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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优秀作文

时间:2022-03-21 20:30:42 优秀作文 我要投稿

痴迷优秀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痴迷优秀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痴迷优秀作文

痴迷优秀作文1

  最初,是一支小小的蜡笔,让我与你相识;后来,石膏优美的形体让我走近你;再后来,便是画廊里的一幅幅惊世名作让我彻底爱上你。学画十年光阴如梭,不变的唯有那份对你的痴迷。

  打幼时起,我就是一个好动的孩子,可唯有你能让我安静下来,甚至一度沉浸在你的世界里,一画就是一下午。小时候,最爱的便是《查理和萝拉》的漫画,这对有趣的兄妹俩装点了所有有关我童年的彩色回忆。一盒五彩蜡笔和一支黑色马克笔,简简单单,放纵恣意,就能勾勒出属于查理和萝拉的整个世界。在这里,土豆泥可以是太空中的云,胡萝卜可以是外星人的最爱,就连番茄也可以是美人鱼的`减肥餐……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时,小小蜡笔就能俘获我的心,涂鸦让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九岁那年,我接触了素描,从此开始了我真正的学艺之路。起初,那一个个立体的几何石膏让我感到了无生趣。但渐渐地,随着它们一个个磨去棱角变成玻璃瓶、罐子、水果,再到后来变成人的手、嘴、耳朵,最后组成一个个鲜活的人:维纳斯、伏尔泰、大卫.科波菲尔……哦,朋友,假如你真的碰触过他们的身体,打磨过他们的棱角,你会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把如此完美的东西赋予人类。

  那时,石膏铅笔就能澎湃我的心,素描让我看到了万物的魅力。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学会跳出自己的小圈子,不只一味地模仿,而学会欣赏大家的作品来启迪新的灵感。我曾为泼墨漓江的山水画所惊叹,为张大千、齐白石的惊世绝技所震撼,但最令我不能自已的是西方印象派的油画。莫奈的笔触浓重却不失唯美朦胧,最令我仰慕的梵高,用色大胆明艳却不失细腻传情。旁的先不提,单说《向日葵》,那是一株要枯萎凋零的向日葵啊!怎的能似着了火一般热情洋溢呢?这该是对生活有怎样孩子般的淳朴和热爱啊!

  那时,水粉颜料就能揪住我的心,油画让我有了热爱生活的勇气。

  一路走来,从三岁那年拿起画笔,便再没有放下过。无论是你的明艳动人,还是朦胧凄美我都爱。绘画——你是我一生不变的那份痴迷。

痴迷优秀作文2

  外婆是个“土地痴”。这词是我造的,用来形容她再适合不过。同广大的农人一样,地是她的命。她似乎觉得地有股神力,种下什么便可成倍地收获。所以,她的大半生都耗在地里。

  老家门前横卧着几亩地,是我家份内的田。小时候,每逢要找外婆,她十有八九都在那儿,或锄草或施肥。我便饶有兴致地往田埂上一蹲,看着她劳作。日头正高时,她头顶宽大的草帽,将衣袖高高地挽起,足蹬一双看不出颜色的拖鞋。她身材偏胖,活动起来不很方便,蹒跚地趿拉着拖鞋——我真担心她会掉下田埂,摔到池塘里去,如她曾告诫我的。可她的双脚认得田,田也认得了她的脚。她的每一步,都被稳稳地容纳了。

  “外婆,你为什么总赤着脚呀?”我托腮看她,手中把玩着一朵无名花。她正在锄草,大手紧紧握着锄头,身子前倾,仔细地松动杂草旁的泥土。听到我问话,她抬手抹了抹沿着她脸颊肆意滚落的汗珠。

  “因为穿袜子会脏呀,再说,我打赤脚凉快着呢。这田踩了也舒服。”她见我在太阳底下晒着,忙让我回屋里去。我问她为什么不也去歇息,她笑了,眼睛眯成一条缝儿。

  “我不锄这草,长出来的稻就不好,你就吃不到香喷喷的饭咯!”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叫她擦擦汗。她的脸蹭过纸巾时,神态像极了恣意的老猫,可猫才不会锄草哩,我回屋前又朝她望了望,她似是倦了使锄头,索性俯下身躯,用手拨弄杂草。她的肥胖的`身躯缓慢又吃力地弯下去,弯下去,像一把拉满的弓。

  我仍然记得她的双足:皲裂的、浮肿的,每道沟壑中都嵌进了泥土,水大约再也洗不净;脚后跟被厚重粗糙的老茧包裹着,每根脚趾都顽固地向外张开去。那双足,是属于土地的。我穿着干净的袜子与运动鞋,却从未被土地接纳。痴于土地的人,不会在意脚上是否沾了泥土。

