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话题作文6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的话题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话题作文1
我小时候非常喜欢研究动物,也对它们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就算是学历再高的人,也不一定可以理解一些道理,但我小时候就通过这件令我记忆犹新的事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
那是我小时候的一个暑假,我们全家人去东北乡下的'山野中旅游。有一天晚上玩到很晚,当时我正打着手电筒往住处赶。突然间,在手电筒光束的照射下,两只甲虫的黑色外壳在强光下反着耀眼的光芒。它们规则的弧形外壳好像被机器打造的一样,头上的大鳄好像古代打仗时用的一对长枪,它们也像武士一样打得不可开交。我一下就认出它们是锹形虫,是在城市中很少能见到的昆虫。于是,我不管它们是对手还是队友,一齐装到一个药盒中。虽然它们把药盒咬破了,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它们带回了住处。可是我还是很兴奋,折腾了好久才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锹形虫,看它们活得好好的,于是我就开始给它们换盒子。因为它们会为领地而打架,所以我将它们分装在两个盒子中。之后,我找来树叶、果皮和水给它们吃。就这样,一连过了好几天,我都精心地喂养它们,这几天它们一直活得好好的。可是妈妈却说它们属于大自然,我应该放它们走。我当时哪里肯听,继续“收养”它们。于是又过了一段时间,不知道我当时的操作有什么不当,其中一只锹形虫开始活动减少,后来慢慢地死了。我很伤心,妈妈又一次劝我将它们放生,并说我已经失败一次了。可是我又没有听,想着还有一只呢,这只不死不就行了。我依然继续养着它。可是还有几天就要走了,我打算把它们带走。妈妈说带走可能会死,可是我还是没有听,执意带走。但是就在临走前,我发现这只也快死了。我就开始思考,我的饲养出了什么问题吗?可是到头来还是找不出问题。我又想到它自己在山里活得好好的,一到我这里就要死了,我只是想让它活下来,可是说到底不还是让它在山里活着更好吗?我终于想通了,于是我在临走的最后一刻将它放了。
我想,如果真的喜爱一个动物,与其将它软禁起来,不如给它自由不是更好吗?“曳尾于涂“的典故不也是这个道理吗?可是在这个社会上就是有人不懂这个道理,不光对动物,做事对人也一样。
我喜欢的话题作文2
我喜欢呆在家里,两天不吃饭,饿着肚子在家里走,那样天昏地转的感觉真的很爽,让我觉得整个人都飘飘忽忽的,生命好象就此了解。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清醒,都不要去面对现实。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逛书店,在书店里,我搂着厚厚的书,悠闲的走着,不用怕是否有人在等你,不用怕是否有人在催促你,不用怕自己是否成为别人的负担。喜欢看就看,不喜欢看就走,喜欢买就买,不喜欢就不买,不用再迎合别人的口味,经过他的允许,一切都变的这么透明,一切都如此简单。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原一生都这样,让自己的心变的恬静,让自己变的轻松。
我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对着窗外发呆,我喜欢看蓝蓝的天,也喜欢看阴阴的天,我喜欢万里无云,也喜欢乌云密布。因为它让我觉得生活不是总有阳光,人生也许是公平的,或许有所得就有所失,或许失去的可能我们一生都难以找回,因为那根本不是我们所应得到的。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生都这样,看着天空,想着生活。或许哲人之所以成为哲人,是因为他会看到一个事物想到更多的事物。虽然我不是哲人,但我有脑子,还有思想,这让我欣慰,让我觉得我还会思考,我还是个人。
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倒不是因为我有很好的品德,多高的教养,我只是觉得这样做表示我还年轻。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后的心情,很快乐,我喜欢看到大家的目光,很幸福,虽然这是个很平常的事,但我觉得至少我和别人不同,至少我这样做了,而别人没有,至少在车上坐着的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不要说我虚荣,不要说让座是为别人,不是为自己。不要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我,因为没有必要。我们在做很多事的.同时难道不是为了自己么?活着首先是为了自己,我一直都这样认为,不关心自己的人,怎么会关心别人?首先都不把自己当人看,怎么会以更高的水平看别人。虐待自己,可不是明知的做法。不要和我讲什么舍生取义,我只是在说生活,在说最最普通的生活,不包括意外。
当然你可以说,因为这只是我的想法,只是我的喜好。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无时无刻都这样。至少这证明,我还年轻。
如果生命能象自己想的那样生活,那真的很完美。但,不能。我们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太多的身不由己。我只想说,不要忘记自己喜欢的就可以了。因为想那么多,有的时候也很痛苦。毕竟我们不是万能的。
就象那句话,其实神也是人。
我喜欢的话题作文3
孔子曰:有容乃大!
