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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精选2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没错,我很喜欢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
死气沉沉的课堂上,同学们不是头摇摇欲坠似的做着单摆运动就是趴在桌子上进入梦乡……似乎只有我还精力旺盛、全神贯注地听讲。老师对此也十分惊异,于是邀请我为大家讲讲保持精力的原因,其实原因非常简单——武术。
小时候的我总是爱看电视,然而大多数时候,我不是在看动画片而是在看某些节目上的武术表演。惟妙惟肖的动作和激情四射的背景音乐使我整个人都“燃”了起来,我还不停地模仿表演者的动作。虽然只是花拳绣腿,但我却仍旧乐在其中。从此我便一直喜欢上了武术,并终于在之后接受到了正规的训练。
拉伸韧带,是武术训练当中最重要的环节了。每当做“八字开、一字开”这些基本练习时,胯下的肌肉似乎都要被撕裂一样,剧烈的疼痛感渗入心田。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个武术训练者的艰辛与劳累。每天的家庭作业都是枯燥的`拉韧带,练拳法,我都认真对待。尽管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我因这份喜爱而最终选择咬牙坚持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学业渐渐变得繁重起来,我不得不暂时放下武术,把重心放在学习上。一天晚上,正在努力复习功课的我突然听到客厅的电视机里又响起那熟悉而又陌生的练武的背景音乐,时而低沉时而高昂……我全身似乎都燃烧了起来,武魂在我的心中再一次被唤醒。我放下手中的笔,把我所熟知的拳法甚至小时候的花拳绣腿全都打了一遍,直到汗如雨下,体力不支,才十分不情愿的停了下来……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即使在初三繁重的学业中我没有足够的时间练习武术,但武魂却早已融入了我的血脉,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练武不仅使我的体魄健壮,使我的精力充沛,更使我懂得要把中华民族的勤恳、坚韧的优良品格传承下去。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
我喜欢冬天里皑皑的白雪,她是那么的纯洁。我喜欢那份无暇,我喜欢她那孤独而高尚的心灵。
我喜欢春日里静静的湖水,她是那么的幽静。我喜欢那份悠闲,我喜欢她那有时平静、有时奔放的性格。
我喜欢夏天鸣叫的.蝉儿,它是那么的悠闲。我喜欢那份执着,我喜欢它那有些固执,却令人钦佩的执着。
我喜欢秋日里金黄的稻田,她是那么的美好。我喜欢那份愉悦,我喜欢她那丰收的谷粒,喜欢那静静待人来收获的稳重。
我也喜欢那绚丽的云霞。她不时的变幻着自己的颜色,就如同变脸一般,漂亮极了。
我还喜欢柔和的晚星。在寂静的夜里,我总喜欢透过窗子仰望星空,星星们如同在比赛一般,一个比一个亮,一个比一个温暖。每当我睡不着时,我喜欢拉开窗帘看明亮的星星。孤寂的夜里,她们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也喜欢花。我喜欢淡黄的迎春,火红的玫瑰,洁白的百合,以及孤傲的梅花。她们为人类带来芬芳,使人能够陶醉其中。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轻轻地关上门,然后静静地拿起一本历史书,坐在床上,我眼前总是浮现出刘备、曹操、诸葛亮、孙权、马超……我喜欢身临其境的那种美妙的感觉。我喜欢让一种历史的厚重感充斥我的全身。
我也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她们,去找她们玩耍。有时,我们一起看书;有时,我们一起在黑板上乱涂乱抹,衣服上脏得像刚刚去海滩玩过一样;有时,我们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仙女下凡一般。我们总能制造出快乐,即使有害羞的朋友,我们也能把她拉过来,让她喜欢这种氛围。我喜欢跟朋友一起创造一个自由自在、快乐奔放的世界!
我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3
“就在这时,盒中的棋子用完了,四处望去,只剩下自己了,那就舍身作棋”记得一本小说中一位棋痴舍身作棋子,死死地守在关键的一点上,最终死在棋盘上。或许,我对象棋的喜爱也离这不远了。
刚开始接触象棋时,我便深深喜欢上了与人对弈时的奇特感受,小小棋盘,方寸之间就仿佛是硝烟弥漫的战场,上面演着无数豪杰的风云战绩。
自从在老师哪儿听说有一个下棋软件,我一回家就兴冲冲地偷出手机下载。一写完作业,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和网络高手切磋。有一次,我听说有一部有关象棋的新书发售,我在百忙中挤出时间,特地冒着寒风去书城购买。我还专门找了大量象棋的残局练习,花大价钱打印出来,在手机被收时偷偷地仔细思考,以至茶饭不思就这样,一红一黑的棋子陪我度过太多的快乐时光。除此以外,便是大量的棋谱观摩和与对手对决。
记得象棋老师带我们观摩了《橘中秘》的第十棋谱。“炮二平五,马二进三”,套路式的开局之后便是这盘棋的精髓所在,红方先准备双炮将军,黑方识破了他的诡计,帥五进一,红方不甘心,进车接着将军,黑方无奈,将上三楼,红方招式一变,海底捞月,黑方灵机一动,先稳住局面,在弃子前攻,进马、平炮、回马、进炮,先用金钩马、再是挂角马、关键时刻马脚一落,马后炮。原来是黑方真正的杀招藏在炮上,我一下子恍然大悟。这一局看的我叫好不断,既紧张又有点兴奋。没错,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高手对局,走错一步全盘皆输,看的人则是惊喜不断。
