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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时间:2022-08-06 10:21:16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一)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妥善应对可能或突然发生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集团公司关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及《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1、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四﹚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救援组织体系

  成立小庄矿业有限公司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领导小组及职责

  小庄矿业公司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小庄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机电部、安全部、工程部、调度室、综合部、财务部领导组成。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作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

  ﹙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部,负责传达小组指令,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机电部部长担任,具体职责是:

  1、组织建立与有关部门和各项目部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

  2、研究事故预防、救援措施,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3、跟踪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为矿业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

  4、根据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发生情况,提出在矿业公司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建议;

  5、按照矿业公司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部门职责

  1、机电部职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开展安全监察;形成档案和数据库,提供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矿业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发生事故后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及发展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就事故现场和受影响地区的安全状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2、安全部职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助有关单位实施事故救援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3、综合部职责:协助应急车辆的调度,联系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向矿业公司报告事故伤病人员救治工作情况;参与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理工作。

  4、工程部职责: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房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方法;建立完善应急组织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污染的应急监测,提供环境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的报告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向集团公司提出环境污染处置应急方案;配合参与污染物质处置工作。

  5、财务部职责;负责督促落实事故单位应急物资、设备的资金情况。

  6、其余各部门及参建单位职责:分别负责协调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范围

  重点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公共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二)预防措施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设施;

  (2)机电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2、安全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3、预警信息采集

  (1)、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积极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单位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4、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特种设备设备使用单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2)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5、预警措施

  特种设备设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预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以下措施:

  ﹙1﹚建立小庄矿特种设备安全的评估、辨识、分级、登记等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估、分级管理。

  (2)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人员队伍,并保证通信、交通联络通畅;

  (3)制定针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可能发生可能发生的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实施程序;

  (4)建立能保障应急处置需求的物资、器材、装备及设施准备,并保持其性能、状态的完好。

  (5)明确定点联系的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部门,需要化学救援的单位还需与化救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责任;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救援知识、技能的专门培训、学习;

  (7)建立应急救援定期演练制度,按期进行演练并对每次演练的情况进行记录、评估、总结、改进。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矿业公司调度室及相关主管部门,事故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30分钟;

  2、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二)分级响应程序

  1、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由主要领导组织开展自救工作。

  2、当出现本预案一、(三)范围内事故时,各使用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向矿业公司调度室汇报,由矿业公司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征求彬长集团同意后,立即报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请求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到现场参与救援。

  ﹙三﹚矿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内容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指挥部开展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待命,协助彬长集团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现场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灾工作。

  ﹙四﹚现场紧急处理工作程序及要求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步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作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监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露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5、抢险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在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7、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俩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职工疏散的建议,由矿业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七)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调动、征用有关单位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八)现场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置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承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警戒保卫:由安全部负责,负责现场保卫和维持治安与交通秩序;协助事故现场必要的人员和物资疏散;

  抢险救灾:由机电部负责,配合集团公司制定抢险救灾的技术方案和实施。并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和事故提出处置建议;

  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生活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由综合部负责,配合联系医院对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和保障,并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和理赔等善后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领导小组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十﹚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彬长集团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险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五、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经机电部审核,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放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露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集团公司工程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当作好安抚、抚恤、社会救助、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职工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二﹚事故调查报告

  各部门及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提出调查报告。

  ﹙三﹚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事故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救援的物资装备保障

  有关职能部门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

  ﹙二﹚技术保障

  机电部应当认真贯彻国家质监局针对各种特种设备制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一旦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技术力量支持,确保应急求援的顺利开展。

  ﹙三﹚宣传培训和学习

  1、安全部应当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教育。

  2、综合部应当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请求集团公司解决。

  ﹙五﹚监督检查

  安全部应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

  七、附则

  (一)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附特种设备目录。

  附:特种设备目录

  1、锅炉

  2、压力容器,包括固定式、移动式、压力管道及原件。

  3、电梯

  4、起重机

  5、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连锁保护装置、液位计。

  6、场内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的危害,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组织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铁路和谐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规定》、《广州铁路(集团)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细则》和《广州铁路(集团)段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科学施救,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救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