在我阅读的众多格言中,最喜欢的就是这句“有容乃大”,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在我身边发生的一件“小”事,让我深有感触,记忆犹新。
那是四年级的一个课间休息,当悦耳的上课铃声一响,大伙都争先恐后地往教室里冲,此时,就嫌教室的门太窄了,大家猴急的嬉笑着涌进教室。“啊——”寻声望去,只见“小机灵”王凯半蹲在地上。右手捂着额头,紧接着,不知是谁又一声尖叫:“流血了!”顿时,教室乱成了一锅粥。“怎么回事?疼吧?”另一位同学接茬:“当然,都流血了,能不疼吗?”
“哎呀,肯定是有人在后面使劲推得。”“谁有创可贴?”“不行,得找校医!”“谁弄得?”
“不是我~~~”。就在“事发”中心一米开外,我看到:又高又壮的张鹏站在那儿,脸通红,眼睛却不时的往这边瞟,脸上露出急切却又不知所措的神情。对呀,刚才我和其他几个同学在他后面,而“小机灵”就在他前面,噢,我明白了——
由于王凯的额头正好磕在了桌脚边棱上,伤势较重,被直接送到了医院,缝了八针。
事情发生后,同学们纷纷议论:“王凯这次可伤的不轻,张鹏得赔人家钱。”“对,我妈妈说万一毁容了,更得多赔。”“听说,张鹏他妈妈下岗了,挺可怜的~~~”而张鹏也不像往日活跃,好像有意回避着大家。我望着王凯空荡荡地桌椅,不知怎的,心里不是滋味——
终于,令大家念念不忘的“小机灵”又回到了我们身边,身形依然瘦小,笑容依然亲切,表情依然调皮,不同的是额头上贴了一块厚厚的纱布。据说在王凯住院的那一周里,帐篷的父母天天去医院看望并送去营养品、赔偿金,但都被王凯的'妈妈回绝了——
在当天的班会上,张鹏当着大家的面郑重向王凯道歉,只听“小机灵”说:“我妈妈说了,小伙伴在一起,免不了,没事,别难为人家——”寥寥数语,引来大家一片掌声,多么善良的阿姨啊!这时,后排传来一个男同学的声音:“老师,我那天也推搡了,对不起!”此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果断的站了起来:“老师,我那天也不稳当,身为大队长,不但没有制止,反而也跟着挤,对不起!”“好孩子,做错事情只要勇敢面对,会得到原谅的!”
老师的谆谆教诲声声敲打着我的心灵,我知道,时同学和家长的宽容让我战胜了自己的怯懦与自私。是啊,有了宽容,我们才能微笑着看世界,胸怀也更加博大、美好!此时,“有容乃大”再一次浮现在我的脑海。
我喜欢的话题作文4
有人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每一只小动物都灵巧、可爱。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及其喜欢的小动物,有人喜欢可爱的小兔,有人喜欢顽皮的猫咪,喜欢它们的眼神,喜欢他们俏皮可爱的滑稽表演。我,当然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爷爷养的黄鹂鸟。
记得爷爷从花鸟市场买回来的时候,它躲在一个竹笼子里不停地向外观望,好像在打量这个陌生的新家,我兴奋地凑到笼子边要和它打招呼,它却不领情的在笼子里扑腾,不愿理我。我只好远远的退后几步向它观望。只见它从头到脚一身黄,从远处看特显眼!一双小眼睛炯炯有神的东望西望,好像在说:我还要熟悉熟悉环境呢!毛绒绒的`羽毛下面,缩着两个小红爪子。它呀,怕我再骚扰它,小爪子紧紧地抓住笼子里一根小杆。嘿!真可爱!爷爷怕我惊吓了小鸟,在鸟笼的外面罩着一个布帘,这下我家的这位小客人可有一个保护伞啦!居然乖乖地在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每天放学我总是第一个去招呼它,慢慢地“小黄”好像认识了我,不再见到我好像要逃之夭夭的样子,还会和我对视呢!我看见黄鹂鸟的羽毛颜色不是普通的黄而是金黄色的,真奇怪!我想,它可能是去染过毛赶流行吧!有一次爷爷让我给小黄喂食。刚吃完想喷喷的小米后它那小红爪子从那黄色的羽毛里伸了出来,一伸一曲,好像在领着大家做体操呢!“来,一二三四,二二三四……”红色的爪子在黄色羽毛的衬托下更加突出了黄鹂鸟的美丽。怪不得说“红配黄,亮堂堂”呢!啊,太可爱了!可到了晚上爷爷总是要把布帘拉下,我真想看看这时的“小黄”在干什么呢?一天临睡觉前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掀开布帘,啊!黄鹂鸟连睡觉都不跟别的鸟儿一样。它把那金黄色的毛绒绒的身子卷成一个大圆球。这个时候,你就会看到一个“小毛球”立在杆子上,我不说,你还真不知道那是小鸟黄鹂在睡觉呢!啊,可爱极了!