光靠看别人下棋并不一定能够增长棋艺,与棋友之间的对决却能让我记忆犹新。我至今仍然记得那一次。我开局不利。因为我的粗心大意,我一不小心就送掉了马和炮,我心中惋惜不已,肠子都悔青了,怎么办啊?我十分苦恼,心中急于求成,冒然进車,没有看到对方的炮已摆在那里了,我的車自然是丢了,还险些被对手抽車将(象棋中有两个車)。我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这该如何是好,对手的将军越来越猛。不一会儿,我就是只剩下过河卒,一車一炮,看着这满目萧条的棋盘,我心疼不已,难道就这样我为鱼肉,人为刀俎了吗?就在这时,一个大胆的想法一闪而过,原来如此,我可以闷宫啊。我静悄悄的开展我的`计划,没有想到竟然成功了。我欣喜过望,欢呼不已。没错,我就是喜欢下棋时的绞尽脑汁,想出对策时的欣喜,被对手反盘时的惊讶和不甘
回忆起自己记忆中的一篇篇棋谱,一个个妙招,我渐渐明白了战胜对手固然高兴,但更重要的时其中的过程,蕴含的奥妙,独特的感受。
没错,我就是喜欢内涵丰富的象棋。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4
周五放学回到家,我卸下一身疲惫,取出毛笔,铺平大大的毛毡,拿纸取墨,挥毫一番。在笔意浓转淡之间,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远离了浮世的喧闹与躁动
曾经一度有人问我为何对书法情有独钟,不觉日复一日的练习无聊吗?我一时语塞,思考一会儿答道:“只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吧。”
忆起小时候,朦朦胧胧的我被带入了一间书画工作室便开启了我的书法之旅。齐肩高的桌子,一双稚嫩的小手写下了横、竖等笔画。从刚开始接触新鲜事物的新奇,到渐渐习惯有书法的陪伴,我一直对书法这项爱好充满热忱,不知不觉中,书法已然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每周五,凭着那为数不多的空闲时光,我总沉浸于书法的海洋中难以自拔一只拿着毛笔的手悬在半空中,眼睛紧凑到字帖的前面,仿佛将王羲之的《圣教序》中飘逸灵动的字样与神韵经过大脑的记忆复刻到笔下,有时笔也不会停着,在细致入微的观察笔触后反复地在纸上描画着,力求做到一个转折,一个笔意连带都有传神的表达,感受到千百年来古人对于书法这项文化艺术的`思考与见解。夜,已深,在书房暖调的灯光下,那一字字仿佛即将跃出纸面,与我进行谧静、深入的思想对话。而我,则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愈探愈出,愈研愈入,愈往而不知其所穷也。写完入眠后,我总会在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个个字样,棱角分明,清清楚楚。
还记得去年在某一个周末,我不惜遥远的车程,到上海博物馆去欣赏了董其昌书画大展,近距离地观赏到了名家之作,字的灵魂完完全全地呈现在了纸上,历经六百多年的沉淀依旧英气不减,传神入骨。我沉浸在其中,忘却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妈妈提醒我即将闭馆,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到家后便迫不及待地拿出纸笔将记忆中的作品描摹下来
经久的练习之后,我的书法水平也正以显著的效果提高,这也正是我在书法十级考试中能大显身手的关键因素,面对洁白的宣纸处乱不惊,将原本练习中的小细节完美地刻画在之上,笔尖与纸流畅地接触摩擦着,真应了那“下笔有如神”,待写完后,我缓缓地吁了一口气,沉稳淡定地盖上了沾满朱砂色印泥的印章,远远一观,还真有种“怪石奔秋涧,寒藤挂古松”的意味在。这练就的本领更加深了我对书法的热爱,在修身养性的过程中不断净化着我的内心,在繁重的学业间无形地缓解了我的压力。
但,更为重要的是我对书法文化的热爱促使我对它的执着坚持,没错,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5
鹅毛大雪,天地冰封,股股寒流步步逼近,寒风刺骨,像针一样扎进我的心。真的,要放弃吗?
几个月前,我进入了学校管乐团,担任了长笛乐手,跟随乐团到各地的剧场去演出,但随着学习的进程推进,乐曲的时间也跟着越来越长:原来2分钟的曲子增加到了4分钟,原来3分钟的曲子增加到了6分钟,接着,我的演奏技巧越来越力不从心,最后导致我的每首曲子都出现了问题。
终于,我害怕的情况发生了:“小赵,明天起你不用参加乐团的训练了,候补的同学会替你完成后半学期的演出”老师那冷漠的话语像一记重锤砸在我的心上。我花了那么长的时间练习,就是为了进校乐团,现在就这样被“解雇”了,这该让我怎么面对我的初心呢?
我浑浑噩噩走出办公室,“怎么办,怎么办”回家的路上,这句话一直飘荡在我的脑海。
不经意间,我抬头望了望那灰蒙蒙的天空,忽然,看到远处的树枝上,有一个淡粉色的小点儿,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朵腊梅啊!环顾四周,所有花全都因为冬天的.到来而凋谢,只有它,依然傲立风中,原因是什么?因为它坚强,即便经历风雨,也依然不屈不挠。即使自己只是无名之辈,也仍孤芳自赏。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只是经历了一次失败,又怎能自暴自弃?我为什么不能像这朵花一般,即使自己是无名之辈,即使有风雨,为什么却不能勇敢面对?为什么不能为了自己的梦想去努力呢?
