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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征文

时间:2022-08-06 13:15:40 征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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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征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征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后感征文

  《道德八书》读后感

  高二年5班  庄珍凉

  读了《道德八书——坚守诚信》以后,我颇有感悟。这是一本教人如何用诚信做人、用诚信感化生命的书。诚信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人无信不立”,它是人生路上的必备之物。拥有这一美德,能让你拥有更多精彩的机遇,就像一朵耀眼夺目的鲜花,能让你在生活中充满对美的向往。

  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说过:“伟大人格的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

  一位社会学家就“为什么我会成功”在一千位成功人士中做过调查,结果出乎人们的想象,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们的成功是因为自身有才华。他们中绝大多数认为:成功的秘诀在于“诚信”。假如我们在学生时代就随意糟蹋自己的诚信,用虚假的学业和虚伪的态度是难以在将来的竞争中立足。

  有这么一个故事:早年,尼泊尔的喜马拉雅山南麓很少有外国人涉足。一天,几位日本摄影师请当地一位少年代买啤酒,这位少年为之跑了3个多小时。第二天,那个少年又自告奋勇地再替他们买啤酒。这次摄影师们给了他很多钱,但直到第三天下午那个少年还没回来。于是,摄影师们议论纷纷,都认为那个少年把钱骗走了。第三天夜里,那个少年却敲开了摄影师的门。原来,他在一个地方只购得4瓶啤酒,于是,他又翻了一座山,趟过一条河才购得另外6瓶,返回时摔坏了3瓶。他哭着拿着碎玻璃片,向摄影师交回零钱,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这个故事使许多外国人深受感动。后来,到这儿的游客就越来越多。这个故事让我们感受到诚信的力量和温暖,这是生命的美,它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

  秦末的季布,为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同他建立了浓厚的友情。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斤”的由来)后来季诺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季布昔日的朋友不为重金所惑,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使他免遭祸殃。所以我们知道,一个人诚实有信,自然得道多助,能得到大家的尊重和友谊。

  “身不正,不足以服;言不诚,不足以动。”先辈们用他们的经验告诉我们诚信的重要,传承着这一美好的道德品质,警醒着后人。

  让我们继续为诚信奋斗,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坚守诚信》读后有感

  读过《坚守诚信》一书让我感悟良多。

  诚信是什么呢?诚信应该是一种不求回报,不计得失的无私给予和付出,她是社会中维系人与人之间亲密无间的精神纽带,它是用任何最昂贵的物质维系所无法比拟和更为牢固的纽带,她既可以纯真于有形的物质世界,让人民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她的无处不在。在完全可能超然物外,在无形的精神世界里,甚至于生命终结后,在这两个个体以外的环境里也可以存在下去。她完全是出于自发,源于人民心理能够的人性和本能的呼唤,当她一旦染上功利色彩,就成了虚假的伪装,也就与她原来的涵义完全背道而驰。所以说,诚信她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人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

  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楚王韩信落魄时受人恩惠,他许诺来日当重报,当他称王时,他以千金报恩:越王勾践被灭国,他指天立誓报国恨,如他所言,他成功灭掉了吴国:可见乃至君王都必须坚守诚信,何况我等碌碌无为的平民?所以我等自当坚守诚信,向古人看齐,向千古的仁人志士致敬!

  诚实守信很难,因为有那么多的诱惑引诱你放弃。但是如果你用自己的信心,用发自心底的责任和尊严去信守,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多一片阳光,光明内心的每一个角落。

  诚信是一篇议论文,严谨而准确:诚信就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你的善恶美丑,而且豪不包庇豪不徇私。幽王点烽火,戏弄诸侯,终致国家破亡:林肯砍断小树,主动承认,终于功成名就:拿破仑违背诺言,攻击盟国,沦为阶下囚:曹操一诺千金,割发示罪,成就霸业。在诚信面前是非分明,绝没有折中的态度。我们要诚信就要一诺千金,绝不食言,这样才能成功。倘若失去了诚信,就如同失去了时间,再也找不回了。

  纵观古今,败落在诚信脚下的人数不胜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诚信极其重要:一种商品要想在市场上稳住脚,靠的不关是包装得有多精美,更重要的是以质量服人,这就需要诚信,只有真正以全优的质量和友好的服务态度服人那才可是我们老百姓所信赖的。

  诚信是一个人的根本,人无信不立,唯有诚信才能更好的树立形象,为人所信任!

  敬畏独立之人格

  K三年10班   郑晓勤

  “敬畏,是一种内在的勇敢:有所敬仰,有所佩服,有所害怕,有所顾忌,在这个无耻的世界面前举止得体……”这是《心有敬畏》一书中作者的原话。敬畏,固理所当,生命、历史、英雄,甚是小人物都有值得我们敬畏。但敬畏如何能挽救利欲熏心、罪孽深重的“无耻”世界?因为只有敬畏自己的独立人格,才能在混浊世中让灵魂站稳。因此,敬畏独立人格才能呢个活出生命本色。

  敬畏独立人格当然首先就要尊重和帮助他人独立。

  香港巨富李嘉诚,在教育孩子方面就很注重对孩子独立人格的培养。他的两个儿子八、九岁时,就在他的董事会上参政议政后来以优异成绩毕业后,他没有让两个儿子进自己的公司施展宏图,而是兄弟俩去了加拿大各有所成就。正是他后天情,让兄弟俩自己为自己代言。