我家的黄鹂鸟还是一位远近驰名的歌星呢!每天早晨,它从不偷懒,早早的起床,还“叽叽喳喳”的把我也叫了起来。连周围的邻居都说现在我们闹钟也不用啦,每天有你们家“小黄”的歌声,我们就知道天亮啦!只要有客人来我家,“小黄”还会唱“迎宾曲”,好像在欢迎客人的到来,惹得客人也不由得学学小黄叫,“叽叽叽、喳喳喳”不亦乐乎。
黄鹂鸟给我们家带来了欢乐,我喜欢黄鹂鸟,它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的话题作文5
我不是一个狂热的追星族,但我喜爱的明星可真不少。他们当中有演员,有歌星,有运动员,还有主持人。我并不是对每个人都了解,也不是追随其到天阉海角或日日关注时时关心,但我会关注其事业动态或者其的作品。今天我想说的就是其中的一位——倪萍。
最开始喜欢倪萍,还是从喜欢她的主持风格而起的。倪萍的主持大方得体,庄重自然,丝毫没有做作之态。曾经获得很突出的成绩。不过人的审美感觉是会疲劳的,于是就有人开始挑刺,说她“煽情”,总之大有一副刻薄极致的`样子,这是我所不能接受的。当然,人们需要变革,但关键是看革什么和怎么变,不必非要采取极端的方式。主持节目就是这样,一人一个风格,什么场合适合什么样的主持风格是导演的问题。其实有的节目(比如主持电影颁奖典礼,比如春晚)的女主持人中我还是认为倪萍最好,至今无人能出其之右。
另一个喜欢倪萍的理由是她的大气。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都没有小家子气。最突出也最受关注的要算此次四川5.12大地震捐款晚会上的表现了。没有宣扬,没有炫耀,穿着打扮依然是电视剧中的乡土气息,却一出手就是一百万。当从滚动屏幕上看到这个数字时,我真是有些震惊的。当时上台的个人一般捐款十万就够多的了,有个别的捐三十万、五十万,但倪萍却悄悄地捐了一百万!真的让我佩服,也很让我感动,甚至于可以用震撼这个词来表达。此外,从《日子》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里也可以看出她的大气。无论是对前夫,还是对曾经的热恋,她都表现出了一种豁达,跟她一比,恐怕大男人也要相形见绌了,更别说个别劣俗的小女人了。所以,做一个女人,豁达大度如倪萍也算是女中豪杰了。
此外,我还喜欢倪萍的成熟。这成熟是对生活中或喜或忧每一个日子的接受,这成熟是一种宠辱不惊的淡定,这成熟更是一种对人生的把握。现在倪萍在电影电视方面的成就也是令人瞩目的,没有一丝张扬,不用多余的炒作,她也能站稳自己的脚跟,这不是对自己实力的最好见证么?
我喜欢倪萍、欣赏倪萍,并祝愿她一切顺利!
我喜欢的话题作文6
我初中生涯的第一个学期结束了。
这个学期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认识了很多新老师。他们都非常可敬可爱,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英语老师——郑老师。
记得刚进初中的时候,我满心期待着最爱的英语课,也在头脑中反复猜想着老师的样子,会是一位什么样的老师来给我上课呢?是严肃的男老师,还是和蔼的女老师;是年轻美丽的`大姐姐,还是慈眉善目的老人家……
第一节英语课开始了,因为老师还没有来,课堂上乱哄哄的,这时,老师出现在教室门口。她是一位中年女士,看上去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显得既有学识又有经验,穿着烫得板正的女式西服,胳膊下夹着教案,目不斜视的缓缓走上讲台。仿佛严肃也会传播似的,教室里瞬间安静了下来,只听到“咯哒”的脚步声。
老师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郑丽。然后她转过身来,凝视着我们,说:“我是英语老师,这是我的名字,你们可以叫我郑老师。我希望大家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节课和每一次作业。闲话不多说,我们上课。”我一下就记住了这位叫郑丽的老师,因为很少有老师一见面就告诉自己的姓名。
在之后的四十分钟里,我学的很开心,郑老师果然没让我失望,她不仅让我们透彻理解书本内容,还另外拓展了很多课外知识,丰富了我们的眼界。但是,郑老师还不忘抓住几个开小差的“坏蛋”,同时回忆起她年轻时教过的某个“著名”的淘气包,逗得我们哈哈大笑。等到下课铃声响起,郑老师走下讲台,我们还不知道已经下课了呢!我觉得,这是我上过最开心的一节英语课。
以后的日子里,郑老师的每次课都像她给我们上的第一节课那样,生动又有趣,让人期待。有的老师上课死板无味,我们会心不在焉,甚至有同学会睡着。郑老师上课就不同了,我有时会完全感受不到在上课,在故事里,在笑声中,知识已经悄然钻进头脑中。她从不打人,也从不骂人,只是有一回,我考差了,郑老师的手好像要打下来,我下意识用书一挡,她只是轻轻地在书上拍了一下,我在她的眼神里看到了失望……我低下了头。
有人说,郑老师上课总偏题,我觉得才不是这样。郑老师在让我们开心地学习,让我们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她不希望我们只是一味死板的上课背书,不停地埋怨学习的压力。我知道,她爱我们,也爱知识,希望我们像她一样爱知识爱学习。
一位对学生认真负责,让学生爱上学习的老师,我怎能不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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