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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

时间:2024-04-02 23:10:33 炜玲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奖惩制度(精选1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奖惩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奖惩制度(精选17篇)

  公司奖惩制度 1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散布谣言、谩骂、恐吓、中伤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公司形象者。

  (6)发表与公司精神、会议决议以及文件等相违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7)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态度野蛮,不服从管理者。

  (8)不服从公司人事安排、岗位调动者。

  (9)直接或间接向第三者泄漏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事务详情或任何有关 公司之业务秘密者(即属“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0)利用公司资源或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

  (12)违反劳动合同者。

  (13)恶意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14)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与公司业务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机构之任何佣金、回 扣、商情(业务)侦察费、赏金、礼物或恩惠,不论是以金钱及其他方式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起诉)。

  (15)利用职务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经营者。

  (16)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17)仿效上级签字,盗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关证明、工作记录和搞假材料、假证明者。

  (18)贪污受贿,向商户索取财物者。

  (19)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适用于“C类”过失处罚情形时。

  4.2.4过失处罚权限及执行程序:

  ①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A类”和“B类”过失单,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以上三类过失单。

  ②过失单一式二联,一联交过失者本人,另一联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汇总(需本人签名),处罚金由当事人直接交现金。

  4.2.5过失单的签发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平。严禁公报私仇、夸大事实、滥签滥罚,否则,当事人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上诉,一经核实,签发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4.2.6本处罚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职员。

  公司奖惩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办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

  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 奖励管理

  第七条 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八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6.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7.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 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总经办审核;

  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4. 总经理审批;

  5.总经办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四章 惩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以下处分种类,视情节轻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3.降薪降职;

  4. 辞退。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公司工作、生产场所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屡教不改者。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钱物的;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不服从公司生产调度在外另谋职业的;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的;

  21.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22.公司调派工作时,无故拒绝接受的;

  23.因行为不当,公司再无法对其信任的;

  2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报公司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在发现他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总经办和部门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 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员工所受处分有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五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被辞退者除外)。

  第二十六条 处分的工作流程:

  1.员工举报或部门提议;

  2.总经办组织调查;

  3.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讨论审批;

  4.总经办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处分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二十七条 员工一年之内被警告处分达3次的,年终奖只发90%,3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的,公司将予以降薪降职;员工一年之内被通告批评(处罚金额)达2次的,年终奖只发60%,超过3次(含3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时,其部门负责人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也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30%;

  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知情不予以制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6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 3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2000]0912号)等文件制定。

  1.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1.4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责任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1.7发生本公司责任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标

  2.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1.1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2.1.2不发生人为责任的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2.1.4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5不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2.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预防预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励

  3.1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3.1.1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3.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3.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2.1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3.2.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3.2.3成绩特别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3.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细则详见附件2。

  3.4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4.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4.2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4.3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4.3.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3.2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4.3.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4.4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5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况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4.6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4.7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5.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5.2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5.3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5.4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6.1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6.3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 4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

  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权限:

  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

  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 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

  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 ,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 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

  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实施者存在有包庇属下过失或有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当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项规定,须向上级领导请示,上级领导权衡后可以适当批准,未经同意而擅自主张将照章处理,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公司奖惩制度 5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特别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特别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 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①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 创作奖励:

  1. 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公司奖惩制度 6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

  (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誹謗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

  公司奖惩制度 7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公司奖惩制度 8

  第一条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奖惩制度 9

  一、奖项

  (一)提成(基本工资以当地最低工资为标准)

  1、月销售任务20万,100%达成者,个人按照10%提成,团队按照0.5%进行奖励。

  2、月销售任务达成80%—100%的个人,按照5%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3、月销售任务达成50%—80%的个人,按照3%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4、月销售任务达成0%—50%的个人,没有提成。

  (二)专业奖项

  1、月、季、年销售冠军,年度销售金银铜牌奖。每月季度年度根据销售业绩办法月度季度年度销售冠军奖,奖项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2、新人奖

  公司年中年终总结表彰时,对业绩突出,业务水准高而入司未满一年的员工颁发新人奖,将近为:1000元

  3、三好销售员

  对业务能力好,服务态度好,职业形象好的销售员奖励1000元。

  4、专业服务大使

  服务态度好、熟练账务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巧,设立专业服务大使奖项。奖励1000元。