很快,春天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我们的身旁,万物复苏,阳光撒到大地上,暖暖地照耀着花,微风轻轻吹拂过刚刚破土而出的小草。吹完一首曲子后,乐团面试的老师说:“你吹得非常好,你明天就来乐团里训练吧!”我听了这话,心花怒放,果然,一点点沿微光前行,一点点努力,终究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重新回到乐团的我,即兴奋又紧张,因为刚刚回到乐团的我,就要登台,在我们学校的礼堂演出了,上台前我很紧张,只听见背后传来一声音:“加油!不要紧张,你很棒!”接着,一首《野蜂飞舞》欢快而又流畅,高音像小鸟般鸣叫,清脆如水音,胜似天籁,百听不厌,低音像一弯淙淙的的溪流,婉转清脆,轻吟浅唱,颤音如波浪起伏,久久地回荡在耳畔
一曲奏罢,全场掌声如潮水般涌来,经久不息
没错,吹长笛,我很喜欢,它是我的梦想,我会为了它一直在努力的道路上前行着,永远不会放弃,永远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6
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最美的绝唱——序
秋风缓缓吹过,扣人心弦,沁人心脾。手腕放松,指尖跳跃,于音乐的海洋间畅游,灯光映于琴键上,耀眼,亮丽,如一个优雅又温馨的梦……我挺直腰背,闭上双眼,倾听着悦耳的琴声,享受着,这段属于自己的时光……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喜欢钢琴了吗?”
“没错,”我直截了当,“我很喜欢。”
秋。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也就在那个秋天,我喜欢上了钢琴。
“真的喜欢?”“没错。”“坚持吗?”“坚持。”
当时的我,脑中想的,都是如何说服父母帮我买钢琴,也就没有仔细考虑这些问题。
很苦的,毋庸置疑。钢琴首先是练手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是半个小时,为此,手背都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撕裂的感觉,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酸胀不已。灯光照射于琴键上,每天几个小时的练习,动摇了我,我流下了眼泪。但我不愿放弃,因为童年时的那些承诺,更因为始终铭记于心的那个梦,我坚持了。
“D大调,132”那熟悉又单调的声音,再次响于我的耳边,汗,无声地从手腕流下。“怎么回事?十遍里每一边是对准的。”炎炎夏日,汗水滑落,手腕酸胀,指尖疼痛,灯光下,黑白的琴键旁,,是疲惫的身影,几个小时的练习,从目光炯炯,到眼神呆滞,枯燥,烦躁,充斥着内心。“又弹串了,还有,说了多少遍,这里要踩延音键,还有那里的和弦,回去练了没?还有几天就考级了,第三首三连音还有问题,第二首声部又乱了……”我赌气似的,单拍子弹作复拍子,报复似的,通过错音宣泄内心的不满,夏日的空凋间里,依旧闷热……
钢琴陪伴着我度过无数的时间,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初中,从三级到五级到八级到十级,说不苦,那是不可能的。但陪伴着它的还有我的'成长,坚持,进步……
七升八是初中很重要的一环,同学们都在为自己的学习而努力,我自然也不愿退步,但考十级需要的时间与精力是巨大的。可我从未想过放弃,因为在我心中,一直存在这童年时的,优雅又温馨的梦……
夜深了,老师不知何时悄然离开。只剩我一人独自坐于琴前,我重新翻开琴谱,重新练习不熟的曲调,重新拾起继续努力的决心,因为在我心中,一直都铭记着那个,优雅又温馨的梦……
我闭上双眼,回忆每一个自己努力的瞬间,回想每一次为自己打气的刹那,想起了每一次自己成功时的喜悦……
我明白了:没错,我喜欢,很喜欢。我学习钢琴,为的不仅仅是那一张张证书,也不仅仅是那一双双羡慕与钦佩的目光,我喜欢的,更是那充满着悠扬琴声的童年的梦……
因而,我在这份喜欢与向往中演奏。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7
“我还喜欢网球吗?”在从球场回家的路上我思索着这个问题。
路边的绿树,知了的叫声,炎热的太阳;日复一日的景象,从未变化过,就像每天的训练一样,从未停歇。对于这个问题,一时竟不知如何给自己一个答复。
练球多年,难道就因为辛苦的训练而放弃了吗?难道就因为炎热的天气而就此放弃吗?如果就此结束,心,会疼吗?
