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1
那个女孩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两只“兔子牙”让她显得更加可爱。她是谁?嘿嘿,先不告诉你。
那个女孩爱学习,在班上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在同学眼里,她是个“小书迷”,课间时总是看见她捧着书看得津津有味。一次,她和几个同学约着去看电影,她就先到图书馆等同学。一到图书馆,她就一头钻进书堆里看得入了迷。同学等了半天,就到图书馆找她,叫了几遍她的名字,她依然一动不动地看着书。同学上前拉了她一把,她这才从书中回到现实世界里,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
那个女孩十分幽默,肚子里装着一大堆的`笑话,经常把大家逗得捧腹大笑,是个名副其实的“开心果”。不过,到了“愚人节”这天,你得离她远一点,否则一不小心你就上当了!这不,班上已经有好几个“受害者”了!
那个女孩还十分爱运动:羽毛球、自行车、游泳、溜冰…都是她的最爱。如果你到江滩逛逛,说不定就可看到她的身影。最近,她还爱上了街舞,跳起来还颇有点动感十足的味道!
那个女孩还是班上的文娱委员,主持班会、办黑板报…都是她的工作。最近,她和同学们一起排练的课本剧《新龟兔赛跑》演出十分成功,还在全年级各班巡演,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这个女孩是谁?你一定猜出来了。哈哈…她就是我——长春街小学四(3)班的陈雨萱:一个爱笑、爱学习、爱运动、爱生活的女孩!希望我能成为大家的好朋友!
那个女孩2
轻柔的阳光告诉我,简单的呵护,最长远;平凡的陪伴,最心安;真挚的语言,最动听。初见于她,是在那个美好的早晨。
甜甜的笑
开学的第一天,我去得太早,于是就一人孤零零的站在教室门口。不久,听到一声清脆而又温柔的声音——“你好啊!”我好奇的转身看去,只看见一个瘦高的女孩迎面走来。阳光轻柔的洒在她稚嫩的脸上,她嘴角上扬,笑得很甜。我们热情地打招呼、问好,聊得很开心。那甜甜的笑在不知不觉间温暖了我孤单的.心。
神笔马琳
她的画栩栩如生,像要从纸上走下来一般。这也让她的业余生活变得充沛。有时课间会看到她稳重地坐在座位上,拿出笔和稿纸。低头不语,双眼紧盯画笔,时而眉头紧皱,双唇微抿;时而托腮凝神;时而舒展笑颜……仿佛喧闹的世界与她无关。因为画功了得成为了我们班的宣传委员,为班级板报布置付出了不少心血,她叫李婧琳,我们叫她“神笔马琳”。
腹有诗书气自华
她的写作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了。正如古人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看过她的不少文章,也最爱看她的文章。她笔下的山水,是有声的,如同你走在幽静的山林中,静听小溪哗哗的流淌;她笔下的人物,是有情的,即使你不认识,也感觉如在眼前。她的文笔总是典雅中透着灵动,古朴中蕴着哲思。曾向她打探过写好作文的秘籍,她莞尔一笑:“读书啊,肚子里有墨水了自然就有得写了。”是啊,“腹有诗书气自华”,难怪她整个人都那么温婉有气质。
“落叶翻飞过画卷,摊开时间的手掌,你笑起来,乌云散开”。那个女孩,微微一笑,素手执笔,或绘或写,将自己的世界画的斑斓,将自己的生活谱写成诗。
那个女孩3
那个女孩一头乌黑的长发,瓜子脸,淡眉,毛一双眼睛不大不小却很有神,脸上有些斑,嘴巴小小的,论长相普通的不能在普通了,但是她有不同于常人的特点。
“琴”,钢琴是她的好伙伴,说实话,其实她弹得很一般,可以说很差,她就会弹《两只老虎》《一闪一闪亮晶晶》,《世上只有妈妈好》等几首歌,但是她非常喜欢钢琴,每星期回家都要弹几曲,常常闹得邻居会“找上门”,哈哈,这就是他的琴。
“棋”,其实她的'“宠物”,她喜欢下棋,什么都“斗兽棋,五子棋,飞行棋,象棋”......她都精通,回家后都拉着姐姐说:“来接我们杀一局,而姐姐都会百般无奈的陪她下棋,赢了她会手足舞蹈,而输了,她会拉着姐姐再来一局,直到赢了才肯罢休。
书是她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当她写完作业,做完家务,她都会捧起一本,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什么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雷欧的《查理九世》等数不胜数的各种书她多读过,因为他坚信高尔基说过的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成功的导师。所以她努力读书,争取长大后,成为祖国闪亮的一朵花。
“画”,话是他形影不离的朋友,在学校的美术课上,她总是积极举手发言,上课认真听讲,画的画总能脱颖而出,常常被学校老师拍手叫绝,在家中,她很多时候会拿出一只笔拿出一张纸画起来,这样简简单单的工具却都被她画出栩栩如生的东西,所以许多人都称他为“小画家”。
这样“琴棋书画”的她,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来告诉你,那个女孩就是我,虞欣语。
那个女孩4
听完第一节课,在走廊和学生站在一起透透气。当我头往下看时,发现有一女孩在扫地。我原本以为是值日生在值日,便没有多在意些什么,只是觉得扫得挺干净的。同时我也很好奇怎么这间学校的值日生连一楼的公共区域也要扫,那不是学校校工要做的吗?