  如陶行知所说:“让孩子出自己的力、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才是英雄汉。”孩子需要独立,父母为我们培养的只是一种生活自理的能力而不是人格。敬畏独立人格,需要对人格自我把握、自我珍重。

  独立人格,是一个人一生的名片。人要站起来,须人格独立起来;人格要独立起来,最起码的一条,是不旁名。样让自己的名字叫响,首先要名字独立。

  台静农先生有个名号,叫鲁迅嫡传弟子,他是鲁迅难得的挚友,却不曾在讲座中提及与鲁迅的交情。对鲁迅之名讳莫如深,是无情,还是无义?其实,台静农对鲁迅先生情也有,义也有,只是不想吊家民脖子,伏大家脚下,拿他们当摇钱树来使,当金山银矿来挖。因为无论守着金山还是银矿,总有坐吃山空的那一天,唯有靠自己的实力,才能换来一个打不破的饭碗。

  这就是敬畏独立人格的魅力所在。倘若将自己的名字与名人的名字拉扯在一起,的确可以“既以自炫”更可以“又以卖钱”,但你高贵的尊严和灵魂能堪每次自我介绍都是“我是某某的跟班”或“我是某某的老婆”这样的推辞吗?

  敬畏独立人格是让一个人真的活着的灵魂洗涤。栽种植物,最初或是栽到大叔下面的,但到了一定的时候变移栽了,何故?怕这植物“阴死”在大叔下!

  人的存在不是一中简单的肉体存在,而是一种精神存在。心有敬畏,一个人做事才有所取舍;敬畏独立的人格,是一种不攀附而自力更生的精神。才能使人在无耻的世界里举止得体、令人敬仰而且更加自由。

  好书推荐之《群山回唱》

  K三年1班  蔡美虹

  《群山回唱》是著名作家胡赛尼经过十几年的蛰伏后又一旷世巨作。?

  这本书以阿富汗一对兄妹因战争与贫穷分离几十年的故事为线索,渗透了亲情、爱情、战争、道德等因素。作者通过极其细腻的描写将动人之处完美地表现出来,让人无法释怀。?

  《群山回唱》全书的结构安排得十分巧妙。虽然每一章节是以不同人物的角度入手,看似毫无关联,实则,随着故事的发展,全书的联系越密切,越显得息息相关。在看完整本书后,你会觉得仿佛一栋高大宏伟的建筑在不知不觉中建立起来,而且书中之味,妙不可言,并且回味无穷。?

  纽约时报主编评论道:“再看胡赛尼的书,我克制自已在前七十页前不哭,但我看到十几页就忍不住了。”

  书中的确有许多地方让我感动。他描写萨丽娅道:一次小时的被狗咬,便可夺走一个小女孩的未来,让她遭到遗弃,成为被歧视的对象。他认为:美貌,是个巨大而不当的礼物,来得既任意,又愚蠢。

  还有一处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关于那对兄妹的描写:阿普杜拉老了,知道自己将痴呆,忘掉一切,于是他把那个铁盒放着,装着所有羽毛,包括在沙漠里飘下的黄色的羽毛。他在信中写给他不见了的帕丽:“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中,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们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当我沉入水中时,心里想着什么。

  《群山回唱》的确是一本值得几看的书。?

  观《读书与人生》有感

  高二年6班  柯安琪

  培根说过,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我认为,读书,若是人类精神的滋养品,那么读什么书,就可以看出你是什么人,就好比吃垃圾食品的人说明你的身体不健康,吃瓜果蔬菜饮食均衡的人说明你是个身体健康的人一样。

  读什么书,决定着你以后走什么道。我认为,每种书都自然有它的好处,不能说所有的漫画,所有的小说都是劣等书,如果是以一种积极地态度去阅读你认为对的书,那便是好的。你喜欢看漫画,并不代表着你以后一定过着穷困的日子,你可能从中得到乐趣,成为一名漫画家;喜欢看小说,并不代表着你以后会沉浸在不现实的世界里,这或许会使你充满写作的灵感,最终成为一名作家。

  有目标的去读书,用读书去寻找你的梦想,去完成你的梦想,我认为这才是读书真正用处所在。而不是成天泡在一堆教科书里,仅为了当前的分数,却不去想想自己读这些书是干什么的,自己想干什么,自己真正的需要看什么书。这就是许多人有着高文凭,却一生无法成功的原因,因为他们没有抽出空来想想自己的梦想,自己除了教科书还需读什么书。

  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的人怀着消遣的心态去读书,而不是有目的的去读。这就形成了读小说,看漫画不成器的说法。其实,无论是人们所认为的多“高档”的书,如果仅为了证明你是有文化的知识分子,那再“高档”的书,内容再有营养也只是掩盖你无知丑态金光闪闪的装饰品罢了。

  文凭高等于有修养?当然是否定的。多少高官是以文凭毕业,但又有多少高官能保证一生清正廉洁?