初次看到网球,是在电视上,一见就喜欢:简洁明了的运动服,又绿又毛的小网球,五颜六色的球拍,还有,运动员矫健的身姿;一个简单的收手,轻盈的跑动,华丽的转身。这些也都成为了我对网球的最初印象。
在饭桌上,认认真真地告诉父母:“我想学网球。”
“很苦的。”
“我知道,但是我想学。”
的确,学习网球,是累的,是热的,是苦的。艳阳高照时汗流浃背,狂风骤雨时汗与雨交织;不知道哭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摔过多少次。上课时的高球、远近球、前后左右循环跑……和我的第一印象完全不一样。各式各样的魔鬼训练,让我无数次体力透支。汗和泪,汗和雨,当他们相融时,就是苦的——无论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训练结束后,双腿好像灌了铅,每走一步都好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八点到家,八点半写作业。在月亮高挂的每一个夜晚,总有一盏灯亮着。辛苦让眼皮打架,击球时的爆发力让手臂酸疼,写的字歪歪扭扭,写的作业乱七八糟;课间补作业也让我近乎丧失了所有的好朋友。那段时间对于我来说,每一天都是阴天。
下雨了。思绪被打断,我看着淅淅沥沥的雨丝,又想起了自己。
太阳躲到了云朵的后面,就像那时的我想方设法想躲在树荫下偷会儿懒;淅淅沥沥的雨丝,就像那时的我在训练中流淌下汗水。不知几时,雨停了。我看着地上的水,水潭中倒映的自己,褪去了稚嫩的脸庞,眼中却没了从前的坚定。想起了那时的承诺,想起了那时对于网球运动的向往,我想,我有答案了。
“没错,我很喜欢。”
爱好,究竟是什么呢?我想,爱好,就是值得付出、永远热爱、永不放弃。网球于我也是如此,可以让我在失败时悲伤,胜利时欢呼。
只因,我在热爱中挥拍,在热爱中收拍,在热爱中打出每一个球。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8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都酸了,眼睛都花了,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不满的话语,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舍得我这几年苦练的岁月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浪费。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传入房间里,使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永不忘却。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9
蝉鸣聒噪恼人,骄阳热辣似火。一切都和六年前一样啊。我眯着眼睛望着天空,在这熟悉的景色中,陷入了回忆里……
六年前的暑假,天气一样的热。树上的蝉聒噪的叫着,没有一丝风。小小的'我和妈妈一起拎着那个重重的大包,一层一层地爬上书法班教室的楼梯。“从今天开始,你就要接触一门全新的艺术——书法了。”妈妈顿了顿,我开始有点期待了,“虽然练字的过程可能有很辛苦,但是,如果你能坚持下来,那成果将是不可估量的!”我向往又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书法之路也就此启程。
蝉鸣声声依旧,时光飞逝,转眼,我升入了初中。因为课余时间变少,书法的装备也被我放在房间的角落,渐渐遗忘了。课业变得繁多,每天都被各种任务塞满,但我并不觉得很充实,心里有一块地方空空落落,仿佛缺了些什么。终于,在蝉鸣停后的六个月,我又郑重而又小心翼翼地一件件掏出陪我走过童年的书法用品,摆在桌上。
冬日的斜阳暖洋洋地洒下暖色调的光辉。狼毫笔尖触上了墨汁,瞬间笔毛舒展开来。笔已用了很久,上面“古艺笔庄”几个字已有些磨损,笔根已变成了深灰色。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蚕头燕尾,知白守黑……”我点了点头。笔尖轻触纸面,墨汁渐渐晕染开来。我像见了故人一般温暖而又感动。藏头护尾。蚕头燕尾。知白守黑。那本用了太久的字帖在手边,仍忠实记载着惟永寿二年发生的一切。字迹填满了白宣纸上的红格子,也填满了我心中的空空落落。墨迹还未干,在夕阳下显出星星点点的金色光辉。
我记得老师曾问过我是不是很喜欢书法。当时我告诉老师,说我还要再写一段时间。现在,我可以很确定的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窗外知了依旧开着夏日的音乐盛宴,盛夏的阳光骄傲而热情。铺纸,沾墨,提笔,落笔,下一个夏天,我依旧还在。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0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1
“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
九月份,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八年级学生了。八年级,小初三,认为中考还很遥远的我们也有了紧张感。
辛辛苦苦考进的舞蹈团真的能放弃吗?舞台上的明媚真的想放弃吗?从小到大印在心底的梦想真的愿意放弃吗?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一束洁白的光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情景。懵懂的孩童穿着肉色的舞鞋,雪白的丝袜,酒红色的练功服包裹着稚嫩的身躯。望着镜中,盘着头的自己似乎像极了在舞台上高傲得像只天鹅的舞者。
一见倾心。“我很喜欢跳舞哦。”逢人就这样说。那时的我从没有想到在十年后,竟要做出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
多少次,为了聚光灯下的惊鸿一瞥,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脚底跳出水泡,连走路都困难。夜色降临之际,舞蹈房里依旧明灯晃晃,汗水凝成了珍珠,颗颗晶莹。发丝被浸透,鼻尖沁出水珠,一秒一个的下腰和十几分钟的开腿,踢腿,将娇生惯养的我硬生生磨成了不喊苦不喊累的舞者,一个动作摆了半天,胳膊发酸,双腿发痛,连腰都挺不直,一首乐曲听了成千上万遍,一套动作跳了成千上万次。老师冰冷的眼神,无奈失望的摇头,我的心都跌到了谷底。绝望地趴在地板中央,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出惨败的光,我贪婪的呼吸身周的氧气,真想沉沉地睡过去。
放弃吗?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怎么舍得将我的宝贝随随便便扔进岁月波涛的河流中,她曾带给过我无数希望和肯定自己的决心。
是的,最终,我没有放弃。很幸运,父母尊重我的`决定。我再一次走进练功房,暖黄的灯光照例像阳光一般洒落,我的心沉寂下来,随着缓缓奏响的音乐,轻盈迈步,双手柔软地舞动,肌肉和腰身勾勒出优美的弧度。舞鞋在地板上摩擦,画出一副名画。那么平凡的舞衣,此时也化作了精美的华服,温顺地与身姿一起,温柔地在空中抚过。巧笑倩兮,若化茧成蝶,翩翩起舞。眼前的景色不再是练功房的明镜,是我独享的景色,是连绵群山之间一条潺潺溪流,清澈见底,河岸野花星星点点,宛若天间星辰。
没错,我很喜欢,很喜欢舞蹈。
童年偶然交织出的梦境,我用光阴守护了十年,她是我心底无法磨灭的美好。对她的爱磕磕碰碰,因而细水长流。
我便用华美的舞姿,欣赏这份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2
“你还喜欢葫芦丝吗?”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教室独余依稀还在悠扬的葫芦丝声,我和老师四目相对。
学习葫芦丝四年,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和大量的补习班而停下吗?每两周的葫芦丝课也经常缺席,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吗?放弃了,会为此感到后悔却无能无力吗?
