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作文

时间:2022-09-05 19:14:28 高一作文 我要投稿

高一作文集合6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一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高一作文集合6篇

高一作文 篇1

  山水有情花解语,我深深地爱着美丽的花朵。丁香的芬芳清雅结着相思的愁绪,莲荷的出淤泥而不染寄托着高远心志,梅花的丛中笑靥报来春日的讯息……“最喜春来百卉荣,好花弄影细柳摇青;最怕春归百卉零,风风雨雨劫残英。”花开花落,牵动我无限的情思。

  我爱花,但不喜欢插花。插花是一门历史悠久的艺术,其中涉及到植物学、雕塑、美学等等知识,我并非对它有什么偏见,只是怜惜那些瓶中、水中或竹筒中的花儿。花朵的生命是短暂的,但是这短短的生命历程,却背负起庄严的使命,那就是生存与繁衍。花朵的存在并不只是为了让人们欣赏,而是为了结出种子,传播生命的讯息。可是插花却破坏了这一切。花朵纵使生命短暂,如果不经干涉,至少也可以在枝头终其一生,但是花束中的花儿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即使人们用各种手段来延续它开放的时日,它终究也只能走向枯萎。仅仅是为了片刻的美丽,就要提前终结它的生命,这真的值得吗?

  想到插花,便不由想起《金瓶梅》中女子凄凉的命运,有时我在想这样一个书名是否也在隐喻着什么,那原本盛开在白雪中的梅花被折了枝,即使是供在金玉花瓶中,也已经没有多少生命可以延续。

  比起瓶插的鲜花,我更能够接受干花。尽管它们也失去了生命的活力,但是至少那转瞬即逝的美丽得到了保存。这样,或许它的牺牲还是值得的。我也不排斥假花,因为它们尽管没有生命,却也是美丽的。

  在我看来,每一种花朵都应该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爱花,欣赏它,但不去摘它,因为我想让它走完自己的一生。

高一作文 篇2

  十月的风翻动起安详的落叶,它们飘飘洒洒,最终凝聚成秋日里的最美芳华……

  ————题记

  纵然时光零散琐碎,但记忆深处总会固守一些人儿的音容。我珍藏那五十六张青春纯挚的笑脸,如此生最珍贵宝贝。朝阳初升,日光笼罩整个校园,空气中的每一粒尘埃都镀上了金色的阳光,狭长而又幽静的走廊回荡起书声琅琅……校门口的那棵老树从落满黑暗到渐渐浮起月光;书刊亭上的杂志从铺满燥热到隐约落上一层雪花末儿,日日月月总与你们相伴,并肩走过一段段凝聚着青春笑与泪的时光。掌心的纹路渐渐繁密;走过的路途愈加长远;黑板上的倒计时牌一页页被翻起;心中的梦日渐清晰……中考,正迎着我们走来。

  每一个清晨老师回身书写,周身总会飞扬起淡淡的粉末儿交织着明媚的阳光。安静的教室;谨密思考的大脑;睿智的问题解答;周密的解题思路……都深深在我脑海中定格。每一位老师都如此尽职尽责,不厌其烦细致讲解同学们的每一道题;不辞辛劳批阅标注同学们的`每一份作业;耐心回复每一条同学们深夜发至的信息。您日渐疲惫的身躯,悄然萌芽的银丝,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每一次的谆谆教诲都已牢牢铭记,请您放下心来,年少的我们深知自己肩上的使命,从您们一点一滴中凝聚而成的夜色戎装也已披上胸膛,面对着中考的挑战,我们已整装待发。

  每一次面对着理化难题冥思苦想,布满繁密却清晰解题思路的书写纸总会从同学的你们那边轻柔到来。个人的智慧与力量虽微不足道,一整个集体的聪颖一旦凝聚却势不可挡。记得每一次班级的精诚一致在运动场上将鲜红的拔河线紧紧拽到终点,记得每一次用同学们的奋斗与汗水换来实至名归的第一;记得小组讨论讲解时和谐有序的画面;记得所有同学们的互帮互助,团结如一的可贵精神。一道道难题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被攻克,桌角粘贴的梦想也愈发触手可及。请坚信,凭借着青春聪慧的头脑和团结的心,中考赛场乃至人生大舞台上的我们一定创造辉煌,将每一份成功凝聚成无与伦比的灿耀星泽。

