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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8 20:33:58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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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篇1

各支部:

  为认真做好我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xx]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创先发[20xx]1号)和中共吉林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以增强“四力”为主题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省党发[20xx]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党的凝聚力、政府的公信力、干部的执行力、制度的约束力”为主题,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主线,以强组织、增活力为目标,突重点、破难点、显亮点,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财政监督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就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并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各支部要在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要把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作为衡量基层组织建设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创建一批“五好党支部”,一批“五个好党员”标兵,一批党组织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战斗能力,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基层组织得到加强。科学合理地设置党组织,形成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党组织;党员管理更加规范,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模范作用较好发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和为民服务制度。

  二是党建活动更加丰富。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坚持“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党内活动。以增强“四力”为目标,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三是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通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明显加强,有力地推动财政监督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注意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将建设活动与财政监督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建设活动来推动工作的开展,以工作成果来检验建设活动的成效。

  二是坚持保证质量、提升素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亮点活动,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改革创新,使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的全部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同时,明确目标,抓住重点,强化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方法步骤

  按照财政部和省直机关工委的计划部署,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提高认识(3月20日——3月31日)。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讲清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步骤和方法,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二是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三是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胡锦涛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组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中组部和省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相关文件。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基层组织建设的任务,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调查摸底、分类定级(4月1日——4月15日)

  1、摸底调查(4月1日——4月10日)。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针对基层党支部作用发挥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评议,摸清底数,找准问题。重点分析党支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组织活动是否经常和有效、党员队伍管理和服务是否规范、作用发挥是否充分。

  2、分类定级(4月10日——4月15日)。按照中组发〔20xx〕6号文件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在分析评议和摸底调查基础上,对各支部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进行分类定级(附件1)。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具体步骤为:

  一是支部自评。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全体党员按照定级参考标准,对本支部建设状况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提出初步意见,填写《财政部吉林专员办基层党组织建设分类定级自评表》(附件2)后上报机关党委。

  二是各支部互评。机关党委组织党支部进行互评并分类定级,填写《财政部吉林专员办基层党组织建设分类定级互评表》。

  三是机关党委评定。机关党委根据党支部分类定级参考标准,对各支部进行量化考核。并综合考核结果和各支部自我评定、互评意见,确定各基层党支部等级,填写《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后上报省直机关工委。

  四是公示结果。机关党委将在全办范围内公示评级结果,对公示期间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

  (三)针对问题、整改提高(4月16日——4月30日)

  各支部要在5月1日前,召开一次生活会,围绕机关党委对本支部定级情况,认真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提出改进的目标、具体措施等,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机关党委将建立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台账,实行销号整改。

  (四)总结表彰、健全制度(5月1日——6月30日)

  认真总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把活动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健全相关规定,完善《吉林专员办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和《吉林专员办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等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基层组织建设年要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在各支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做好表彰先进工作。在“七一”前对我办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四、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落实工作责任。我办将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刘长顺任组长,杨体军、王立达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书记石晓敏任主任。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方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法、有措施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将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核,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积极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要认真总结多年来抓党建的新方法、新经验,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办工作开展。机关党委将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作为评先奖优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建设一批先进党组织,培养一批模范党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取得一批发展成果,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建设的全面进步。

  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篇2

  中央确定xx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推进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组织、增活力、促发展、惠民生,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以“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为总要求,以项目化、工程化、具体化为手段,着力破解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任务

  围绕“重点工作有新进展、难点工作有新突破、创新工作有新成效”的目标要求,坚持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统领其他各项载体活动,深化创先争优(创业、创新、创优)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开展“五个一”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一)丰富载体建设,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以弘扬“三老四严”作风、推进“创业、创新、创优”为主题,深化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一是抓好主题实践。全面深化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和各个层面的创先争优活动,重点加强窗口单位、机关部门和服务行业的创先争优活动,把创先争优的实践成果体现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创先争优常态化,重点建立和完善支持创业、鼓励创新、全面创优的政策扶持、人才保障、监督考评等方面的机制。三是注重成果展示。全面深入总结工作,努力形成一批有实用价值、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加强典型选树和宣传,引导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在大庆创业纪念日期间评选表彰“创业之星、创新之星、创优之星”。(9月下旬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创先办)

