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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18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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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18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开展第18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一)

开展第18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市(州)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语委、团委,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省语委成员单位,省内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5〕1号,见附件1),2015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现就四川省开展第18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活动主题,强化社会影响。

  本届全国推普周活动主题是“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全省各级党政军机关、单位(部门)和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紧扣宣传主题,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5周年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二、抓好重点领域,统筹城乡联动。

  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领域,要切实发挥“基础、龙头、榜样和窗口”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推普活动与行业特点有机结合。各市(州)语委和教育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各高等院校,要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语委《关于加强高等院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和普法教育内容,将校园文化建设与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紧密结合。学校要在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年度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做好城市推普工作同时,加大农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推普工作的力度,促进城市乡村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农村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督导工作,切实做好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创新活动形式,厉行勤俭节约。

  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将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系列宣传活动。省广播电视台有关频道在推普周期间将播放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公益宣传广告,四川教育网、四川语言文字网上传推普公益广告视频。各市(州)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改革创新,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举办各项活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宣传周期间,省教育厅、省语委等单位在广元市举行四川省宣传周活动开幕仪式,召开全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现场推进会,深入推进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继续统一印发宣传海报,向单位和公民赠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手册。

  各市(州)语委、各高等院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务求落实。请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8月30日前、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语委办。

  联系人:王育英 陈雪梅,联系电话:028-86111037 、86128201;电子邮箱:scywb86111037@163.com.

  附件: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推荐宣传标语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公务员局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8月10日

  开展第18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文化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语委、团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语委、团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定于2015年9月14至20日开展第18届全国推普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活动主题

  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三、主要内容

  (一)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将分别在河南安阳市、甘肃会宁县和浙江诸暨店口镇等地组织举办重点宣传活动,并将继续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有关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进行巡视、观摩、检查。

  (二)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教育、人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部队各级政治机关,都应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用司)继续制发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各省(区、市)和各行业系统也可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地特色,自行设计制作各种宣传品,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紧扣主题,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5周年,适逢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各地要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二)统筹城乡,全面提升国民语言能力。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加大农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推普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三)创新形式,坚持厉行节约办活动。要继续将全面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抓手,创新宣传手段、监管机制和服务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发展。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五、相关事项

  (一)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会同宣传、教育、人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尽快制订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后对活动成效及时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7月30日前、10月15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省级宣传、人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军队和武警部队相关部门,请将各自活动方案及有关总结情况及时报中央各部门和总政治部宣传部,并抄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地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系统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联 系 人:教育部语用司 容宏 杨勇

  联系电话:010-66097802,66097122;传真:66096681

  电子邮箱:tuipuchu@moe.edu.cn

  教育部 中央宣传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语委 解放军总政治部 共青团中央

  2015年8月12日

  开展第18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三)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语委,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济军基地教育处,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今年9月份第三周是第18届全国推普周。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对我省开展第18届推普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开展好推普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活动主题

  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三、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立足工作实际。各部门、单位要在总结以往推普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活动方案。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有关部门和组织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将日常工作与推普周工作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宣传、人事等部门要以推普周为契机,开展针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特点的宣传、培训、实践活动;报刊、电台、电视台要积极报道推普周宣传活动并播出推普口号、推普公益广告和推普周专题节目,登载推普文章;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深入的推普宣传活动;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推普活动。

  (二)紧扣活动主题。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5周年,适逢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

  (三)统筹城乡规划。在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加大农村地区推普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四)创新宣传形式。要继续将全面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抓手,创新宣传手段、监管机制和服务方式,(www.fwsir.com)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发展。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五)做好结合文章。各部门、单位要将推普周工作与促进本职工作上水平结合起来,开展富有成效的推普宣传活动。广饶县、垦利县和利津县要将推普周活动与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紧密结合起来,以推普周活动为抓手,促进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

  四、相关事项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市语委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组织好各项活动,保证推普周活动的顺利开展。活动方案于8月23日前报市语委办,9月1日前到市语委办领取推普周宣传材料,9月28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报市语委办。

  联系电话:8329322,电子邮箱:dysywb@163.com.

  东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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