  不经意间向窗外瞥去,四散的落叶正打着轻盈的旋儿聚拢到一起,化作秋日里的小小的‘龙卷风’。指尖阳光缓缓泻入窗棂,青春的笑脸正映着湛蓝的天幕。嬉戏少年看见清爽的风儿从操场中穿过,伴着无数金黄秋叶凝聚而成的小小“龙卷风”,穿过树隙,飞向了充满明亮的远方。

高一作文 篇3

  放假了。我看着车窗外阴沉的天,想着这个假期要怎样过。

  【离开学校】

  那天去学校,空旷的操场铺满了落叶,但那树依然茂盛,与教学楼被笼罩在薄薄的雾雨中,从窗口静静流泻出的灯光,变得模糊。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穿越了时空,到了某个安静世纪的梦境,仿佛全世界只剩我一个。 从来没感到学校那么美。 拍集体照,还是像从前那样,笑得那么不自然。 有什么好伤感的,又不是毕业要分开!所以,做完那些琐屑的事我就冲向了车站,这个地方,一秒都不想待下去。 可是以后即使还在一个校园,但见面也不容易吧?班上有三分之二的人学了理科,也不知道是真喜欢还是逞强。不爱动脑的我自然选择了学文,然后我发现期末考理科无一门及格。真是理智的选择!

  【那些陌生的'感觉】

  放假了,我本想每天睡晚点,到阳光爬上书桌再起来,但由于习惯,每天不到六点就醒了,当然也不会有阳爬上书桌,因为天天都在下雨。 于是冷天赖在被窝里想高中生活有什么不同。 结论是没什么不同。倒是那些曾很熟悉的东西变陌生了。 已经很久没写什么了。就是不想碰笔,宁愿趴着发呆也不要写。因为感觉那些时间不够写完心情。 老师布置800字的周记,不会写。第一次的作文拼命凑到了字数,老师给的评语是,文笔挺优美,但记叙文不像记叙文,议论文不像议论文。 那当散文行不行?这是第一反应。 然后后来写作文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再写出个不名文体。 老同学打电话来,说完问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知道啊,是XXX。 你怎么知道的? 听声音啊! 也许不记得你的样子了,可你的声音我还认得。 昨天去了趟书店,2路车变的那么陌生。我有多久没坐了? QQ也好久没上,密码都忘了。班群里一个人发话,一堆的人问,你是谁? 博客好久没更新,什么网都不上。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可以没心没肺的消失这么久,什么都不理。 高中后好象对什么都没了兴趣。

  【做个傻瓜的天才】

  “好事都出于我一手安排/倒霉的事情是气数作怪/我抗拒算命知道我未来/我喜欢自己做个傻瓜的天才”,我喜欢《傻瓜的天才》里面那种随意,积极的生活态度,没有烦恼多好! 剩下的时间全部给了她,只想听她唱歌,看到她的笑容心情忽然可以变的很愉快! 那个常说着“呃……”、“不知道”的女孩。 那个受伤后仍可以微笑着唱不痛的女孩。 那个不对运气过分依赖,对努力崇拜的女孩。 …… 那个戴眼镜的女孩。 喜欢她对音乐的执着,喜欢她的认真,努力。 她还要带着她的梦想飞很远,未来是怎样谁知道?只希望无论外面的世界怎样变,我们都不变,属于我们的无人岛上,只有我们快乐的笑声。

