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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的作文

时间:2022-09-19 15:17:52 优秀作文 我要投稿

自传的作文(精选27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传的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自传的作文(精选27篇)

  自传的作文 篇1

  我叫朱娅婕,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已经度过了11个寒假,在读小学6年级了,我的故乡在资阳,出生于普通的干部家庭。因为父母希望我是个文静的女生,所以在我的名字里含有个女字。

  儿童时代的'我天真无邪,凡事爱问个为什么,看的天上的繁星我会问为什么有的星星亮,有的星星不亮;看到妈妈的肚子我会问为什么里面装得下一个宝宝;看的精致的木工艺品我会问为什么用木头就可以制作出来;看到……我特别爱转动脑瓜,可我却没有恒心——

  我学过画画,练过跳舞,甚至还拉过小提琴,可我凡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没过多久,就开始找借口来推辞,不能持只以恒,为此爸妈很是为我没有一技只长而感到担忧。

  天真无邪的我还吧音符认成蝌蚪了呢!我跟姐姐争论过几次乐谱上的图案是“蝌蚪”还是音符,可是每次都不欢而散。/这个东西黑黑的还有“尾巴”怎么会不是“蝌蚪”呢?我常常这样想。可事实却证明是我错了。走出幼儿园的大门,迈进了小学的门槛。我由一个害羞、胆怯的女还长成了一个大胆的姑娘了。跟小伙伴闯鬼屋、走迷洞都是我冲前锋,玩急速风车、冲上云霄等惊险、刺激的游戏,就是大人也不一定有我这胆量呢!晚上我可以一个人守家,看了恐怖片也不会觉得害怕,心里也不会疑神疑鬼。

  虽然我胆大,但是我这粗心的毛病总也改不了。这次数学测验我就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小数点,害我丢失了5分,与100分擦肩而过。做家作时还做漏一两道题。我不仅粗心大意还丢三落四呢!学习用品经常找不到,弄得我焦头难额,妈妈说我得了见忘症,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得了见忘症。

  我的人生像天空一样变幻莫测,不只是有阴雨,我相信,拨开云雾就一定能看见灿烂的阳光。

  自传的作文 篇2

  我叫朱盈霏,是哪里人我自己都不清楚。由于我在广州长大,说的是粤语,那就是广州人吧。

  我的性格比较多元化,虽然从小到大也变了不少,但唯一不变的,是我那个乐观开朗的性格。从小我干什么事情都特别开心,跟我在一起玩的人也被我感染得特别开心。有朋友说,我小时候的笑声像米妮,总是“嘿嘿嘿”的,很可爱。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个形象,但可以看出我小时候是真的'很爱笑。从小到大,我的人缘都很好,因为我总是没心没肺,而且和谁都能聊起来,所以别人才喜欢跟我在一起。还有一个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但却一直都有存在的特质,不管和谁在一起,我总像个大姐姐,会让着别人,也会照顾别人。

  我一直以来都告诉自己,要永远像一个乐观的开心小孩。这一特质可就会带给我无限的财富,总想:“痛苦地活着也是一天开心的活着,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开心一点呢!”虽然这么想有点肤浅,但也不无道理。在现在学习压力这么大的时候,还需要这一特质帮我排解压力。

  从小到大,还有一点没有变,那就是对进步的渴望。小时候想要考班里的第一名,会为之努力,现在也一样,从未改变。每次看见自己的进步,都会有满满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直肠子,也是我从未改变的一点,我也不知道这是优点还是缺点,或许两个都是吧。不会讨好别人,只会做好自己,所以我和老师的交流也不多,只有一丝偶然的机会。

  有时候觉得自己小时候比现在优秀,因为小时候胆子大,不像现在那样懦弱,会获得比现在更多的机会。但又觉得现在比小时候优秀,因为在为人处事方面,现在远胜于小时候,虽然存在这种矛盾,正是觉得自己的童年很精彩吧。但我会用远做一个乐观的开心小孩的。

  自传的作文 篇3

  不知不觉,我已经度过了十二个春秋。十二岁的我想起曾经的那些趣事时,都会禁不住哈哈大笑,禁不住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许多。

  回想起以前上幼儿园的我——“叮铃铃……”伴随着上课铃声,和我一起玩的小伙伴们都匆匆跑向教室。我站在原地朝他们喊:“哎呀!你们怎么走了?”“上课了。”伙伴们回应道。“上课?他们怎么知道上课了?难道是刚才的那串铃声?那不是下课铃声吗?”我的小脑瓜里冒出了无数个问号。“小朋友,你怎么还不进教室?”老师在一旁叫我。我只好带着无数个问号回到教室。“叮铃铃……”下课铃声向起。“我们出去玩吧!”小伙伴们叫道。“刚才不是打了上课铃声了吗?怎么还出去玩呢?”“哈哈,老师她分不清上下课铃声。”

  现在,十二岁的我已不是曾经那个傻傻分不清上下课铃声的小孩子。在学校我是一个老师喜欢、同学羡慕的女孩。每当出黑板报时,我都是最忙的,因为我满脑子都是我新奇的创意和漂亮的图画。偶尔画上几幅画,同学们都会围着我。夸我画的真好。我每次写的日记,作文,总会被老师用红笔画出许多好句,评上许多A,时不时还会被老师在同学们面前当范文来读。在家里,我自己的`鞋子再也不用麻烦妈妈洗,每次我都会认认真真地刷了个干干净净。在外面吃饭时,爸爸妈妈都会在那些叔叔阿姨们面前,满面春风地夸我,那些阿姨就会对自己的孩子说:“你得向姐姐好好学习啊!”我听了,一股掩饰不住的甜蜜。看来,我真该向那些不懂事的年级告别了。

  十 二岁以后的我,将为了以后的梦想更加努力拼搏。要成为大家眼中更认可的我。

  自传的作文 篇4

  我叫马文博,我是一个回族小男孩,我出生在富饶而富丽堂皇的城市——甘肃!