后来才听到其他老师说,那个女生是自愿帮校工老爷爷扫地的。因为昨晚跟今早下了大雨,树上的龙眼、树叶都掉了下来,弄得整个地面都脏兮兮的,人走过去也危险,容易滑倒。她看到工作量那么多,怕老爷爷忙不过来,她就趁着下课时间帮一帮老爷爷的吧。
我连忙跑下楼去帮忙,在交流中,我才发现这个女孩就是一班的班长陈芯茹。我借着帮她倒垃圾的机会,问她什么会帮老爷爷扫地。她迟疑了一下,说:“就是想帮啊,没有其他的。”
是啊,帮助别人是需要理由的吗?真正想要帮助别人的动机是来自自己内心,是那样的单纯、善良。这样想着,发现我是一个无情的'人。因为在同样的情况之下,我会觉得那是校工老爷爷的工作,应该由他自己来完成,最多会在心里默默地可怜他,便再无其他想法了,更别说会去帮那个老爷爷。女孩的行为让我惭愧的觉得自己像是被扇了一巴掌,心里火辣辣的,都不好意思说我是她的老师了。
那个女孩让我看到了心灵最美的瞬间,她教会了我人性最美好的时刻,让我相信世界还有那样单纯善良的事。而我也应该把这一份单纯与善良传递给更多的人,让他们也觉得世界还是温暖的。
那个女孩5
那是个很爱自欺欺人的女孩。
一张清爽的鹅蛋脸,一头柔顺的直发。高挺的鼻梁,粉玫色的唇瓣,精致的单眼皮搭配着纤长的眼睫,微敛住深褐色的眼眸,闪烁着快乐的光芒,但光芒的.深处,是一股浓到化不开的孤寂。
那个女孩,看似坚强,坚强到让人心痛。即便是被剪刀硬生生地剪下一块皮,也一声不吭,只是不声不响地抹上药,继续做自己的事情。遇到感动的事,也无动于衷,似乎连眼眶都没红过,但没有人时,她却感动到泪流满面。
所以,她似不弯的翠竹,坚韧不拔,但内心却隐藏着一种空洞的孤独和寂寞。
那个女孩,看似快乐,快乐到让人羡慕。即便是跑她不擅长的几千米的长跑,累得喘不了气,她虽喊累,却仍然是笑嘻嘻的。被人们打骂,她还是委屈过后立马就笑嘻嘻起来,似乎刚刚的委屈并不存在,但安静时,她却躲在被窝里偷偷流泪。
所以,她似喜寒的白梅,一身傲骨,却无人陪伴,只好把真的自己伪装起来。
或许是受过太多人的欺骗和伤害,她不相信任何人,把自己完完全全地封闭起来,似乎是被一团水包裹着,不能管外界的任何事情。
或许她是冰冷无情的,但,那种让她泪流满面的感动是哪里来的?如果她有情,为什么却不爱任何人,只爱自己,还要把自己封闭起来?
