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

时间:2022-08-24 05:06:55 七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初一作文汇总8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一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初一作文汇总8篇

初一作文 篇1

  当黄昏来临。太阳对着天空留下了最后的敬礼。

  不知何时,我爱上了夕阳。

  总喜欢,伴着夕阳,走上无人的小路,享受着最后的阳光,奢恀着淡淡的空气。夕阳西下,有的,只是无限对夕阳的爱恋。断肠人在天涯,读得,总是三分诗句,七分伤感。这伤感天动地,打动了唯美的夕阳。

  总是,随着夕阳,走着无人的小道,享受着金色的阳光,看透了人间的悲凉。想起这,古道西风的惨淡,回忆着,无人和弦的'孤寂。

  独自站在落寞的山巅,望着远处人间烟火,我惊了,呆了,彷徨了。浮世烟云,显得稀薄了,变得令人看不透了。秀木锦花,皆终要归入黄土;人间时数,匆匆然来不及数。而时间,冷漠的冲淡一切,潸然而去。

  花柳,文人墨客所爱,因其美,因其柔。但毕竟只是凡花俗柳,再美,又怎会美得过夕阳?夕阳带几分柔美,携几点忧愁,饰染天空,时略带紫,时略显蓝。其离去时,不经意间,留下了光彩,留下了阴柔。

  只依稀望到一路夕阳,懵然,天空下起了小雨,苍白间,看不清虚实,丝丝细雨,隔绝了那一路夕阳,打断了我的目光。只知道,眼中失去了夕阳,我依旧爱着的夕阳……

初一作文 篇2

  在祖国广袤的大地上,我的家乡安陆市只不过是小小的一个点,一个小城市。但她美丽、淳朴、可爱,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中原大地上。

  进入这充满文化气息的小城,你就会感受到安陆人民特有的热情与安陆城的繁荣。菜市场那高声的叫卖,妇人们赶忙的脚步;步行街内大人的高声谈笑,孩子们的欢乐打闹。太白广场上爷爷奶奶的一手好舞,学校中孩子们稚嫩的`读书声,这边是那繁荣的安陆城。

  安陆最有特色的便是那美味可口的白花莱了。当你走路那乡间的小路时,便可闻见那每家每户腌制的浓浓的白花菜味。当你拿起筷子夹起白花菜时,那味道的能使你神魂颠倒。当你在放入口中时,那又酸又甜的味道的能使你欲罢不能。这便是她的魅力所在。

  可最出名的,必定只能是那白兆山了。到山顶,你必定会有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不但是这样,在你眼里,远处的山一定都变成了矮子,渐渐消失在蒙蒙的雾中,与天际融为一体。山下,涢水如带,道路如弦,低矮的村庄点缀在绿茵中。假如这时天气变得晴朗了,艳阳高照,一片春和景明的样子。那么近处的山只要被树林覆盖,你定会觉得像给山涂了道绿。对了不仔细瞧还不知道呢。你看那山顶上,还立着一棵巨大的银杏树,旁边还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千年银杏。看起来似乎需要五六个人才能合抱起来呢。

  再往上便是白云迟啦,看着人们欢快的向对方泼着水,我心里感到了一丝浓浓的涌上心头的乡情,像甜甜的泉水一般,使人感到舒适而又温暖。

初一作文 篇3

  书,是我家最常见的物品。茶几上、沙发上、书桌上,甚至是餐桌上,处处都是书。你想啊,当你累了一整天,刚回到家,随手翻开任何地方的任何一本书,是不是觉得今天过得很充实呢?