  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我的家里就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那是我只不过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不过有些事情我还是记忆犹新。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季,我亲爱的外公在我三岁半的时候去世了,尸体在地上放了整整放了三天,家里进进出出的非常的多,可是我却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后来我才知道外公马上就要告别人间,他们是为了瞻仰外公的遗容。

  慢慢的长大了,距离上学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终于妈妈说:“今年我给你去学校报名,去学校上学!听到这句话我非常的高兴。到了学校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幢三层高的楼,并且每间屋子的的门上面都挂着一个年级牌。我简直是太兴奋了,妈妈带着我报完了名。我静静地坐在我第一个班里,首先有一点恐惧,后来越来越自然。过了一会来了一位漂亮的女老师,他是我的第一个班主任———她叫高丽,有一对迷人的大眼睛,弯弯的睫毛,细长的头发。老师说:”大家都做一下自我介绍,然后我们选班委。当老师接下来我们选班长,我大胆并踊跃的举起了自己的手,老师让我当上了第一个班长!

  七岁了,我已经上了三年级看图写话,可是我觉得负担觉得越来越重了。数学越来越难了;语文从一百多字的看图写话,已经变成了三百多字的作文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英语也来了。我渐渐的产生了逃课的理念,从此以后我每天都去逃课,我的学习也一落千丈了。

  今天,我已是一位六年级的小学生,我想我的未来是辉煌的,我可以坐在敞亮的办公室里。

  自传的作文 篇5

  张杰,现年13岁,颇有富态,身于岳西,现为一名初中生也。父为工,母为师,家庭幸福。学绩倒也还拿得出手。但只理科好些,文便也罢了。只写作一点,平时尚可糊弄过关,每每大考便一塌糊涂。性格较和气,同窗相处倒也融洽,承蒙同学看得起,慷慨赠好,美则称哥,寻常便叫“胖子”,也无所谓了。

  幼时好书,识字颇多,时而读故事,时而又寓言,不求甚解,只图开心。进了小学,阅书更多,平日里除了上课、写作业,便是与好友相谈、玩耍,到也是闲人一个。升入初中,读的书也不少了,也算是肚里有了点墨水,每至写作一类,便以不得末位为荣,谈来也可笑。

  自幼多在爷爷奶奶身边。由于不大出门,与人交流少,初本胆怯,所遇之事能过则过,不甚追究。每有活动,且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只求老师别找我”,为此母总担忧,言语激励之,劝之,无奈不争气。最近才略有好转,有时也做些粗俗笑话,博人一笑,以为已不错了。

  吾长处不多,只几点好:学习、做事均甚认真,以补天资,但有时过于老实。另一点好,有些毅力。因有这两点,才有今天之成绩。缺点也有,应以此嘴为最,美名其曰“嘴拙”。为人处事,也要多加锻炼。若说性格,较平和,不易怒。还有是待人真诚,并希望以真诚回馈。若非,一散了之,也就罢了。

  还有重要一点:自幼至今,锻炼无数。若要统共计下,也数不清了。多练跑步,但所愿减肥却迟未实现。五岁始习跳绳,至今,虽中断几次,结果也尽人意,有奖为证,也算有个交代。八岁习乒乓球,也中断一年多,现技术也还说得过去,跻身县市代表队。想来若持续至今,便更上层楼。七岁练羽毛球,此为最爱,反倒是受教不多,因曰“自学成才”,从未中断,技术也应是体育之中最佳,最为骄傲。

  自传的作文 篇6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的家庭,母亲是人民教师,父亲是大学毕业生。我今年已经13岁,在读初中。

  小时候,大人们常说我调皮。四岁那年,母亲给我讲鲸鱼的故事,听着听着,我不相信妈妈说鲸是最大的动物,我便哭着闹着要妈妈抓来给我看。

  刚上小学时,我仅有五岁。有一次,老师拿了一本关于宇宙奥秘的科幻书籍给我看,我爱不释手,读到那些充满神秘感的宇宙世界,真是既刺激又满足。虽然有些字还不懂,可还是津津有味地阅读下去。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读书的。

  小学毕业后,我进入了中学。虽然学习任务繁重,但我的阅读的兴趣还是有增无减。现在,我阅读的范围广了,不只读了小学时代的《创新作文》、《小学生》、《小泥猴》等,还读了一些“大”书。我一知半解地坚持读完小说《西游记》、《水浒传》等。之后,我又读了趣味十足的科普书《十万个为什么》、《奥秘》等,断断续续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家中的书远远满足不了我。于是,我就去书店看,星期天,一去一蹲就是半天。只要有点空闲,我都会去看书。在书的海洋里,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从书中,我结识了张海迪、保尔,他们顽强的精神鞭策着我;读完《上下五千年》,我初步了解了历代王朝的故事;读完《十万个为什么》,也读懂了世界的千奇变化。

  读的书越多,懂的知识越多。现在的'我觉得不可一日无书,书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有人说我说话幽默、风趣,我想:这大概同看书有关吧!

  读书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让我获得快乐,伴随着书香,我会追求自己的理想,坚持不懈,勇往直前。

  自传的作文 篇7

  吾来自泱泱大国——中国,继承炎黄子孙之传统。

  本人乃是一学者,虽有学者之名,却无学者之识,原因何在,待本人细细道来。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理应认真学习将来成为国之栋梁,民族精神和文化的发扬者却整日沉沦于差生世界,自甘堕落,无上进之心。

  休息日,书包回到家中便不知其所踪,电视中传来悦耳的声音与养眼的明星。看着那些看似令人愉悦实则百无一用的`电视连续剧,手中不知从何时起,已有一袋零食桌子上如堆山似的食品,挡住了电视屏幕,双手一扫,零食哗哗落地,屋内一片狼藉。隔壁传来体贴的关切声,却不识好歹,破口大骂曰:“干什么大惊小怪的,好好做你的家务吧,我又不是小孩子,还不会照顾自己吗?真是的,唠里唠叨,烦人!”随即翘起二郎腿,嘴中边吃边嘟囔,继续欣赏艺术品,隔壁无语,边摇头边叹气。

  “好累呀!”穿上一身运动服,头戴一顶外观迥异的帽子,冲出家门,随着“哐”的一声,吾消失在家门。试问去往何处?曰:“大街小巷,能玩之处!”