  我认为那些有关哲理,人生道理的书从某种意义上胜过教科书,虽然它不会像教科书的知识一样高深费脑,但它是有感情的,人人皆可以接受,并受益匪浅。许多成功人士能常胜不倒,并不是因为他的技能,而是他的个人修养;他的技能就好比容貌,他的修养就好比内心,人的容貌会老,会变,但内心的真善美与否是无法被迫改变的。技能会生疏,但个人的修养不会生疏。所以说,懂得读正确的书,能使一个人提升修养,我虽不能说他们可以取得事业上的成功,登上人生的巅峰,但是,成为一个受人欢迎的人,是一定的。

  把读书当成消遣品?装饰品?或是工具?不同的人,自然有不同的选择。人生掌控在自己的手里,读什么书,做什么人,你得自己选择。

  观《平凡的世界》有感

  高二年6班  杨有民

  你看过这本书吗?你听说过吗?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如果看过,感觉又是什么呢?

  请恕我才疏学浅,我是直到高二上学期才听我们政治老师提起,他说影响他最深的两本书一本是《穆斯林的葬礼》,另外一本就是《平凡的世界》。我没有记笔记的习惯,但这次却是例外。我甚至是不由自主的,一听到这平凡却冥冥之中有种魔力吸引着我的名字,便将其记在了草稿本最显眼的位置。随后的几天里,我一直在图书馆寻觅。终于在二楼一个最不显眼的角落发现了它。那里光线暗淡,几乎见不到人影,好像自己独自一人在深海中潜行。也许用李清照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来形容最贴切不过。书的封面已破旧,页纸也已泛黄,薄薄的印上了一层灰尘。我小心翼翼的将它捧起,就像是抱襁褓中的婴儿。那一刻,我有些害怕,有一些酸楚,但更多的是欣喜!

  一开始看,我便像着了魔似的欲罢不能,上课注意力再难集中,晚自修时甚至将作业扔在一边。班主任几次提醒我如果再看,就将其没收。可这并不能阻止我迈向《平凡的世界》中的步伐。连我自己也很惊奇,如此着迷的看一本书还真是头一次。倘若我以前就有看书的这种魔力,可能就不至于读理科了。

  此书一共三部,着实花了些时间去看。小说主要描述了文革末到解放初几年间,以孙少平一家为中心的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变迁。在孙少平的读书时代,食堂的菜被分为甲乙丙三等。少平由于家庭的拮据,只能吃丙等菜——清水煮萝卜,和两个黑高粱面饼。而跟他吃一样的人寥寥无几。出于一种自尊心,他每每得等到别人吃完才敢去领取,然后躲在墙根下狼吞虎咽起来。现在的我们已经体验不到那种窘境了吧,却仍然能深深感受到那种无奈与辛酸。这种感觉其实一点也不遥远,我的父辈们就是这样走过来的。每当父亲或母亲谈起当年缺衣少食的生活,我就格外认真的听,一顿晚饭能吃到深夜。

  当时我家是特别穷的,但也是父亲在“逆境”中得到磨砺,早早的懂事了。吃食且不说了,比孙少平的强不了多少。衣服常年带着补丁,铅笔削得不能再短还不舍得仍。天蒙蒙亮就得上山砍柴,放学回来后放牛砍柴两不误,仿佛学习成了父亲生活的附属品。但他的成绩却从没让爷爷奶奶操心,一直保持在前三名以内。后来因家中没钱同时供爸爸和叔叔读书,爸爸的心也已不在学习上,便勉强向村里借来盘缠,开始出去闯荡。在陌生的城市里,举目无亲,身无分文,只得露宿街头,忍饥挨饿。两天后开始了比在家还苦累的打工之路。那一年,他十七岁。比我现在的年龄还小。

  相比起来,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实在太安逸了,安逸得习以为常,安逸得忘了珍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剩饭剩菜”堆积如山。人们只顾着开Party, 上网吧,打电子游戏。就好像董卓挟帝迁都时,除曹操外茫然、彷徨、沉溺于酒宴的十七路诸侯。纸醉金迷的背后,是精神世界的萎靡和颓唐。我觉得应该向过去苦难的生活取点“真经”了!

  所以,我钟爱《平凡的世界》,还要向大家强力推荐它。它很适合大众,贴近生活,同时还演绎着一段历史。《匹夫》有句歌词是这样说的:“轮不到我们来做,英雄来去就那么几个。”大部分人过的都是平凡的生活,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无悔于心、充实自在。而这本书中的主角无疑是很好的标榜。虽然他们生活各异,但总能感到他们骨子里都透着一股劲儿,一股不服输的劲儿。就孙少平来说,穷则穷矣,但绝不苟且。他顽强拼搏,积极向上,追求美好。他做过揽工汉,盖过房子,砸过石头,无论什么活再苦再累都干,这一切都因有精神生活的支撑。他读书读报,从而为自己的精神世界增砖添瓦。他的几次爱情经历也很能给现在的年青人以启示。

  有人说中国人啥都不缺,只缺精神信仰。是的,缺的是真正的精神信仰。这点我们做得还真不够,否则恐怖分子也不会越来越多。自己缺乏精神信仰,便很容易被邪恶势力入侵,变得不分是非、可怕起来。

  我们应该学学孙少平的不卑不亢,以善良为堡垒,以宽容为桥梁,追求生活美,精神美!

  可是,就我们学校而言,还有好多人没看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过。

  在我看完此书以后,猛然回忆起高一时的一位女生曾拿着它在讲台上向大家推荐,虽然说得很激昂,却没有人听进去,反而嘲笑她家是卖书的。整整一个学期,许多人都不叫她真名,而是:“喂,卖书的。”其中就包括我,真是无脸见她了。当时她一定是尝到了此书的妙处,所以情不自禁要向众人分享吧。唉,愚蠢的我们啊……

  所幸的是,去年一次去书店时又看到了《平凡的世界》,它已被列为中学生课外必读书物,我由衷感到欣慰。

  酒香是不怕巷子深的!?