  2、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把“五个一”活动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统筹“百局联百村”(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上水平。一是做好对接工作。3月15日前,领导干部要与联系点和联系对象完成对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信访案件包保、村(社区)维稳和贫困户帮扶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期间的社会稳定。二是搞好包保帮扶。组织领导干部经常深入项目、企业、信访案件、村和社区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贫困户家中走访,切实想办法帮助联系点和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抓好考核问效。年底前,要对“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领导干部参加活动情况将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委实绩考核组进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二)加强组织建设,打牢基层组织建设基础

  3、实施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一是组织调查摸底。以县处级党委为单位,以独立单位党组织为单元,3月底前对基层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组织制度、经费场所保障、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把情况摸清、问题找准。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各县区、各党委要对照“五个好”标准自行制定分类标准,3月底前按照A、B、C、D四类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定级,其中,A类一般不超过20%,D类原则上不少于15%,促使基层党组织滚动升级,此项工作将作为常规性工作,以后每年都要进行。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围绕提高“选优训强一个好书记、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工作水平,指导基层党组织逐个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确保年内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新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四是开展“五好”党组织创建活动。细化“五好”标准,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考评管理,不同领域党组织各有侧重,农村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和致富农民群众,街道社区突出服务群众和加强社会管理,企业突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推动生产经营,高校突出教书育人和做合格接班人,机关突出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基层群众,引导基层党组织不断提高建设水平。五是确定示范点。市委组织部将在全市农村、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分别确定10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总结推广不同类型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做法,形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示范模式。各县区、各市属党(工)委也要参照确定示范点。要建立工作直接联系沟通制度,加强面对面指导,实现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工作目标。(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4、开展“百日攻坚”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集中开展党组织组建工作,7月底前,实现有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一是实行领导包建制度。对规模较大或影响力较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由县(区)委常委包建。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都要选派党建指导员。二是实行党组织组建情况通报制度。采取县(区)委组织部包建责任制,要保证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均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少于3人的通过联合建、挂靠建、区域联建、依托行业和商会建等方式组建联合党支部。要采取“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转移党建指导员组织关系、举办党员用工招聘会、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以及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措施,为单独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市委组织部将每半月通报一次各县(区)和高新区党组织组建情况。三是开展“五送”活动。对新组建的党组织送一块标牌、一面党旗、一套党建图书、一笔启动经费、一套党员远程教育设备,促进新建党组织的规范提高。(7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社工委)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5、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聘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全年组织专家讲座60场,其中各县区组织5场;推进县委书记“进站点、作报告”活动,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组织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致富带头人、生产大户等通过远程教育网络开展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进远程教育站点提档升级,在全市建立8个市级远程教育示范基地、16个县级示范基地、58个乡级示范基地,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以致用,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依托市委党校,举办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班,提高他们履职能力;利用发达地区资源,选派部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外埠考察培训,开拓视野,提高他们带领发展的能力。(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党员管理教育科、组织科,市委社工委)

  6、强化发展党员质量和结构管理。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机制的意见》,科学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继续加大在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力度,制定《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意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进一步增加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数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在县农广校,农业技术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制定《高中生发展党员工作暂行规定》,保证发展高中生党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党员管理教育科)

  7、提高党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台帐,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入党动机教育,确保入党积极分子思想上真正入党。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农村流动党员教育、培养、发展、管理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之间定期交流、双向互动的动态管理机制,增强教育管理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扩大《党建之窗》的辐射面,增加自采内容,全面报道我市党建工作各条战线上的工作亮点,力争达到有信息量、有覆盖面、有收视率、有看点。深化和拓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义工、志愿者服务队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员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严格编制,保证专职专用。组织召开全市组织员培训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党员管理教育科)