  见一老妇人手提菜篮,似乎沉重,便突发善心。“老奶奶,我帮您吧!”说罢,一手搀住老妇人,一手提菜篮,慢步向前移行。老妇人深怀感激,赞曰:“好孩子还有几个啊?”说罢,摇头叹息。吾深感愧疚,想起往日之叛逆,心情沉重,但并非吾一人之错客观原因也应存在。

  吾为何自甘堕落?吾又为何助人为乐?

  皆因人有两面性。吾并非自甘堕落,只应时局所迫,现今社会考生随处可见,高分低能也蔓延开来。吾为改其现状而以差生之份,立足于社会,谋他路。吾虽名为差生,实则有广泛交际能力,扎实的学习基础。之所以用差生之名,呼唤改变人们的思想。

  脚踏实地,勤奋刻苦才是学者。

  自传的作文 篇8

  我——没有班长那般敏捷的身手;没有体委那样敦实的身板;没有学习委员那样高大的身躯。现在站在镜子前的,是三中芸芸学子中的一员。

  自认为自己最大的特点:心直口快,总是口无遮拦。尚记得不久前的“公开课事件”,当着众多评委的面指出老师的错,这是大家普遍认为不能做的事,或许是冥冥中得到海瑞的召唤,我做起来却全无畏惧。也许还是太幼稚了吧。不知何时,才能有所改变。

  父母告诉我,做人要含蓄,情感表达不能太直接。而我却经常做不到这一点。正是如此,去年险些闯了大祸。不过,现在我正尝试控制自己,今年处理类似问题,我学会了冷静,不再是“一言不和,大打出手”,而是仔细观察现象、深入思考本质,力求用说服对方的方法解决问题。

  我曾有过不少爱好,然而我始终热爱并坚持的却是一个小众项目——围棋。无论如何,我总是没有放弃对围棋的学习。从最初获奖时的兴奋,到如今频频举起的奖杯,那份钟爱伴随着我。尽管随着学业的加重,我用在围棋上的时间越来越少,但当我每一次沉浸在黑白世界中时,我总是能发掘出这古老智力游戏中无限的趣味。

  不雷同是我的'人生信条。这也是我从围棋中悟到的。我一直把创新看的重于泰山,我不赞成那些追随潮流的人,我始终坚信,自己走出的路是最好的。我有优点,但我也需要学习更多。不知多少年后,我还是这样吗?

  自传的作文 篇9

  小女子生于乙酉年二月,年十四。姓陈,名诗涵,山东滨州人也。名随父母之意,为:精通诗文、谦逊有涵养。

  吾自幼好学乐器,擅习书法,有时也随父论棋,谈不上精通,多是略通皮毛。吾爱阅读却不擅阅读,往往囫囵吞枣,不求其解,父母亦不通此道,吾便于此碌碌无为。

  吾幼年生性好动,常攀于院中树,摘其果,不亦乐乎。因父严母慈,吾幼时爱母胜于父。因生性玩闹,常受于家法,但仍本性不改,打架斗殴,时常之事。

  忆七岁年初,吾已升小学,不知何情何故,父母决意转学,吾乃至新校,名为高新,初来乍到,欺凌乃常有之事,兴许为好奇亦或为新颖,吾自不惧,行事鲁莽,便也不少慰问家长。

  六年末,正植豆蔻,分别之际,十分不忍,同窗六年,实在叹息,岁月流逝,心智渐熟,吾蜕去无理取闹,不再莽撞行事。满怀期望踏入初中。

  去岁,父亲身体欠佳,母亲决心还乡,收拾潦草,行走匆忙。吾亦于同年入新学,现居海林,寄身异地,父母不近,甚是想念。八载兜兜转转,身边竟无一亲友。

  父甚爱饮酒,却因病不得戒,偶尔生馋,细品小口,闭目回味,甚是引人发笑;母亲酷爱歌舞,过往常舞于厅中,现却少尔。家无钱财之源,虽不至于短褐穿结,箪瓢屡空,却也是一筹莫展。

  吾生性不喜多愁善感,过去之事更不会怀念,虽一路不平,却又耐我几何,吾不喜世俗,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常感足矣,便是安矣,以乐其志,虽言不雅行,却其心向善,未见人外人,不知天外天,只愿闯一闯,逝时已无悔。

  自传的作文 篇10

  十二岁是个爱做梦的年龄,十二岁是个如诗如画的年龄,十二岁是一个属于黄金时代的年龄,转眼间我已步入六年级,马上就要小考了我早已进入紧张复习阶段。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啦同学们飞速回到教室老师也早已站在讲台准备授课。课堂上的我大脑运转速度非常快,老师的问题经我三下五除二就答出来了,课堂下的我也毫不逊色追着老师问题仿佛似个“问题孩子”老师也总很热情很乐意教我题经过半个学期的努力学习成绩上升迅速。但我毫不有一点骄傲之感。

  我也喜欢在操场上尽情的奔跑,如果你早晨起来看到操场上那个小小身影那便是我,我爱运动我爱祖国我将来想当一名运动员以后为国家做贡献为祖国赢奖牌。

  我爱阅读爱看一切书籍,在课余生活的我好似一个“小书虫”整天钻在书房看书有时候钻个大半天也不出来,正如毛主席所说“饭可一日不吃数不可以一日不读。”