  2、统一领导,各负其职。在段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和事故发生车间安全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预案的规定,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地做好段事故救援相关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段应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救救援措施,组织人员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质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按照集团段要求,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事故发生地政府为主,充分依靠当地公安、安监、交通、医疗、质检等救援力量,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段辖内特种设备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和检验检测过程中突发V级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V级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对按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达到Ⅰ、Ⅱ、Ⅲ、Ⅳ级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管理权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Ⅰ、Ⅱ、Ⅲ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Ⅳ级按《广州铁路(集团)段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中心

  段成立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是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领导、指挥机构,负责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二)指挥中心组成

  总指挥:段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副段长(安全)

  副总指挥:总工、副段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段长助理

  成员:安全教育科、人事劳资科、行办、技术科、计划财务科、经营开发科、党办、业务科以及事故发生车间安全领导小组。

  (三)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组成

  1、指挥中心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应急办公室设在段安全教育科,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教育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并配备1名专职人员。

  2、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搜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广铁集团公司的决定事项,做好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广铁集团公司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重要建议;建立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协助市政府做好特种设备的预防、应急准备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受理事故报警,向市质监局、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

  (四)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2、负责启动(或结束)段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ww.fwsir.com)决定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作出应急救援决策,请求集团段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必要时请求事故发生地政府救援力量增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3、负责向上级和地(市)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地(市)政府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批示。

  4、当需启动广铁集团公司事故应急预案或集团段事故应急预案时,按广铁集团公司事故应急预案或集团段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5、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五)指挥中心成员职责

  1、安全教育科:受理事故报警;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和协调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安保工作;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工作;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2、行办:主要负责事故信息的接受和上报;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负责提供事故处置交通工具;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质的运送和人员撤离;参与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

  3、人事劳资科:确定主要救治医院;负责受伤人员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统计伤亡人数;负责协调社保中心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计划财务科:负责对事故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核实;保障应急救援资金。

  5、技术科:负责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协助人事劳资科、计划财务科对事故经济损失的调查和核实;负责恢复重建工作的技术监理。

  6、党办:向广铁集团公司报告事故性质等情况;根据广铁集团公司指挥中心指示,负责事故新闻的报道;及时、准确地发布应急疏散、应急救援和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负责维稳工作。

  7、经营开发科:负责协调环境监测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和区域监测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咨询和支持。

  8、业务科:负责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营救方案;负责协助人事劳资科、计划财务科对事故经济损失的调查和核实;负责恢复重建工作的预算。

  9、事故发生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段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的性质等情况;协助指挥中心做好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工作。

  (六)事故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中心下设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事故现场指挥部

  发生严重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作的实际,由指挥中心决定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指挥长由总指挥决定。现场指挥部成员由现场指挥长确定,各成员部门应至少派一名成员参加。在指挥长未到达现场前,由事故发生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暂时履行指挥长的职责。

  2、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执行指挥中心的决策和指令;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5)迅速控制事故危害源;确定危害介质性质及危害程度,并对危害介质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

  (6)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

  (7)提出应急救援结束的建议。

  3、指挥长主要职责

  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车间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行动组

  ·、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需要,成立以下现场救援行动组:

  (1)灾害救援组:由技术科协同公安部门、特检所和专业救援单位,负责抢险灭灾、应急处置等工作。

  (2)安全保卫组:由安全教育科协同公安部门,负责安全警戒、紧急疏散等工作。

  (3)环境监测组:由经营开发科协同环境监测部门负责环境监测,确定监控区域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和事故发生车间等组成,负责物质供应、资金保障和生活后勤服务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由人事劳资科、工会工作部协同社保中心,实施人员救护,医疗保障等工作。

  (6)专家技术组:由技术科、业务科、安全教育科协同特检所及有关专家,负责技术支持,方案咨询等工作。

  (7)新闻报道组:由党办负责,实施事故新闻、应急公告发布工作。

  (8)善后处理组:由技术设各部、人事劳资科、党办、经营开发科和事故发生车间等组成,协同公安、社保部门,负责现场处置、伤亡善后等工作。

  三、预警预防

  (一)预警预防体系

  1、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为主,以技术科和业务科为技术支撑,以使用车间为基础,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由安全教育科设备管理专干担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动态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并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各有关车间有义务准确、高效、快捷地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预警数据库建设。