  5、合理化建议奖

  对项目、部门及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奖金为1000元。

  (三)其他奖励

  1、各级主管做好员工职业、技术等培训工作,培养达到上一层的职务能力或技术标准、同时可以代理该级别职务的,酌情奖励。

  2、见义勇为或抢救公司财产,使得公司财产、人员安全免受损失者,酌情奖励。

  3、公司不定期举行节约增效专项评比,对节约材料、节省经营成本、销售成本等费用成绩突出者,一次奖励100~1000元。车队司机享有节油奖。

  4、参加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到高级别的荣誉,奖励100~1000元。

  5、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6、所有员工都拥有监督、检举他人(含上司)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与义务,公司将对有效监督、检举者酌情奖励。

  7、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酌情奖励。

  二、处罚

  (一)行政违规处罚

  1、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警告处分

  (1)不爱护公物,未经办公室允许随意变更办公区内家具或其他设施的使用部门或个人者,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衣冠不整(敞怀、穿拖鞋或不拉鞋跟)、浓妆艳抹、穿着过于暴露,男士蓄长发或染色发,一经发现,首先劝说并限期整改,再次发现罚款50元。

  (3)工作期间电话铃响5声无故不接者,一次罚款30元。

  (4)员工使用公司电话拨出、接听私话,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手机无故不接听或不开机者,一次罚款100元。

  (6)工作期间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垃圾、乱涂乱画者,一次罚款50元。

  (7)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财年内发现第一次罚款100元。

  (8)代人出勤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一次违反一次者,双方各罚款50元。

  2、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记过处分,并做降薪处罚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销毁、丢弃业务资料者,根据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50~200元;因保管不善而遗失业务资料者,根据业务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20~100元。

  (2)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

  (3)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第一次扣100元。

  (4)工作态度消极或能动性差者。

  (5)一月内2次不能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者。

  (6)工作时间打架斗殴的,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

  (7)下班时未能及时关闭门窗、切断水电设备电源者,一次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违反公司用车规定、公车私用的,司机有权拒绝,否则司机一次罚款100~200元并与使用人承担相关费用,使用人一次罚款200~400元。

  (9)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没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对同仁恶意攻讦、刁难而制造事端者。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损失者。

  (11)旷工一次者。

  (12)代人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双方各罚款50元。

  (13)虚假加班、虚假考勤等伪造出勤记录内容的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除扣发相应工资,各罚款50元。

  (14)浪费公司资源,金额小于500元者(情节严重须照价赔偿)。

  3、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辞退处分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公司技术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管理规定、制度等公司重要文件、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或准备泄露的,发现一次罚款300~1000元;已泄漏的,除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另予辞退;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部门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

  (3)薪资保密是公司的政策。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有关自己或他人的薪金情况。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导致被解雇。

  (4)未经允许损毁、涂改合同、文件、资料或盗用公司印鉴、资料者,罚款200~1000元,同时公司予以辞退并通过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三次者,公司予以辞退。

  (6)在仓库和其他禁烟区内抽烟,发现第一次者。

  (7)再次出现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行为者。

  (8)员工间上班时间打架斗殴的,影响严重或态度恶劣者,予以辞退。

  (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拿回扣或欺诈、刁难客户者,予以辞退,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0)任何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各种机会变相收取下属单位或合作单位的贿赂。如私人活动需邀请合作单位参加,须报所属部门主任与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批准,不得收取超出常规数额的礼金或超出常规价值的礼品。

  (1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第二职业者。

  (12)向公司虚报假账、做假报表者,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13)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者。

  (14)偷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力。

  (15)提供虚假资料和不实履历者。

  (16)据以请病假的病历不实、伪造病假条,虚假请假者。

  (17)肆意浪费公司资源,一财年内累计造成500元以上损失者。

  (18)连续旷工5日或累计旷工三次者。

  (19)一财年内记过三次及以上者。

  (20)举报不实,泄私愤,恐吓、威胁或危害公司任何员工者。

  (21)工作时间内干扰工作秩序、无理取闹、制造员工间矛盾或传播虚假负面言论者。

  (22)阻挠、破坏公司改革进程、寻衅闹事者。

  (23)员工必须坚决遵守政府“计划生育”法规,一旦发现有违反者,将被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4)其他相同程度的违纪行为。

  2、业务违规处罚

  (1)明显挑拣客户、懈怠工作、服务缺乏热情、不主动与客户沟通者每次罚款50元。

  (2)伪造或涂改客户登记(公众或个人登记本)、每次罚款200元。

  (3)认购书或正式买卖合同签错者,每次扣罚20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则有签字者自行承担。

  (4)销售员欺骗客户,视情况扣罚50-1000元不等。

  公司奖惩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公司奖惩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勤罚懒,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快速的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称为公司员工。

  第三条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管理及改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二)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和四新技术应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经济效益的。

  (三)及时、有效地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或在抢险抢修中挺身而出,使人员及财产避避免受较大损失的。