  我爱音乐我爱一切美妙的`声音,它们总能使我快乐无比轻松愉悦。悲伤时音乐总能让我感到释然,音乐是人类精神的食粮。

  我爱祖国我爱少先队我爱国旗我爱红领巾,每当五星红旗飘扬起来时我心中充满了无比荣耀之感,每次看到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我就想起红领巾和国旗是战士的鲜血染红的。

  我也富于幻想梦想把自己在美丽的大自然里尽情歌唱,尽情嬉戏安居在森林里,远离世界的纷争、险恶。

  这就是我。

  自传的作文 篇11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度过了11个春秋了。小时候的许多事基本上都记不清楚了,有的记得迷迷糊糊的,有的却每时每刻都在我的脑海里回荡着。

  听奶奶说我小时候胖嘟嘟的,白嫩嫩的,一双浓眉大眼,一个樱桃似的小嘴,看着就让人喜欢。但我是个娇娇女,干什么都要撒娇,不答应就会发小脾气。当然我最严重的`就是害羞,不爱说话,小时候上幼儿园的时候,都不怎么跟老师说话,跟家人或朋友却是非常亲切

  我记得最深的是三四岁时候的那一件事,那天妈妈有事要出去一下,下午回来,叫我不要到处乱跑,不然会不见的。妈妈想了又想,觉得我一个人在家还是不放心,于是就把我送到朋友贝贝家去玩了,并告诉她妈妈好好照顾我。但我和贝贝好像没那么听话,趁她妈妈在做饭,我和贝贝就趁机跑了出去。天真的我们只知道自己去玩,不知道,别人会多么的担心、多么的着急。一直到了下午妈妈回来了看见我们不在,立即心急如焚。什么都不知道的我们还在越走越远。但幸运的是,一个对我们来说还很熟悉的邻居正好路过看见了我们,把我们带了回来。妈妈看见了我,一下子抱住我,哭了起来。

  因为那次的事,妈妈很少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更不用说让我一个人出去玩了。后来,我喜欢上了看书,我每隔两个星期就回去买一本长篇的故事书。有一次我一天就看完了一本书,我越来越觉得书上的内容是多么的生动有趣。

  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现在我已经上六年级了,可是小时候不爱说话的性格还是没有改掉。希望以后我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好好地孝敬父母。

  自传的作文 篇12

  从小我就有一种恐惧感!那是因为从小父母就开始上班……记得小时候的几件事,至今还留在我记忆迷离的墙壁上……

  “隆隆隆!隆隆隆!哗——顿时倾盆大雨把整个村子浇成了“落汤鸡”我连忙跑到爷爷面前,一把抱住了爷爷,爷爷把我搂在怀里和蔼的对我说:“源源,乖!不要害怕。”“呜——呜——爷爷我怕!妈妈!呜——”“不要害怕,你以后的路还很长。”“咳咳……”灯一下灭了!冷静下来后的我才听到了爷爷的咳嗽声!“爷爷还没吃药呢,就别说我俩的饭了!

  我小心翼翼地摸索着路,给爷爷拿来了药和水。后来,我又做了碗面——方便面!紧接着我又点着了蜡!我和爷爷在昏暗的烛光下吃着那半生不熟的面。但是那时我们却很享受!为此,在外地的父亲还跟在家工作的母亲吵了一架。

  自从爷爷去我大伯和小叔家住时我便“搬了家”——住在邻居家的大姐姐家那儿了。

  那时,为了惹得姐姐的`喜爱,常常帮她一些生活上的小忙!

  ……

  渐渐地,我长大了,也明白了许多事儿“这儿可不是长久之地。”我心想。终于,有一天我对母亲诉说了我的想法……

  接着母亲又给人家买了一大堆礼物。事情虽有好转,但我不想再住在那儿了,因为我不喜欢那样的生活。妈妈你能明白我吗?

  一次又一次,我上辅导班,很晚才从大湖回来,你们没有来接我。我知道你们工作,忙!但请关照一下我那冰凉的心好吗?每一次我奔波在回家的路上时,总是想哭,可每一次泪花涌出时又不由得回去了……

  我希望那些忙着工作的父母们看了《我的自传》后请多陪陪你们的儿女们!好吗?

  这就是我的自传!

  自传的作文 篇13

  我叫王建皓,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自此开始了漫长的人生旅途,平时无论上学还是放假时就喜欢宅在家里看书和电视,对历史知识略知一二。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家人态度都很冷漠,做事不积极,动不动就哭。当我三岁时,按照法律规定上了幼儿园,但是因为我的性格,我变成了同学们欺负的对象。

  一天中午睡觉前,大家排队去饮水机前喝水,一个小孩不知怎的突然把水泼了过来,水全部落到了我的身上,把我淋成了“落汤鸡”。顿时饮用水和泪水化作一团,模糊了我的双眼。

  还好四年后,我成功的“幼升小”,进入了小学。但进了小学之后我才发现,小学和幼儿园可不一样,在小学你没文化可不行。幸好小时候妈妈教我读了很多书,所以说我好歹也是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可老师却偏偏不给我一展才华的机会,因此我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了。就这样,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苦读诗书,誓必要成为老师的宠儿。

  当我成功步入三年级的时候,为了让老师注意到我,我开始上课积极发言,下课问我的同学不会的问题。晚上回家认真完成作业,最终老师提拔我当上了小组长。竟然才让我当小组长!我在心里不满道。好歹我也是个人才呀!就这样,一直到五年级之前,我还是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

  终于,机会来了。五年级下学期我们更换了班主任,我又一次积极发言,努力表现。终于从一介布衣升到了组长再由组长升到了排长,最后成为了货真价实的班长。我尽心尽力的`辅佐我们的“君王”,到处宣扬我六年级十七班的威风!

  这就是我,一个靠努力拼搏出一片新天地的男孩!