  (四)完善机制建设,规范基层组织运行体系

  8、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将统筹城乡基层党建新格局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中谋划、部署和推进,研究制定有关方案。一是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科学化。认真总结提升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不同类型村党组织中有针对性地予以推广;在乡镇党组织中推进落实“文建明工作法”,改进乡镇干部工作方式方法;在社区党组织中学习推广“民情流水线”工作法,采取社区网格化、区域化管理方式,深化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社区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能力。二是深化选聘专家教授到县区和乡镇开展科技兴农及指导服务棚室经济活动。探索更好发挥专家教授作用的有效形式,通过组建专家团流动服务、相邻乡镇交叉服务等方式,切实提高专家教授服务农村经济的效果。三是推动城乡人才相互流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继续做好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和从村(社区)基层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工作,不断激发村党组织班子活力。同时,在国有企业,突出抓好“四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四强四优”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在机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适时召开会议,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在高校,开展高校“六个百佳”活动,通过典型引带抓好青年教师和学生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在其它事业单位,以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9、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促进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一是认真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用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的规范执行。总结“微型党课”、“主题党日”等做法,积极探索流动党员、无职党员等相对薄弱领域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的有效途径。二是扩大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充分利用党务公开各种载体平台,公开党内组织生活流程和要求,提高操作性,增强透明度,扩大参与面,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党内监督机制。通过组织开展党内和党外民主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等有效形式,帮助党员切实找准自身不足和差距,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党员,严格按照组织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理,切实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6月份前组织一期党费管理业务培训班,年底前开展一次党费检查,确保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合理。(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10、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大对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按照《大庆市县(区)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庆组通〔2010〕40号)规定,进一步落实“抓书记、书记抓”的要求,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建立“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要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评议。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11、研究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围绕涉及全市发展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组织代表深入开展调研和视察,并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研究制定代表提案、提议、列席重要会议、代表活动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代表任期制制度体系。推进乡镇党代会代表常任制试点,积极探索和积累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的经验。(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办)

  (五)强化基础建设,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保障

  12、加大基层组织基础建设。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和资金投入增长机制。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和达标;现有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抓好配套完善。二是保证党费补充。继续采取“以奖代投”方式,年底前完成剩余23个危旧狭小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造任务;坚持社区党建补充经费制度,按照平均每个社区1500元的标准,从市管党费下拨给社区用于开展党建工作。三是多渠道筹措。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坚持“共建共享”,整合各方资源,妥善解决党组织活动阵地、培训场所、配套设施等方面问题,坚决防止活动场所“机关化”倾向。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集聚和流动党员较多的区域,统一规划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开放性党群服务中心。(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13、完善基层党务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研究制定社区党务工作者激励保障办法,明确社区党务工作者报酬待遇的资金来源渠道,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县(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落实社区工作者报酬,解决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问题。全面落实“一定三有”,推进农村基层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机制的落实。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考核评估体系,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帮助支持力度,定期开展评选先优活动,对作用发挥好的党务工作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探索对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较长、工作成绩较突出的党务工作者发放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三、推进措施

  基层组织建设年采取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项目化运作方式推进落实。按照整体部署、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成立6个推进落实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1、创先争优暨“三创”推进落实组:林波、陈永发、代开发、陈堂堂

  2、基层组织建设推进落实组:席立明、赵凯、王春磊

  3、“五个一”活动推进落实组:于斯亮、杨立新、王蕊、金艳

  4、“百日攻坚”活动推进落实组:马国庆、游佳明、高宇、傅剑云

  5、党员队伍建设推进落实组:王毅、王伟、沈杰、吕鹏秀

  6、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推进落实组:李玉峰、蒋志敬

  四、组织保障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制定具体方案,实行上下联动,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取得实效。

  1、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项目、促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工作,加大对工作力量薄弱、难度较大地方的工作领导和具体指导,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实现抓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组织部门要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点,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健康开展。

  2、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督促检查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经常性检查。实行定期交流汇报制度,下级党组织每季度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汇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市委组织部将定期通报情况,年底前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考核评比,把活动开展成效作为评选先优、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履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职责不充分的党组织书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3、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暨“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加大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各级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宣传发动,把广大党员群众的注意力和工作热情引导到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上来。市委组织部将通过印发简报、在大庆组工网上设立专栏等形式,总结宣传各县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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