  (四)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在制止、揭发违法、违纪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五)对本岗位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六)对公司填补业绩、增加资质、开拓新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六条记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或者组织评选,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七条对员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经公司批准。员工获得奖励,由公司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章处罚

  第八条公司给予员工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一、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二、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第九条公司员工纪律处分有四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第十条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一周内两次以上擅离岗位,懈怠工作的。

  二、严重失职、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下的。

  三、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的。

  四、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任务,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

  五、违反规定在禁火区吸烟,但未造成损失的。

  六、一周内两次半小时以内的迟到、早退的。

  七、不按规定填写本岗位职责规定的原始记录的。

  八、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

  九、年度内一次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

  十、年度内连续旷工2天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下同)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8天以下(不含节假日)的。

  十一、违反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

  十二、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的。

  十三、由于个人疏忽遗失或损毁公司财务、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

  一、对所在单位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不能如期完成,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经常违犯劳动纪律,如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干私活等,一年内受警告处分累计二次的。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或挑拨离间,蛊惑人心,破坏公司团结,情节严重的。

  四、因工作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

  五、违反考勤制度弄虚作假的。

  六、年度内两次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

  七、年度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4天以下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节假日)的。

  八、严重失职、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九、由于个人疏忽遗失或损毁公司财务、金额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的。

  二、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的。

  三、造谣惑众诋毁公司,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四、在工作时间内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的。

  五、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公司,给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

  六、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制造事端者或挑拨离间,蛊惑人心,破坏公司团结,情节严重的.。

  七、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情节较严重的。

  八、对下属正常申诉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

  九、拒绝主管人员调遣、指挥并有严重侮辱或恐吓之行为者。

  十、年度内两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调遣以及正常工作安排的,态度恶劣的。

  十一、未经许可向他人透露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或其他材料、数据、图纸、领导指示决定等。

  十二、试图掩饰、包庇其他员工所犯过错行为,对其他员工所犯的错误行为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情况。

  十三、因工作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十四、严重失职、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十五、年度内累计记过两次的。

  十六、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

  十七、由于个人疏忽遗失或损毁公司财务、金额在2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十八、年度内连续旷工4天以上、7天以下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节假日)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给予开除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公司内煽动罢工的。

  二、上班期间酗酒的。

  三、任何时候吸食毒品的。

  四、参加不法组织的。

  五、故意伤害其他员工或客人至轻伤及以上的。

  六、偷窃公司财物,金额超过1000元及偷窃业主及相关方财物的。

  七、私自伪造公司重要文件的。

  八、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他员工安全的行为和事宜的。

  九、故意给公司的设备、设施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直接损失超过1000元的。

  十、故意违反公司行为准则,情节特别严重的。

  十一、向未经授权的人透露专有资料或保密资料的。

  十二、请假在外单位从事本人专业范围内的工作的。

  十三、被判任何刑事罪的。

  十四、营私舞弊,收受贿赂的。

  十五、严重失职、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十六、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不含节假日)的。

  十七、一年内受两次及以上记大过处分的。

  十八、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纪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十九、年度内三次及以上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的。

  二十、由于个人疏忽遗失或损毁公司财务、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

  二十一、在明示禁烟区内吸烟引起火灾,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二十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情节严重的。

  第十四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处分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分。

  第十五条对受到行政处分人员的经济处罚,采取一事一议制,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除经济处罚外,还可对违纪员工并处停职检查处理,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受停职检查处理的员工,停职检查期间的停发工资或生活费。

  第十六条员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警告满3个月、记过处分满半年、记大过处分满一年以后的员工,在评奖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员工同样对待。

  第十八条处罚权限及程序

  对违纪员工给予处分时,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建议,报劳动人事部审核后交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任何处理决定必须征求公司工会意见。

  第十九条受纪律处分的员工有下列权利:

  一、受处分者本人有向所在单位进行申辩的权利。

  二、在批准员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劳动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三、员工对公司处分不服的,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奖惩制度 12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下面,我将就公司奖惩制度的方案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奖惩制度的目的

  公司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员工努力工作,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工作愿望和责任感,促进他们的创造力,促进公司的发展进程。同时,奖惩制度还可以促进企业内部的成员之间的竞争,加强组织纪律和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效率并加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奖项设置