  自传的作文 篇14

  我看了看那张照片,想起了自己出生在瑞安市,零零后,我改过一次名字,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

  两颗像水晶葡萄的眼睛,目光炯炯有神,鼻梁上还挂了一副眼镜,衣着得体,还有满头的黑发,长得还挺高的。

  我的.脾气很暴躁,上一次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书。突然有一位同学大叫起来,我很烦躁,过去叫他不要再叫了,他却不停继续喊。因为我很生气,很想看书,所以他再继续吵下去,会打扰我和其他人的。我不禁握紧拳头向走去,他看见我想打他,他就像兔子一样飞快的冲了出去,我才继续津津有味地看起那本书。

  不管发生什么,我总会和书在一起,可以说“书于何处,我亦于何处”。记得那天早上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带着一本书去买菜。我走着走着,一边走一边看书。这本书太有趣了,突然我撞到了柱子,“好痛啊,好痛啊!”头虽然有些疼痛,但书上的内容好似一个漩涡,将我深深吸收了进去,就这样,我的头也不痛了,难道是我钻进来浩如烟海的书里和鱼儿进入了大海,忘记了疼痛?

  在读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等哥哥放学太无聊了,所以我用粉笔在教学楼的墙壁乱涂乱画,最后我被带到了校长室,我非常紧张不安,后来让校长批评教育了一番。

  这就是那个顽皮,如书虫一般的我。

  自传的作文 篇15

  鄙人性格开朗,好交友,不甚“恬静”,人缘较好。

  余好读书,乃为“书痴”,父开“私塾”,因而家中书籍成堆,皆被余一一阅尽,无一幸免。余虽爱书,但绝不自闭或过于恬静,实乃一十足淘气好动之人。

  余理科较佳,文科较弱,着实心烦不已,为学好文科,余“一个头两个大”,费力不浅。呜呼!余至今尚不知对它如何是好。

  余喜好篮球,习篮球已有两年之久,无所成效,家中,余之卧室,球星照片,满墙皆是。为此,余深感惭愧。球技不佳,怎配若此?

  余好衣物,非名牌则不取,余名牌衣物甚多,家中墙角一堆。余买衣物,只往专卖。余友曰:“You very 奢侈!”

  因余淘气,故余衣物,常破破烂烂,现称“乞丐服”。

  想知余大名吗?——本人乃刘明达是也。

  自传的作文 篇16

  嗨,大家好,我就是那个在全世界引起轰动的体育项目——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足球。

  咳咳,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足球,于2000多年前战国时期在齐国都城临淄被人类给创造出来。当时的我被称为“鞠”。我用皮革做外套,肚子里塞满鬃毛之类的东西。我可以帮助士兵们强身健体和提高战斗力,所以古时候的士兵们都很喜欢我。

  唐代是我的昌盛时期。当时已经用往我身体里灌气来代替了往我肚子里塞鬃毛,设备器材方面也逐渐完善起来。不但男子爱踢我,女子也开始踢我,并且传到了日本。宋朝时,出现了称为“香云社”的球会组织。可以说,中国是最早发明和用我参加比赛的国家。

  现代的我兴起于英国。英国人之间流传着一个故事:公元1042年前后,丹麦人入侵英格兰。有一天,一个英国士兵在清理战场的时候,突然挖出了一个丹麦人的`头骨,他想到自己的祖国被侵略的情景,变一边使劲地踢头骨一边不停地咒骂:“该死的侵略者!”他的这个举动带动了不少人,于是旁人也自动加入了这个行列。随着时代的变化,我由一个头骨变成了今天黑白相间的足球。

  不瞒你说,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挺伟大的,不是我自恋,而是事实。不信的话你想想,没有我,哪来的贝克汗姆,哪来的香蕉球?没有我,哪来的罗纳尔多呢?……没有我,他们怎么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呢?

  “咦?足球呢,足球哪去了?没有足球我们还怎么比赛啊

  自传的作文 篇17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施主,您好,我是唐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去往西天拜佛求经的。

  我的心非常仁慈非常善良,也非常谦卑,我觉得能去西天取经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

  我很好学也很勤奋,在《西游记》第二十六回当中,当我的三个徒弟都睡下了,我还在念小时候念过的《梁皇水杆》和《孔雀真经》。

  我还很正义,大徒弟每杀掉一个生命时,我就会感到悲伤甚至是悲愤。不过,有些时候怪我好坏不分,我的仁慈几次差点让我伤了性命。我想起了《三打白骨精》中,我误会了悟空,他把白骨精变化的.女孩儿、老太太、老头儿都给打死了,当时我很愤怒。如此残忍,取来真经又有何用?一气之下,我将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当时我是多么糊涂、多么愚蠢啊!我真该死!

  在师徒四人中,我不幽默也不搞笑,我总是告诉徒儿们一些大道理。有时他们也嫌我啰嗦,会不听我的,嗨,真是白费我一片谆谆教诲的苦心啊!

  好了,时辰已晚,我得上路继续西行取经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自传的作文 篇18

  大家好!我叫凌源,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有11个春秋。我是一个和爸爸性别一样,快乐活泼的男孩,我属白羊座,性格冲动,粗心,急躁。整天嘻嘻哈哈,没主见,缺点很多。我的外表和属相相符,我生龙活虎,特有气势。我此刻就读于雁江一小六年级七班,这个全校人数最多的温暖团结的大群众。

  我长着胖乎乎的脸,145厘米的个子,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被医生加上了眼镜,悲哀呀!小小年纪就戴上了一副高度近视眼镜。我爱穿一身休闲服,走起路来挺有精神。

  我1998年清明出身,妈妈说我小时候身体很弱,风一吹就感冒,父母操了不少心。小时候,我有时很安静,只要咬着东西就能睡得香香的;还有时很傻,大家看我发呆的样貌就会笑的.人仰马翻;有时我还很调皮,爱乱打人,经常把家人打得“鼻青脸肿”“哭笑不得”。