  好书推荐:追风筝的人

  高三年12班  何丽珠

  第一次读阿富汗作家写的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男孩的故事。作者是卡勒德?胡赛。

  一开始看到书名觉得很是疑惑,风筝,为什么要追呢?原来追风筝是书中当地的一个比赛,需要两个人的共同合作。哈桑因为帮阿米尔追风筝而受到凌辱,而阿米尔看到了整个事发过程,但是为了赢得父亲的喜爱,还是没有站出来。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他为什么甘愿去做炮灰?  当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尔去了喀布尔,从已成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手中将索拉博带回了巴基斯坦,而代价是险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弹弓将阿塞夫打成独眼龙的话。  在巴基斯坦,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不过,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亲说出他的心声。原来,哈桑之所以做炮灰,为了阿米尔的一个蓝风筝而被凌辱,为了阿米尔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枪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担心阿米尔会厌倦自己,会不喜欢自己。  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宠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顺”的孩子,他们在成年后为了得到父母的欢心会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以至于严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  绝大多数孩子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汇是“妈妈”,而哈桑说出的第一个词汇却是“阿米尔”。这个细节的直观理解是,哈桑将阿米尔视为最亲近的人,象征性的理解则是,阿米尔是哈桑的“心理妈妈”。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获得“心理妈妈”的爱,为了达到这一点,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哈桑不例外,阿米尔也不例外。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汇是“爸爸”,那么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妈妈”,为了获得他的爱,阿米尔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并最终不惜将哈桑牺牲。   阿米尔渴望哈桑做他的炮灰,哈桑则主动愿意做阿米尔的炮灰。  然而,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另一个人做炮灰。  因为,奉献者的生命重量会压得接受奉献者喘不过气来,后者会发现,除非他给以同等分量或更多的回报,否则他心中总会有歉疚。  或许,亏欠感是我们最不愿意有的一种心理,而如何处理亏欠感便成了左右我们人生道路的一个关键。  哈桑是阿米尔的爸爸和仆人阿里——其实她和阿米尔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长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情而来的私生子,他无法公开承认哈桑是自己的儿子,这令他心怀歉疚。为了弥补这种歉疚,他的办法是用他的财富和力量慷慨补偿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对此,拉辛汗形容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这是少数人处理歉疚的办法,尽管这不是最好的办法,但这仍然称得上是勇者的道路,而更多人的办法是阿米尔的道路——贬低或逃避自己亏欠的人。   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凌辱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米尔是普什图族人,很多普什图族人对哈扎拉族人有歧视)”,这就是贬低。通过贬低奉献者的生命价值,接受奉献者的愧疚感降低了。  这种贬低心理是很常见的,我们既可以在文艺作品中,也可以在自己生活中发现这样的故事——那些只付出不索取的人,他们很少会得到接受他们帮助的人的尊敬,甚至一些人对恩人的仇恨胜于对其他所有人的仇恨。  有些人的愧疚感会彻底丧失,于是一切人均被他们贬低为炮灰。阿塞夫便是这样的人,他没有底线地凌辱一切弱者,因为他的世界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人,其他人都不存在。   阿米尔知道,自己身上有阿塞夫的影子,所以他梦见阿塞夫对他说:你和哈桑吃一个人的奶长大,但你和我是兄弟。  不过,阿米尔毕竟不是阿塞夫,他无法逃脱愧疚感的折磨,这种愧疚感显示他仍然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   可惜,除了贬低外,阿米尔还选择了逃避。因无法面对哈桑,他栽赃哈桑偷了他的钱财和手表,而终于导致哈桑离开他的家。  但他越贬低、越逃避,他的歉疚感就越重。因为这歉疚感不在别处,恰恰在他心中。  所以,他最后又回到喀布尔,要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救出阿富汗。 所以,当阿塞夫将他打得死去活来时,他哈哈大笑。  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是罪人,因而渴望被惩罚。他曾渴望被哈桑惩罚,但哈桑只会继续付出,而不会表达愤怒。但他终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可当我读到这个句子时却不禁皱眉,不是这样的,真正的友谊并不是这样的,我有些厌恶阿米尔对于哈桑奴仆一样的态度,懦弱到连在他人面前承认哈桑是朋友都做不到,我厌恶哈桑对于阿米尔死心塌地、侵尽所有的忠诚,他太不爱惜自己了,在他与阿米尔的友谊中他把自己的姿态摆得太低太低,果然,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

  可令人欣慰的是,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年里阿米尔一直充满了内疚。当他已经成家立业,从美国回到阿富汗打算赎罪的时候,却发现哈桑已经去世了。但是他的孩子还在。全书的最后,阿米尔放起风筝,然后追风筝。主人公之后二三十年来追的,不是风筝,而是内心的愧疚,他需要的是把良心追回来。看完后我顿悟,对阿米尔这样的付出,毕竟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我推荐《追风筝的人》,因为它具备了真实的情感,书中一个个高潮起伏令人沉迷,且仔细阅读,你可以感觉到你一直在以阿米尔的视角在看待这个世界。胡塞尼的一句话还给出了另一个答案——“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流的小说家、导演和艺术家的共同特点。譬如日本动画之王宫崎俊便说过有同样意思的话:“我从来不考虑观众。”