  从小时爸妈念的童话故事,到现在自己翻阅的文学故事经典。喜欢书,必然是我能坚持读书,每天读书的原因。

  还记得一年级时,刚学会拼音,便兴奋地翻开新买来的'《格林童话》,开始阅读。缓慢的速度,让我吃不消,把一个个又小又黑的小虫拼在一起读,那种感觉既无聊,又没趣。没过多久,我便放弃了,不耐烦地将书丢到一边,跑去看电视了。那时候,我觉得电视,比书好,不需动嘴,只需聆听。

  而现在,却截然不同。不论走到哪里,书总是离不开手,闲暇之余,就时不时地翻开看看,再勾勾画画,一时觉得,书,还能这样有趣。

  提到我喜欢书,就不得不提到我喜欢的书。由于从小受爸爸妈妈的熏陶,自然对书的选择,也像选择食材一样挑剔。我喜欢书,不仅要是好书,还要“色”、“香”、“味”俱全。

  首先,封面要好看,我不喜欢花花绿绿,而是喜欢颜色浅浅的,有一种淡雅的韵致。然后,内容要好,能让我跟着书一起哭、一起笑,自然最好。最后,有了前面两点,“香”自然就有了——或古朴或沁人,或清新淡雅或浓厚如墨。

  书,给我带来了许多。有时遇到数学上的难题,自然想到“坚持,就是胜利”;有时遭受挫折,正感到气馁时,又会想到“失败,乃成功之母”;当写字不好时,便想到怀素再三练字,才写成一手好字……

  自古以来,满腹经纶便为知识。书的香味,沁人心脾的香味!

初一作文 篇4

  舞台上,我手拿着鼓棒,在灯光的照耀下,把音符编织成一首优美的曲子。有时,那美妙的旋律,回荡在脑海中;有时,手却不听使唤,怎么敲都敲不出感觉来;但我还是很喜欢打击乐,希望音乐能带给许多人快乐,因为,我始终不能忘记那一双灵巧的手。

  记得几年前,我总爱提早几分钟到音乐教室练习,如果有问题时,何老师总会用她灵活的手,一段一段教我,告诉我更多技巧,也会为我打拍子;我总是喜欢和老师一起练习,一起研究,那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的事情!

  初一时,有一次比赛,老师常常留下来陪我练琴,还把自己心爱的棒子借我,要我回家练习和比赛用。比赛时,老师因为生病没有去,我紧握着棒子,彷彿感觉到老师握着我的手,让我更有信心!可惜,最后还是没拿到好成绩,当老师问我时,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老师用她温暖的手被拥抱着我,安慰我,让我心情好一点。

  一年一年过了,老师她已经是一位家庭主妇了,我也从专修班,变成乐团的一员,虽然有时候还是和老师联系,但是,我还是很想念她。

  每当我听到悠扬的音乐时,或上音乐课时,总会忍不住回想起老师那灵巧的手和温柔的眼神,真希望以后还有机会看到她。

初一作文 篇5

  慢慢的长大,慢慢的懂得,慢慢的明白,慢慢的走着。一次次的做错,一次次的改正,一次次的发现,一次次的不在乎。回首过去,才发现自己走得太快,明白这条路的漫长。

  记得第一次踏进中学学校的门口,走进尖子班的大门,认识一个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记得第一次打篮球,没有一点的技术可言,运用所谓的'自己明白的技巧,赢得了第一次比赛。记得第一次跑一千五百米的时候,是在运动会上,平时随便跑跑的我,夺得了第一名......这些回忆,已定格在我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脚印。

  20xx年,是一个不凡之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己也改变了许许多多。发现自己一点都不像原来的自己,不羁、泼洒表现在我的身上,原来所谓的朋友,现在一点联系都没有,现在所谓的朋友,只是我的人生里空虚的位置的替补,简单来说,就是我是孤独的。把希望寄托在未来,但我有点害怕,真的很怕。

  所谓的爱情,在我的身上没有痕迹,就像是有着诅咒一样,当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有着一个劲敌,我比不上,只能不战而败。

  回首,现在只剩下回首。

初一作文 篇6

  我又回到久别的故乡,在小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只为找寻那早已迷失在故乡中的童真和当初的欢乐味道。走着走着,我猛地一抬头,又一次看到了那颗高大且茂盛的槐树,泪珠便从眼眶中落下来。