  长大一些步入小学以后,我特倔强,父母说一句,我顶十句,还爱钻牛角尖,亲戚朋友看我是小孩子,也就不以为然,可我却顶个没完没了,还坏了许多重要的事,最后有一天,父母忍不住把我痛打一顿,那个疼呀!我悲哀地哭了“两天两夜”,吵得得家里鸡犬不宁。最后还是妈妈给我进行了心理疏导,才让我平静下来。

  此刻我已经是一位高年级学生,可还是那么没主见,那么粗心。因为粗心这毛病,我可干了不少错事,我家当月用106度电,可我抄电表时,却抄成169度电。还有考题本没有挑战性,由于粗心偏要考个80分回家气父母,为此我不知受了多少批评,挨了多少打。我爱弹琴,我曾获得四川省优秀人才艺术大赛二等奖。我也爱打电脑,爱看电视,爱玩各种现代高科技游戏。虽然有点上瘾,但总能克制自己,只要在考前复习期间,你休想在任何电子设备前找到我,就连我最着迷的《反恐精英》游戏也吸引不了我。

  我就是我,一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少年。怎样样,给我个评价!欢迎你和我做朋友。

  自传的作文 篇19

  我叫地球,一个来自外星的生命。我只是同族系中一颗小小的行星。我的妈妈叫太阳,她是世界上最美丽,最伟大的母亲。我还有许多兄弟如:木星,火星,水星……

  以前的我只顾贪玩,做为人类的家园,不管人类的安全和生活,任意让他们自生自灭 人类在我的身上尽情剥削,我知道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金钱和利益也.

  无情的砍伐让我忍受着刀绞般的疼痛.

  听——那深山中一声一声的拉锯,又一声一声的吆喝,一棵参天古树应声倒地,发出惨痛的'呻吟.遍地磷伤的躯壳撒落一地,有的在哭泣,则有的在默许.

  看——昔日茂密的树林已不存在,映入眼帘的仅是一片片黄土.小鸟 失去了他们的乐园;动物失去了欢乐的场所.一粒粒黄土就是我的眼泪啊。

  挥霍的浪费让我承受着滴血的滋味。

  ”喂走了,我们去宾馆…….这点钱算什么…….不就是几个破钱吗。我才瞧不起了……”一声声的刺耳语,一声声的穿心针,让我的心在滴血.

  瞧!满地的白色垃圾,满嘴的油光舌滑,满肚的山珍海味.挥撒的钱如流水一般随浪淘去.

  虽说我是供应食物的地球,但我的承受也是有限 制的,难到你没见过血的颜色吗。

  冷血的藐视,让我幼小的心灵按上了定时炸弹。

  不知道多少个春夏秋冬,黑夜白昼,我的手在颤抖,心在跳动。听那个人类的”言论”:”地球这么小,我们怎么住啊!地球这么脏,干脆我们搬到月球上住吧!和地球一起住简直是我们的耻辱……”人类的讽刺和批评,让我惨不忍睹。我的脸已面如土色,命亡不久矣。

  问世间爱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人类在觉醒,人类在呼唤,他们呼叫着让其他的人来保护我,环保人员在宣传和实施措施,我的呻吟停止了。因为世间充满了爱,所以现在的我尽职尽责,人间已没有了荒谬的言论;万物都已恢复了和平;资源也重归入金黄的土地。我的身体渐渐康复。听不到”咔咔”的拉锯声;”哗哗”的甩钱声;”滴嗒”的流血声。

  我是地球,人类引以为傲的家园,我又成为新世纪的曙光。悲痛已不存在,但还是抹不掉昔日的疤痕,那一道道疤痕如果处理不善,仍然会旧病复发。

  自传的作文 篇20

  我越来越发现自己难以掌控自己了,有时候我都不会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有些什么图谋。而的时候我都只是在发呆,头脑一片空白,就象现在有些昏昏欲睡。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恶毒的女人,虽然我还不能称之为女人,我也应该是一个卑鄙的小人。我不希望有人跟我走得太近,除非他有绝对的能力可以掌控我,因为我的脾气真的不好说,虽然我不会在意别人讲些什么东西,可又有谁能预料到哪一天我一不小心被惹火了,我又会有哪些卑鄙毒辣的手段去伤害别人呢?所以的时候我都是沉默着,这样总可以避免与别人起冲突吧。

  我没有别人所认为的那么好,我觉得自己城府很深,至于到底有多深,好象不太说得清,我能在不经意间

  支配着别人,挑逗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小心被人怀疑时,我会装着很无辜的样子,一副我不是故意的奸诈的样子。

  不过还好啦,也许我善于伪装,也许是我从没刻意地去伤害过别人的缘故,我有很多朋友,有些被称之为兄弟,不管感情如何,至少我对他们都是真心真意的。我虽不相信爱情的永恒,可却一直相信着友谊的天长地久,所以如果有必要,我想我会为他们奋不顾身。

  兄弟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我都会采取中立或保持缄默,我不想也不会伤害任何一方,也不想或不会伤害任何一方,所以便会假装愤怒地大叫,你们的事别扯我,然后便顺利脱身,一边忽悠忽悠去了。我想这种人是最坏的,也是最阴险的,而我就是典型的`这种人吧。

  有时候,我会很憎恶自己,而我却变态的希望所有的人都无理由的来厌恶我,憎恶我,这样的话我就能感觉到自己的一点可怜,我也有理由怜惜同情自己,也总比自己恨自己的好,也好有个理由让自己委屈地哭泣。

  我想过坏人的许多种死法,我不知道自己会死于哪种,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得上是恶人,不过我想我不会自己走极端,因为我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面对死亡,虽然我很喜欢做自由落体运动时那种飞翔的感觉。

  自传的作文 篇21

  我是唐天舜,唐天舜就是我,于1998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齐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此刻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此刻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能够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自传的作文 篇22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3年到5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