  【我会好好过】

  悲伤,是因为我们还没学会遗忘。 不管是阴天还是晴天总是要过。怎样过? 我想好好过。 我要好好过。 我会好好过。

高一作文 篇4

  一步与一生,这两个平平常常,各不相关的词语,若放在一起,则会产生让人身迷神往的境界。

  若把人生比作一条宽阔的大道,人在上面迈出的一步步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一生。一生也有重要的一步而走向他途。若把一生比作一个舞台,那人生历程中的一步步,则是舞台上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有的人拼搏努力,他们在自己的一片舞台上便上演了精妙绝伦,感人肺腑的伟大剧目,从而名声大噪。有的人甘为庸碌,被摆布于命运之神的操控,如此一生,如此剧目,效果可想而之。

  有时一步往往是一生的浓缩。托玛斯·杰斐逊起草的著名TheDeclarationofIndependence(独立宣言)成就了他的辉煌;加加林气冲斗牛、震撼世界的环球航行,让他成为世界航天第一人;贝多芬一曲气壮山河的《第九交响曲》,使他成为音乐的主帅,另一个普洛米修斯……也许他们的辉煌不是一朝一夕,立竿见影之事,但那千千万万的一步凝结而成,万叶千峰一树高,高耸入云的'珠穆朗玛峰,是不是由亿万年的地壳相撞涌起形成,是不是由一块块巨石擎起了顶峰。这一步步的拼搏也许并不起眼,但它们如干柴,似烈火,聚集起熊熊的火焰,让万人瞩目。

  我不由的想到了民族近代史的著名史诗,它是一步与一生的完美诠释,它是短暂与永恒的最好注脚。那是一个风云变幻的时代,八国入侵,日寇杀戮,民族进入了千百年来的危险时代,“是有灭国亡种的危险的”(杨振宁《邓稼先》)。这是延续五千年民族的中华儿女用自己的一步与一生展现了古老东方的神奇力量,他们用血肉铸成新的长城,他们用一生凝成了共和国,每当看到国旗,看到960万平方千米的中国国土地图,我心中便心潮涌动,久久不得平静,今日的美好生活是用多少人的血泪换来了,我们脚下的每一片土地都有英魂,无论是秦月汉关的残甲,还是抗日儿女的身躯,那人生中激情彭湃的一步步,那锁定一生的一步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强心剂!

  如此的一步与一生,更是有了升华,它超越了一步,超越的琐碎的点滴;超越了一生,超越了个人的理想;它成了多少人无法想象的奇迹啊!

  一步与一生,一刻与永恒,也许在今日,我们正在上演人生的辉煌,不是吗?我们难道不在完成知识的壮烈喷发吗?三尺讲台让我们积蓄了搏击天空的强健翅膀,那一个个敦厚雄健的汉字,优雅舒展的外语,神秘奇妙的物理化学。“天欲降大任于斯人也”,我们的一步万众瞩目,我们的一步铸造未来!

高一作文 篇5

  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天,我搭乘一辆马车前往S城。马车上除我以外还有四名乘客:三位S城的年轻人,还有一位可爱的小姐。

  这位小姐是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女王的人。为了回应我的自我介绍,她轻声地报了一个姓——罗斯。接着我又追问她听了我的名字为何会如此惊慌,罗*小姐怯怯地说:“我听过一个传说,好像是在这附近的一片荒原死过人,凶手就跟您同姓,姓葛拉斯……”接着她猛地抬起头,满面通红:“您千万别见怪!”

  我只好竭力安慰她,说我不会在意。这时,前面的马车夫缓缓地说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个深冬。被害者是一位夫人。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经过那片荒原。”

  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气氛尴尬至极。最后,一名叫威尔逊的年轻人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说:“我才不信什么邪。人都死了二十年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父亲是S城的警察,这样的杀人案遇到了可不止一次两次。”“哎?这么巧!我父亲也是警察,就在S城,不会是同事吧?”长着大眼睛的平克欣喜地说。“我父亲是侦探,在S城警局工作。”有着青白色死人般的皮肤的兰格幽幽地来了一句。“您呢,葛拉斯先生?”平克问我。我淡淡地笑着:“我父亲是商人,没什么特别的。”

  于是气氛又活跃了起来。尤其是我和罗*小姐。当我们俩之间的称呼终于由“您”变为“你”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车夫布莱克跳下车,对我们发表了一篇极具权威性的演讲,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由于恣意肆虐的大雪、苍苍茫茫的夜色以及险峻崎岖的道路,行车变得非常危险,应该在天明之前停止前进。

  “那我们住哪儿?”威尔逊嚷道。

  车夫布莱克一指前方一小山坡顶的别墅。“不瞒各位说,我们已经到了传说中的荒原。那座房子就是已故的卡斯维尔太太的家,已经空了整整二十年啦!”