我不知道,她是我看不懂的人。
其实,
那个女孩,
就是我。
那个女孩6
陪我度过漫长的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不仅仅是漫天的作业,更多的是那个眼睛小小,口中喊叫着“友谊万岁”的女孩。可是我清楚知道,那是曾经,永远也回不去的曾经。
记得小学时,我的性格很孤僻,甚至于十分的不善言表。不知怎么的,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那个热情似火,天真烂漫的女孩,突然出现了我的世界里。火光照亮我原本黑暗的整个世界,并融化了我心中的积雪。我和她,大概就像是冰与火吧。
在我受挫时,她是那个会不顾形象逗我笑的人;在我委屈时,她又是第一个站出来为我说话的人;在我被冷风吹的瑟瑟发抖时,她是那个不顾寒冷将自己的围巾披在我肩上的人。她那一尘不染得真心,让我一个不善多言,甚至决定自暴自弃的女孩,变得试着接受着世界,重新恢复了原有的热情。很难想象,如果没能遇见她,现在的我是怎样的.。
我喜欢她的笑,她笑时,两眼眯成一条缝,嘴角浮起恰好的幅度,是我见过最纯粹的笑。她是我小学六年的阳光,见到她,总是烦恼淡忘,笑对。可是,转眼,六年已过,步入初中,再遇见,却甚是痛心。即使不是形同陌路,但却与曾经的形影不离,相差甚远。每次,与她相遇,没了亲切或略带“互损”的问候,而是彼此不约而同的视而不见。遇见的那一刻,让我痛心,就像是你明明说好送我一颗棒棒糖,你却忘了,而我却在自顾自的生气。没错,就是这么孩子气。痛心,仅是一刻,毕竟,人,总会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些什么,而那已失去的,总会成为最美好的回忆。
那个女孩,谢谢你,改变了我曾有的余生。
那个女孩7
天堂地狱仅仅只是一念之间当你从天堂的天使变成了地狱的恶魔当你尝尽世间冷暖,心酸,当你看尽人之过往。你亦明白,世间冷暖,仅在一念之间。
————题记
故曰:“你亦如初般无邪,又亦如今般叹尽人生感慨,何事让你为之操劳?”我只笑靥。
我感叹母爱的伟大,知晓父爱的细腻。然,无论怎样也改变不了我早已成长的事实。成长路上,伴随着我的有母亲千叮咛万嘱咐的话语,还有父亲背地里默默无闻的支持。我曾一度的'想要握紧这两份爱,但最终都在与懒散的对战中,纷纷的败下阵来。
因为懒散,让小时候以我为骄傲的父母现在在别人面前谈起我时,不再骄傲;因为懒散,让原本成绩不错的自己在屡次测试中取得不满意的成绩;因为懒散,让一次次下定决心努力的我又以失败告终!我无法言喻出一个人从天堂掉入地狱的心情,让我更无法言喻出的是当初谈起自己嘴角都会微微上扬的父母至今早已不再以我为荣。我没有古代诗人那种放荡不羁的诗风,也无法随时表达自己的心境,我没有发心情给别人看的习惯,那样会遭人耻笑。
一瞬天堂,一念地狱。谁又曰:“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人生背后的辛酸只有自己知道。你是要拿出来的是自己的辉煌!让别人羡慕去吧!
我曾经为一件事努力过,付出过,那就是成长!花落化泥,成长有你们,此生也足矣。
你说我还能重新做回那个喜欢笑的姑娘吗?那个女孩,仅穴回眸一笑,曰:“天堂的皇,地狱的王,有一个东西可以让他们的地位为之动摇,那就是一念之间!
那个女孩8
“ 哈哈,再来一局!石头剪刀布!”“我赢了!”“唉,跟你说……”教室里一片吵闹,耳边满是刺耳的聊天声和吵闹声,正在安静看书的我,微微皱了眉头,只好走向学校那个安静的小花园。
我坐在一把长凳上,静静地看着书,透过余光,我瞧见前面的一把长椅上正趴着一个小女孩。她正用手使劲地抠着什么东西,过度劳累使她的卷发变得湿漉漉的,额前的汗水似白珍珠正在不断往下滴着。
我放下书,好奇地走到她的身边,想看她究竟在做些什么。原来,她正用手小心翼翼地抠着长椅上的贴纸,汗水打湿了她的衣襟,那一瞬间,我觉得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孩儿。“你为什么要抠掉贴纸呢?”我笑着问她。她这才抬起头来,让我看清了她的脸,一个长得非常天真可爱,但穿着十分朴素的女孩儿。“没什么!”她的'脸颊泛起了微微桃红,“就是觉得椅子上贴着太多贴纸不好看,大家为什么总是把一些贴纸粘在长椅上呢?”