  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和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6个月,就像天空中的流星一样——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1千克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1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千克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俥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自传的作文 篇23

  在看了《城南旧事》后,我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去。从出生到现在,我好像都没有经历过什么特别的事吧,所有的故事,似乎只用四天,就能完全概括。第一天,在某个医院的产房里,我呱呱坠地,来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神秘美好的世界。听妈妈说,她生我的时候,很是辛苦,足足用了一天,才让我安然降临。但是让妈妈值得欣慰的是,那时候的我很乖,如果不是饿了,或者是要尿尿了,绝对不会无理取闹。是那么神奇。但是,我的眼睛不知为什么,一直都睁不开,这下可把妈妈急坏了!她带着还在襁褓中的我,到城里的大医院里去检查。拿到药后,她又不辞幸苦、日复一日地给我洗眼睛,擦药,还要想各种办法使我把药吃下去。过了一段日子,我睁开了一双小小的眼睛,妈妈看见了,不知有多高兴,看着我笑,我也对她笑,妈妈更乐了,我想她的眼里一定闪烁着泪光。她说,在那一刻,她觉得之前无论有多辛苦,现在也值了。

  第二天,时光老人带走了婴儿时期的我,我该去上幼儿园了。到现在为止,我都仍能模模糊糊的记着,年幼无知的我发生过的那些糗事。每当早晨,我都会哭着喊着,和妈妈还有老师奋战到底,死活也不肯进教室,最后却换来了爸爸的一顿打。进入了幼儿园生活后,走错教室,分不清上课、还是下课,这都是常事,最后还得麻烦老师一间教室一间教室地找,把我领回来。有时睡午觉,我会流一桌子的口水,引来同学的'不满和嘲笑,这时候,又得麻烦老师给我清理桌子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一时之间,竟也说不完。第三天,时间如流水般匆匆走过,于是,小学生活向我发出了邀请。步入小学的我,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再也不用老师为我的繁琐小事操心了,也不用爸爸妈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催我做这个,教我做那个。这时候,我不但能管理好自己的时间,保持名列前茅的优秀成绩,还能慢慢地帮老师一些小忙,为班级荣誉做出一点点贡献了。

  至今,我都还记得,每次帮助老师后,我那甜滋滋的心情。几年后,进入高年级的我,转到了中兴学校来读书,这又将在我的人生经历上,翻开新的篇章。可是,当我真正要离开相处已久的同学和老师时,我又是多么的不舍呀!我是多么怀念和她们在五年里,那些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表演,一起改作业的时光呀!虽然在那些时光里,不一定都装着美好的回忆,却依然令我难以割舍。记得有一次,班里派出我和梁雨欣组成组合去参加比赛。梁雨欣是个比较内向的文静女孩,我对她几乎没什么印象,仅仅是知道她叫梁雨欣。可是通过那段时间的相处,让我了解她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是那么深藏不露。就说唱歌吧,不论是什么歌,只要她听过一遍,她就准能把歌调儿一丝不差的哼出来。她弹的钢琴,不但音准,错误几乎没有,而且速度快慢得当,更是不得不令我佩服!但,最主要的是,我发现我俩不但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有时候连想法和语言都是如出一辙,真让我怀疑,我们是不是双胞胎?

  如果不是,那为何有如此相似呢?后来,虽然我们在比赛中被刷了下来,但是,我不会再像往日一样,那么忧伤,那么愁眉苦脸的了,因为收获一份友谊的价值比一场比赛高多了!第四天,也就是现在,我又结识了许多友好的新朋友,和和蔼可亲的新老师。这里,毕竟是我的故乡,虽然多年不曾与它接触,它却仍然给了我一种回家的亲切感。虽然和老同学的离别令我依依不舍,不免有些难过,但是,来到这何尝又不是我的幸运呢?经历过离别的我,将会更加珍惜这里!更加珍惜和他们相处的时光!偶然的一次回忆,没想到我的脑海里竟会蹦出这么想法,感染这么多情绪,看来我经历过的事情,似乎不少呢!

  自传的作文 篇24

  鼓励,是学海中劈波斩浪的浆;鼓励,是人生中相互依持的拐杖,总在汹涌波涛中给予你无穷力量,总在低谷中增强你的自信!

  ——题记

  大家好,我叫“鼓励”,是大家的老朋友了。我们历史源远流长,从夏王朝一直到21世纪,哪个成功者的身上不闪耀着我的熠熠光辉?什么,“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这可不是信口开河,上面的`题记就是对我的最好总结。“口说无凭!”好,那我就去找几位证人。

  瞧,那个身披铠甲的将军: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手拿青龙偃月刀,是关羽!“关大哥”,我双手作揖,“我是鼓励,您说我的作用大吗?”“大,大得很。想当年,我南征北战之前只是无名小卒,成天忧心忡忡,壮志难酬。多亏了兄弟们的鼓励,我才矢志不渝,最终扬名天下的。我可是要好好感谢你呀!”“不客气,告辞了!”怎么样,我没自吹吧!什么?“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好,我们再去找。

  看,那个只穿了一只袜子,头发乱糟糟的,正在吹着肥皂的老头,他是牛顿,让我们去问问他。“牛大学士,我叫鼓励,您说我对您有影响吗?”“有,小学时我考试经常不及格,但父母始终鼓励我,令我自信不灭,最终研究出了力学三大定律。现在,我正在研究光学,许多人看我这样子觉得很傻,要不是亲朋好友的鼓励,我怎能坚持到现在呢?”“不打扰了,再见。”怎么样,心服口服了吧?

  我的作用是很大的,在你跌倒时,将你扶起;在你灰心时,点燃希望之火;在你迷茫时,为你拨开迷雾。什么,我离你太遥远?怎么会,我每时每刻都围绕在你的身旁:一瞥目光、一句话语、一次掌声、一次喝彩……用心感受我吧,我会为你带来无穷力量的。

  莘莘学子,在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考之前,我更是竭力为你们服务。“不要慌,你一定会成功!”“我相信你……”这一句句热情中肯的话语不正是我们的友谊体现吗?