  1、年度优秀员工奖

  对公司每年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奖金金额在5000元以上。

  2、季度优秀员工奖

  每季度评选一次,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奖金金额在2000元以上。

  3、月度优秀员工奖

  每月评选一次,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奖金金额在1000元以上。

  4、优秀团队奖

  对完成突出业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奖金金额在5000元以上。

  5、技能比赛荣誉奖

  对公司举办的技能比赛获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奖金金额在2000元以上。

  三、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罚款

  对迟到早退的员工,根据迟到早退的时长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情况而定。

  2、不合格产品罚款

  对出现不合格产品情况的员工,根据产品不合格程度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情况而定。

  3、违纪罚款

  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根据违纪情况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情况而定。

  四、奖惩执行办法

  1、奖项评定责任人

  公司总经理设立奖项评定小组,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13以下员工代表组成,组长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担任,并设立奖项制度统筹小组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奖惩制度。

  2、奖项评定标准

  公司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出勤率、完成任务率、员工态度、团队业绩等因素进行考核,总评评分为100分,获得70分以上并无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可以被评选为优秀员工,优秀团队则需要达到80分以上的评分要求。

  3、惩罚执行办法

  公司部门主管或管理人员发现员工违规情况后,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上报,并通知员工进一步处理措施,同时按照制定的惩罚标准进行罚款。

  总之,奖惩制度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个良好的奖惩制度既可以激励员工的干劲,也可以提升组织的效率和人员素质,从而带来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是企业稳定发展所必需的一个重要环节。

  公司奖惩制度 13

  第一条 :奖惩原则: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 :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 :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公司奖惩制度 14

  第一条为了鼓励各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给予奖励:

  (一)各区人民政府完成年度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二)市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年度省相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三)用人单位连续二年工伤保险投保率达到100%,按时足

  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没有发生员工死亡事故或造成员工达到1-4级残疾事故的;

  (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年度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各项评选奖励工作。

  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条奖励形式:

  (一)奖励采取定期考核评比的形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每二年评奖一次。

  (二)全市每二年评选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符合条件的,分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可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列支;

  (二)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按每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提取工伤预防费,其中不超过50%的费用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三)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以上奖励经费可累积结存使用。

  第六条受奖励的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人员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由批准机关撤消其奖励决定。对弄虚作假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奖励要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奖惩制度 15

  一、前言

  在公司管理中,奖励和惩罚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管理手段,奖励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惩罚可以促使员工遵守规章制度、规范行为。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公司奖惩制度方案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团结非常有帮助,以下是详细的制度方案。

  二、奖励制度

  1、综合奖励:综合奖励采取年度评选,主要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素质、员工关系等,综合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并给出相应的`奖励方式和金额,晋升、晋级、晋薪等。

  2、先进个人奖:长期激励企业建立了先进人物奖,此奖主要是评选年度表现突出,创新思维,工作态度好并影响力广的员工,奖项为三个等级,给出奖金和荣誉证书。

  3、优秀团队奖:评选优秀团队项目是企业文化中的一部分,每年评选一次,评分标准分别是实际完成的效果、对团队的承诺和管理能力等,对获得奖项的团队,奖励物资和课程培训机会。

  三、惩罚制度

  1、警告制度: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个人职责等行为,实行警告制度,公示在公司内部,并在员工开会时以警示为目的通报给所有员工,提醒所有人注意道德和法律。

  2、惩罚针对性: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视情况严厉惩戒,采取临时禁止进公司和员工开除等措施,并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企业和员工产生不良影响的,公司将终止与其的合作。

  四、注意事项

  1、制度的定期检查和更新:公司应定期检查制度是否保持新颖和适用性,并及时更新制度,以增强管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2、严格执行实施,保证公正公开和后续的监督管理;

  3、充分调查和听取员工意见,做好沟通工作,确保员工理解制度条款。

  五、结论

  公司奖惩制度方案是企业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维护企业正常发展秩序,在管理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帮助。因此,公司应该注重完善各种奖惩制度,建立以奖代罚的制度体系,以此树立起一个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形象,打造出市场上最佳的服务品牌。

  公司奖惩制度 16

  一、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各类假期必须办理请假手术,至少提前一天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5天由分管院长审批,5天以上由院长审批,请假条统一交到办公室管理。

  1.事假:3天以内科室安排,扣相应工资,3天以上报办公室处理。

  2.病假:须出具相关医学证明(凡病重、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三天内,经医生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二、处罚规定

  1.旷工:半天扣工资30元,1天扣60元,以此类推。连续3天,或全年累计7天,科室不再安排工作,报院办公室处理。

  2.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一次扣款10元,以此类推,40分钟以上按半天旷工论处,全年累计200分钟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3.换班及补休要提前一天通知科室领导,其补休谁先说批谁。

