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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红色物业”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打造“红色物业”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打造“红色物业”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推进党的工作向行业延伸、向领域覆盖和向社会辐射,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加强社区物业党建工作,打造“红色物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通过加强社区物业党建工作,努力整合社区党建资源、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着力解决城乡社区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深化“双报到双服务”建设幸福社区活动,创建“宜居、平安、人文、红韵、智慧”五位一体幸福社区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目标任务
深化“双报到双服务”建设幸福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整合基层党建资源,在全市所有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建立党组织,充实社区党组织力量,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城乡社区全覆盖。
三、工作步骤
从20xx年11月起至20xx年3月止,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20xx年11月16日~11月23日)
乡镇(街道)会同县区房产管理部门了解物业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及党员基本情况,全面排查登记造册。
(二)拟定方案(20xx年11月25日~11月30日)
县区委组织部门联合房产管理部门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析、梳理物业管理现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乡镇(街道)制定各自工作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20xx年12月1日~1月30日)
物业企业或物业项目根据党员情况,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向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街道党工委对提出申请的物业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及时审批;社区党组织帮助物业企业完成党组织的成立、选举、建章立制、开展组织活动等。
(四)总结表彰(20xx年2月~3月)
市县组织部门会同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及时总结社区物业党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表彰工作成绩显著的社区党组织和物业企业党组织,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社区物业党建工作成果。
四、加强领导
(一)明确职责
各县(区)委组织部对本辖区社区物业党建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把社区物业党建工作纳入社区党建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房产部门在县(区)委组织部门指导协调下,积极参与社区物业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联系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协调作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各乡镇(街道)落实社区物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对具备条件的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把关与审批。
城乡社区党组织落实社区物业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帮助指导社区物业建立支部,规范建章立制,逐步探索交叉任职,探索对物业管理企业在职党员和流动党员双重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物业企业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积极参与社区物业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加强企业自身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员工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规范组织生活。
(二)建章立制
联动共建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途径,加强社区物业管理相关各方的联系与沟通,并畅通反馈渠道。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社区物业党建工作,形成共驻共建的联动机制。
指导联络机制。房产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研究解决社区物业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推动社区物业党建工作的持续开展。
考核评估机制。市委组织部将社区物业党建工作作为对县区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各县区委也要把社区物业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对乡镇、街道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物业管理投诉率、行风建设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文明社区和文明小区创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定、房地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
(三)强化保障
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房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指导,并明确一名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区)委组织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也要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财政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力保障物业党建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物业党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大奖惩力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通报批评,进行责任追究。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围绕物业党建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工作成效,为深化我市“双报到双服务”建设幸福社区活动、努力打造“红色物业”,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基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打造“红色物业”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红色物业”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探索共建共治、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机制,有效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提升街道社区治理管理水平,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深化党建“契约化”共建品牌,在物业服务管理领域突出党建引领,通过“红色物业”整合服务资源、优化运行机制、理顺监管体制、改善人居环境,解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推动物业服务融入社会治理创新。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实现住宅小区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全覆盖,逐步构建社区、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等“五位一体”组织体系,形成运作顺畅、运行高效的“红色物业”工作体制机制,有力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进一步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党建引领
1.构建“三级红色物业组织体系”。一是成立斗门街道“红色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街道相关分管领导、职能办所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红色物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红色物业”工作,负责协调各社区提交的难点问题。二是成立社区“红色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成员由社区干部、各小区党支部书记、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负责人)、驻社指导员等组成,负责协商各小区提交的重点问题。三是成立小区“红色物业”服务站。成员由小区党支部书记、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负责人)、驻区单位代表、网格长、楼道长等组成,负责协商解决小区业主提出的问题。