  赞曰:燃起他人希望之火,重塑他人自信之心。同学们,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

  自传的作文 篇25

  “吭,吭……”池塘里传来一阵阵咳嗽声,此起彼伏,像在比赛似的。因为我和我的同伴们都已经得了一种怪病,大部分已经奄奄一息,有的则早已命归西天。

  记得几年前,这儿本是一个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的池塘,它就坐落在村子的中央。每天清晨,会有几个漂亮的姑娘来池塘边照镜子。每到傍晚,就会有许多大娘大婶来池塘边洗衣服。每到夏天,总会有几位男孩子光着身子来到河边,在我们的领地上欢快地戏水。闲暇时,还会有几位老人来池塘边钓鱼。而我,则每天和几个同伴们在池塘中无忧无虑地游来游去,聆听着岸上的阵阵笑声和谈话声,这真是一种神仙般的日子。

  “啪——”直到有一天,一块八爪鱼一样的东西砸在了我姐妹头上,我的一个同伴当场死亡。“呜呜呜,呜呜呜……”我和伙伴们泣不成声。从这之后,偷袭之物像一阵阵流星雨似的从天而降,有小孩乱扔的垃圾袋和废旧玩具,有大人们扫出的家庭垃圾,也有一些废水污水。渐渐地,渐渐地,湖水不再清澈,不再美丽。水面上漂浮着一片片垃圾,水的味道也越来越差,还散发着一阵阵难闻的臭味。为什么呀,人们,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们的家园呀?我们十分纳闷。

  有一天,一位农夫背着杀虫工具,拎着农药瓶到这儿来,我和同伴们连忙四散逃离。

  “老兄,到这儿来稀释农药不太好吧,会把水弄脏的。”另一位农夫好心劝他。

  “没关系的,反正现在家家户户都装了自来水,没人会到这儿来用水的'。你看,这么脏的水,连洗个脚都没人会来。”这位农夫不以为然地回答。

  哦,原来是有了自来水的缘故。我终于明白了人们的态度会来个180度大转弯了。这不是过河拆桥嘛,咱鱼也要活命哪!你们有自来水,我们可是没有后路可退呀!看来真是鱼命难保了。

  由于适应不了这样的改变,我和小伙伴们开始变得呼吸困难,双眼红肿,全身发痒。我们想逃离这个地方,可是往常通向外面的那条小水沟早就给垃圾堵住了,之后就没见有人来疏通过,看来这儿已经成了一塘死水了。这时,我不禁想念起从前的生活来:虽然我们不太喜欢洗衣粉和肥皂水的味道,每次洗衣服时我们都逃得远远的,但是也不至于得这种怪病。老人们来钓鱼时,虽然也有一些愚蠢的同伴们上当,但是大多数还是吃得放心,睡得安稳的……所以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有规律的、快乐无比的生活。可是现在,这美好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

  突然,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变轻了,不再向前游动,一张一合的嘴巴也停止了运动。慢慢地,慢慢地,我浮上了水面。接着,我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水面,向空中飞升。我这是要去天堂了吗?可是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还是非常想念从前的家园:水草鲜绿,池水清澈,虫儿肥美……

  自传的作文 篇26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一个普通的书包。

  当我被主人带回家的那一天,那一刻,就证明我重新拥有了利用的价值。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我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呢?

  主人十分喜欢我,常常拿着我问别人:“你看这个书包好不好看?”她将我弄得干干净净,每一件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从不将我乱丢乱放。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我被装了第一片纸屑,染了第一滴笔水,书本的摆放开始随意起来,笔也抛弃了笔袋,在我的“空间”不断飞舞,我的里里外外逐渐变得脏乱不堪起来。

  “我想我该换一个书包了。”“你看他脏成什么样子了。”“这样脏的书包有什么用呢?”我的`主人他常这样说。

  但是我宁可希望这不是真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对吗?

  可是该来的一天总来得这样的快……

  直到主人买回了一个新的书包。“这个书包比原来那个要好的多,我想我不再需要那个破烂的书包了。”从那天开始,我被我就被遗弃在了一个仓库,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

  主人不再需要我了,果然,还是我不够好吧?我想我再也不会见到主人了吧?

  命运的齿轮转动,我和同伴们一样,谁都没能逃过被抛弃的结局,无一例外……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只取代我的新书包,被扔到了我的旁边。“它太旧了,我已经不再需要它了,瞧我的新书包!”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和同伴们一样,我没能逃过被抛弃的命运。

  自传的作文 篇27

  每当妈妈带我出去碰到熟人,他们总是夸我长得很好看。我觉得我的眼睛很明亮,也很大,眉毛又黑又密,表情总是很乐观。这就是我――郑文宣,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

  我平时爱吃甜食,比如点心啦,蛋糕啦,只要一看到甜食,我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了,像是有馋虫在咬似的,非吃个过瘾才肯罢口。

  我的性格很开朗,平时爱交朋友,也爱和同学说说笑笑。但也有文静的'一面,有时候我在心里想着一件事,能够半天不说一句话。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玩电脑游戏,很多很多种游戏我都玩过,但我觉得最好玩的是《梦幻西游》,它给我的印象很深,我此刻已经成了个“小电脑谜”。

  我也很爱学习,一回到家,先做作业,之后就是复习、预习,从来不需要妈妈监督。在考试期间,谁都休想在电脑前找到我的影子,连我最爱玩的游戏和最爱看的动画片也诱惑不了我。

  好了,我的自我介绍就到那里,这就是最真实的我了。怎样样,给个评价吧!如果你们觉得我还算可爱,就请伸出你们的双手,让我们交个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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