与葫芦丝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小时候,有事没事就上七宝老街溜达一圈,走过小桥流水,无意中听见那扣人心弦的声儿,一会儿如同野狼般高亢激昂,一会儿如溪水般欢快跳跃。趴在胡同的窗上往里张望,葫芦丝、乐谱架,再看看里边的人儿,气质非同寻常。他们手指在葫芦丝的洞口上跳跃着,仿佛是舞动的精灵,美得如同雪白的天鹅在乐谱之间自由的创想,毫无一丝拘束、一丝害羞。葫芦丝的美,确确实实惊艳到了我,深深迷恋,久久不愿离去。
回去后便缠着妈妈要学葫芦丝。她问:“真的想学吗?练习乐器可是要吃苦的,你能坚持吗?”“没错,我很喜欢!”小小的我竟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很苦,确实。初学便是那毫无趣味、断断续续的音符练习,我先将食指与大拇指轻轻搭在两个小洞上,嘴巴贴紧吹口,用较缓的气流吹出“咪”这个音,接着另一只手再练习一遍,再练习一遍……长音练习索然无味,往往课程还未过半我便迫不及待地看向时钟盼着早点下课。那音符拖着长音,根本吹不出美妙的乐曲来,连一句一段也无法顺畅的连接,无休止的练习让人心烦意乱,初见时对它的迷恋也不像往常那样了……忽而,我又想起了那学姐优雅的演奏,那乐曲韵律的美。于是苦闷中我得以坚持,正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呐喊——没错,我很喜欢,我要坚持下去。
光阴如梭,现在的我已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吹出小曲儿来了,我会想着那流逝的时光,想着那曾经拥有过的'光彩,清风明月,指尖飞舞,脚不由自主地打着节拍,幻化作一道光芒划过心间。“没错,我喜欢葫芦丝,很喜欢”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话音刚落,转头拾起,指间奏响了《蓝色的乌巴拉》,脑海里一片欢快跳跃的音符,乐曲时而悠扬,时而轻快;奏响了《金色的孔雀》,乐曲抑扬顿挫,金色孔雀的羽毛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因为喜欢,所以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那终将会有收获。葫芦丝---这不仅仅是初见时的惊艳,更是未来岁月里漫长的陪伴与坚持。
教室里的葫芦丝声依旧在悠扬……没错,葫芦丝,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3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4
喜欢,是一件让人很快乐的事,不管是一件东西还是一个人。也许,你会默默的藏在心里,独自享受这份喜悦,也许你会写进自己的小本本中,扔进记忆的长河,也许————。你是否想过大胆的说出来,坦荡的说:“没错,我很喜欢。”
春去冬来,时光老人静静的来,又悄悄的走,从不曾停下脚步,又是一年冬天。门前的小树苗早已长成一棵大大的金桔树,而我也从婴儿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有人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孩童时爸爸在我眼中简直是无所不能,就像是一个大英雄,那时小小的.人儿总是崇拜的看着他伟大的爸爸。
记得从前,爸爸总是喜欢用他宽厚的大手捏着我的脸,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他就傻乎乎的笑,我也跟着后面笑,口水流了满面。而妈妈总是一脸嫌弃的看着我们俩。我也不怎么和妈妈亲。晚上总和爸爸一起睡。爸爸的肚子对我来说是一个超大号的皮球。我总是爬上去玩好长时间,还会去咬它的肚皮,那个时候不管什么事儿都和爸爸说,搞得妈妈都吃醋了。
可是渐渐地,我长大了,与妈妈之间是越来越亲密了。可与爸爸却是越来越疏远了,可能是因为他长期在外工作,只有过年才能回来所以也就不怎么亲近了。基本上是不说话的。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每次妈妈和爸爸通话,爸爸都会问起我,那个时候,明明有很多想说的话可是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每当这时妈妈总会问我说:“你不是想爸爸的吗?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呢?想说就说什么,一点也不关心爸爸。”
对呀,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把思念告诉爸爸,大胆的说:“我想他。”这并不是难以开口的事。我们要把握机会。千万不要错过。爱,就要勇敢的说出来。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5
“你还喜欢小军鼓吗?最近完全不在状态,怎么回事?”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询问着我。那充满艺术气息的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方老师。
教室里的一块大镜子用兴奋的眼神看着地上已经收好的鼓包和镜子里的我,好像也在对我的表现而惊讶。那一刻的我,沉默良久,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我只有默默听着自己内心深处的呼唤声。
回想起来,学习小军鼓已经五年了,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而停下吗?每周的课也时常会缺席,自己也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他吗?放弃了,我将来会后悔吗?
与打击乐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幼儿园大班,妈妈带我听了一场音乐会,之前我一直以为打击音乐会非常杂闹,全程会是一波接一波的重复旋律,但现场完全不是我想像的那样,这场音乐会的一切都充满了神奇与欢乐,通过这场音乐会,我了解到了打击乐的美妙。音乐会后,我萌生出了一个想法——学习打击乐。
回去后,妈妈问:“你真的想学吗,学打击乐可是很辛苦的。”
“没错,我很喜欢!”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事实确实是苦的,初学时毫无趣味,开始先从单手练习,确实做好每个动作后再练另一手,这些索然无味的练习显然没有增加我的兴趣,反而减少了,正当我彷徨时,我想起了儿时看的一本书《是谁嗯嗯在我头上》,故事中,有人嗯嗯在了小鼹鼠头上,它为了寻求真象,通过坚持不懈的询问,找出了“真凶”,我也该学习他那坚持的精神,于是苦闷中这本书中的精神时时鼓励着我,使我得以坚持——没错,我很喜欢!