她望着我,浅浅地一笑,露出了两个耐人寻味的小酒窝。映日的余晖照在她的脸上,她仿佛一个小天使,笑着望着我。
我的心被这充满童真的话为之一振。多么有素质的女孩啊!多么善良的女孩啊!在我们生活当中,总有一些低素质的人,乱扔垃圾,在公共物品上乱贴纸……而这个小女孩,不仅给他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也给了他们一记耳光。 忘不了,那个女孩,那个善良天真而又有素质的女孩。
那个女孩9
“正是花样年华,你却悄然离开。你捐出自己,如同花朵从枝头散落,留得满地清香。命运如此残酷,你却像天使一样飞翔。你来过,你不曾离开,你用平凡生命最后的闪光,把人间照亮。”这是《2013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何钥的颁奖词,她的生命被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永远定格在了12岁,永远定格在了还差4个月小学毕业……
2012年9月初,她的病情突然复发,在听说生命只剩3个月时,何玥做出了父母亲人都难以理解的决定。
那天,何玥对父亲说,想把器官捐出去,吓了一跳的父亲把何玥骂了一顿,因为按老家的风俗,人死后尸体被剖开无异于大逆不道。最终,父母经不起何钥的软磨硬泡,含泪同意了。11月17日凌晨,何玥在医院里走完了短短12年的人生。凌晨4时,她的.两个肾和肝救助了需要的病患。
在旁人眼里,何玥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孩子。家里满满一面墙贴着“三好学生”之类的奖状。2008年汶川地震时,她曾让父母捐出一个月的工资。被查出脑瘤后,学校为她捐钱,她却把钱捐给更需要的人……
我看到这儿,已经泣不成声了,她和我一样是12岁,却在弥留之际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我非常惭愧,如果我是她,肯定用不着病魔动手,早就想不开自杀了!
何钥的事迹深深震撼了我,我们一定要向何钥同学学习,虽然我们不能像她那么伟大,但我们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对社会有益的事!
那个女孩10
那个女孩,头发长长的,一双褐色的眸子中总闪着泪光,而且习惯用那又长又黑的头发遮住那褐色的眸子,不让人看出那亮晶晶的泪光。
那个女孩,原来眸子又黑又亮,可因为那个女孩总受到不公,眼泪也就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渐渐的,那双又黑又亮的眸子失去了原来的光泽,也失去了原来的精彩变成了褐色,到最后,那双眸子中的泪光挥之不去,只好拿那又长又黑的头发挡住。
那个女孩,在校,上课时,同学讲话,提醒同学时,恰恰被老师看见了,下了课,被老师批评一顿之后,什么也不说,回到座位后,静静地流泪,可没一个同学来安慰,都像没看见她似的,于是,眼泪又情不自禁地留了下来;在家,难得勤奋一次,一回到家,打开书包,拿起作业,一阵狂做,突然,大门外咚咚咚地脚步声打乱了她的思路只好想,笔还没放下妈妈就“破”门而入,一进屋,看见了她,就痛骂起来,经精简后,大意是:她妈妈在楼下使劲叫她,可她没回答,她妈妈认为她故意不回答,她解释说,她太认真做作业了,没听见,她妈妈一句“不信”,让她不在解释,独自在“狗窝”里静静地流泪。
也许,泪是最好的表达方式,可她不想这样。她希望所有人都能将心比心,所有人都能相信她……`还希望希望自己能每天开心,眼中不闪泪光,希望那褐色的`眼睛又能恢复往日的光泽,往日的精彩。
那个女孩就是充满简单的愿望,有一颗别人不了解的心。
那个女孩11
这阳光明媚,杨花吹拂的温柔日子里,我站在桌前沐浴着阳光花瓣透过窗户打着帘子,拾起一片,那淡淡的扑鼻的清香,她仿佛迎着这花香向我走来。
在我浅浅的记忆里,她如同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轻纱,是那么的神秘,那个夏天(也就是初见她时)她爱穿一件白色衬衫,搭配一条洗得发白了的牛仔裤和一双白色的布鞋,那是她头发短短的,她是那么的爱笑。别人常说眼睛是通往心灵的窗户,在她的眼里,我看见的不仅仅是自信,还有那温柔。