  可后来——后来,外婆没有地了。拆迁的人来了,他们掠走了她的土地。她再也不必顶着烈日劳作,而她亦再无法享受丰收之喜悦。她的眼眯成一条缝儿了,她的身子完成了弓。她停顿良久,终于极缓地蹲下身去,最后一次摩挲那方土地。

  她的泪,一滴一滴地落进她痴迷的地里,同这些年落进去的汗水一样。

痴迷优秀作文3

  音乐,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总能让我不知不觉地沉浸其中,为其痴迷。

  或跌宕或起伏的节奏让我醉心;或悠扬或婉转的音色让我倾心;或清幽或淡雅的曲词让我迷心。心已被音乐俘虏,焉能不痴迷?

  何为听曲?心浸于曲,悟曲中百态!我听曲,或平心静气,或畅快淋漓,或泪如雨落,或轻笑淡然……万般意境融汇于曲,我又焉敢不痴迷?

  清晰记得,我对音乐的痴迷源于无数个孤单的夜。那时,我很小就已经品味了孤单。黑色的夜幕吞噬着光明,也吞噬着我心中最后的一丝坚强。“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耳畔隐约中响起一曲歌,但也在刹那,周围的风吹叶声、虫闹蛙鸣,一切都消失了,唯独留下了耳畔的这一首歌。那一刻,我痴了,彻底被音乐迷去了魂。那一瞬,有着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带着温暖为我构造了一座房子,让我在黑夜里得以安心。万物皆无声,唯留一曲生!那一夜,我的心痴迷于音乐,在心的最深处打上了音乐的.烙印,我对音乐的痴迷无视了空间的束缚,穿越了时间的阻碍,随乐而生,若死,若有灵,痴迷依旧存!

  “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踩着单车,带着耳机,踩踏的节奏随音乐一起律动,双眼似乎随时会合上,去尽情徜徉在音乐的海洋里。因此,路人的心跳声与咒骂声我早已习惯,随之也是抛之脑后,音乐最重要!我痴迷于音乐,将它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古有人无酒不欢,今有我无曲不乐。我痴迷于音乐,心随之飞扬,人随之欢畅。

  “都是你的错, 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激昂的节奏彰显着我内心的暴雨,我痴迷于音乐,只有它的陪伴才能舒缓我的心情。重鼓的敲击声,吉他的狂暴声,混合、分离、冲撞,宣泄着我的愤怒,似乎世间只有音乐能懂我,日久生情,我对音乐的痴迷似乎能够无上限的增长,没有极限……

  微微然,眼帘轻合,痴曲迷心;听曲幽幽,念雨落花,唯情悠远;寄情曲乐,忧无情雨,怜有情人,沉浸音乐,似百世轮回,体悟众生百态,故,痴更甚往,迷更超昔。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幻,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痴迷音乐,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痴迷优秀作文4

  我们班上的同学虽然屈指可数,但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有的喜欢打篮球,有的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写作……

  而我这个同学+好友,却是一个……他见人总是笑嘻嘻的,一副乐天派的样子。他的眼睛总感觉比别人大些,尤其是看起书来一目十行,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进他家门就是他的卧室兼书房。说是卧室,其实就是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不大的写字台和一盏台灯而已,其他的都是书房功能。“哇塞!这么多书架?”“1,2,3……”我的天呀——六个书架!每一个书架有一米多高,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的书。

  我惊讶地问他:“这些都是你的?”“是啊!”“你都看过了?”“基本上吧……”我既羡慕又有点儿嫉妒。

  于是,我随便从书架上拿了几本书来考考他。可出乎意料的是——所有的问题,他竟然都能对答如流。这简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是令我惭愧得无地自容……

  几个月之后,我又去他家玩。但这次可不一样了,我一进他的门,却发现他的六个书架上的`书全不见了。这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问了他的妈妈,才知道其中的原因。原来,他看书看得简直“走火入魔”了,上课前看,下课后看,走路时看,吃饭时看,甚至连上厕所的时候都要看!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时候晚上看书看得都不想睡觉了……有一天,他妈妈夜里十一点多钟下夜班回家,见他卧室里的灯仍然亮着,以为他睡觉时忘记关灯了,于是轻轻地打开房门,一看,他竟然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爱不释手的书……所以,现在他的妈妈把书暂时藏了起来……

  读书,不仅能得到知识营养,而且还能交上好朋友。

  这就是痴迷于书香中的人——我的同学+朋友,他就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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