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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快乐成长征文
法治护航快乐成长征文(一)
法律是保护我们快乐成长生活的大旗。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律社会之中的青少年,所以我们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法律无时无刻不在约束着我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使这个社会井然有序;正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是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用的保障;正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使作为00后的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年代。法制越来越多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振奋的事啊!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在自己成长的道路上,去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要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现在我国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如:我们青少年有《未成年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有文明,发达,是我们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反之,那些轻视法律,不懂法律,没有意识到法律重要性的人,最终只能使自己和亲人难过,父母忧心。因此,我们每位青少年又何必不去学习法律,尊重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曾经一位作家说过:“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垫在另一块砖石上。”可想而知,法律该有多么的深奥呀!只有你细细捉摸定能明白其中的奥秘。有了法律,我们就会拥有爱;只要我们心中有法,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不会让自己走上歧路,不会做违法的事,损害别人的事。有了法律我们就不会光刀剑影,仇恨交加,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有了法律,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从而使爸爸,妈妈在心头放下了一块石头。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
中国的法律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绝,法律社会人心所向。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律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法治护航快乐成长征文(二)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我认为,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依法治国,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党确立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2004年,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我国颁布了宪法修正案,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在这一时期,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89件,《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规180件。这意味着中国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我记得有这样一位传递温情的法官:詹红荔。她创立爱心接力帮教新机制,先后帮助300多名失足少年,为70多名刑满释放的少年找到工作:
第一位少年,他从小是在父母的打骂下度过的,因此,他6岁时流落他乡。而异乡却使他受到种种屈辱,并在他幼小的心灵埋下了暴力的种子。终于,他犯下了“故意杀人罪”。“他该死!”这是这位少年在犯法后说的第一句话。这让詹红荔心中五味杂陈:震撼、愤怒、忧虑……她经过调查,抓住了这位少年融化坚冰的突破口——审前心理干预,经过了很大的努力,她终于成功了!
詹红荔从第一次的成功之中得到了激励,之后不久她又帮助了其他的许多少年。(www.fwsir.com)人们亲切地称赞詹红荔是“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党员,好法官。
“法中有情,大爱无声”,在詹红荔身上展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在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建设中立足平凡岗位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
“法律是根高压线,谁碰上谁触电;法律是个守护神,他惩罚犯罪,保护好人。”这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法治的重要作用。
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
法治护航快乐成长征文(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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