大概是期考前两个星期吧,小J(我朋友)去小卖部买水让我在门口等她的同时,悄悄的而又快速的递了一本书给我,让我先帮她收好,待她走远后,我觉着奇怪,看了看那本书,哦,原来是班里最近流行的《十宗罪》。我闲着无聊就随便翻了翻,这是在我对面的远方传来了一个声音,即使当时人群混杂,但她那亲切的声音我还是听得那么清楚。
学校是不允许带这类书的哦,快收好吧。
我合上书,立马抬头,哎,可惜那天我应走的太急,忘记戴眼镜了。但这模糊的世界里,仿佛只有她是我世界中的亮点。我除了能看清她校服的颜色,她是一位初二的学姐,就唯一知道他她当时在对我笑,那是一个善意的笑。这也不经意间擦燃了我心中的火花,对你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但我还沉浸在其中,小J拍了拍我的肩,在看什么呢?我立马回过神,哦,没,没什么。可当我再次抬头时,她已经离开。
第二次和她见面时是4个月后,也算是最后一次见面了吧。午休时,我在图书馆欣赏着余光中先生的散文集《听听那冷雨》。书看完也差不多下课,起身准备去还书,却在抬头那一刻有一种不知所措我,又遇见了她,凭着对她模糊的记忆,断定是她,因为心上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好感。当时她穿着一件白衬衫,头发齐肩,也没有扎上去(学校午休时对穿着没有什么太大约束)。当时窗户开着,外面的.风迎来一阵清凉,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回神之际,她并没有发现觉我的存在,我也不知怎么的,匆匆的离开了,其实我从现在也没明白,当时在图书馆看到她为什么会如此紧张。
就此别过,却未曾想到她的主动来访那天下晚自习,刚一出教室,就听见一阵熟悉却又陌生的声音。
学弟,请问缓春是你们班的吗?
然后,他便道:春,有人找。
我当时走过去,看见是她,本想问她找我有什么事。
她却先道:请问这校牌是你的吗?
上面写的是我的名字,我这时才
发现自己的校牌已经不见了。
我道:是,是我的。
今天我去图书馆看书,图书馆管理员捡到的,见我要离开,让我顺路给你,。真是抱歉,没有及时还给你,不过下次别再弄丢了她又笑了,笑的是那么的甜。
我当时不敢看她的眼睛,似乎被她的温柔所封杀,好半天才挤出谢谢二字。
她道:没什么事的话,那我先走了。
还未曾道别,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她似乎并不记得我,我却莫名的舒了口气:也好。
可能会有人认为我这叫做对一个人的喜欢,我不知道,也不认为我对她是那种感情。我只知道她很温柔,是一种让我害怕难以接近的温柔,这可能也是不希望让她认识我的原因吧。不管怎样,我只希望自己能远观就好,也许不想让她记住我,我可能是不想打搅她的生活。
那个女孩12
每个孩子都是上帝的宠儿,每个女孩都是上帝的安琪儿,而你却是我的baby,我最珍爱的女孩!
文文是我最好的姐妹,我珍惜她,爱惜她!缘分是由天指定的,二个不同地方的女孩却走到了一起,成为了校友,成为了同学,成为了朋友,成为了好姐妹!真有点电视剧中的‘有缘千里来相会’的场景。
文文她很阳光,很温暖,给人快乐,给人幸福,我很爱她!她很文静,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可相处久了才发现,她安静的外表下有一颗爱闹腾的心,说她爱闹,视乎不怎么恰当,不如用‘疯’或‘二’来形容,我们会在上自习课的时候说专属我们的悄悄话;我们会讨论未来的他的模样;我们有时候也会因为芝麻大小的事而吵架,甚至动手,可那又怎样,总在那流的血还没干的.时候继续打闹,继续玩;我们会因为班主任的依一句夸奖,而傻傻笑上一整天;我们会在老师查课时快速的藏手机;我们会在老师提问得时候,急忙问‘在哪,在哪’。可就是这样,让我越珍惜她,越稀罕她,越爱她,我的女孩!
可她进了学生会,进了宿管室,让我无法触及,她开始有了除我以外的好朋友,我感觉自己被她冷落;她有了她心爱的人,看见他们的关系这么好。我有些吃醋,有些羡慕!可是我爱她,只要她高兴就好,祝福他们,希望他们好好的,真的可以拥有美好的未来!
不管怎样,我爱她,就像她爱我一样的爱她,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愿我们可以做永永远远的好姐妹!