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没错,正是因为小鼹鼠的话教会了我一个道理——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正是这个这精神让我没有放弃,只要坚持不懈,那终将有收获。最终,他也找到了真凶,我要学习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当遇到一些非常复杂而又非常动听的旋律时,总想马上弹奏出来,就这样,我时常独自在角落里不断练习,寻求老师指点,不断坚持,我终于掌握了这一美妙旋律的正确手法,就像小鼹鼠那样,不断寻找真相的那股劲,是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时时鼓励看我,让我没有放弃,最终坚持了下来。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6
刺绣,一针一线,都饱含着制作者深沉的爱意和满满的期盼。它既是过去深闺中女子温柔的倾诉,又是而今我最喜欢的技艺。
还记得小时候,我看到奶奶带着老花镜,拿着一块破的不能再破的旧布,在上面用焦黑的腐碳勾勒着什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小跑着过去,探头一看,惊奇的发现这赫然是脚的'形状。便问:“奶奶你在做什么呀?”奶奶这时便会笑着回道:“在给你做鞋垫呢。”说罢,便拿起剪刀小心翼翼地剪下布料。然后奶奶熟练的穿针引线,灵巧的双手灵活的动着,不一会儿鞋垫便做好了。只见鞋垫以蓝色为底,那是晴朗的天空与湖水一色,天上一轮明媚的太阳。水畔几丛含苞待放的水仙花娇羞地半低着头,水中两条金黄色的金鳞尾巴翘起,好似欢快的要跳出水面。我惊喜地看着鞋垫,看着水仙花瓣似乎缓缓绽放,看着鱼儿的鳞片在太阳下愈加熠熠生辉。我充满着钦佩之情地对奶奶说:“奶奶,你好厉害啊,教我好不好?”“好!”奶奶笑了笑,厚厚的镜片下眼睛闪着慈祥的光芒。
我拿起鞋垫,入手是出乎意料的光滑平整,丝毫觉察不到针脚线头的突兀。我饱含期待地穿上它,便感觉到脚底软软的,舒适得像手掌的抚摸。似乎在炎热的夏天,一阵凉意从脚下升起,笼罩住我全身,为我驱散蒸腾的热气;又似乎在寒冷的冬天,一阵暖意从脚下升起,给予我温暖和生机。
从那以后,我更加爱上了刺绣。
我从红木柜中拿出我珍藏的、奶奶绣给我的鞋垫。我的手笨拙地穿针引线,可能针脚时疏时密,可能轮廓时粗是细,可能鱼鳞大小不一,可能水仙骨朵缺了些生气,但我依旧坚持,坚持着自己刺绣,坚持着奶奶的坚持。
爸爸妈妈、身边的叔叔阿姨,已经很少有人还穿这样的鞋垫,更不要说与我同龄的小伙伴。但我就是喜欢这手工刺绣的鞋垫,这是过去女子们手手相传的技艺,这是如今时代发展遗忘的珠玉,我想拾起它、保存它、传承它。
没错,我喜欢刺绣,喜欢它的美,更喜欢它的幽远的情意。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7
“你还喜欢小提琴吗?”
妈妈静静地站在我的身后,琴房里回响着她带着冰的声音。
学琴多年,该因为繁忙的学习而停下了吗?连每周一次的小提琴专业课都常缺席,拉出的曲子了无生机,还喜欢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猛一回头,琴房空无一人……
我曾经是那么爱小提琴。邂逅小提琴,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吧。依稀记得当初妈妈带我去琴房,是为给我报名学钢琴的。谁知墙上挂着的一把琴深深吸引住了我。它是由木头制成的,琴的表面刷着一层暗红色的闪闪发光的漆。暗红色的光芒衬托出它优美的身段,显出它古朴典雅的美感。我轻轻拨动一下琴弦,她的回声绕梁不绝,如同天籁。
“你喜欢小提琴……”,“没错,我很喜欢”。
顺理成章,妈妈推掉了钢琴班,把我推进了琴房。
是苦的。为了练习夹琴,常常一站就是半小时一小时。我的脖子又酸又痛,即便是寒冬,也常常汗湿衣襟。是累的,小提琴四根琴弦粗细不一,琴弓要拉准,手指要按准,这真是太难了。我常常是顾到了拉弓,顾不到按弦。发出的声音一点也不悦耳有时像乌鸦叫,一堂课下来,手指已经麻木没知觉。但我坚持下来了,只是因为我喜欢。由于贪玩,我有过想放弃小提琴考级的念头。有一次由于长时间不摸琴,手指越发不灵活,老把低音拉成高音,连最简单的颤音也拉错了,严厉的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劝我不要这么折磨自己。而我,而我,干脆在上课时哭着跑了出来,然后继续慢慢走回琴房,夹起提琴……
于是得以坚持,正因一句儿童的承诺——我爱着小提琴。
光阴荏苒,乐曲在经年不息地发酵。在我房间最显眼的墙上,挂着一张奖状和一张照片,每当我心情烦躁时,我都会看看它;每当我有什么好事时,我都会和它分享;每当我伤心时,我都会抱着它,向它倾诉。它就是我小提琴的考级证书,我最珍藏的东西。现在的自己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拉一些高难度曲子,可曾几何时,笑容却渐渐消失——
考试越来越多,月考变成了周周练。琴房只是偶尔光顾的地方,我的生活照常进行下去,只是唯独少了那让我心烦意乱的却又熟悉的声音,我一开始的好心情,渐渐变得空落落的',我开始不适应了。做完了一天的作业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眼前便浮现出练琴时的样子,有快乐的,有悲伤的,也有痛苦的。我一下子睁开了眼,发现我的眼睛湿润了,一股热流从我的脸颊流过……
重回琴房,耳边传来阵阵琴声,是我最熟悉的《g大调进行曲》。手里的小提琴琴背上优美的曲线与虎皮纹相得益彰,琴头上精美的镂空花纹优雅而不失庄重,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你还喜欢小提琴吗?”不知什么时候,老师和妈妈已经悄悄站在我的身后。
“没错,我很喜欢”旋即眼泪落下,泛若不系之舟。