  4.每周二大交班,不参加者一次扣20元,或可以用半天休假来代替(特殊情况除外)。

  三、岗位质量考核标准

  1.仪表大方、工作衣、帽、鞋、裤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不戴戒指、耳环、不化浓装、不干私活,上班期间不准吃东西,进入工作区着装整齐,以上一项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款5元。

  2.听班时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有加班联系不到的情况,一次扣50元,且责任自负。

  3.各班需要填的上墙本及护理记录,护士长实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一项未

  填扣款2元。办公班处理医嘱要仔细(检查医生医嘱是否有遗漏、错误,如有任何疑问,应立即与该医生对接清楚后,才给予处理),及时安排各个班次执行医嘱,未安排妥当一项扣5元,安排未执行妥当一项扣5元。办公班及晚夜间各班应严格执行查对医嘱制度,并及时给予处理及交班,如存在问题未查出或未及时处理,常规一项扣5元,但视情况加重或减轻处罚。

  4.护理部检查工作时,发现病人不知道自己的管床医生、护士、护士长、主任,诊断、用药、饮食、及注意事项,完全不知时,一次扣30元,掌握不全时扣10元。

  5.请人代班或补休须妥善安排其所管床位病人的宣教、入、出院评估单、护士长查房记录的书写。

  6.各班应向下班交接清楚,包括财产(是否损坏、数量)、治疗及病人情况,不定期抽查,如数量不清者,相应班次归还财产;自然损坏的财产,应及时上报护士长。

  四、环境管理评分标准

  各班责任区域环境保持整洁、干净。如办公班、中班负责护士站整洁;药班负责配药室清洁整洁;早班、治疗班、以及责护班负责污染区、病房及走廊的`清洁卫生;责护班还应负责中医理疗室;晚夜间负责当班期间整个病区的清洁卫生(包括护士值班室)。如护理部检查工作时,发现不合格区域,一次扣5元。

  每个月都会作一次评比,评比方式以大家不记名投票选举出每月优秀护士,将以上事项的扣款作为优秀护士的奖励基金,每月优秀护士将作为年终医院优秀护士参考标准之一。

  公司奖惩制度 17

  作为一家企业,除了要有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更需要一个清晰、公正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也能够约束员工的表现,保持企业的有效运作。然而,一个完善的奖惩制度不仅需要制定方案,还需要贯彻执行并不断完善。本文将就公司奖惩制度方案进行探讨。

  一、奖励机制:

  1、优秀员工表彰制度:每年公司设立年度表彰,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作出卓越贡献的员工进行公示表彰,以及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荣誉证书、奖杯、奖金等,并对获得表彰的员工进行评选,评选出“最佳员工”等次级荣誉称号。

  2、成绩优秀奖励制度:对在业绩和利润方面都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在获得大额订单、提高销售额等方面有卓越表现的员工可以给予公司价值3%以内的奖金或公司折扣券。

  3、员工提案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管理、流程创新等方面的建议提出,对有效提案给予一定的奖励,如经济奖金、提案奖励或其他相关奖励。

  4、员工培训奖励制度:对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课程或其他相关学习机会的员工,公司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员工学习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补贴。

  5、创新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在产品技术、商业模式和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对创新所带来的价值,公司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二、惩罚机制:

  1、违规扣罚制度: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或者造成企业利益损失的行为,进行扣罚。如没有理由早退、工作中聊天或玩手机等行为,每次扣款100元;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2、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在绩效考核中进行评分,评分低于公司规定的标准,扣发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

  3、扣款制度:在员工在工作中出现食品误工、误建等不良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事实扣除员工相应的工资或奖金作为罚款。

  4、隐瞒私藏制度:严禁员工在公司内私藏或外带公司设备、资产、文献等物品,如有发现,公司有权追究员工主观上要求赔偿或者扣除工资等必要处理措施。

  以上奖励和惩罚机制旨在完善公司的运营管理体系,激励优秀员工和规范员工行为。但实施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籍由出纳或人事独立负责,确保执行的公正性。

  2、及时和透明地公布奖惩分析情况,员工需要清楚奖惩分析的标准,并进行自我监督和改进。

  3、 总结经验并改进完善,奖惩制度无法完美,对于制度的设计和执行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针对制度的局限进行调整。

  4、重点强调员工表现标准,让员工意识到公司的奖惩机制并不是单纯的金钱激励。公司需要根据员工能力与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但更重要的是员工能够把工作做好,做到更好。

  综上所述,公司奖惩制度方案可以建立公正、透明、关注员工细节的执行机制,让员工在工作中感到获得专业的认可和尊重,增加员工的创造性和事业性,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而实施一个良好的奖惩制度需要公司高层坚定的决心和精心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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