2.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一是支部建在小区上。认真摸排小区在册党员、在职党员,建立小区党员花名册。建立小区党支部,小区内在册党员数在3人及以上的,成立正式党支部;小区内有3名以上党员但在册党员人数少于3人的,成立临时党支部;规模小、党员人数少于3人的,与就近小区成立联合党支部。二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原则上新建、换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60%。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吸纳小区党支部书记、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
3.建立“红色物业”议事机制。一是规范“红色物业”阵地建设。各小区要依托小区物业管理用房、闲置用房,建立“红管家”议事厅。“红管家”议事厅要有党建元素、议事会成员架构、议事会制度、议事会办事流程、工作风采展示、事项公示等6方面内容。二是设立“红色物业”议事日。每月10日为固定议事日,由小区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议事会议(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结对单位、驻区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在职党员、驻社指导员、楼道长、相关业主等,共同商议解决社区或小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实施闭环办事机制。在“红色物业”议事厅开展驻点接待,广泛收集群众诉求,当场能办的当场办;当场不能办的,及时上交议事会讨论决定;议事会无法解决或超出权限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街道处理;确实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四是完善定时反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事项或意见建议,要在15天内通过联系居民本人或上门进行反馈。办理结果详细记录,需要且可以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接受广大居民监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深化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一是强化“人人契约”工作。利用“共建有约”小程序,做好在职党员“两地报到、人人契约”审核工作和活动组织工作。二是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与共建单位、报到党员等各类组织和力量相互配合支持,每年确定一批为民服务事项,作出年度服务承诺,优先处理居民停车、文明养犬、环境保洁、垃圾分类、物业费收缴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宜。
5.加强“红色物业”经费保障。设置“红色物业”工作运行专项经费,对运转规范、成效明显的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给予一定奖励,对表现优秀、实绩显著的小区党支部书记给予一定补助。
(二)提升物业服务
1.完成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一是物业在管小区规范化。市场化运作的小区应当根据合同服务标准扎实做好小区服务工作,履行社会职责。二是落实属地社区物业管理职责。社区应当认真落实物业管理工作,专人专职做好辖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业委会日常指导监督等工作。三是街道成立国有物业企业。街道成立实体化运作的国有性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相关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实体化运作。
2.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社区要加强对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改选的组织领导,把好推荐关、审核关,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教育和培训,经常性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的问题,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社区要发挥监管主体责任,街道将适时组织考核评比。对考核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和表彰。对考评不过关的,视情予以约谈、列入黑名单管理等,通过奖优罚劣,整体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街道“红色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相关政策,部署重要活动,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各社区要切实担起责任,负责落实本社区各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具体工作。
(二)加强宣传,造浓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自治作用,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缴费观念。各基层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和谐文明社区建设,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红色物业”管理工作将纳入社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社区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红色物业”工作,对本社区范围内的住宅小区落实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打造“红色物业”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X办发〔20XX〕X号)精神,切实加强住宅小区和物业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引领推动物业企业服务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着力打造“红色物业”,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着力打造“红色物业”,把党的组织有效嵌入物业企业,推进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水平。按照“提升专业化物业、组建公益性物业、规范自治型物业、覆盖脱管小区老旧小区”的思路,在新建商品房小区大力推进小区党建引领下的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凸显党组织在小区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发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作用。在老旧小区和“三无”小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小区居民自治管理和组建“红色物业”公益服务团队等举措,逐步实现全县物业服务全覆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内容
(一)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
住宅小区物业选优。居民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要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依法自主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评级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到“话有人听、事有人管、矛盾有人化解”。
自管小区物业建强。自管小区物业建设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小区党组织具体落实。要结合小区现状与居民意愿,探索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管理,落实小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安全防护、公共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服务。
老旧小区物业覆盖。探索社区组织成立非盈利性质的“红色物业”管理服务团队,从辖区内低收入群体中选聘身体健康、热爱物业服务的`居民,为老旧小区提供以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基本物业服务,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专业化物业管理团队。社区负责对住宅小区物业进行兜底保障,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全覆盖。
(二)推进物业
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实现党的组织应建尽建。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创建,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党组织;少于3名党员或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住建行业党委及社区党组织要加强指导,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三建一派”的方式,帮助企业通过选聘党员从业人员、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发展新党员等措施,逐步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不断强化党对社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思想引领、组织引领、工作引领。