  2、事故预防

  段安全教育科、业务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内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确保特种设备使用车间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监测工作。

  (3)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特别是在极端恶劣天气状况下,要加强巡查监控,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期申报定期检验。

  (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操作)的培训教育,作业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要持证上岗。

  3、事故监测范围及内容

  事故监测范围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事故监测内容;

  (1)可能诱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信息;

  (2)涉及特种设备的重要设备、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事故隐患的情况;

  (3)应急力量的组成和分布,应急设施、装备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邻近单位、地区可用的应急资源;

  (4)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二)预警预防行动

  1、事故报告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按安全事故报告实施办法迅速将掌握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征兆或发现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段事故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由段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逐级向上、公安部门和当地省(市)政府、质监、安监部门报告。

  2、预警信息发布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应通过监测、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要及时分析,科学预测,向指挥中心提出预警建议。信息发布由党办按集团段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的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分别用I级红色、II级橙色、III级黄色和Ⅳ级蓝色来表示。

  预警内容包括预警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群众自防自救措施、发布机关。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出变更信息。

  3、事故先期处置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车间应启动本车间应急预案,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事故发生车间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告。因抢救人员、控制事故、疏导交通、恢复生产确需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车间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并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直接经济损失低于30万元的,由段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段各方面力量处置。必要时,广铁集团公司指挥中心给予支援。

  2、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或无人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段应急指挥中心应迅速按安全事故报告实施办法逐级上报至广铁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按广铁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示或命令执行。当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段指挥中心负责实施协调支援行为。

  (二)指挥协调

  1、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指挥中心报告,根据事故的性质及预案启动条件,提出启动段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

  2、经指挥中心批准,决定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时,指挥中心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长,同时通知相关成员部门、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

  3、根据现场事故状况和应急处置需要,立即研究制定和实施各种应急处置方案;成立若干现场救援行动组,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扩大应急

  1、当发生的事故涉及到危险品或城市燃气,已有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故发展态势时,及时向广铁集团公司、市政府报告,建议启动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或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2、当发生的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时,及时向广铁集团公司、市政府报告,建议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联系并请求驻地部队的支援。必要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建议启动省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涉及港澳台人员时,立即经由广铁集团公司上报至集团段,由集团段外事管理处报告当地政府外办、侨办、台办等部门,共同做好外籍人员救护、接待、境外媒体采访等有关涉外工作

  (四)应急结束

  遇险对象已脱离险境,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因素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由指挥中心请示上级批准后,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由安全教育科、人事劳资科、行办、计划财务科、技术科、党办、业务科、经营开发科和事故发生车间等,协同公安、社保部门,负责现场处置、伤亡善后等工作。

  2、由技术科、业务科负责后期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

  (二)环境监测

  根据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危害介质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经营开发科协同环保部门进行监测并积极处置,直至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三)事故调查及总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发生事故原因;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由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事故发生企业,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内容,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六、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指挥中心成员、技术专家、专业救援等单位和有关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联络通畅。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收集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号码,当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调整。

  (二)队伍保障

  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类型,组建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

  (三)其他保障

  对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公共治安、资金物资、社会力量、紧急避难场所等各方面的保障,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能,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

  段相关职能科〈室)应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预防知识,应定期组织举办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以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及时营救、正确指导的能力。

  (二)预案演练

  段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制定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演练前应当制订详细的方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救援技术水平。

  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车间的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本车间的特种设备安全评估和应急演练。

  (三)监督检查监察

  段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特种设备制作、安装和使用车间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的承斥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C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rnrn的管道。

  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6、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7、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等于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8、厂内机动车。

  9、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实施本应急预案表现突出的车间和人员,由指挥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应急处理中因公伤亡的人员,按政府有关程序办理:对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段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救治工作,统计伤亡人数:负责协调社保中心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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