  以书为友,共度一生

  ——观《读书与人生》有感

  高二年3班  刘碧芳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因为如此,社会才会前进,人类才会进步。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读书,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书,各种各样,需要我们去选择,看什么样的书,对一个人的思想变化影响很大。书,也是需要我们的广泛涉猎,广泛阅读。经典名著,时尚杂文等等,技术类的书可让我们最快的得到我们想要的知识,工具类的书可以让我们了解疑惑的知识,时文类的书可以让我们及时了解最新消息……但是,我觉得,对于一个人来说,更重要的是,通过阅读哲学类,教育类,文学类等的书,来帮助自己获得熏陶,让自己进一步提升,这样,对于自己人格的发展是有一定好处的。

  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很多穷苦的孩子将读书作为出路,改变的不仅仅是一个人,有时候,甚至是一家人。善待书本,以书为友,那么,自己也可以得到回报。每个人都不可能是一个博学家,甚至是被称为博学家的他们也不可能什么都了解,此时,读书,将是充实一个人的最好办法。在这个信息时代,日新月异,掌握更多的知识有助于自己走得更远。“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藏有黄金屋”,这些家喻户晓的道理却又时时刻刻的提醒着人们。在人的一生中,书将会是人们最忠实的朋友,但如何择友,需要我们明智的选择。

  读书,不一定是为了学业文凭,读书,也重在自学。我很认同一句话:在社会上学习的知识远比在学校中的多。但是,在中国的教育观念中,能力靠文凭说话,门路很多时候也是靠文凭进去的。同时,爱面子也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爱面子,硬着头皮也要把学业完成。殊不知,读书,更需要的是一个内化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而不是为了短暂的利益。我觉得,读书是一个学习方法的过程,掌握了方法,那么,自学也将会是一个很好的出路。自学的同时,体验着社会大学的疾苦,其实,每一天都将会过得很充实。然而,对学习没有极大的热情与对自己严格的控制力的学生,此时一步步的学习将会是明智的选择,因为此时将会有更多的时间接触到书本,这样就有更多的时间来读书。毕竟,读书才是头等大事。

  “活到老,学到老”,书,在人的不同时期发挥的作用不同,影响不同。人生,需要读书;书,也需要通过人来发挥它的价。以书为友,共度一生,幸福一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高二年3班  潘夏芳

  皎阳似火的暑假已离我们远去,但在这漫长的暑假里,我阅读的几本书给我受益匪浅。从中我得到许多的人生启迪,给我一智慧,丰富我的暑假生活。

  在我阅读的书籍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边城》了。

  《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小说叙述了女主人公翠翠的一段无结局的爱情,翠翠是母亲和一个士兵的私生女,父母都为这不道德的更让人无望的爱情先后离开人世。翠翠便于爷爷相依为命,靠渡船为生的生活虽然清贫,但爷孙二人却感到无比幸福。

  但在五月的端午节,一切的宁静就此打破。与二老的相遇,令这单纯,美丽善良的少女情窦初开。两年后,又与大老的巧遇,兄弟二人都爱上了这位美丽的少女。

  为了公平竞争,兄弟二人站在翠翠家对面的山上唱歌,谁认得到翠翠的回答谁就赢了,大老不会唱歌,只好由二老代替。

  但最终大老请求父亲找人去提亲,也许是老天不公吧,事情还没有结果,大老就溺水死亡了,大老的死引来了船总一家人对爷爷的质疑,其中也包括二老。

  翠翠爱情的悲剧,并不是具有戏剧性的一切尚未发生就已经消失,就像生活中失之交臂的事情一样,当我读到此处时,我不禁为翠翠爱情悲剧感到悲伤,相依为命的爷爷的逝去,对翠翠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翠翠心中涌出的“悲伤”时一种少女春情初萌二又茫然无依,说不清,道不出的凄楚与忧郁。

  爷爷的木讷和多疑,船总对爷爷的误会,无意中揭示了一个深邃的主题一一人在根本上是无法沟通的。翠翠与大老和二老还没有展开的爱情就已经结束,在某种程度上,就阻碍了在这人与人之间无法沟通的空白中。

  也许是作者不忍将这美丽而善良的翠翠推向孤独的边缘,在小说的结尾,他在不确定之中,给了一个不可能兑现的但又令人期望的,给人安慰的幻想一一“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也许吧!但我仍然要祝福她。

  《读书与人生》观后感

  高三年9班  王雅婷

  做为一名成功的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商晓娜、郁雨君和伍美珍必然都各有独特的文字风格,但总的来说,根据德育网提供的视频,我认为她们都具备以下共性:

  首先,她们都保留着一颗童真的心,这点非常重要;其次,她们作品的灵感都来源于对生活的观察、想像,点滴积累;最后,她们的成功都离不开坚持,对文学创作的热爱。

  常言道:“学无定法,贵在得法。”她们的共性使她们收获成功,而她们的个性使她们赢得尊重。她们为自己的工作所服务的群体有着极大的热情和责任感,尽自己所能去聆听、去关爱,把孩子们心中那些有意无意被压抑的诉求公之于众,真正收到互利互惠的效果。

  成人世界能保持朴实的童心实在太难,但至少也该问心无愧。而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时代,有些人甚至看不到自己的真心,放弃了问心无愧,利己害人,全然不为自己的顾客着想。物欲包裹的笨重的躯壳押解着仅存的一点儿良知,却不得动弹。浮躁使他们来不及享受生活的乐趣,身心早已步履蹒跚。到头来竟是一场空。这又何必呢?