实现党的工作高质量覆盖。严格规范物业行业党组织党的建设,在健全制度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基本制度,注重骨干培育,加强物业服务党组织书记选育和培训管理工作,培养一批抓党建工作的明白人;在党建引领上,全面开展党建引领企业管理和经营行为,落实党建宣传学习机制、重点问题和重要工作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党员融入团队凝聚员工工作机制、企业优秀人才发展培养机制。
(三)提升“红色物业”内涵。”建好“红色阵地”。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制度”的标准,统一物业服务企业“红色阵地”建设,突显党的元素,突出政治引领。激发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兼职社区“大党委”委员或小区党组织委员,充分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对社区发展、小区建设的建议权。鼓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物业服务项目义务质量总监,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公共收入收支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建立完善“三方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乡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纠纷调解制度,实现物业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整合多方力量实施多元共治。以“三方联动”为基础,由社区党组织及时将调处作用不明显的违章搭建、毁绿种菜、房屋质量差、电梯维护保养、噪音油烟扰民、违规养犬、传销活动、消防安全等公共问题提请乡镇党组织调处,将联动机制延伸至城管、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整合多方力量,实施多元共治、齐抓共管。
(四)推动物业服务创新高质量发展。
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管理运用。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将党建情况作为投标物业服务企业的加分依据。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中,凡评为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相关部门作为企业业绩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差别化等级考评中,将物业服务企业党建、“红色物业”创建等情况作为评价内容,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考评。
推行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定期公示机制。建立业主反馈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社区归集线索、住建部门复核的制度,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分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定期将物业服务企业所得分的前三名、后三名及主要情况在县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以业主为中心,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帮带活动。
住建行业党委对公众投诉频繁、服务质量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帮带,帮助企业制定规范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加强员工培训,引导创建“红色物业”。对有条件的指导成立党支部,对没有条件的帮助创造条件,分区划块指导成立联合党支部,让党员参与到物业服务和管理的共建共管共享中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夯实企业综合服务实力。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底调查(20xx年10月至11月)
县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联合乡镇社区对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和“三无”小区物业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及党员基本情况进行排查,全面登记造册。对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和“三无”小区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物业管理现状,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小区管理方案,特别是针对“三无”小区要考虑连片整合后纳入统一管理长效机制方案。
(二)建扎实推进应建尽建(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集中推进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建立参与社区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向没有党员的物业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建立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等。
(三)实现物业服务提质增效(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在推进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的同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红黑榜”定期公示机制,全面加强各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突出抓好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分类推进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相融合,加强物业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实现物业管理的改革创新,确保“红色物业”工作取得实效。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住宅小区20%的“红色物业”试点打造工作。每个社区明确1个试点小区,打造完成一个实施“红色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
20xx年逐步推广,完成城区住宅小区70%的“红色物业”打造工作。
20xx年基本实现城区住宅小区红色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目标。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造“红色物业”是加强和改善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住建部门负责牵头抓总,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实行“双百制”分级分类评价机制,推行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定期公示机制,在“红色物业”评选、选聘引入物业企业等工作中,强化指导、全程参与。乡镇和社区党组织在打造“红色物业”中要主动作为,发挥重要作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创新思路、勇于担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二)加强工作保障。加强“三无”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费用保障,按照“低价有偿”原则,由县财政局负责制定“三无”小区物业服务费用补贴、“红色物业”服务站建设补助等奖补政策,激励和促进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强物业企业党员骨干党建知识教育培训,打造“又红又专”的物业管理骨干队伍。
(三)大力宣传引导。乡镇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要利用社区公开栏、网格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打造“红色物业”的做法成效。注重向居民群众宣传《民法典》物权编、《XX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帮助居民群众了解物业企业和业主个人的权利义务,明确社区公共区域和业主专有部分、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的区别界限等,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营造和谐共建的社区氛围。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定期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宣传报道“红色物业”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传播“红色物业”“好声音”、正能量,塑造“红色物业”好品质、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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