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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承诺书汇总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单位承诺书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1
为确保本次 二幼活动室粉刷装修工程 项目施工安全,本单位(施工单位): 廊坊市正达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负责人: 魏金国 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 管道矿区廊坊服务中心 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矿区服务事业部的安全环保规定的相关内容,明确安全环保责任,服从委托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承诺按照企业HSE管理体系的统一要求,接受企业HSE统一管理,在HSE制度标准执行、员工HSE培训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等方面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改进HSE表现,满足企业要求。
三、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委托单位解释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委托单位和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委托单位无关。
四、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委托单位的所有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如发生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委托单位的检查监督,对委托单位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五、委托单位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六、承诺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委托单位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按照损失程度全额赔偿。
七、安全施工问题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矿区服务事业部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九、本承诺书是委托单位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2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4、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后应有书面记录,并有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于工程。
5、建立、健全质量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
6、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 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xx年xx 月xx 日
法人代表签章: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3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
七、本单位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4
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授权单位:
注册地址:
兹授权我单位 丁存增 同志为山东平邑环球商务中心工程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 工作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本授权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执业资格章)
身份证号: 3XXXXXXXX010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一式七份,一份授权单位留存,一份提交相关行业主管科室,一份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份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5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我单位向贵公司提交20xx年中国联通…工程(绍兴柯桥宝龙工业园管道工程)的竣工结算文件,为对竣工结算文件负责,我单位特此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遵循国家及浙江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保证上述结算资料已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工程的实际完工情况,结算书未列的.项目,均不属于本工程结算范围。
2、如果上述结算资料不能充分证明“工程结算书”所列项目造价的真实性,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2日内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补齐相关资料,逾期不能补齐的,表明我司同意从“工程结算书”中剔除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3、我单位愿意配合贵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本工程造价,我单位保证在接到贵公司通知之日起3日内主动与贵公司或贵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数,7日天内完成对初审核结果的核对、确认并确保贵单位收到签章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审定表》。逾期不与贵公司对数的,表明我单位同意按贵公司的审计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4、我单位承诺,审计费用按照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署的协议执行,从应支付的工程费中扣减。
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6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在岗履职,不超范围执业,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按要求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技术交底。
5、负责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投入使用;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保证送检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不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不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6、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
工,负责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签署虚假文件。
7、不偷工减料,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的工艺、设备、材料。
8、定期组织质量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隐患整改要求。
9、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教育,不允许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上岗。
10、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1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留存。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7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