  “您是说……这就是那所凶宅?”罗*小姐颤抖着问。

  “别管那么多!有地方住就行!”威尔逊毫不客气地第一个下车。我只好一边安慰着罗*小姐一边往上走。

  空屋比我们想像得要好得多。虽然陈旧腐朽,但顶风挡雪,车夫布莱克甚至还找到了一个破烂的马厩。我们撞开了生锈的大门,在勉强能用的壁炉里燃起几乎被蛀空的木柴。我们舒适地围坐在一起。

  “那么,那个传说又是怎样?”平克问。

  车夫搔了搔头发,讲述起来:“那是在二十年前,我还不满二十岁的时候……”

  温泽·葛拉斯与艾琳·拉萨*相爱了。但双方父母都不同意过门婚事,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找个更好的配偶。于是,趁温泽外出经商时,葛拉斯夫人写信告诉她儿子:艾琳变心了。温泽在绝望中迎娶了另一位女子。拉萨*夫人对女儿说:温泽已有了妻室。艾琳在哭泣中由父母许配给了卡斯维尔先生。数年后,当温泽·葛拉斯先生与艾琳·卡斯维尔夫人相遇时,两人只能遥遥相望,默默流泪。卡斯维尔太太为了避免这种让人心碎的会面,劝丈夫把家搬到荒原。可温泽却追到此处,趁卡斯维尔先生带女儿外出之际,冲入别墅。他最终由爱生恨,刺死了卡斯维尔太太,然后逃离。可S城的一名侦探和两名警官却在温泽家中找到了带血的衣服。在他们揭露温泽的时候,温泽用凶器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罗*小姐轻叹一口气:“多么悲惨……在那之后这里就没人住了吗?”

  “是啊。”布莱克点点头,“从那以后,卡斯维尔先生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此处,永远不再返回这个伤心之地。”

  于是气氛又尴尬起来,只剩下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和窗外狂风的尖啸声。不知怎的,那风的声音竟宛如一名女子的惨叫。

  雪下得大了起来,猛烈地敲打门窗。这座旧屋噼啪地发着抖,仿佛随时都要炸开似的。罗*小姐轻声叫了声“吉姆”,然后往我身边缩了缩。我们就在这种环境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我正做着梦,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把我惊醒。那一刹那,我差点儿以为是卡斯维尔太太的鬼魂出现了。

  我跳了起来,看见大家都醒着,并一脸惊恐。罗*小姐有点儿歇斯里底,看样子驱走睡魔的就是她了。她使劲摇晃我的胳膊:“吉姆、吉姆!兰格先生他不见了!”我定睛一看,果然不见了那个冷漠、高瘦的年轻人。尽管我心里没底,但还是努力安慰她:“安娜,兰格先生可能只是随处逛逛。这房子可大得很呢!”

  “要不这样吧,”布莱克说,“葛拉斯先生、威尔逊先生还有我一起分头找找。平克先生留下来陪这位小姐。”大家都表示赞成,可罗*小姐抓着我的手不放:“吉姆,不要丢下我。我也去。”我轻轻地把手抽出,搭在她的肩膀上:“安娜,听话,这里很危险,乖乖待在这儿”我轻吻她的耳垂,悄然低语:“到了S城,我就和你结婚。”罗*小姐执著地盯着我,莹亮如水晶的眼眸竟风平浪静,像是要把我看穿似的。

  “走啦!”威尔逊挥挥手。

  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分头寻找。我经过一扇哗哗作响的窗户,外面的一片雪白和夜空的漆黑形成强烈反差,把我吓了一跳。