那个女孩13
有一个姑娘,任性疯狂,大大咧咧。
有一个姑娘,喜欢听歌,喜欢跑步。
有一个姑娘,从小就有一个梦想——义工。
——题记
安静,对于我来说,是很难做到的。在我的脑子里,也更加找不到这个词。活泼好动,任性疯狂,大大咧咧,这些都是我属于我的动名词。所以,我做事从来都不经过大脑,自然,也闯过不少祸。但也因为我的自来熟,我从不害怕陌生人,我更会选择去认识。那个姑娘,就是我。
在紧张的气氛中听一些轻松的曲调;在活跃的气氛中听一些嗨一点的歌曲;在难过的气氛中听一些悲伤的.音乐。这些对于我来说,算是一种发泄情绪的方法吧。当然,除了听歌,我更喜欢跑步。在红色的跑道上,在褐色的水泥板上,不管是什么心情,开心也好,伤心也罢,只要有时间,有场地,我便去跑步。那个姑娘,就是我。
义工,相信对于大家来说是不陌生的吧。我知道,我真的知道,它比不上歌手那么出名,更比不上明星那么璀璨,但是,它在我的心目中是那么的朴素、默默无闻。一个义工可以用她的微笑去感动他人,更可以用她的行动帮助他人。而我,就想成为这么一名义工,把别人的快乐当做自己的快乐。每当别人需要帮助时,我会出现,用行动去帮助他人。那个姑娘,就是我。
我就是这么一个姑娘,性格活泼,爱运动。
那个女孩14
每当我看见红领巾时,我的脑海里就会想起那个女孩。
那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照常背起书包去上学。要去学校必须通过一段很长的很陡的上坡路。
与我同行这段上坡路的还有一位推着板车的老爷爷。“嘿哟嘿哟”老爷爷吃力地推着沉重的板车,汗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往下掉。我想去帮忙,但我又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敢向前去。
就这样,我犹豫了大半天。太阳的光也变得越来越刺眼越来越毒辣。可这段上坡路就像是没有尽头似的。
也不知道沉默了多久,从后面突然窜出来来了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戴着红领巾,扎着的羊角辫跑起路来一甩一甩的煞是可爱。后面背着个大书包,脸上一副着急的样子。我不由得猜测:她应该是要去上学的,可能要迟到了吧。
小女孩望了望那位老爷爷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跑到那位老爷爷的身边笑着说了一句:“老爷爷,我来帮你吧!”
那位老爷爷空出一只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一边说:“小娃娃,不用你帮忙了。你快点去上学去吧,不要迟到喽。”
小女孩笑了起来,露出了两颗可爱的虎牙:“老爷爷,没事的。还早呢。”不知何时,小女孩稚嫩的小手已经搭在了板车柄上。
小女孩的身子努力地向后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她弱小的背影,我的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惭愧之感。
我也不害羞了,径直跑上前去帮忙推车。老爷爷看到了笑眯了眼睛:“现在这好娃娃真多。”那个小女孩也冲我笑着说:“谢谢。”我也笑了,原来帮助别人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
太阳的光照在小女孩身上,照得她的红领巾格外的鲜亮。红光照在她的脸上,看起来就像是一朵漂亮小红花。
我怎么也忘不了那段上坡路,我怎么也忘不了那个红领巾,我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15
那是一个我亲眼看到的故事。
那一年,我陪着母亲去散步,当我们看着天快黑了,准备回家时,我偶然间看见了一个看起来3、4岁的小男孩儿。他一边哭一边跑,好像是跟父母走丢了。
跑着跑着,他渐渐体力不支,“扑通”一屁股摔倒在地上,他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可是,没有一个人帮他,人们最多是看几眼,然后就走开了。
正当我准备去扶起他来的时候,忽然跑过来一个小女孩儿。那个小女孩儿长得非常清秀,看起来比那个小男孩儿大一点,手里拿着一个刚刚拆开一点儿的棒棒糖。
她跑了过来,看见了地上的男孩儿,眼里没有一丝犹豫,一下子就把那个小男孩儿从地上拉了起来,又马上拆开了自己手里的棒棒糖,塞到了男孩儿的嘴里,说:“男孩子是不可以哭鼻子的,一定要坚强。”
孩子就是孩子,有了糖,立刻就不再哭了,贪婪地舔着女孩塞给他的糖,露出了天真的笑容。女孩儿看看他,露出了一个我永远忘不了笑容。
不一会儿,孩子的父母找来了,激动的抱着孩子离开了。女孩儿望着他们许久,转身往相反的'地方走了,我目送这女孩,看着她越来越远的身影,心中感慨万分。
现在的她,身在何处,在干什么,遭遇了什么,我都不知,我只知道,她留在我心里的,永远是那个天真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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