  也许有人说:“服务儿童的工作自然能保持童真,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如此的。”诚然,从事服务儿童工作的人可以更好地占据天时地利人和,但我们也不能无视这类工作者中有迷失童真的人存在:报纸上报出的虐待、体罚儿童的种种案例足以证明。可见,保持童真并不会受到职业限制,关键在于我们的内心。只要我们内心坚守礼义廉耻,跟着自己的真心走,不自欺欺人,这又有什么困难的呢?拾荒的老人都能向垂死的女童伸出援手,没有什么借口可以推托的。

  儿童这个符号,或许还可以代表千千万万的弱势群体。而弱势群体是相对的,每个人总有处于弱势的时刻,我们都希望这时别人可以给予我们至少是人格的尊重。既然这样,那么在自己势强的时候,千万别忘了用善举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哦!否则“三年之病,求七年之艾,不蓄不得”啊!

  《百年孤独》读后感

  高二年5班  王跃宗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高二年10班 陈嘉莉

  《傲慢与偏见》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它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在奥斯汀的笔下没有惊心动魄、激情四射的爱情故事,更多是的理智与道德,所以,奥斯汀的爱情观是理智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住婚后油盐酱醋的平淡,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远离而改变,真正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

  “这世界总有一半的人无法理解另一半的乐趣。”一个人的傲慢往往会令别人对自己的行为做法产生一些偏见。如果人生若只如初见,达西还是高高在上的达西,伊丽莎白还是很有个性的伊丽莎白,两人终究只是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渐行渐远。还好人生不只如初见,傲慢的达西最终在爱情的魔力下屈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钢铁是怎样练成的》

  高二年5班  吴成林

  当夕阳落下之时,总有鼓沧桑的美感;当黑夜来临之时,总会感叹生活的无望。可有那么一个人,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着一种品质让你感到荡气回肠。

  被誉为中国保尔的吴运铎曾说过:“革命理想,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品,而是一个人生命的动力,有了理想,就等于有了灵魂。”没错小说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个无可类比的人。

  文中,在保尔十二岁时,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保尔的家庭很贫困,母亲在给别人做佣人,他的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死了。所以,进学堂对于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但是,因为保尔对于教书先生的不公平,对于教书先生对他的百般刁难感到十分愤恨,因而做出一系列的报复行为,最后,他被学堂开除了。由于生活的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在那里,他工作了一年多,也是在那里,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这个社会的最低层。接触了许多的人和事,那儿揭示了社会频繁的黑暗,而我们是否该想想如今的我们是否在重蹈覆辙?我似乎在保尔生活的那儿觉得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后来,在哥哥的帮助下,他被调到了发电厂做了一个电工。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在他那儿,保尔接触到了一连串的新鲜事物,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从此他热爱了他的生命,成了有理想的人。一些日子以后,保尔偶然得到了一把手枪,也因为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母亲哥哥以及生长的家乡。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参加了革命。以后的八年,他都热衷于革命事业。虽然只是八年,对于生命来说,太微不足道了。但是,与某些人的生命比起来,这八年比别人活了三辈子还要珍贵。一次又一次的病魔缠绕着他,他也一次又一次的克服着。后来,由于神经遭受破害,导致自己下肢瘫痪,双目失明。但他还是用他仅有的一点点儿生命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对于保尔来说,能写成这本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因为他的知识水平就是三年级,可他却完成了一部震人的小说!。”

  在他的身上闪耀着无数的闪光点,他有着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的精神;那种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勇于进取,艰苦创业的精神;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时代的最强音吗?我们是否该感叹:“这世间又有多少人能如此?当今为己自私的人比比皆是,一幕幕悲剧接连发生——三鹿集团毒奶粉事件害死了多少新生命!国人旅游素质又遭多少国家,多少地区的谴责?而在当地用中文写下了:“请你的举止文明”!这不足以敲响世人的警钟吗?

  一幕幕,一接连串的事情我们无法预料,当代人少了些什么!少了些踏实勤恳的魂!这或许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给了我任何时候的警钟。

  我喜爱的一本书

  高二年10班  吴倩倩

  一本书就像一段人生。里面讲述了人的经历和成长。从小到大,我们接触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书,有五颜六色的小人书,有民族精神的名著等等,其中我做喜欢的是法国作家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

  在《巴黎圣母院》中美丽又善良的女神艾丝美拉达,和相貌丑陋却品德高尚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们上演了一段神奇的故事,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卡西莫多被惩罚时,口渴难耐,他向观众讨以一口水喝,可是没有一个人敢接近他。即使是他的养父弗罗洛连看他都没看他一眼就走开了,似乎事不关己。而美丽又善良的艾丝美拉达不计卡西莫多绑架她的事,而上前喂他水喝。这时,敲钟人卡西莫多从他的独眼中留下了一滴感动的泪水,并且深深爱上了眼前这个善良的女神。