  我着了魔似的凝视着面前。我看到一个眼神高傲的男人和一个黑发女人,哀伤地看着我。二十多年前,是什么造成了这里的悲剧?争吵、哭泣、狂怒、惊觉……还有鲜血。

  我们的寻找和叫喊毫无结果。我和威尔逊在约定的地方碰了面。我说“我和威尔逊”,是因为老布莱克已是一具尸体。他倒在漆黑的路口——一把匕首刺穿了他的心脏。

  罗*小姐吓得哭了起来:“同样的死法!一定是鬼魂!卡斯维尔太太和温泽——”“不,应该是兰格。”我打断她,“一定是他故意躲起来,引得我们分头行动,然后趁机行凶夺取财物。你看,布莱克先生的衣袋可是被翻过了。“可是兰格何必如此?难道他想把我们一个一个宰了然后满载财物驾驶马车扬长而去?”威尔逊提出异议。“正是因为这些都不知道,”我说,“才使这起惨案更加可怖。总之,我们不要再单独行动了。”

  于是大家又胆战惊心地坐了下来。我点燃一支烟。恐惧还是压不倒睡意。大家又入睡了。

  一个女人在黑暗中盯着我,黑色的卷发披散着,脸如纸一般惨白。“葛拉斯……”她轻唤,声音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颤抖,“葛拉斯……”

  当我昏昏沉沉地醒来,恐惧与不详的预感再次占据我的心头。当我睁开眼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柄杀死老布莱克的匕首被拔了出来,更恐怖的是:它被转移到了平克的.胸口。我这时才真正地惊恐了。到底是谁,这风雪中的杀戳者?如此残忍地杀害两条生命!是兰格吗?在这黑暗的布满灰尘的凶宅!

  我再也忍受不住,大叫起来。

  只剩三个人了。我们围着壁炉坐着,沉默着。

  风呼啸着好像在发生在屋中暴行而咆哮。我又听见了那梦里的低吟,“葛拉斯…葛拉斯…

  这所屋子似乎真的承受不住风雪了,散架一般的无力地呻吟。狂风肆虐,雪花纷飞。没有人再能平静坦然了。

  “窗户没关好。”威尔逊说,“壁炉里的火都快熄了。”我这才感到寒冷。“应该是在隔壁,我去看下。”他说着站起了身。我也站了起来。“我去旁边检查一下。安娜,不用怕,就在旁边。”我说。

  威尔逊走到另一间屋子。风雪的巨大噪声使这里完全听不到别处的声音。风裹着雪花由一扇开着的窗冲进来。威尔逊低声骂了句,关上窗。他回身时却愣住了,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因为一个人举着滴血的匕首正盯着他,而那个人,竟然是——没错,就是我。

  “葛拉斯……是您?”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微笑着走近:“没错,就是我,吉姆·葛拉斯,温泽·格拉斯的儿子。”“怎么……怎么会!”“你放心,在杀死你们之前我都会让你们知道死的原因。”我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甜美。“我…们?”“先是兰格,再是布莱克,再而平克,最后是你。我趁你们熟睡之际刺死兰格,藏在马厩的草堆中,却被布莱克撞见。于是我干掉了他。然后,我点燃那支特制的雪茄,让你们入睡,再杀死平克。本来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放过你,可你竟不听我的劝告,独自行动……”我把他逼到角落。“可是……为什么!”他绝望地大喊。

  “二十年前,兰格侦探、平克警察和威尔逊警官侦破惨案,逼得温泽·葛拉斯——我的父亲自杀。我的祖父犯心脏病而死亡,祖母因痛心撞墙自尽,母亲精神失常,今年秋天刚死。他们三个,也就是你们三个的父亲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父债子偿,你们还不该死吗?“我狞笑起来,“这么多年来,我随身带着匕首,四处漂泊只为作个了结。现在……我终于……”我挥刀刺了下去。“住手!”一声叫喊划破黑暗,可是晚了,匕首刺进了威尔逊的心脏,他那惊惶恐惧的表情永远定格了。