如果人不怀揣着过大的梦想,便也就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只能用毕生来倾注的爱。
因而,我在这份爱中重新拨动琴弦。我感觉到成功离我近了,近了……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8
现在的我是一名中学生,和许多中学生一样,每个周末都要在不同的补课机构穿梭,平时的我们每天上十个小时的学,还要做功课,很多人都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无趣,对于我,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光。
周六的早晨是这个忙碌的周末的`开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闹钟的“滴滴”声是开始奋斗的号角,时间定格在清晨六点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换上衣服,培根煎蛋的清香配上平底锅发出的“滋滋”声,让人忍俊不禁地冲出卧室,洗漱完毕,两块红里透嫩的培根和带着一丝焦黄的荷包蛋早已在餐桌上准备就绪。
这样爽朗的早晨,我很喜欢。
时间还早,拿起昨晚还在充电的ipad,翻阅一会儿新闻,看一会儿最爱的真人秀,第一节课就拉开了帷幕。取出电脑,点开网课平台,老师早已准备就绪,翻开教材,看着老师有声有色地点评试卷,时不时与同学互动,虽对着一块显示屏,所有的交流都在电脑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这样的网课很有趣,我很喜欢。
吃罢午饭,再到书桌前伏案疾书与这周的作业做一番斗争,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只有笔尖与纸张的摩擦声,清澈的眼珠里映出的是中文,英文和数字,虽然很烧脑,但伴随着窗外的生机勃勃和边上一杯香甜的牛奶拿铁,温馨而又可口。
这样疲倦却又乐在其中,我很喜欢。
夜幕降临,拿出良久未碰的手机,刷着微信,三三五五地组团开黑,对着手机喊麦,尽情放纵自己,迎接之后几天的生活,在这之前最后疯狂一把。
这样疯狂的放纵,虽有失君子,却也是人之本性,我很喜欢。
周日早晨是奔波的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出门,奔波到补课地点,还是那个熟悉的位置,注视着黑板的目光炯炯有神,在笔记本上记下必要的笔记,绷紧了全身的神经,记住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课程结束再奔波去下一个目标。回到家中早已是疲倦不堪,坚持检查完作业,倒头就呼呼大睡。时间定格在十一点整。
这样忙碌的生活很累,但我很喜欢。
生活匆匆,没错,但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19
“初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不知不觉中,口琴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它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陪我经历了辛苦,也为了带来了很多荣誉,我也骄傲地成为了豫园成人乐团最小的成员。就在不久前的音乐会上,我骄傲地站在领奏席上,音乐响起,我缓缓举起口琴,琴声如流水般缓缓流出,时而舒缓,时而激昂。颤音、手震、五度、八度,我熟练地展示着各种高难度技巧。此时,我仿佛化身一直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在我身后,整个乐团的老师在为我伴奏,他们用琴声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一曲莫扎特的'《f大调浪漫曲》在如雷的掌声中完美谢幕,那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座无虚席的音乐厅,也久久回荡在我心中…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0
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
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
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小学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
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
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1
在那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我凝视着那一张素描画,一条条笔直而又有规律的线条,组成了美丽的几何图形。老师的表扬声和同学们的鼓掌声此起彼伏,多年以来的喜悦在我的心头慢慢地铺散开来,越来越浓郁。
画画是我自幼以来的一项兴趣爱好,开始,我只是自己在家画一画。一个秋天的早晨,妈妈对我说:“你已经画了这么多年画了,我想,是时候让你去好好学习一下正规的画画技巧了,要不要我帮你报一个班级来进行专门训练?”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爽快地答应了。妈妈又试探性地问我:“你确定?”我诚恳地说:“没错,我很喜欢。”
在学画的路上,总是会经历坎坷,但是我总是不会忘记我当年许下的诺言“没错,我很喜欢。”
每次画画课上都会有不同的主题,而我最喜欢也最不拿手的,就数素描画了。还记得第一次画素描,我看见老师在黑板上贴了一张圆锥体的图片。我心想:这太简单了吧,不就是一个圆锥体吗?这样的东西,谁画不出来?