  最近有一个话题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热潮。到底是扶还是不扶?我们大多数人都像观看卡西莫多的观众一样,都害怕会吓到自己,害怕自己会受到伤害。而总一些人像艾丝美拉达一样,会毫不犹豫的上前去帮助处在困境中的他人。现如今,大家都在讨论,说:“中国的传统道德消失了。”我们只能说我们的社会风尚在改变,而不能夸大的说我们的道德消失了。我们还有像艾丝美拉达一般的人,只是我们被很多负面消失蒙蔽了双眼。我们的女神艾丝美拉达一直在我们心中,就如道德永远在我们心中一样。

  卡西莫多在外貌上无疑是丑陋的,但他的心灵却是高尚的、美丽的。弗罗洛在外貌上无疑是英俊的,但他的心灵却是黑暗的,丑陋的。他们两就像两只水晶瓶。一只水晶瓶表面上是粗糙的,而它可以长存。一只水晶瓶表面上是精致的,而它转瞬即逝,一碰就破。在世俗的年代,我想大多数人都喜欢那只精致的水晶瓶,因为一切美丽的东西都应该被喜爱。可应该仔细地观察该东西的美是否是浮在表面上的。应使用好自己发现美的眼睛。

  雨果曾言:“脚不能到达的地方,眼睛可以到达,眼睛不能到达的地方,心可以到达。”卡西莫多的心到达了属于他自己的梦想王国,我们不能因为他相貌丑陋,而否定了他的一切。勿以貌取人。

  我喜欢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喜欢书中的卡西莫多,我喜欢书中的艾丝美拉达。我更喜欢书中教给我的知识。海伦凯勒说:“我一直哭,哭我没有鞋穿。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没有脚的人。”当我们抱怨我们不够美丽时,我们应想想相貌丑陋却心怀善良的卡西莫多。让我们怀揣着一颗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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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即是幸福

  ——读《道德八书之体悟幸福》

  杨扬

  对于幸福的理解,众说纷坛。我认为幸福来源于灵魂与精神,它是一种状态,不是情绪。在当今社会上,道德已成为这个时代最迫切需要的东西,它是通往幸福的阶梯。幸福是一种人人都迫切想要拥有的状态,而道德却是一种特殊的精神需要,要想拥有幸福感,坚守道德则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一步。

  幸福是朴素的,它不会大张旗鼓的告诉你,它只会像风一样将你温暖包裹。换句话说,它是无处不在的。你看,幸福就是当你帮助别人后,从别人眼里看到了他们对你感激的眼神;幸福就是当你闲暇时帮父亲按摩后,父亲宠溺的抚摸;幸福就是当你的辛苦的付出一阵子后,得到了应有的收获与成功。道德是一个很广泛的词汇,它源于行为,就拿上面的例子来说,帮助他人是一种道德,孝亲敬长是一种道德,坚定自己的信念并付出也是一种道德。幸福与道德,在一定的程度上来讲,它们是一体的。

  从古至今的思想家们都一致推崇,道德是实现梦想的一个必要且有效手段。中国传统文明与道德密切相关,从孔子这代思想家开始,道德便像是一个温室,培育着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促使中华大地生生不息。同样,道德在社会制度不断变更的基础上,不断地在推恩、教育与传承过程中,使人们大多保持着一颗有良知的本心,不断地在岁月长河中,履行着他们作为道德的传宗接代者的责任。所以,人们都在拥有道德的基础上,获得了名为“幸福”的奖励。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地治水、武王伐纣、孙思邈为民除病、戚继光志平倭寇,为了百姓的幸福,奉献自己的道德,当他们倍受人们崇敬之时,他们的幸福感一定是澎湃的。道德驱使着伟人奉献才华与生命,为自己的国家,为了天下百姓,谋求幸福,在一定程度上,也使自己饱尝了幸福的滋味。

  然而,道德不只有伟人才拥有,在平凡的老百姓生活之中,道德的行为也随处可见。感动中国人物也可以说是用道德创造幸福的人物,他们都是用自己的道德与良知,给社会、给人们带来幸福,各种最美人物,他们同样体现的是这个时代道德的美丽,这个社会因为有他们而幸运。

  反观,如今社会上也同样弥漫了一些不良的风气,官员的腐败以及人民素质偏低,已经给这个社会敲响了警钟,他们裹着道德的外衣,实际上却做着不道德的事。这样的他们,由一颗无知的、没有良知的心,利用其社会地位,为自己带来丰厚的利益,活在了社会顶层。设问他们幸福吗?有的人说:他们拥有万千大众所期盼的东西,享受着最高的待遇,他们当然幸福。我觉得大错特错,他们或许是享受到了物质上的充实,可是他们的精神却是贫穷的,更没有幸福可言,他们只会活在恐惧与自责中,然后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他们并不幸福,因为幸福是通过道德的行为而产生的,通过不违背道德的追求而拥有的。而他们并不是,所以他们甚是可悲。

  由此观之,道德即是幸福,拥有道德便拥有幸福。中华五千年,道德也同样传承了五千年,人人若想拥有幸福,就必须先拥有道德。我们并不需要尝试多么伟大的事情,不一定要奉献生命。其实幸福往往存在于平凡小事中,然而,道德也往往存在于平凡小事中。当有人问起你幸不幸福的时候,希望所有人都能够大声的告诉这个世界:我很幸福。