  我回头一看,罗*小姐站在门口,一点儿也没有慌张的样子,那双眼睛好像是在燃尽的死灰,不能在复燃一般的绝望与平静。我顿时感到暴风雪都停住了。“我刚才在你的旅行袋中,发现了布莱克先生和平克先生的钱夹。你为了栽赃兰格先生,故意偷走了它们,不是吗?”罗*小姐冷冷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叫安娜·罗斯,我叫安娜﹒罗斯·卡斯维尔,卡斯维尔太太的女儿。我初遇你时,就知道你的身份。但我不点破,因为…我认为你是真心爱我的。”说到这她的声音似乎哽咽了,但仍然昂起头继续说,“我早已知道死亡事件的真相,却还想竭力为你寻找无罪的证据,可是——”她晃晃手中的钱夹。

  这回轮到我慌乱了,手都不知该往哪儿放。

  她没有看我,只是无神地望向窗外的风雪,缓缓指向门口:“我不管你怎样,赶快离开我的屋子!我不想再见到,杀人犯葛拉斯!”

  我由她身边跑出门去。与她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我看到一粒莹亮的泪珠划过她白皙的面庞。

  我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去。残忍地风无情地割裂我皮肤,尸体般冰冷的雪在我身上融化成水,我却无知无觉。我就这样迷茫地跑了不知多久,直至跌倒在雪中。我回头看,却被这场面惊呆了——一团雄壮的火焰燃烧在山坡上,炽热的火光照亮了整个荒原。

  火光中,我迷离地看到:温泽紧紧地抱着艾琳,艾琳惨白的手无力地扶在胸口的匕首上。温泽泪流满面地大喊,“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艾琳!你回来呀!不要再做卡斯维尔夫人了啊!不好吗?我要你做艾琳·葛拉斯!听见没有?葛拉斯夫人!”艾琳无神地望着正前方,哀伤地笑了:“为什么这么晚呢?温泽,你早点回来该有多好……”残酷的风雪淹没了温泽声嘶力竭的哭喊。

高一作文 篇6

  人的本性,到底是什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一去不复返,到底是什么让我们变得如此的残忍,到底是什么让我们变成一个连我们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当大海染成红色的时候,你们到底有没有想过到底是什么会让我们原本湛蓝的大海变成一个杀害其他生物的屠杀场(指杀害鲸鱼),那种罪恶的让我们永远都无法原谅自己的证据就流入这一望无际的大海,就这样你们就认为能够揭穿我们罪恶行为的证据就永远都消失了吗,不会,永远不会,这种罪恶感会永远的存活在我们人类的世界中,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任何事情,这种罪恶感永远都不会消失,永远不会。或许有人认为你们没有做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这种罪恶感不会活在你的世界中,是吗,我想问你们一句,是吗?你们就这样以为你们没有做过,然后就认为你们没有这种罪恶感的存在吗,不会的,我说过这种罪恶感会永远的活在我们每一个人的世界里,会永远的折磨我们,这不在于你有没有做过这件事,只源于你看到这样的事情在发生有没有去阻止,有没有用尽你自己的所能去阻止。

  或许有人会说,这关我什么事啊!我敢说能够说出这句话的人简直是是不可理喻,我就告诉你原因,我们为什么去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这关你什么事,因为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连我们自己都对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的生物这样的话,可想而知我们的结局会有多么悲惨,其次我们也是一种生物,从最本质讲,我们和其他的'生物一样,我们也一样是生物,这不在乎说我们到底是一种有多高级,多么聪明的生物,有时我觉得我们人类把自己看的太高了,生物不都是一样吗,哪有高等地等之分啊,这就好像是古印度的种性制度一般,我们都知道这是一种多么没有人性的制度,但是在我们头脑中已经不知不觉地根深蒂固的“我们人类是最高级的生物”这种想法或许比古印度的种姓制度还要更没有人性,别人生物可能不会说话,可能没有我们人类特有的想法,但是我们不都是一样是生物吗,为什么我们要把这样的事情看作是等级之分的条件或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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