  记得那时候,大槐树一到盛夏便彻底绽放了。香气可以从村头传到村尾,那香气真让人神清气爽。我们这些村子里活泼爱动的小孩,平时也最爱在树周围打闹、嬉戏;最常玩的是捉迷藏,在藏时,我最喜欢藏在一个神秘的地方:树的背面有一块很干的树皮,将其稍稍揭开一点,其中便会出现一个小树洞,刚好可以让一个孩子藏身,我几乎每次都悄悄的躲进去,听着外面的动静,坐的时间长了,小孩的天性就显露出来了。总是想伸伸腿,活动一下筋骨,但在这个院桶般的'空间里,连小孩子都伸不开腿,我又不想出去被抓住,于是,我望着头顶的圆盖,渐渐地,我比其他孩子先学会了思考,但想的也没有比其他孩子多多少,只是多想了些玩的方法而已。

  慢慢在长大些后,我们可以帮父母做一些事了,每到盛夏时节,我最喜欢吃槐花做的东西,而外婆和母亲最会做槐花。于是,每当我想吃槐花时,便会提前与母亲说好,第二天天才刚蒙蒙亮时,我便已经冲向大槐树,虽说其它人也吃槐花,但却都没有我快,只能失望地去找小槐树。吃着槐花,感受着甜中略有点涩的味道,使我难以忘怀。

  如今再次见到它,虽然它已经不如原来那么茂盛了,到我却永远忘不了它。我以为在城市里呆那么长时间,可以忘掉故乡,然而那故乡,那棵树却被我永远铭刻在心中!

初一作文 篇7

  我总以为,是绿叶陪衬了红花,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平凡孕育了伟大。

  我,在寻觅平凡……

  母爱是平凡的,无言的母爱,犹如一缕清风,拂便全身,于是,就有了沉稳的母爱,母爱像是一种平凡的感动,这种感动犹如穿越时空,永不疲倦的关怀给我们诠释着生命之中重要的一种爱,这爱温柔而永恒,平凡而伟大。在世界我感悟着平凡,英雄,战士……终于,我明白了,只要坚守自我,勇于牺牲,实现属于自己的生命的价值,再卑微的生命也会焕发出奇光异彩

  母亲是平凡的,父亲也是平凡的,但是他们给与我们的爱确是伟大的,母爱如同涓涓细流,流入心田;父爱如同大山,为我遮风挡雨,让我学会坚强。母亲,会老,父亲也是会老,但是,他们之间的感情不老,他们是成千上万夫妻中的一对,过着平凡的生活,我想,无论时光如何改变,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不改变,他们一直写手共享生活……

  也许是我们追求自由的象征,没人能够否定它们的伟大。终于,我明白了,只要人间还有真情,还有爱情,平凡的.生命同样可以诠释平凡的为的的意义……不要太过介意生命的平凡,我常以为,平凡孕育着伟大。

  感悟平凡,在我心中,伟大又有了一种更深的含义。

初一作文 篇8

  我常在大树下观看种种生命。

  挺拔的树木,葱郁的森林,绿色的草原,盛开的花朵。看着他们,那种洋溢着激情的生命力,总是会让我感到无比舒适。

  早春,万物未苏醒的时候,柳条的枝桠还僵硬着,小人儿般的新芽就懵懂着闯进了这个世界,它就是万物复苏的领先者。

  柳芽发出不久,棉花地里的棉芽也忍不住开始突破。

  秋收了,又快成为荒芜的一片了。听着虫鸣,感觉着大地就如乐章一般,演奏着一首生命的交响曲。

  我喜欢花,但并不是那些养在温室里的`艳朵儿。我喜欢自然的野花,将要绽开的身姿总是吸引着我。然后想象着它们全部绽放的瑰丽景象,那将是怎样的让人激动啊!

  有幸能获得生命,有幸能看到生命,就让生命展示吧!

  一颗种子可以在悬崖边上创造奇迹,一朵花可在路边创造奇迹。无数个奇迹,都只因生命的完美绽现。这世界恐怕再也不会有比生命更瑰丽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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