渐渐的,我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那个锥体上面铺满了匀称的阴影,让它看上去充满了立体感。而时淡时浓的色调深深地吸引了我,那一条条优美的线条,诠释的是几何图形的.魅力。我对素描画充满了喜爱之情。而这时,老师走了进来,开始手把手地教我们如何画素描画。虽然我认真地听着,努力地画着,但是最终的图形,仿佛缺了什么。是的,它没有生机,我的色彩自始至终都是深深的黑色,从未变换过,缺少了美感。
我回到家,一脸失落,妈妈走了过来,说:“今天学了素描?”“恩!”我叹了口气,指了指画,神情低落地回答。妈妈看了一眼我的画,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要知道,在奋斗的道路上,总会有一些坎坷。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宋代著名画家米芾小时候在私塾学写字三年亦长进不大。一天,他去向一位秀才请教。秀才说:‘想要跟我学写字,得买我的纸,可纸贵,五两纹银一张。’米芾借来银子向秀才买了一张纸。回到家,米芾舍不得使用,于是对照字帖,用没蘸墨水的笔在书案上划来划去,把一个一个的字印在心里。三天后,秀才来了,米芾抬笔写了个‘永’字,字写的遒劲潇洒。为什么三年学业不进,三天却能突飞猛进呢?秀才揭示了其中的奥秘:学字不光是动笔,还要动心,不但要观其形,更要悟其神,心领神会,才能写好。”是啊,画画也像写字一样,不但要观其形,更要悟其神,心领神会,将自己对画画的热爱投入到作画之中去,才能画好啊!
从此以后,我更加努力地练习,跟着老师用心地学习、体会素描的奥秘。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已经学了一年的画画了。那一天周日,老师给我们进行了一次素描考试,还要把同学们的画贴到白板上去进行赏析。我提起笔,就像米芾写的字一样,认认真真地画了一个个严谨而又不失美感的图形。老师对我的画进行点评的时候,我的心紧张的怦怦直跳。老师笑着表扬道:“这位同学的画阴影散布匀称,明暗交界线也非常恰当,这幅画线条优美,丰富地体现了素描的魅力。画的真好!”这时,教室里爆发出一阵阵掌声。
我看着那一幅素描画,心想:画画是我的喜欢的事,我不能只动笔,还要动心,心领神会,这才是画画的奥秘之处啊!但是要真正的做到“心领神会”,还是必须用心的画完我将来的每一幅画,将来会有更加复杂的画等我去画,可能也还会遇到很多挫折,我必须持续不断地将自己的对画画的热爱投入到我的画中。因为,我心里一直记得那句话:
“没错,我很喜欢画画!”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2
黑云在天空中堆积着,阴沉沉,朝地面压过来,让人觉得透不过气,又“呼”的一下消失。
在屋内,窗外的雨果真没和别人打过招呼,哗啦啦地击打在窗户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格外安静,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书名是《好好地吃一朵西蓝花》。我特别喜欢写美食的文章,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戴上耳机,耳边传来醇厚缥缈的声音,如临于古代清河般幽静。看到一篇题目很有趣的文章——《吃汤圆年将了》。它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写了对汤圆的认识及喜爱。我很喜欢其中一句话:“隔着花灯,站了两个人,一阵风过,花灯晃了晃。”
母亲有时会打开门,看看我在做什么。当我指着书页对她说:“妈,你看,题目很有意思。”母亲凑近了些,待看清题目,然后重重点头。再抬眼看着我,问道:“你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我下去给你煮米酒吧。”我点头。耳边的声音又幽幽传来,起身打开门窗。天已经不下雨了,抬起头,看天空放晴。阳光洒在身上,很暖。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吟出一句歌词“雨后江岸天破晓,老舟新客知多少。”雨停了,眼前是旅客上船的声音。思绪飘回,耳边是母亲唤我的.声音,眼前是一碗热腾腾的米酒。用勺子挑了挑,竟然有几颗小圆子从中出现。“妈,怎么有小圆子?”“我看你在看什么汤圆的,以为你想吃了。你不喜欢?”
“没有,我很喜欢。”
母亲温柔地望着我。吃一口,暖流从头至尾,最后暖回到心里。
没错,我很喜欢。因为这是母亲给我煮的米酒。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篇23
每当我看到摆在我书架上那张球员合影,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一段往事。
我酷爱足球,从一年级就开始练习,膝盖上那一道道伤疤算不了什么,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我在寒风中奔跑,我在烈日下颠球,哪怕鼻梁骨骨折也没阻拦不了我学球的步伐。可是那时拦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样东西————学习。我升入了五年级,小升初来了。繁忙的学业,每天放学写完学校那一堆作业,还要不停的刷题,而每周末则是奔波在各种竞赛的考场,每天练球的时间,就像被紧紧攥在手里的湿海绵,几乎挤不出一滴水了。一段时间下来,我的脚法生疏起来,和队友的配合也不再默契,在队里由主力沦为替补。有时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参加球队比赛,结果只能站在场边,看着队友在绿荫场上踢出流畅的配合,我好像成为了一名过客,一名无关紧要的旁观者。似乎,放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学球五年,只为在绿茵场上闪耀,可是未闪耀就放弃努力,以前所有的付出都付之东流,以后会不会后悔?回想起那段初学生涯,是那么艰难。每天都要颠球;又是枯燥乏味的,每天数百脚传球;更是艰难的,一天跑五公里,跑完几乎走不动。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我还喜欢着足球吗?”心中的回答只有一个:“没错,我很喜欢!”既然喜欢,那就没有什么困难让我放弃。
时光飞逝,物是人非。队友走了一批又一批,教练换了一个又一个,只有我坚持下来了。因为我热爱足球,我有着我的足球梦。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球队在一项赛事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们全体队员捧着奖杯拍了一张合照,期中笑的最灿烂的就是我。
人若无梦,则定无成,遇难则退,事亦难成,怀大梦,再加努力,则天下事易成矣。而我就是那个怀揣足球梦,并且为了我的梦想而付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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