  安于盛夏

  ——《体验幸福》读后感

  高二年1班 赖梁鑫

  《体验幸福》是这个盛夏我看到的最美的镜子,镜子里,是作者悉数点及的每个人都曾错过体验的荏苒幸福,镜子外,是一路连滚带爬在时光大道上艰难体验幸福后的最好的我。

  苏联伟大的教育家捷尔任斯基说过:“幸福=物质/欲望。”而著名节目主持人白岩松说过:“人可以平凡,但平凡的人此刻却感受着这种不平凡的幸福。”

  《体验幸福》是抛砖引玉,有人曾调侃:“多巴胺与内啡肽的混合物就是幸福?”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幸福是要用心感觉的,假如你的心灵之门紧闭,那么即使幸福降临,你也体验不到。因此,我们需用诚挚去打开心灵之门,自励进取。《体验幸福》一书,便是另一种灿烂人生的启明。

  当然,书中是一个世界,书外,何曾不是另一个书中世界的延展。

  潘石屹曾经说过:“我觉得,单纯的物质不一定能带来幸福。我想,幸福与物质有点关系,但关系不是很大,我觉得更重要的是精神感受。当我在海边骑着自行车,戴着MP3听音乐时,有幸福的感觉。前几天,又听了一遍《同桌的你》,它把我带回了中学时光,这一刻我也感觉到幸福。所以我觉得幸福与精神的关系可能更大一点。”

  读书毕,其实,我们的现实生活也能妙不可言。

  曾阅一书《橘生淮南》,书里的振华中学,一直是我羡慕的中学时光,但现实有时也可如此不谋而同,不过体验幸福,从来都是汹涌而来不是吗?

  曾经理化课堂,男孩迷茫的神情就像一只在学三角函数的狗。后来时间带走了很多新鲜和热情,。学校是永远不老的吃人怪兽。校园一直矗立在时光尘埃里,静默的送走一批或哭或笑或闹的人,再守护着新的一群人,没有人永远年轻,可永远有人年轻着。“有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人。

  作者八月长安是我看到的第一个在书里写数学后雄、写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写指数函数、写语文古诗词五分全空掉。但最喜欢的还是在《那些生命里不重要的事》看到的:“X小姐的故事本来可以有很多种俗套走向的,比如为了好学生学长而发奋读书进入好大学,那就是一部《四月物语》;“比如在帮派中不慎砍死了个人亡命天涯,那就是一部《关于莉莉周的一切》;再比如混完大学混工作,对着电脑骂富豪,那就是新浪微博……

  那时我第一个想法就是:“啊咧,八月长安真是个好姑娘!”

  我承认,读书带给我幸福,幸福也是在读书中体验,体验幸福,何尝不是读尽好书!

  我们身处其中的当今社会,是一个在历史、文化、经济等各个层面均处于快速转型期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之中,价值观,尤其是幸福观的转型、冲突、激荡,直接影响着所有国人的道德价值观念及行为方式、生活态度。现在的社会在其发展、转型过程中遭遇着心灵的空乏与对幸福地畏于尝试,因此从某些层面上讲,体验幸福,何尝不是国民安居乐业之第一。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成为什么,遇见谁,懂得怎样的感情和人生。 这才最有意思。体验幸福,从此开始!

  幸福其实是知足

  ——《体悟幸福》读后感

  庄秋迎

  古往今来,人们对幸福的定义不尽相同,看法也不都相同。有的人认为拥有财富是件幸福的事,可以衣食无忧;有的人认为做自己喜欢的事是幸福的;而又有些人认为幸福离他们很远,因为他们生活在奔波与烦恼之中。演员蒋雯丽曾在《开讲啦》这样说道:“幸福跟成功其实没多大关系,幸福其实是知足。”

  叔本华曾说:倘若一个人着眼于整体而非己的命运,他的行为会更像一个智者而非受难者。六小龄童章金莱在年纪还小时并未想演“美猴王”,是患白血病的哥哥通过讲故事以及临终的嘱托,使他坚定了传承猴王的使命。虽然练功要吃很多苦,但他并非一个受难者,而是从中体悟到快乐与人生。

  一辈子投入一项事业,一辈子都在认真扮演一个角色,做好一件自己认为值得付出一生的有意义的事,一想起便感到内心开心而充实,并且自豪,那样的人即使卑微,他也是幸福的,因为他知足。

  对于某些人幸福来源于不常常拥有,来源于一瞬间的心灵感受。蒋雯丽曾在2003年连拍四部戏,几乎全年无休,拍摄结束后带家人到三亚,早晨打开窗的那一瞬间看见眼前的景物,觉得天堂不过如此。因为长期生活在那儿的人根本不感觉,不常在那儿的人能够更加深切地享受到此时此刻是多么的美妙。

  当经历了学业的压力,当经历了加班工作的劳累,当经历了摸爬滚打,当经历了忙碌得令人喘不过气的那些时刻后,有一天能够坐下来悠闲地欣赏风景,那感受也便会像顾城诗里说的那样:草在结它的籽,风在摇它的叶,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的美好。

  普世价值观认为拥有物质上优越的条件是幸福的,但由于个人能力与其他条件的限制,一个人真正能拥有的东西总是有限的,因此珍惜所拥有的是通往幸福的一门必修课。

  珍惜每一个困难,它教会你成长;珍惜每一次努力,它给你脚踏实地的感受;珍惜每一次鼓励,它给了你力量。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汪涵从剧务到现场导演,从现场导演到导演,又从导演到主持人,他总珍惜眼前,因而每一个脚印他都迈的踏实且幸福。

  体悟幸福并无他,知足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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