍万元以内。
第十五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可以到合同签订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2、发生争议后,在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时,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发生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负责。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七 补充条款
1、施工用电:甲方负责将电接至施工现场三级配电箱内。
第十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本着公平公正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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